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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將說明本研究中所使用之「兒童讀經」「課程綱要」、「教材」、「教科書」、「生 字量」、「識字量」、「字頻」之相關名詞的涵義:

壹、兒童讀經

本研究所用「兒童讀經」一詞,是學者王財貴於民國83 年(2004)所提倡的「兒童 讀經運動」,也就是「教兒童誦讀經典」的簡稱 (王財貴,1995),亦即民國之前所稱的

「童蒙教育」。

本研究中所指之「兒童」,從法律面來看:

一、依92 年(2003)1 月 15 日,總統修正公佈之「強迫入學條例」中第七條規定:「國 民六歲應入國民小學」 (施茂林、劉清景,2003:2198)

二、依教育部93(2004)年 7 月 26 日,發布台參字第 0930097531A 號令修正之《國 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八條指出國小入學年齡為「學齡兒童入學年齡之計算,

以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滿六歲者」。

三、依民國100 年(2011)11 月 30 日,由總統公佈,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67831 號 令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條「兒童及少年之定義」中規定:

「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四、依教育部於民國101 年(2012)8 月 21 日臺參字第 1010151508C 號令發布之《幼 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中第四條規定,二歲到國小入學前為幼兒。

綜合以上說明,由我國法律面來看,兒童是指「六歲至十二歲之人」。

而心理學上將人類身心發展的過程,區分為五個時期。出生到一歲為「嬰兒期」;

一歲至六歲為「幼兒期」;六歲至十二歲為「兒童期」(孫邦正,1986),這和我國法律規 定的「兒童期」是相同的。所以本研究所謂之「兒童」,是指國小學習階段的學童。

然古時候的兒童啟蒙教育是以集中識字、生活訓練,知識教導為主,而今日的學校 教育普及,在生字教學方面採用「分散識字」教學;生活訓練,知識教導也有分科教授,

所以今日教育體制外各讀經班的「兒童讀經」教材,已不限定在識字功能的童蒙教材,

其所選用的讀經教材範圍已包含古時候的所有經典。本研究之目的為分析、探討古代兒

童的集中識字教材,以作為教育體制內兒童識字教學搭配教材之用。故選擇在我國流傳 已久,最具代表性的、最有價值的兒童讀經教材「弟、三、百、千」為代表,來做生字 的分析研究。

貳、課程綱要

依據教育部 97 年(2008)頒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之說明,

「課程綱要」為「課程與教材、教師專業活動之根據」,包含「課程發展及修訂的共 同原則、課程共同性的基本架構與課程應有的學習領域、授課時數比例等課程結 構」。由此看來,課程綱要即是一切教學活動的依據。

本研究是以101 學年度通過教育部審定之國小國語各版本,第一冊至第四冊教科書 之生字為研究對象,即是依據「九七課綱」所編輯的

. 參、教材

「教材」的意義,依由國立編譯館規劃,劉真、賈馥茗等(2000)所編之《教育大辭 書》的說明為:

教材就是教學時的材料,也稱教學內容;包括知識、觀念和所使用的一切材 料,如教科書、習作、教師手冊、補充材料、試卷、標本、模型、圖表、錄 音帶、錄影帶、影片、幻燈片、投影片等。

(劉真、賈馥茗等,2000:6,884-885)

因此,所有教學所用到的材料,包含教具、媒體、課外的補充教材等,都是教材包 含的範圍。研究者整理如下圖1-5:

教材

學生所用教科 書、習作、試

教師所使用之 教師手冊、

教具

儀器、教學 媒體

課外補充 教材

圖 1-5 教材的內涵(研究者整理)

肆、教科書

「教科書」的意義,依劉真、賈馥茗等(2000)所編之《教育大辭書》的說明為:

教科書一向被認為居於教育系統的核心地位,因為它不僅是教學的主要資源 ,而且傳遞了文化的精華,造塑了社會的價值,對於個人的智識發展及提高 國家的文化水準的重要不容忽視。儘管隨著電子時代的來臨,視聽器材如投 影機及電腦等新科技的產品已被用在學校教學,但是教科書的地位卻仍屹立 不搖…英格利斯(R. English)的研究也指出:教科書在中小學階段的各科教 學中提供了百分之八十的資訊。(劉真、賈馥茗等,2000:6,928-929)

由以上說明得知教科書是教育的核心,也是教師教學時的主要資源,有傳遞文化的 精華、造塑社會的價值、提高個人的智識發展及國家的文化水準的功能。

劉真、賈馥茗等(2000)所編之《教育大辭書》中,根據各學者的看法,歸納列舉了

「教科書」的十二個定義:

