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7
第二節 台語羅馬字之歷史
如果讀人類文明史,了解文字起源與發展,就瞭解以羅馬字書寫的拼音文字,
是人類經過約兩千年的進化所得的結果,是人類共同的文化資產(李勤岸,2008)。 羅馬字在台灣的歷史上出現過兩次,第一次是 17 世紀到 19 世紀「新港文」,第二 次是 19 世紀後半段到目前的「白話字」,雖然兩次都是以羅馬字做為書寫系統,
描寫的語言卻完全不同,「新港文」是描寫平埔族(Siraya)的語言,「白話字」主 要是描寫「客家台語」與「河洛台語」(蔣為文,2005)。以下就台灣羅馬字歷史 發展分作簡述:
一、荷據時期
西元17世紀,荷蘭人占領台灣,其目的本是獲得經濟利益,而為統治台灣在 政策上採軟硬兼施的手段,一方面以武力壓制台灣人民,一方面透過傳教士來教 化人民,第一位牧師干治士(Candidius)於1627年派到台灣,先以新港為根據地,
開始教化原住民的工作(黃秀仍,2005)。為傳達教義,以羅馬字母拼出當地的語 言,設計一套可以描寫當地語言、簡單又好學的文字系統,稱為「新港文書」,這 是台灣史上第一次出現有系統的文字,也是第一個羅馬字書寫系統(蔣為文,
2005)。這套羅馬拼音文字不但幫助傳教士紀錄、學習當地的語言,也使當地人得 以運用在日常生活方面,譬如19世紀發現的「番仔契」是最好的證明。
二、鄭氏王朝統治時期
西元 1661 年鄭成功趕走荷蘭人,政權轉入漢人手裡,漢文化自此進入台灣,
羅馬拼音文字的南島語成為歷史遺跡,台灣漸成以漢人為主體的社會(方耀乾,
2005)。雖然「漢字」是當時官方文字,但是羅馬字式的「新港文」仍然流傳在民 間使用,19 世紀末所發現以「新港文」書寫的古文件,如買賣、抵押、出租等契 約,證明西拉雅族人在荷蘭人撤退以後,這套文字被繼續使用至少有 150 年之久,
展現西拉雅人靠著羅馬字書寫的工具,運用於與漢人及官方接觸溝通中幫助很 大,因此也提高族群的權利和地位(蔣為文,2005;王昭文,2004)。
三、十九世紀後半段到目前
荷蘭人撤退以後,西方的傳教活動則寂靜下來,一直到 19 世紀後半期才再開 始活動起來,假設「新港文」代表台灣島第一次的傳教活動,「白話字」的發展象 徵著在荷蘭撤退以後傳教活動的再次復興(蔣為文,2005)。荷蘭時期之後,經過 200 多年,19 世紀中期基督教重新來台展開傳教事業,長老教會傳入台灣,1865 年 5 月馬雅各醫生(Dr. James Laidlaw Maxwell,1836~1921)受英國長老教會派任 來台宣教,是南部傳教的開始,是年將羅馬字傳入台灣(黃輝爵,2004;張雅閔,
2007)。英國傳教士用羅馬字表記台灣的原住民語、客語及閩南語的文字系統,
也就是「白話字」。
對白話字推動最力者,當推在台灣宣教達六十年的巴克禮牧師,1885 年創辦
《台灣府城會報》(1885-1969),這份用白話字書寫的報紙,豐富的內容除了留下 珍貴的台灣歷史、社會描寫以外,在台灣的媒體、教育、醫學、文學及語言學各 領域攏扮演著先驅者的角色。還包括各國時事、地理、科學新知等。習得白話字,
等於打開一扇通往世界之窗(陳慕真,2005;王昭文,2004)。巴克禮(1849-1935)
是蘇格蘭人,1875 年 5 月來台,巴克禮為使傳教工作更順利,大力推行白話字,
使不識漢字的信徒可以自行閱讀聖經;改譯新舊約聖經,讓聖經更接近原意;為 了方便宣教師學習台語,編著廈英大辭典增補。巴克禮在文化上的努力,為台灣 文化增添異彩(黃招榮,2003)。
