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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及分類行為相關變項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垃圾處理及分類行為相關變項

一、 環境行為的定義

所謂環境行為(environmental behavior),指個人具有對環境問題的覺知與敏 感性,能主動關切環境、瞭解環境及其問題,並具有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最後終能改 進、保護環境而影響民眾參與環境行為之因素。

二、 人口變項

人口變項是指特定族群的特性,例如:年齡、教育程度、習慣、居住地區、過去生 活經驗、訊息來源及社會參與等。

(一) 年齡:

年齡越長,其資源回收的行為越強(黃乾全,1989;鐘秀文,1993),資源回收 的行為意圖越強(趙宏邦,1999),且國小高年級也比中年級重視資源回收(陳 景宏,2004)。

(二) 教育程度:

Hines (1986/1987)研究顯示受高等教育的人可能從事對環境有益的行為。Samdahl

& Robertson(1989)、Scott & Willits (1994)等的研究發現教育程度較高的,

較多表現出負責的環境行為,如節約能源、資源回收、反污染等環境行為,以受 較高教育的人表現較積極的行為。Neuman(1986)研究則指出教育程度與承諾實踐 保育行為沒有相關。黃詵雅(2001)的研究發現台灣大學生相信台灣問題將日趨嚴 重,也深覺環保的重要性,但他們不認為大學生很重視環保,且認為大學生鮮少 從事環保活動,也未落實垃圾分類(引自鄒東明,民91) 。

(三) 習慣:

Corral-Verdugo( 1996) 在墨西哥針對100 戶一般家庭,進行有關家戶對物質 再使用與資源回收行為因素的調查研究,於自行建構的再使用行為模式中,以動 機為自變項,並以相關性的陳述指標:「這是我的習慣」、「 我喜歡再使用」以 及 「我可以省錢」為再使用行為動機因素,其調查結果經分析發現,其中 「習 慣( custom)」與再使用行為具顯著相關,且在再使用行為動機上具有高的預測 力(陳沼舟,民89)。

(四) 居住地區:

居住地區與環境行為的關係不很明確。Wesley(1981)研究顯示不同地區的高中學 生其環境行為沒有差異。Kaplan(1983)注意到環境為行為中不可忽略的一部份,

認為行為與環境具有一致性,即人在不同的環境中產生不同的行為,而人與環境 的一致性亦受到不同型式及來源之認知過程而不同(鄒東明,民91)。

(五) 過去生活經驗:

邱家範(2000)、陳沼舟(2000)的研究顯示,過去經驗會透過態度對行為意向有顯 著的影響效果。也尌是生活經驗能反映出個人─社會及環境─心理經驗,包括:

資訊來源及環境活動參與。

1. 資訊來源:

許多研究顯示,民眾環境消息的來源以大眾傳播為主,而其中又以電視、報紙為 主。Tanner (1980)發現親友和書籍是環境資訊的主要來源。Vining & Ebreo (1990) 研究指出中低收入家庭之環境資訊來源以學校計畫及電視為主,而高收入家庭則 以報紙為主。而國內王懋雯(1990)、張素瓊(1992)、周全陵(1992),鄒東明(民91),

及行政院環保署(1993)之調查研究亦反映出類似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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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會參與:

指不同型態之社會活動,促使個人承諾與/或參與解決環境問題。如:參與成為某 群體之會員、與有知識且主動的人接觸、社會網絡與承諾、社會增強等。Vining &

Ebreo(1990)研究發現未做資源回收者較重視方便性及金錢問題,更關心經濟誘 因。當經濟誘因消失時,其回收行為則可能停止。Oskamp(1994)研究影響企業界 紙張回收的心理因素發現,除了省錢,對環境關切外,企業界還很重視建立公司 的綠色形象(引自鄒東明,民91)。

(六) 語言溝通

語言是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溝通工具,外籍配偶來台第一個要陎對的便是語言溝通 不良的問題。通常外籍配偶來台後,較長的時間是留在家裡,因為語言溝通不良而 與家庭成員產生誤會,進而衍生其他的適應問題(鄭雅雯,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