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籃球裁判的選才 一、籃球的參與
(一)動機
籃球在臺灣是最受到歡迎的運動,可以從98 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資料中得知,
各級學校的專用運動場地設置率最高為籃球,在辦理各類運動競賽中也發現以辦理「籃 球」競賽之學校最多,另外運動社團以設立「籃球」項目之學校最多 (教育部,2010) , 證明了籃球在校園的普及,從場地到比賽的舉辦,加上學子熱衷的社團,顯現籃球在校 園中受到青睞的程度。
表4-1 98學年度各級學校設置專用運動場地設置率前三名
各級學校 第一名 設置率 第二名 設置率 第三名 設置率 國小 籃球場 93.23% 排球場 24.11% 網球場 12.02%
國中 籃球場 99.19% 排球場 74.09% 足球場 25.51%
高中職 籃球場 97.96% 排球場 89.16% 網球場 42.33%
大專 籃球場 98.17% 排球場 92.68% 網球場 80.49%
研究者自行整理。資料來源:教育部99 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
表4-2 98學年度各級學校辦理各類運動競賽比率前三名
各級學校 第一名 辦理率 第二名 辦理率 第三名 辦理率 國小 健身操 71.27% 籃球 52.80% 拔河 47.43%
國中 籃球 87.41% 拔河 60.62% 排球 48.35%
高中職 籃球 94.91% 排球 76.58% 拔河 62.32%
大專 籃球 97.56% 排球 85.37% 拔河 59.15%
研究者自行整理。資料來源:教育部99 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
表4-3 98學年度各級學校運動社團設立比率前三名
各級學校 第一名 設立率 第二名 設立率 第三名 設立率 國小 其他 29.70% 跆拳道 28.48% 田徑 27.83%
國中 籃球 52.19% 羽球 30.31% 桌球 28.71%
高中職 籃球 81.06% 桌球 50.92% 羽球 50.31%
大專 羽球 65.85% 籃球 65.85% 跆拳道 56.71%
研究者自行整理。資料來源:教育部99 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
籃球為世界性運動,也是國內參與人口最多的運動項目之一 (陳明達、何全進、陳 鵬仁、陳進發,2009) 。籃球在臺灣為最受到歡迎的運動是無庸置疑的,從辦理各類運 動競賽的資料中顯示:籃球是各級學校辦理最多的項目。在籃球運動的歷程中,受訪者 E 與 F 皆談到在校園裡開始接觸籃球,從球員的身份,無論是從國小或大專開始經過基 本訓練的球員時期,再到訓練球隊的教練角色,籃球對於兩位受訪者而言,其中之學習 與收穫皆為其人生帶來不同的體認,甚至籃球成為其謀生的飯碗、個人的宗教抑或是生 活中的另一半,足見籃球運動給予的影響力有多巨大。
喔!這個如果以我來講可能這個很特別喔!我甚至寫過一篇文章,籃球是我的宗教,然 後把它,後來在我的書裡面,有一本書,甚至我博士論文寫那個山難運動與宗教其實也 是舉籃球的例子,簡單來講,就是...我老婆以前還開玩笑講說你乾脆就娶籃球算了!對 不對?有時候睡覺會放著籃球,想到的時候對著那個天花板罰罰球這樣,然後幾乎那個 NBA的比賽我都盡量想要看,所以大概應該說從我高中以後我的日子應該就是跟隨籃球 的日子啦!我的生活啦!(E002)
ㄜ!基本上來講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說,因為我自己本身是球員,所以我可以
說是球員的一個身分在當教練……所以從球員再加教練,所以整個的延續性來講,整個 對籃球的一個投入,可以說是從國小開始,只是身分角色的轉換,不同的時間做不同的 角色的一個調整,收穫很多,也學習很多,也有很多的不同挑戰。(F001)
相同的,校園裡對於籃球運動的熱衷,讓籃球裁判在這競賽中融入及參與,可見現 今的籃球裁判許多都是從校園的籃球賽事中發跡的,尤其在大專的校園球賽內。
我想先談談我的裁判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這個籃球裁判應該是在讀大學,大三的時候 看到我的學長在吹裁判吹得還蠻不錯的,就開始接觸。(A001)
我大概在大三的時候開始擔任裁判。(B001)
我是從大學的時候開始接觸這個籃球裁判。(D001)
從各級學校辦理各類運動競賽中發現,籃球賽事是最多的,當然就有許多的裁判投 入其中。這些籃球裁判參與的動機為何?在本研究中受訪者A 提到了因為看見學長從事 籃球裁判工作不錯,覺得有興趣學習就投入了籃球裁判的工作,另外受訪者B 是因為課 堂上老師的啟蒙,使之進入籃球裁判的領域。
我們就想說這個籃球裁判還滿好玩的,因為我們那時候那個師大的‧師大的裁判法的老 師是樊正治老師,他他講課很很活潑嘛,那對這個規則的研究阿他也很在行,然後我們 就慢慢的想說這個滿有趣的,然後就開始去學,(B007)
