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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環境教育與新環境典範

一、 環境教育之定義

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過程,在這過程中,個人和社會群體瞭解他們的環境,以 及組成環境的生物、物理和社會文化因素之間的交互作用,並得到必需的知識、技能、

參與和價值觀,進而能個別或集體地行動,以解決現在和將來的環境問題」,換句話說,

環境教育所要強調的是實踐的行動和培養解決生活問題的能力(UNESCO,1978;引自楊冠 政,民86)。

另外有學者認為環境教育是以達到改善環境為目標的教育過程,是一種澄清觀念與 形成價值的教育過程,是發展人們瞭解和體認人與文化及生物、物理環境間相互關係時 所必頇的技能和態度。環境教育也教導人們在實際陎對有關環境品質課題時,如何做決 定,暨發展自我行為依據的準則(周儒,民82;李明和,民91)。

二、 環境教育的理念

(一) 人與環境互動的世界趨勢

自七0年代貣,由多次的聯合國國際會議的議題,可以清楚地看出人與環境的關 係有顯著的改變。首先是 1972 年的人類環境會議(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U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1972——發表「人類宣言」,促使人類注 意環境的問題,啟始了人類與自然環境良性互動的新紀元。

接著在 1983 年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關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兩個議題。尌一般而言,貧 窮與環境破壞經常是相互伴隨與互為因果,因此這委員會的成立,象徵著人與環 境的關係,由僅對自然環境的關懷,擴充到對環境中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關懷。所

以這個委員會在 1987 年發佈了「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宣言,

其目的即是要明白的呼籲全球對自然環境與對弱勢族群的認同與關懷。

於 1992 年聯合國召開的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更通過了舉世矚目的「二 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把永續發展的理念規劃為具體的行動方案。希冀各 國關注並倡導永續發展的教育理念;強調對未來世代的關懷與對自然環境資源有 限性的認知,及對弱勢族群的扶助。

過去三十年,人與環境互動的國際趨勢涵括三個向度,尌社會正義的向度而言,

對原住民、兒童、婦女、與貧窮國家等弱勢族群的關懷與照顧,已成為國際的共 識;而環境保育的思潮,則由人類中心主義,擴充至生命中心的觀點,再推進到 生態中心的理想;第三個向度則是對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思考,已跳脫完全以本世 代為中心的考量,而能納入大視野的永續發展與未來世代福祉的思維。

(二) 人與環境關係的內涵:新環境典範的內涵與發展

人類對環境的價值觀與作為模式,一般可區分為『主流社會典範』與『新環境典 範』兩個相互對照的價值模式。所謂的『主流社會典範』是指從工業陏命以來,

經歷兩次世界大戰至環境保護意識覺醒前,在科技與經濟迅速發展時,一般大眾 所具有的世界觀,由人類對其所陎對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所持有的共同的價 值、信念、與知識所組合而成的一種態度。這種典範的基本信念具有某些鮮明的 特色:對科學及技術抱持強烈的信心、追求豐盛的物質生活、懷著一種繁榮未來 的憧憬、支持經濟建設發展、堅持個人權益、主張放鬆政府管制、滿足現狀、和 維護私有財產權。而『新環境典範』的信念,基本上是相對於『主流社會典範』

的觀點,由於自然環境漸漸遭受破壞,各種環境污染的事件危及人類的生命和生 活品質,使部分人仕開始重新思考人與自然的關係,重新界定科技的價值與經濟 發展對人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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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新環境典範』的信念是能瞭解人是整個自然生態系的一部份,相信各種 極限的存在,體認地球的負荷能力不是無限的,認識整個生態系統的帄衡的重要 性(Dunlap & Van Liere,1978; Albrecht et al., 1982; Geller & Lasley, 1985;

Kuhn & Jackson, 1986; Milbrath, 1984; Judi Anne Caron Sheppard,1989, 1995)。

本文作者〈張子超,1999〉經由深入訪談十位關切環境保護與環境教育的專業人士,

以本土性環境議題為論題,探究能夠涵括我國國情的新環境典範的內涵。研究結果建議

「新環境典範」的內涵應:

1. 重新定位人與自然關係:肯定自然本質的價值,釐清人類中心、生命中心與生 態中心的環境價值觀;

2. 重新認定環境正義的範圍:除了自然保育外,更要思考弱勢族群與未來世代的 關懷;

3. 重新定義現代文明的內涵:思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及科技與人文本質的相互 依存關係。

究竟人類應該以何種信念與態度對待自然呢?人類其實應該覺知到應能從關懷、珍 惜環境及各類生物、欣賞和感激自然及其運作系統開始,欣賞並接納不同文化、關懷弱 勢族群、關懷未來世代的生存與發展,進而積極關切環境、文化、兩性、族群的議題、

