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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釋義及操作性定義

為使本研究中所使用之名詞意義明確,茲將「國小高年級學童」、

「城鄉國小」、「社團」、「運動參與程度」和「學習成就」的重要概 念界定如下:

一、國小高年級學童

本研究所指之「國小高年級學童」為 105 學年度就讀於高雄市公立 國民小學之五、六年級已註冊學童,不包括資優班、資源班及特殊班。

二、城鄉學校

城鄉學校的分類是依據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所公告的「104 學年度偏 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名錄」(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16),將名單中所有 位於高雄市的國小歸類為偏遠地區學校(即鄉村學校),並且將高雄市 所有公立國小扣除偏遠地區學校後,歸類為一般地區學校(即城市學 校)。

三、社團

本研究所指之「社團」是符合「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 活動實施要點」所規範的課後社團活動,係指學校於課後時間(學期 中:放學後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得延長至下午六時;學期中之例假日及 寒暑假期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得延長至下午五時)辦理各項多元 藝能活動之課程。

四、家庭社經地位

家庭社經地位係依照家長的教育程度與職業類別,分成「低社經地 位」、「中社經地位」及「高社經地位」三種類型。本研究之家庭社經 地位係依據林生傳(2000)修訂 Hollingshead 所提出之教育與職業「兩

因素的社經地位指數」(Two factors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 的計算方 式,並參考柯俊欽(2004)之修改版本,將國小學童父母的教育與職業 各分為五個等級,如表 1-1 及表 1-2 所示:

表 1- 1

教育程度等級表

等級 等級項目 指數

Ⅰ 研究所以上 5

Ⅱ 專科學校、大學院校 4

Ⅲ 高中、高職 3

Ⅳ 國中 2

Ⅴ 國小 1

資料來源:柯俊欽(2004)。南投縣國小學童環境知識、環境態度與環 境行為意向之調查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南大 學,台南市。

表1- 2

本研究之家庭社經地位計算,是以父母親兩人之中職業級別較高者 為 代 表 ; 職 業 級 別 相 同 時 , 則 以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者 為 代 表 ( 李 明 娟 , 2013)。依據「兩因素的社經地位指數」之計算方式,將教育指數乘以 4,職業指數乘以 7,兩者相加後得到「家庭社會地位指數」,計算方式 如下列公式,分數越高者,其家庭社經地位越高 (林生傳,2000)。

家庭社經地位指數 = 教育指數 × 4 + 職業指數 × 7

指數由 11-55 分為五個等級。指數在 55-52 之間為第一級社經地 位、指數在 41-51 之間為第二級社經地位,本研究合併第一級社經地位 與第二級社經地位為「高社經地位」;指數在 30-40 之間為第三級社經 地位,本研究劃分為「中社經地位」;指數在 19-29 之間為第四級社經 地位、指數在 11-18 之間為第五級社經地位,本研究合併第四級社經地 位與第五級社經地位為「低社經地位」(柯俊欽,2004)。

五、運動參與程度

運動參與程度係指個體平時能持續參與運動行為之習慣,由運動頻 率、運動強度,以及運動持續時間所組成(楊福顯,2013)。本研究所 指的運動參與程度是依據 Fox(1987)的公式計算:運動參與程度=頻率×

(平均強度+持續時間),作為測量運動參與程度的方法,計算後所得到 的數字愈高,即代表受試者運動參與的程度愈高。

六、學習成就

學習成就是指學生透過學校裡的各種正式或特殊的教學活動與練習 經驗,所獲得的相關知識、技能與態度,並能將其運用於日常活中(陳 青眉,2015)。本研究所指的學習成就是將學生的學習成就歸納為:認 知、情意、技能等三方面進行探討,並藉由問卷加以填答,問卷得分愈 高,表示學習成就愈明顯;得分愈低,代表學習成就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