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落
部落是一種社群,由兩個或以上的氏族組成。有的部落在氏族之上還有中間 環節胞族。一般認為其成員為同一祖先之後裔。他們通常佔據於一特定地理區 域,擁有文化、宗教以及語言上的同質性,而且在政治上由一頭目或首領統一領 導。部落一般在部落成員內部通婚。
此外在現代漢語中,對非洲、西亞及其他地區以單一民族為主體的較大的群 體,如果這些群體的生產能力仍處於極不發達的狀態,也稱為部落。部落原先受 地域的影響很大,當下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人們因為某個主題、興趣、項目等組 成部落,通過互聯網平台溝通和寫作(維基百科,105a)。
二、農業
農業是人類有目的地種植植物(包括菌類)或畜養動物,生產出有用農作物或 牲畜的產業,被劃分在第一級產業。廣義之農業包括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及漁 業,而一般人所說之農業通常只指種植業。農業的產品一般會是食物、纖維、生 物燃料、藥物或是其他利用自然資源而來,可以維持或提昇人類生活的物品。(維 基百科,105b)
農業屬初級生產,為人類最大和最重要之經濟活動之一。簡單地說是人類運 用其智慧去改變自然環境,利用動植物的生長繁殖來獲得產品,更進一步換取經 濟收益的一種系統。農業是人類定居文明興起的關鍵因素,種植或養育馴化後的 物種,可以增加食物,有助於文明的發展。有關農業的知識稱為農業科學。農業 史可以追溯到數千年前,農業的發展隨著不同地區的氣候、文化及技術有很大的 不同。不過所有的農業都需要技術可以擴展及維持可以種植作物或養殖動物的土 地。若是種植植物,一般就需要灌溉技術,不過也有些植物可以旱地耕作(英語:
dryland farming)。動物畜養是個龐大的產業,約佔了地球不被冰或是水覆蓋的面 積的三分之一。在已開發國家,一般是採取單一作物的集約農業方式,不過可持 續農業的比例也在漸漸提高,包括樸門(Permaculture Permaculture)及有機農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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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百科,105c)。
另依據中華民國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款定義,農業係指利用自然資源、
農用資材及科技,從事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產製銷及休閒之事業(行政院 農委會,105a)。
三、大竹村
大竹本部落的居民來自大竹高舊社 Tjatsuqu,從清朝到日治時期,都一直居 住在大竹溪口一帶的淺山(如照片 10)。後來,在一次的大火及加上出現傳染疾 病,讓居民認為此地不祥而遷村至現今大竹本部落(原住民族委員會,105)。現今 大竹村聚落零散,包括加津林、富山、富南、大竹、愛國埔、工作地等 6 個部落 組成。
照片 10 大竹村舊址照片 資料來源:工作地部落影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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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竹村工作地
工作地排灣族稱為 ka vayavaya,意為「工作的地方」或是「有竹林的地方」。 在大竹本部落大火之後,部分村民遷到工作地定居,以前住在溪邊時,到此地農 作,大家都說要到「工作的地方」,因而得名(原住民族委員會,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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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文獻探討
透過相關文獻回顧與整理,有助於對研究主題的特性與現況有更進一步的了 解,並從中獲得研究基礎與成果。為明瞭部落農業發展的問題及限制因素等,本 章就相關文獻作整體性之回顧,主要內容分為四個部分,首先就「落農業的發展 與沿革」、「落農業面臨困境」、「農業補助獎勵方案」及「農業轉型與經營」進行 探討,並對每節最後結合研究區域農業現況進行評論。
第一節 部落農業的發展與沿革
原住民是一個熱愛土地的的民族,對於土地的認識非常深遠,利用土地的傳 統知識,是數百年來生活經驗的學習、累積與傳承,它蘊含了與大地共容共處的 哲學,被科學界一致認為是當今生物多樣性、資源永續性、文化多元性及土地利 用倫理等重要環境議題的最高指導原則(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105),其中農 業,是我國山地部落原住民族主要的生計來源,亦是國家與部落在發展上的重要 基石,更是山地部落在發展上的基礎核心產業。於是傳統農業生產不僅是維持生 計的重要活動,其中所蘊含的文化祭儀,是維繫部落社會與部落組織、文化意涵 重要關係,形成一種特有的無形的規範與制度 (羅恩加,2011),為能瞭解原住民 部落農業發展歷程,將依期程分述說明如下:
一、游耕時期
這種方式為傳統的山田燒墾(slash-and-burn,又稱游墾,swidden cultivation),
