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回饋(feedback): 指導者對被指導者學習技能的表現或動作 的結果,提供與表現或結果相關訊息的一種行為。(鐘敏華,1997) 本研究之回饋是針對教練給予選手的外在回饋實施研究調查。
二、 外在回饋(augmented feedback):「外在回饋」又稱外增回饋
(augmented feedback)是人為因素的增強,可來自於教師、學生或 其他媒體,也就是動作執行之後的結果或過程品質,由教學者透過口 語方式或錄影帶傳達給學生,以做為下次動作技能改善的依據。
三、 中場回饋: 比賽中場 (11 分休息及 21 分換邊休息) 教練針對 選手表現提供相關訊息。
四、 心理技能:指運動員在學習運動技術或比賽的情境中,具有動 員、調節和控制自己的心理過程及心理狀態技術,即對於影響運動表 現的心理因素,可以加以適當的處理、調節的能力(張力為、任未多,
2000)
五、 運動表現:本研究所指的運動表現是指研究對象依照自我感
覺精神狀態、動作技能、學習滿意或是身體能力各方面之能力產生正 面或負面的改變情形。
六、 青少年:《大英簡明百科》將「青少年期」(adolescence)定義 為:青春期(puberty)與成人期(adulthood)之間的過渡時期(約 十二~二十歲)。特徵是生理方面的改變、性情緒的發展、努力尋求 認同、思考模式從具體進展到抽象。有時視青少年期為一種過渡時期 狀態,在這期間他們開始脫離父母獨立,但仍欠缺一種明確的社會角 色定位。一般被視為是一段情緒高漲和充滿壓力的時期(大英百科公 司,2004)。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此章節旨首在說明回饋的意義與分類,以釐清本研究欲研究之方 向及目的。次在針對運動競技項目教練不同回饋方式與內容的介入做 深入探討。最後將文獻統整歸納提出總結。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份作 敘述:一、回饋的意涵與分類。二、不同回饋方式與內容的介入。三、
文獻總結。
第一節 回饋的理論與應用
一、回饋的意涵與分類首先先就回饋的定義做一回顧,以了解回饋的內涵與概念。在人 類的動作中,回饋是在執行動作中,或完成動作後,藉由各種感受器 將有關動作執行的內容與結果傳入中樞神經系統的訊息,因此回饋能 使控制中心適時地修正動作。故回饋提供有關運動狀態的訊息、提供 新指令已完成動作,或者修正動作中的錯誤。在運動學習的過程中,
人體就任務之內容發展出二種重要的回饋訊息:內在回饋(Intrinsic Feedback)和外在回饋(augmented feedback)。(劉有德等人,2008)。 內在的回饋是在產生動作的過程中所自然發生的訊息,如自己聽到的
、看到的、感覺到的訊息。外在回饋是旁人給予的,又稱為增強回饋
或增擴性回饋。指用人工方式測量或觀察動作所產生的表現結果,並 將此資訊提供給學生。(胡名霞,2001)
瞭解回饋的分類後可得知,本文所研究的教練回饋對選手運動表 現的影響是針對選手所得到的外在回饋這一部分去做探討。鐘敏華
(1997)曾將回饋定義為指導者對被指導者學習技能的表現或動作的 結果,提供與表現或結果相關訊息的一種行為。胡名霞(2001)也提 出四個外在回饋的主要功能:(一)增強動機 (二)促進連結(三)
造成阻礙(四)引發不適當修正。由以上功能我們可以發現到,回饋 並不一定會對學習者造成絕對性的助益。然而不適當的回饋方法與時 機也易造成反效果。根據研究報告顯示,教師的回饋並不一定對學習 成績有助益(Eghan,1998;Salter & Graham,1985;Silverman,Tyson,
