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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者從小就熱愛運動,從國小接觸許多的運動項目,雖不是頂尖、但卻樂在其中。

進入國中,從體育課開始第一次接觸籃球,從此就愛上了籃球,常常於下課前幾分鐘,

手拿著籃球等待著槍響似的鐘聲,瞬間往籃球場如朝聖般沉醉在籃球運動中,放學後在 球場逗留到天黑也是家常便飯。當時傅達仁先生於星期天上午轉播的 NBA,使研究者 加深對籃球的迷戀,更在寒暑假與同好組成球隊報名參加比賽,相互切磋球技,雖然當 時所參與的籃球賽幾乎都輸球收尾,但感覺卻是快樂的。為了解比賽的過程,借了一本 籃球業餘規則,仔細的鑽研,以驗證球友所說的動作、違例、犯規等狀況是否相符,同 時也開啟了進入裁判世界的大門。高中在升學的壓力下依舊參加籃球校隊,因為在對籃 球規則較熟悉下,常是教官與班級友誼賽的義務裁判,而且是教官指定認可的裁判,從 此研究者對籃球裁判產生了興趣,且當時國際籃球裁判吳喜松先生在球場上曾向研究者 提及:「籃球員轉為裁判員是最好的模式」。

大學時研究者唸的是自己興趣的科系─體育系,四年下來數百場的籃球賽事吹判奠 定了往後的裁判基礎,也認識了同好及資深的前輩。藉由互相學習以及前輩的指導,讓 研究者踏入職場後受到地方籃球委員會的賞識以及聘任,服務地方的籃球賽事。由於表 現優良,經過推薦後進一步協助高中籃球聯賽、大專籃球聯賽、社會甲、乙組聯賽。從 地方C 級籃球裁判,進而通過臺灣省籃球裁判資格(為現今 B 級裁判),兩年後成為全國 A 級籃球裁判。之後更上一層,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Chinese Taipei Basketball

Association,CTBA) 遴選參加國際業餘籃球總會 (FIBA) 舉辦之國際籃球裁判考試,並 順利通過獲得籃球裁判的最高資格──國際籃球裁判。現今國內大小的比賽,包括地方 球賽、國中籃球聯賽 (Junior High School Basketball League,JHBL)、高中籃球聯賽(High School Basketball League,HBL)、大專籃球聯賽(University Basketball Association,UBA) 、 超級籃球聯賽 (Super Basketball League,SBL) 、國際賽事 (瓊斯盃、2010 廣州亞運會 等) ,都有其執法的蹤跡。這是研究者籃球裁判的成長過程。

在籃球場上,觀眾注意的焦點都是球員,卻暫時遺忘了在場上時刻跟隨球員,跑滿 整場都未更換,還要眼觀八方的裁判,只有在爭議時,他們才會受到不友善的矚目,他 們沒有場上球員的光芒,實際上卻對籃球比賽起著舉足輕重的的作用,以下擷選近年來 聯合報系針對籃球裁判的相關報導:

裁判不公? 理事長該不該有球隊?SBL習題亂難解 【2004-03-15/聯合晚報/7版/影視‧

運動】

哨子吹出一堆怨 裁判長斥老裁判:孬 幼敏激辯 吃個技術犯規 一度罷賽 王人生:除 了臺啤 6隊都抗議 閻家驊:每次拜拜 都求裁判吹好一點 【2006-02-05/聯合報/D8版/

體育】

卡位→揮拳→罷賽…臺銀、幼敏 都罵裁判沒LP 簡明富動手 呂嘉豪作勢反擊 兩人都 判出場 幼敏不服 賽事中斷1個多小時 被沒收比賽 【2006-02-25/聯合報/D8版/體育】

超籃亂鬥再開鍘執法軟趴趴 3裁判禁吹3周 殺雞儆猴?2隊打成一團 只有5人受罰 漏 網之魚?張智峰暗拐沒事 惡性犯規恐怕更加猖獗 【2007-01-13/聯合晚報/13版/運動】