係用火燒墾林地,栽培時不使用獸力和肥料,只靠人工,利用掘杖。短期的耕作 後需長期休耕(即土地耕作年數少於休耕年數)。該焚林所得之灰,是天然最好的 肥料,並因土壤的物理性受到改良,提高 PH 值與地溫,以消除和減少病蟲害(顏 愛靜、楊國柱,2004)。因此,「火」在清理耕地時扮演重要的角色,先砍伐地 面的樹木、雜草,再放火焚燒,接著用簡單的農具挖土作穴,將農作物(如:粟、
甘藷、山芋、樹薯等種苗埋入土中)。在作物生長期間,不多作如施肥、除草、
灌溉等田間工作,是一種極度粗放的耕作方式。由於地力極易枯竭,故每隔一段 時間,村民需另闢新耕地,以維持較高的單位面積產量。因此,這種耕作方式需 要極大的土地以供少數的農民使用,否則土地休養生息時間不足,會降低土地生 產力(農業問題,105),從生態學的觀點來看,山田燒墾的農業並無耕作,除了少 有的勞力之外,無其它栽培方法。但最主要的是它可整合並支持人類尚未侵入前 那種平衡的生態系統結構,也就是說這種農業對原有的生態系統只是單純的適 應,或是模擬原有之生態系統,而不是創造另一種新的脈絡與動力的生態系統(顏 愛靜、傅小芝、何欣芳,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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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田定耕時期
種耕種時期主要自二十世紀初開始,台灣原住民族的產食系統(subsistence system)受到日治時期殖民統治(1895至1945年)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政策 的影響,發生了劇烈的變化,產食的方式由過去的焚墾輪休之山田農業轉變為以 定耕為主的水田農業(日宏煜、羅恩加,2015),其中又以日治殖民時期,殖民者 為了山林治理及開發山地資源以增加其經濟利益,將原住民限制在居住和耕作的 地區(亦即今日原住民保留地的前身),並推行「水田定耕」,部落傳統的狩獵、
漁獵、採集與游耕之共用土地模式被破壞殆盡。另因土地之利用是由殖民者配 給,採人均分配土地方式給予土地使用權,致可耕地減少,原住民土地私有觀念 逐漸形成,光復後,國民政府實施「育苗造林運動」、「定耕農業運動」等運動,
原住民在國家指導下發展經濟,並於賦予原住民擁有耕地所有權後,徹底改變其 傳統游耕型態(顏愛靜、傅小芝、何欣芳,2011),農業定耕的結果,耕地集約生 產,糧食增加,足以應付人口增加之需求,聚落也不再遷徙,並隨著與外界互動 的加強,過去物物交換方式轉變為現金交易方式,自給型農業逐漸過渡到商品經 濟,懂得學習平地人依市場需求種植高經濟作物,其產業活動逐漸被吸納為市場 貨幣經濟的一環(顏愛靜、楊國柱,2004)。戰後國府統治台灣,仍延續日治時期 的山地政策,自1946年起施行地方自治法,以由選舉產生的村長及代表代替傳統 部落領袖,使得部落領袖制度朝著世俗化的發展,從而喪失傳統領袖之整全性。
再則,新宗教的傳入,也同樣的分食部落領導權力,從而對部落社會組織產生影 響。1954年部落礦業活動的發展,使得從日治時期發展的水田定耕農業逐步退入 幕後(宜蘭縣培根社區,105)。
三、慣行農業時期
農耕方式發生約在 1970 年代世界糧食危機時期,為解決飢荒問題,世界各 國科學家競相透過育種科技,研發高產量作物,由於此耕種作法必須實施充足灌 溉與施肥,所以造成環境嚴重的負荷,慣行農業係指以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大 規模、高度機械化、單一作物型態且大量使用化學肥料、除草劑、殺蟲劑,以加 速生產,減少農作物損失的生產方式(Knorr and Watkins,1984),為全世界農民 與農業生產者所實行的耕作方法(鍾仁賜,2008)。此農耕作法也稱為「石油農法」, 因為這是利用石油提煉各種農藥、化學肥料的一種栽培方式,其實在人類整個歷 史來說是相當短暫的,自石油化工業盛行才開始興起。台灣大約自 1950 年代以 來,開始改變自古以來的耕作方式,慢慢使用慣行農法,到了 1970 年代開始推 廣綠色革命,更是大量依賴農藥、化學肥料,甚至除草劑等,並且以農業技術開 發大幅度促使糧食產量提升(小農故事,105)。
四、有機農業時期
農耕時期大量使用化學肥料、除草劑、殺蟲劑,以加速生產,減少農作物損 失的生產方式,造成土地及人員身體健康的影響,於是1988年是石磊部落發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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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農業的第一步,當地羅姓族人因長期噴灑農藥、使用化肥下,導致身體健康受 到影響,故放棄化學農業,投入有機農業工作(劉佩琪,2009)。
「有機農業」屬於部落新引進的耕作概念,因此在原鄉部落推動轉作有機 時,部落族人必須被要求不斷學習新的技術與概念,同時有機栽培技術門檻較 高,若無具經驗之族人或深具理念的部落領導者帶頭或從旁陪伴,往往難以持續 從事有機栽培,現今原鄉部落的有機生產尚處於啟蒙階段,無法自我形成穩定市 場與永續產業,需要相關的技術整合與市場銷售輔導,才能進一步推動原住民區 域型產業發展(劉維哲、陳宛均,2013),原鄉部落轉型作有機農業的過程中,使 許多的部落族人漸漸地回憶以前傳統的栽培方法,也找回了部落文化中最重要
「人、地共存與共榮」的關係,陳亭伊、顏愛靜於2009 年在新竹縣尖石鄉玉峰 村、秀巒村進行之原住民保留地農業發展研究中指出:「部落Tayal 祖先教導後
「人、地共存與共榮」的關係,陳亭伊、顏愛靜於2009 年在新竹縣尖石鄉玉峰 村、秀巒村進行之原住民保留地農業發展研究中指出:「部落Tayal 祖先教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