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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界定

四、 家長網路管教策略會因其知覺子女網路危險行為之不同而有顯著差 異。

五、 家長網路管教五項策略之間有顯著相關。

六、 家長背景資料、網路使用技能、對子女網路使用態度、知覺子女網 路危險行為能顯著預測家長網路管教策略。

第五節 名詞界定 一、 受測家長

本研究的受測家長,係指一百零一學年度第二學期(民國一百零一 年二月至六月期間)就讀於臺北市立國民中學之七、八、九年級國中學 生之父親或母親。

二、 家長背景資料

本研究界定之家長背景資料,係指受測家長之性別、年齡、家庭經 濟狀況、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及與親子相處情形,茲說明如下:

(一) 性別:與子女的關係,分為「父親」、「母親」。

(二) 年齡:係指受測家長於民國一百零一年施測時的年齡。

(三) 家庭經濟狀況:係指受測家長之家庭經濟狀況,分為「低收

(四) 教育程度:係指受測家長的教育程度,分為「不識字」、「國 小」、「國中」、「高中(職)」「專科」、「大學」及「研 究所(碩博士)」。

(五) 婚姻狀況:係指受測家長之婚姻狀況,分為「共同生活」、

「分居」、「離婚」及「配偶過世」。

(六) 親子相處情形:係指受測家長自覺與孩子的相處情況,分為

「非常不好」、「不好」、「普通」、「好」及「非常好」。

三、 家長網路使用技能

本研究界定之家長網路使用技能,係指受測家長的網路使用行為、

網路使用技術與網路使用信心。

(一) 網路使用行為:係指受測家長過去一週網路使用的情形,分 為「手機(含上網)」與「電腦上網」的使用時間,以及「網 路功能」的使用天數(含電子郵件、社群網頁/即時通、瀏覽 新聞/雜誌、搜尋/下載資料)兩部分。

(二) 網路使用技術:係指受測家長是否會使用各項網路功能,如

「改變網路過濾器」、「阻擋垃圾郵件」、「刪除網頁紀錄」、

「更改個人隱私紀錄」、「封鎖或刪除不想要的訊息」及「尋 找安全使用網路的相關資訊」。

(三) 網路使用信心:本研究界定之家長網路信心,係指受測家長 對於自身使用網路的信心程度。

四、 家長對子女網路使用態度

本研究界定之家長對子女網路使用態度,係指受測家長對於子女使 用網路所抱持的態度,並區分為(1)讚同子女網路使用,如家長認為網 路有助於子女的學校課業或學習;(2)擔心子女網路使用,如家長認為

五、 家長知覺子女網路危險行為

本研究界定之家長知覺子女網路危險行為,係指受測家長是否瞭解 子女在過去一年使用網路時,是否有從事或遇到網路危險行為,包括子 女是否曾被霸凌或霸凌他人、是否曾被性騷或性騷他人、是否接觸過負 面網站,以及是否有隱私暴露之情形。

六、 家長網路管教策略

本研究所指的家長網路管教係參考 2011 年歐盟孩童網路使用調查 (EU Kides Online II:Final report) 之定義,將家長網路管教策略,分成 5 種類型:「網路使用主動管教」、「網路安全主動管教」、「網路使用 監控手段」、「網路使用技術性手段」及「網路使用限制性手段」,茲 說明如下。

(一) 網路使用主動管教 (Active use mediation):係指家長和子女討 論其網路使用活動或是和子女一起進行/從事網路活動。

(二) 網路安全主動管教 (Active safety mediation):係指家長引導子 女如何安全的使用網路,無論在網路上遇到困難或是使用網 路時感到不開心或不安的時候,告訴子女該怎麼做。

(三) 網路使用監控手段 (Monitoring mediation):係指當子女使用 網路時,家長是否有監視子女的網頁紀錄、電子郵件等。

(四) 網路使用技術性手段 (Technical mediation):係指當子女使用 網路時,家長是否有使用特定程式以避免/過濾某些不想讓子 女使用的內容。

(五) 網路使用限制性手段 (Restrictive mediation):係指當子女使用 網路時,家長是否有訂定一些規則來規定子女在網路上允許 做、在監督許可下才可以做或不允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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