不滿吹判 桑德斯流血、飆淚 【2008-01-26/聯合報/AA3版/體育】

哨音左右戰局 邱大宗憤怒 【2009-04-05/聯合報/AA4版/運動】

裁判瞎眼 臺銀教頭踢飛椅 【2010-03-01/聯合報/B3版/運動】

這樣也不吹!金酒怒吼裁判 技術犯規、奪權 第三節奉送臺灣大6罰 裕隆稍後贏球 金 酒無緣季後賽 【2010-04-17/聯合報/B4版/運動】

璞園諷誤判:想請洋裁判 【2011-01-23/聯合報】

瓊斯杯裁判 不能說的秘密 【2011-08-11/聯合新聞網】

別再抱怨! SBL 要拿出真本事 【2012-04-23/聯合報】

這是近年來媒體對裁判報導新聞其中之一部分,而也是實際的情境轉述;在眾多的 賽事中,球員的球技切磋,教練的戰略戰術鬥法,都是籃球比賽勝負的大多數關鍵,然 裁判員雖非主角,但有時卻是影響比賽的關鍵人物。因此裁判常是球隊輸球的藉口及代 罪羔羊,我們可從媒體的報導中知悉一二。從第三者的角度來看,我國籃球裁判到底有 哪些問題存在?因此期望藉由本研究,從裁判的遴選、訓練、考評等制度面向著手,以 現有的制度配置分析,發覺其問題,並提出改善建議,期能提升我國籃球裁判之品質。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籃運要進步,除了球員的素質影響外,教練及裁判亦是兩大關鍵 (陳榮章,1997) , 裁判的養成如同球員及教練的培養,需要教育及實戰經驗來磨練。研究者參與籃球賽事 執法十數年,處在現有制度中,藉由本研究,希能了解籃球裁判養成之獨特處,探討國 內的籃球裁判制度,依此作成研究具體目的如下:

一、瞭解我國籃球裁判現行制度的配置。

二、探討我國籃球裁判現行制度的弊病。

三、分析我國籃球裁判制度的優化配置。

第三節 研究問題 依據問題背景與研究目的,本研究之主要課題如下:

一、我國籃球裁判現行制度的配置為何?

二、我國籃球裁判現行制度的弊病為何?

三、我國籃球裁判制度的優化配置為何?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的認定,以臺灣地區為主;適用對象以籃球運動裁判為範圍;裁判的等級為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舉辦講習會通過認可的 C、B、A 三級裁判,舉辦之講習會時間為 2001-2011。訪談對象的等級為國家 A 級以上之籃球裁判。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針對籃球裁判,體會到分析是有限的,有些其他的觀點將會被排除掉。受訪 者可以根據個人意願決定接受或不接受訪談,同時也可以根據自由意願決定表露的程度 (潘淑滿,2003) 。著眼於此本研究的限制如下:

(一) 本研究採文獻分析法,研究過程雖嚴謹,但文獻中文件之蒐集與保存或有可能 發生缺失或遺漏不全的情況,僅能假設文件保存良好,且無缺失或遺漏的狀況。

(二) 本研究採半結構深度訪談方式,訪談過程受訪者可能受到情緒、認知、及回答 態度等主觀因素之影響,對詢問內容的回答有所保留,研究者無法掌控受訪者回答的真 實性,僅能假設受訪者據實回答。

(三) 本研究訪談對象排除國家 B 級以下的裁判列入訪談對象,可能犧牲掉年輕裁 判具有活力與創意的意見,另外,訪談對象以資深的籃球國際裁判為主且皆為男性,對 於性別平等方面,也是研究可能遭遇的限制。

第五節 名詞解釋

一、籃球裁判

籃球賽事組成之要素之一,為籃球比賽中執法者之角色,依據規則執行任務、吹判 比賽以及執行規則內及外的判例,讓籃球比賽得以順利進行。本研究之界定為中華民國 籃球協會所考核認定之籃球裁判。

二、講習會

國語辭典的解釋為研究討論學術、思想或技藝的集會。本研究提及之講習會為籃球

規則、裁判法之解說,並做籃球裁判測驗,合格後發給不同等級之籃球裁判證照,屬學 術技藝學習之集會。

三、優化配置

本研究依據系統原理之觀點,可以認為系統的組成要素或組織結構科學合理的重組 與構件都可以引起系統的功能、要素及目標產生變化,這一過程就體現為系統的優化配 置 (趙晶、王家宏,2007) 。為展現籃球裁判的綜效,本研究需兼顧其選訓用的效率與 效能。具體而言,籃球裁判的優化配置可由其資源的投入產出、各級裁判晉升汰選流動、

專業表現(含技能、知識、精神),及與臺灣運動環境相配合為考量依據。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探究籃球裁判相關議題,依據研究目的與研究課題,將本章分為三個子 題:第一節、籃球運動發展,了解籃球的發展,知悉國內籃球環境的過去及現在;第二 節、籃球運動特性與規則演進,說明籃球獨特及誘人的吸引力,發現規則百年來的演進;

第三節、我國籃球裁判制度,重點了解我國籃球裁判過去制度的執行,說明現行制度的 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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