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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操作性定義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一、國小學童母親

本研究乃指台南市之國小學童母親家長。以台南市六大行政 區域之公立國民小學共計48所學校,96學年度第一學期一至六年 級學童母親家長為研究對象之母群體。排除外籍新娘,以分層叢 集抽樣抽出18所學校540位國小學童母親為本研究對象。

二、運動階段

過程。個人要改變行為,必須要經過一系列的過程,在任何一個 階段的過程宜採循序漸進的方法進行,方能成功達成。這系列過 程包含了五個階段,依序為:(一)無意圖期(pre contemplation)、

(二)意圖期(contemplation)、(三)準備期(preparation)、(四)行動期 (action)及(五)維持期(maintenance)。本研究中以林旭龍之「運動階 段量表」來測量,題目共有1 題,五個選項,由研究對象勾選一 個最能代表研究對象目前的運動情形。

三、健康促進生活型態

Walker, Sechrist,&Pender (1987)將「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定義 為:「個人為了維持或促進健康水平,以及自我實現和自我滿足的 一種自發性多層面之行為與知覺」。並以此理念發展了「健康促進 生活方式量表」(Health-Promoting Life Profile, HPLP),此量表的 題目係以提升健康層次為導向的正向健康行為,而不含預防疾病 的行為。本研究探討的正是國小學童母親「正向的健康行為」,

而非預防性的健康行為,故擬採陳美燕、周傳姜、黃秀華、王明 城、邱憲章、廖章京隸等1997年以Walker 和Pender 等人發展的

「 生 活 型 態 與 健 康 習 慣 評 量 表 」(Lifestyle and Health Habits Assessment),以920名居住在桃園及台北地區18-65 歲之成年民 眾為研究對象,因素分析後萃取出六個因素,有40個題目共可解 釋52.8%之變異量。其總量表信度內部一致性 Cronbach’s α為 0.92,而各要素則為0.68-0.84。問卷採四點量表,計分的方式由 從來沒有、偶爾如此、時常如此及都是如此,分別給予0至3分,總 量表得分從0分至120分。經文化調整和測試後已適用於評量台灣 地區成年人生活方式的行為內容,題目總共40題。本研究健康促

進 生 活 型 態 行 為 包 括 個 人 在 「 適 當營養行 為」、「 運動休 閒行 為」、「壓力處置行為」、「人際間支持行為」、「健康責任行 為」及「自我實現行為」六方面行為,敘述如下:

(一)自我實現:係指生活有目的、朝目標努力、對生命樂觀、有正 向成長 與改變的感覺。

(二)健康責任:包括能注意自己的健康、至少每月一次觀察自己身 體有無改變或異狀、能與健康專業人員討論健康促進及參加保 健活動。

(三)運動休閒;係指從事運動與休閒的活動等。如:作伸展操每週 至少三次,每週至少做三次運動,每次20-30 分鐘之劇烈運 動。

(四)營養行為:乃包含日常飲食型態,如每日三餐時間和量都正 常、食 物的選擇包括五大類等。

(五)人際支持:係指能發展社會支持系統,包括樂於和親近的人保 持聯絡、對 別人表現關心等。

(六)壓力處理:係包含能放鬆自己、會注意自己不愉快的情緒及有 減輕壓力方法等。

四、健康概念

健康概念是一個人主觀的認知,反映出健康對其個人所呈現的 意義(Smith, 1983)。Smith (1981) 認為健康是一種比較性用詞,及相 對用法,而非絕對性的,具有漸進性變化的特性。本研究所指的健 康概念是研究對象個人主觀的認知,反映出健康對其個人所呈現的 意義。本研究採用黃毓華 (1995)編譯的健康概念量表,包括臨床、

(一)臨床的健康概念係從疾病或醫學觀點來定義健康,例如健 康是沒有疾病、不需要使用任何藥物等共五項。

(二)角色功能的健康概念係指個人能執行被期望的社會角色、盡 到日常生活應盡的責任等七項。

(三)調適的健康概念係從對環境、壓力的調適情形來定義健康,

例如健康是能適應週遭環境的改變、能應付外來的壓力等七 項。

(四)安寧幸福的健康概念(eudaimonistic health conception)指完全 的安適狀態,提升到更高層次的健康,例如健康是發揮個人 全部的潛能、身心處在最佳狀況等共五項。

五、背景變項

(一)年齡

受試者96年實際年齡,共分為二組:1.40歲以下;2.40歲以 上。

(二)教育程度

以受試者於 96 年 11 月的最高學歷,且排除不同文化背景而 不識字之外籍新娘,從小學至博碩士共分為三個層次:1.國 中、小;2.高中、職;3.大專以上。

(三)婚姻狀況

本研究以同住與其他(分居、離婚及喪偶)二種情形做為區 分婚姻狀況的依據。

(四)子女數

本研究之子女數分為一個、二個、三個及三個以上共4個 組別。

(五)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

身體質量指數是指受試者身高和體重的比率,用來推估個人 的身體組成。其計算公式為B.M.I=體重(公斤)÷身高(平 方 公 尺 ) 。 本 研 究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分 組 方 式 , 採 用 衛 生 署 (2005) 定 義 共 分 四 組 : 1.BMI 18.49 ≦ : 體 重 過 輕 ; 2.18.5 BMI<≦ 23.99:正常範圍;3.24 BMI<2≦ 6.99:體重過 重;4.27 BMI≦ :肥胖。

第六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台南市六大行政區域之公立國民小學共計48所學校,

96學年度第一學期一~六年級學童母親家長為研究對象之母群體。排 除外籍新娘,以分層叢集抽樣抽出18所學校540位國小學童母親為本 研究對象。本研究對象僅限定於台南市六大行政區域之公立國民小 學學童母親家長,問卷發放無法親自交給受試者,也無法集合各校 抽測對象集中說明問卷及施測方法,問卷回收率雖然很高,但有一 部份協助發放問卷的老師,沒有將填寫遺漏的問卷再讓學童帶回,

因此發現有不少的漏答問卷。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對象僅限定於台南市六大行政區域之公立國民小學學 童母親家長,故在推論上將受到限制。

(二)問卷發放無法親自交給受試者,也無法集合各校抽測對象集 中說明問卷及施測方法,問卷回收率雖然很高,但有一部份

回,因此發現有不少的漏答問卷。

(三)影響國小學童母親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相關因素非常多而 且 複雜,本研究受到施測時間、地點、問卷長度及人力的影 響,因此在自變項的部分無法涵蓋所有的個人、心裡及社會 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