1.教科書是一種教育工具,在教學過程中擔負著重要的任務。

2.教科書是一種結合教育系統中的等級制度並加以順序編排的知識。

3.教科書是教育的媒介物。

4.教科書是社會的穩定元素,是一種社會控制的主要工具,傳遞訊 息,用以規範或禁止下一代的行為。

5.教科書是印成的有結構的知識,用以結合教與學的活動。

6.教科書是政治社會化下一代的利器。

7.教科書是用於教室中精選的知識。

8.教科書是塑造人,賦予認同體的知識。

9.教科書是自文化遺產中為學習者所精挑細選的知識。

10.教科書兼具經驗的與規範的(empirical and normative)的陳述。

11.教科書是學校教育中對話的一部分。

12.教科書是文化與意識型態的濃縮體。

(劉真、賈馥茗等,2000:6,928-929)

從以上各教育學者的看法,可以得知「教科書」不僅僅只是「順序編排的知識」而 已,「教科書」還應該是「是塑造人,賦予認同體的知識」、「自文化遺產中為學習者所 精挑細選的知識」、「文化與意識型態的濃縮體」。

「教科書」的形式,依學者藍順德(2006)的解釋為:

教科書係指依政府明令公布之課程標準(綱要),選擇適當材料編輯而成書 本型式之教材,作為學校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之主要依據,其體例大都為『

分年級』、『分學科』、『分單元』(課)」。(藍順德,2006:3)

由以上的說明可知教科書的型式除了課本之外,還包括教學指引(教師手冊)、習 作(學生作業簿、實習手冊、實驗記錄簿等)及教學媒體等。(藍順德,2006)

研究者整理教科書的形式如下圖1-6:

教科書

課本 習作 教師手冊 教學媒體

圖1-6 教科書的形式(研究者整理)

雖然教科書的形式包含課本、教學指引、習作及教學媒體等,但本研究的對象與範 圍,僅限定於國小一百學年度國語各版本第一冊至第十二冊教科書之課本部份。

伍、生字量

本研究所探討之「生字」是指「文本中首次出現的字」。在國語教科書即是「認讀 字」和「習寫字」的數量,扣除重複部份的總和;在《弟子規》、《三字經》、《百家姓》、

《千字文》本文中所有「首次出現的字」之數量。

陸、識字量

在「九二課綱」的語文學習領域中,將本國語文的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一至三 年級、第二階段為四至六年級、第三階段為七至九年級。第一階段的識字與寫字能力指 標D-1-1 為「能認識常用中國文字 1,000-1,200 字」;第二階段的能力指標 D-2-1 為「能 認識常用中國文字2,200-2,700 字。」;第三階段的能力指標 D-2-1 為「能認識常用中國 文字3500-4500 字。」

而「九七課綱」的語文學習領域中,即將本國語文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 1-2 年 級,第二階段為3-4 年級,第三階段為 5-6 年級,第四階段為 7-9 年級。在第一階段識 字與寫字能力方面為:4-1-1 能認識常用漢字 700-800 字;第二階段為:4-2-1 能認識常 用漢字1,500-1,800 字;第三階段為 4-3-1 能認識常用漢字 2,200-2,700 字;第四階段為:

4-4-1 能認識常用漢字 3,500-4,500 字。

「九七課綱」和「九七課綱微調」在各階段識字量的規定相同,研究者將其整理如 下表1-2:

表1-2:「九二課綱」、「九七課綱」與「九七課綱微調」學習階段與識字量之比較

「九二課綱」-「中國文字」

「九七課綱」-「漢字」

「九七課綱微調」-「國字」

但是「九二課綱」、「九七課綱」與「九七課綱微調」,一至六年級全階段的「識字 量」規定都是相同的。

本研究將文本中所出現的「生字量」視為等同於學童的「識字量」,不做其 他學習落差等因素的探討。

柒、字頻

本研究所依據之「字頻總表」是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隨機抽樣選取各類的文本 後,統計其生字出現次數所編制而成的。樣本收錄範圍包括:(1)學童讀物:單本書、套 書、報紙、雜誌及各地博物館、文化中心等社教機構之簡介導覽。(2)教學用品:包含教 科書及坊間參考書。(3)工具書:包含字辭典及百科全書。(4)電子媒體:包含光碟軟體

(電子書)及網際網路內容等四類文本進行分析,根據樣本統計所得之頻次總數為 1206977 次,單字數為 5021 字。所得之「字頻總表」是依字的出現頻次高低排列排序,

出現次數高的字在前,代表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機會較高。

捌、高頻字

本研究所指之高頻字,是以教育部公布之〈字頻總表〉中「累積百分比」在百分之

九十以內的字,亦即字頻表前 1110 字為高頻字。字頻與覆蓋率關係如下圖 1-7:

圖 1-7 字頻表累積字數分布圖(圖片來源: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由上圖可知國小全階段的生字編排,應從字頻表前 2818 內取出 2200-2700 字為生 字,字頻表前2818 內亦即閱讀覆蓋率「累積百分比」在百分之九十九以內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