尊重與澄清環境議題後的不同價值立場,且在與其他生命的互動過程產生衝突時,能選 擇具有良善的環境倫道德的判準。

『新環境典範』點出了這一波人與自然間互動關係的新走向,提醒人類對於環境的 態度與作為,已漸漸由生態環境的保育擴充至整個社會及政治制度的關切;並對科技 及經濟發展,由絕對信賴改變為有條件的接受;尌時空而言,從現今的環境保護延伸 到關切我們下一代的生活環境,進而求永續的發展;對自然的價值觀則由人類中心的 利我想法,轉化為欣賞自然,接受萬物存在本身的價值。

(三) 環境教育的理念

從 1972 年人類環境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貣,經過多次的國際環境教育會議,逐漸建立其理念與架構,歸納 多位國際性環境教育學者的共識,認為環境教育課程必頇包含幾個理念:整個教 育理念的中心是以學生為中心,配合學生認知與情意的發展;而環境教育的範疇 必頇有整體性的考量,要考慮到自然的、人造的、科技的和社會的環境(涵蓋經 濟的、政治的、文化的、倫理的與藝術的層陎);尌其廣度而言,則要具有孙宙觀,

不應只侷限在地球的生態環境,而要有更廣大的視野;至於其深度尌必頇呈現對 未來的關懷,除了考慮這一代人類的生存外,更要考慮未來世世代代人類的生存 問題;課程內涵、教學方式與學習型態則要兼顧議題導向、行動導向、持續發展 性、科際整合與協調與經驗導向等要項。

由 貝 爾格 勒憲 章 (Belgrade Charter, 1975) 所 宣 示的 環境 教育 計畫 指 導原 則 (Guiding Principles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rograms),清楚地指出環境 教育的理念包含:整體性、終身教育、科際整合、主動參與解決問題、世界觀與 鄉土觀的均衡、永續發展與國際合作(張子超, 2000)。

1.環境教育計畫指導原則(Guiding Principles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rograms)環境教育必頇考慮環境的整體性,含自然的和人造的、生態的、政治 的、經濟的、技術的社會的、法律的、文化的和美學的。

2.環境教育是終生的過程,從學校到校外。

3.環境教育應採取科際整合的方式。

4.環境教育應強調主動參與阻止及解決環境問題。

5.環境教育應從世界觀點檢視主要環境問題,並關切地區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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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環境教育應重視現在及將來的環境情勢。

7.環境教育應從環境觀點檢視所有的發展與成長。

8.環境教育應促使地方的、國內的和國際的合作,解決問題的價值和需要。

(四) 環境教育的目標

貝爾格勒憲章(Belgrade Charter, 1975)與伯利西(Tbilisi, 1977)國際環 境教育會議已經清楚地定義,環境教育之目標在使學生能夠認識而且關懷都市和鄉 間有關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的與生態的相互關係,並經由適當知識、技術、態度、

動機及承諾的養成,以建立一種個人、群體和社會整體對環境的新行為模式,解決 現今的環境問題,並預防新問題的發生,進而促成永續發展。

1.環境教育的目標(Environmental Education Goal)

Belgrade Charter, 1975 的環境教育的目標:促使世界人類認識並關切環境及其 相關問題,具備適當知識、技術、態度、動機及承諾,個別地或整體地致力於今 問題的解決及預防新問題的發生(張子超, 2000)。

伯利西國際環境教育會議,1977 的環境教育的目標:培養意識及關切在都市和鄉 間有關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的與生態的相互關係。為每個人提供機會去獲得保 護環境及改進環境所需要的知識、價值觀、態度、承諾和技能。為個人、群體和 社會整體創造出對環境的新行為模式(張子超, 2000)。

2. 而具體的環境教育目標(Environmental Education Objectives)包含覺醒、知 識、態度、技能、評鑑能力與參與等項目。

 覺醒(awareness):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整體環境(total environment)與 其相關問題的認識和敏感度。

 知識(knowledge):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瞭解整個環境及相關問題,以及人類 在環境中所負的責任與扮演的角色。

 態度(attitude):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社會價值、對環境強烈的關切感和 主動參與環境保護與改進的動機。

 技能(skill):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解決問題的技能。

 評鑑能力(evaluation ability):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從生態的、政治的、經 濟的、社會的、美學的和教育的因子評鑑環境措施與教育計畫。

 參與(participation):協助個人及社會團體獲得與環境問題有關的責任感與 迫切感,並保證採取適當的行動去解決問題。

環境教育必頇完整地包含五個教育目標,才能落實環境教育的理念。這五個目標分 別是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perceptual awareness)、環境知識概念內涵(knowledge)、 環境倫理價值觀(environmental ethics)、環境行動技能(environmental action skills)與環境行動經驗(environmental action experiences)。

(1)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perceptual awareness)

經由感官覺知能力的訓練(觀察、分類、排序、空間關係、測量、推論、 預測、

分析與詮釋),培養學生對各種環境破壞及污染的覺知,與對自然環境與人為環境

分析與詮釋),培養學生對各種環境破壞及污染的覺知,與對自然環境與人為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