&Krampitz,1992)。而 Yerg(1981)的研究亦指出,回饋對最終的成 績表現有害。然而一般人都認為教師應多提供回饋給學生,而且愈多 愈好。事實上,太多的外在回饋會使學習者分心,而阻礙技能學習。
不適當的回饋時機與方法也可能使學習者反而進行不必要的修正,造 成反效果。
更多的研究與文獻中都曾對回饋這一主題做許多相關性的探討。
但筆者卻發現大多數的研究都是應用在臨床上病人的治療或體育教 學上,因此若要應用於本研究主題加以探討顯然會有許多商榷之處。
然而針對競技運動上教練的回饋之研究是少之又少。因此,筆者希望 能藉由參考其他領域之回饋相關文獻,集思廣益、將其要點去蕪存菁 並延伸應用,作為研究參考依據。下一段將針對羽球比賽中教練的臨 場回饋來做更進一步的探討。
二、羽球比賽中教練的回饋
如同運動選手一樣,教練在臨場比賽時有一定的任務,尤其想 指導選手參賽獲勝時更須做到下列幾點:(一)適時給予正確具體的 技術指導或助言。(二)提升選手的比賽士氣、意願。(三)加強選手 的心智諮商、助言或指導。(四)加強團隊合作。(五)擬定戰術策略。
(吳萬福,1998)。寇世雄(2010)針對青少年羽毛球臨場實施指導 原則導提出八項參考指標。因為羽球比賽規則與其他球類不同,隊員 一上場比賽不能換人、不能指導,只有比賽打到 11 分或一局結束的 情況下允許進行指導,因此(一)要牢牢把握指導目標原則。教練員 在比賽中的指導內容:由於青少年運動員分析問題解決能力較差,應 抓住關鍵問題,如戰術上如何發揮所長,以我之長攻敵之短。不要去 糾正那些需要經過長期訓練才能改正的某些體能和技術…等問題。如 屬心理過份緊張引起的問題,那麼就得根據該隊員之特點即時地幫助 消除緊張情緒。(二)指導簡明扼要原則。因為休息時間很短,教練 應該簡單明確地進行指導,才能使運動員記住教練指導重點。(三)
教練態度端莊、語言堅定原則。比賽中教練的神態對運動員的感染力 極強。因此在比賽場上教練不隨意走動,應坐在適合的位置,並神態 自如,充滿信心的觀戰。有時比賽中運動員由於心理情緒控制失調,
造成技戰術無法發揮的情況下,教練也不要發脾氣,克制自己急躁的 情緒是很重要的。指導中的語言一定不能含糊不清,甚至是互相矛 盾,這會使運動員產生猶豫不決的後果。(四)應用默契語言原則。
教練如果能在比賽中靈活應用平時與運動員溝通的神情手勢或簡短 語言,讓運動員馬上理解教練的意圖,做到”心有靈犀一點通”。那 將是對羽球比賽很有實用意義的指導藝術。(五)指導敵變我變原則。
教練的應變能力要強,比賽中一旦發現對方已改變戰術打法,教練要 及時改變對策並採取因應策略傳達給比賽中選手。(六)指導因人而 異原則。比賽一發現要批評的問題時也要注意到批評時機,批評因人 而異。批評也是為了把比賽打好,如時機不對,得不到應有效果,特 別是有些選手在這種情況下經不起批評,可是有人卻需要嚴厲的批評 才能振奮,故要掌握好時機與對象的承受能力。(七)處事不經原則。
對比賽場地、燈光、風向、各種干擾比賽的噪音、裁判的誤判等都要 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要能處事不驚。利用正確的途徑加以解決,即使 不能解決也不能影響到自己的比賽情緒。(八)要擅於利用自己頭腦 中的靈感產生暗示去處理比賽中的問題。這種從比賽中的靈感產生的
暗示,教練有,運動員也有。教練和選手都不應該輕易破壞或否定對 方的想法,這樣對選手心理會有一種安慰和寄託,情緒也會較利於比 賽進行。
總之,根據羽球比賽規則特點,教練在臨場指導要能目標明確。
指導語言要簡單扼要、不含糊、不矛盾;臨場中應變能力要強;指導 中要能充分利用默契語言;要會利用雙方靈感所產生的暗示;指導要 神態自如、充滿信心;批評要注意時機,因人而異;最後不要受裁判 或觀眾的干擾,這樣,就能做好臨場指導工作,成為一名有運籌帷幄 能力的好教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