張妙娟(2002)認為白話字之所以成為台灣基督徒共通文字,是因長老教會 自成一個體系白話字的社會。不過從教會的活動中,可以看出白話字的學習跟運 用並無完全限制在教會內部,比如日治時期提倡羅馬字最熱切的蔡培火,也不是 生長在教會家庭(王昭文,2004)。當時蔡培火看到日本的知識份子面臨西方文化 的衝擊與反應,身為一個殖民地的知識份子,蔡培火所要面對的不但來自西方也 來自日本,除了要在日本帝國的政治統治下,更要在傳統中國文化下尋求平衡點。
蔡培火極力提倡羅馬字運動,從文化上去尋求台灣人傳統,爭取的是去除日本帝 國的文化同化(顏欣怡,2006)。
台語羅馬字的衰退係外來政權鎮壓的後果,酒井亨(2003)提到台灣變成日 本殖民地後,殖民地當局以日語片假名另造台語拼音系統透過教育體系等權力機 構流通,以便打壓、打擊台語羅馬字。1922 年台灣近代抗日運動中最重要的台灣 文化協會(文協)成立後,在蔡培火熱烈的建議下,於 1924 年將台語羅馬字的推 廣運動列為主要工作之一,幹部間聯絡都用羅馬字,也出版書籍,但向日本台灣 總督府申請白話字研習班皆未能獲得許可,甚至遭到鎮壓、禁止。
1923 年 5 月,張洪南在雜誌上寫一篇文章《受誤解的羅馬字》,極力支持台 灣文化協會所提倡「台灣羅馬字白話字」,將一般人不願意學習羅馬字的原因歸納 為三點:1.認為羅馬字是外國字;2.認為只有信徒才會使用羅馬字;3.認為羅馬字 是不識者才需要學的。他呼籲全島民眾應認真來面對、解決文盲的存在,是個人 的不幸,也會連累社會一般文化的進步。羅馬字是解決此問題的最佳捷徑(王昭
文,2004;楊允言,1993)。
蔡培火(1889-1983)這位橫跨三個時代(1889-1983),在日本大正民主時期,
接受多樣的思潮,開始其啟蒙論述,展開以近代文明論述台灣,而無役不與的蔡 培火,最在意且持續的社會實踐,最大量且費力的書寫論述,就是白話字活動(林 佩蓉,2004)。1925年出版以羅馬白話字書寫的《Cha̍p-hāng kóan-kiàn(十項管見)》,
1929年創作〈白話字歌〉、〈咱台灣〉,編寫《白話字課本》,並在台南辦了三期 的羅馬白話字研究會(一期兩週),但受到官方的阻撓。1931年之後接受前台灣總 督伊澤多喜男的建議,改用日本假名做為台灣白話字(楊允言,2008)。
戰後國民政府的語言文字政策基本上承繼了日本殖民地主義的精神,同樣推 行「國語」,打擊「方言」,同樣地對台語羅馬字進行打壓。1969 年下令禁止在教 會公報使用台語羅馬字;1973 年香港發行的 Embree 之台英辭典因使用台語羅馬 字而被禁止進口、沒收;1975 年天主教瑪利諾會與長老教會台語新約聖經亦被查 禁;其他雜誌等一刊登羅馬字馬上被查禁(酒井亨,2003)。
歷來台灣當權者對台語羅馬字並不友善。台語羅馬字受到許多迫害包括(張 裕宏,2005:18):
(一)1942年太平洋戰爭,日本台灣總督府強迫《台灣教會公報》停刊。
(二)1955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函省政府限制教會使用台語羅馬字,禁止用台灣 羅馬字傳教。
(三)1970年強迫《台灣教會公報》全面改用中文。
(四)1973年沒收香港出版、銷台灣的Embree《閩南語詞典》。
(五)1975年警備總部沒收台語聖經(紅皮聖經)。
(六)1984年教育部函請內政部遏止教會使用「方言」與羅馬拼音傳教。
1986 解嚴後,被壓抑已久的民主意識大開,各族群紛紛奮而挽救自己的文化,
文化的傳承需靠文字,於是羅馬字即為廣大族群的書寫工具。2000 年政黨輪替,
教會宣佈國內外教徒使用教會羅馬字讀寫台語文,2001 年起全面實施的母語教 學,羅馬字得以在教學殿堂來推廣,長期被打壓的文字,繼續為台灣文化傳承與 語言復振來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