受訪者C 及受訪者 D 說到因為喜歡籃球,喜歡打籃球之後才加入籃球裁判的行列,
因為喜愛籃球但身材受到限制,轉而加入籃球裁判的工作,從受訪者 B 及受訪者 D 的 訪談中得知,除了讓本身不離開籃球的環境,還有額外的收穫,包括裁判費、保持運動、
免費觀賞球賽等。
那到大三,ㄟ外面,我們有一位學長,然後他都會到外面包比賽,那就請我們去吹,然 後就覺得吹一吹還有錢可以領,慢慢就有興趣了,(B007)
這個、這個籃球裁判的工作,我這個籃球裁判,我是說我是誤入叢林啦!因為我是本身 是喜歡打籃球,喜歡籃球‧‧‧所以以前我們是這麼喜歡籃球,然後現在是ㄟ!進體育 館很方便啊!有識別證啊,我這個是我唯一的收穫啊!呵!,然後在這個過程,當裁判 過程,把身體保持的,經常有在跑,狀況還保持的很好,我想這個是我唯一的收穫這樣 子。(C006)
因為以前也是喜歡打球的。那後來因為身材受限,然後,所以開始變成往裁判路線走 (D001)
為什麼會讓自己一直走在裁判這條路線,第一個是喜歡啦!、第二個是家裡沒有反對 啊,再來覺得說裁判可以讓我也達到運動的效果,(D006)
受訪者A 提到本身職務必須參與籃球裁判相關事務,經長期接觸產生了興趣並投入 其中,培養出對籃球裁判的熱情。
就因為負責裁判組的工作,長期去研究規則啦!去吹裁判啦!還有在這個裁判組裡邊去 要,在那個比賽要去編排裁判阿!漸漸的就這樣,把興趣就這樣培養出來了。(A003)
本研究受訪者大都是從大學時代開始接觸籃球裁判領域,其參與的動機包括:學長 的良好模範、師長的啟蒙、喜好籃球運動、長期接觸裁判的事務工作等,另外裁判費、
保持運動、免費觀賞球賽也是推動參與籃球裁判工作的誘因,綜其成因發現受訪者對於 籃球有著熱愛的興趣。我國國際排球裁判王業 (2007) 的研究指出,相較於外在期待的
「熱忱」,如果從裁判內在角度探討,則為「興趣」。多數裁判認為,「興趣」是支持 自己從事裁判工作的最主要原因。在興趣、家庭與工作方面的條件許可之下,裁判可以 高頻率的應聘裁判工作,與同好進行討論,並可朝更高層級邁進,為更高水準的球隊服 務,為排球貢獻心力,如果主辦單位能提高酬勞,使裁判兼顧工作與興趣,更能提升參 與率。雖然排球與籃球為不同運動項目,卻也能看出擔任裁判的共同點。
籃球是各級學校學生最喜愛的運動之一,從訪談及文獻可知,校園內的籃球賽是非 常多的,進而籃球裁判的需求也相對增加,在球賽品質的要求下,裁判的水準也逐漸被 重視,尤其是大專校園內的籃球賽也開始要求有證照的裁判協助執法工作,因此許多的 籃球裁判也順此潮流,在大專校內及校際的盃賽中得到學習的機會。研究者在自身經驗 中觀察發現,大專的校園內有著非常多的籃球賽事,著名的大X 盃籃球賽等,以往研究 者於求學時代,負責賽事的人員依據學長的資料或是口耳相傳尋找有經驗的裁判,當時 對於證照的要求並不在意;近幾年來,各主辦的學校,開始要求前來協助的裁判必須要 有證照,並且要提出證照的正本或影本,可見校園內的賽事對於球賽的裁判品質要求逐 漸提高,以證照的要求模式,至少可讓球員及主辦單位對裁判是否有專業訓練的疑慮得
到答案,在反思之下,證照的考照制度就必須嚴謹,才能讓取得證照的人真的有其相對 的執法能力。
(二)籃球裁判歷程
在訪談中談到籃球裁判的成長,每一位籃球裁判的歷程中都有記憶深刻的情境,這 情境表現出裁判們在籃球場上的認真與專注,也能從情境中窺探籃球裁判的世界;受訪 者A 提及 80 年代國內上下半年的兩大賽事,自由盃及中正盃,當年的籃球博士鄭志龍 先生是第一個在國內比賽中灌籃的球員,也是國內最好的球員,受訪者A 當時執法中正 盃,剛好鄭志龍先生於比賽中灌籃後緊抓籃框,依當時規則是不允許的,受訪者A 依法 給予技術犯規宣判,卻引起軒然大波,顯現裁判與球員在規則認知上有差距,然此一現 象也使規則因應現況而做修改,現今,在灌籃後為保護自己及週遭人員的安全下,緊抓 籃框是合法的。
我印象最深的應該是大約在民國81年,那時候有所謂的自由杯。國內有兩大重要的比 賽,一個是自由杯,是在上半年;一個是中正杯,是在下半年。那我記得是在81年自由 杯,那時候所謂的籃球博士鄭志龍,那時候是在打麥當勞,那時候是他最紅的時候,是 國內應該是第一個在比賽中,第一個或第二個在比賽中灌籃的球員,他那場球剛好有一 個灌籃,灌籃以後他抓著籃框做一個類似引體向上的動作,那依當時的規則裡面,是有 寫到緊抓籃框就必須要判技術犯規,所以我那時看到他有做這種引體的動作以後就判他 球進算,然後判他技術犯規,結果差點引起罷賽,整個爭執大概半個小時。但是第二天,
我印象最深的應該是大約在民國81年,那時候有所謂的自由杯。國內有兩大重要的比 賽,一個是自由杯,是在上半年;一個是中正杯,是在下半年。那我記得是在81年自由 杯,那時候所謂的籃球博士鄭志龍,那時候是在打麥當勞,那時候是他最紅的時候,是 國內應該是第一個在比賽中,第一個或第二個在比賽中灌籃的球員,他那場球剛好有一 個灌籃,灌籃以後他抓著籃框做一個類似引體向上的動作,那依當時的規則裡面,是有 寫到緊抓籃框就必須要判技術犯規,所以我那時看到他有做這種引體的動作以後就判他 球進算,然後判他技術犯規,結果差點引起罷賽,整個爭執大概半個小時。但是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