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針對六個名詞加以解釋,分別是「英語教育」、「以英語為第二語言」、
「以英語為外語」、「以英語為國際語」、「中央教育審議會」與「JET 日本教學交 流計畫」。茲分別解釋如下:
壹、英語教育
「英語」發源於英格蘭,從英格蘭漸次向外傳播到不列顛群島,隨著移民遠 渡美洲、澳洲、紐西蘭、南非等地。其後,廣大的英國殖民屬地皆以英語為官方 語言,例如印度、錫蘭、西非、馬來半島以及太平洋島嶼。二次大戰後,美國儼 然以領導者的姿態主導世界局勢,繼之以「國際化」的影響,促使英語成為最主 要的國際語言。許多國家的教育政策因而將英語視為「第二語言」或「外語」教 授學童。外語教學與學習的理論發展,則肇始於1878 年。當時德國人 Delphinus Berlitz 在美國羅德島設立外語訓練學校,是最早的語言訓練學校 (黃自來,
1993;林壽華,1996)。本研究所謂的英語教育指的是日本的小學英語教育。
貳、「以英語為第二語言」
「以英語為第二語言」: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英語簡稱為 ESL,意 思是指學習者的母語或本國語並非英語,當他身處以英語為主要語言的國家時,
英語即成為他的第二語言。「以英語為第二語言」的教學目標是培養學習者的英 語能力,使他們在異地能以英語與當地人士溝通,生活順利。例如:在英語系國 家中,對移民者而言,英語是他們的第二語言。
参、「以英語為外語」
「以英語為外語」: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英語簡稱為 EFL,是指學 習者所處的國家並非以英語為官方語言,而是在學校情境、或類學校情境之下習 得的一種「非母語」(non-native language),因而英語屬於學習者的外國語言,
並非日常的溝通語言。例如日本、韓國與中華民國,都有各自相傳久遠的語言系 統。英語對他們而言是外國語言,國民通常要出國到英語系國家時,才有使用英 語的機會。
肆、「以英語為國際語」
依據 Richards, Platt & Platt (1992)的定義,「以英語為國際語」(EIL, English as an International Language)是指「英語的角色是做為國際溝通的語言」。使用的 特徵是: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non-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所使用的英語,
藉以與其他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以及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進行溝通。由於世 界進入「國際化」時代,世界各國往來互動多以「英語為國際語」,作為共通的 語言。這種英語常帶有各國的本土色彩(indigenized English),與英美人士使用 的英語有些不同。在EIL 觀點裡,英語因為「去國家化」而不再專屬於某些特定 國家或文化的資產,英語文的教材教法和文化標準也無需再以英語系國家(如英 國與美國)為圭臬,而是依據當地的各種情境因素(contextual factors)做調整。
其目的是希望非以英語為母語者跳脫西方主流文化的制約:一方面能利用英語達 到跨文化溝通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能發展本國文化所使用的英語特色(廖柏森,
2005)。
伍、中央教育審議會
日本教育當局為使教育機制民主化,避免中央教育行政走向官僚獨裁,使專 家學者的意見得以上達中央,於文部科學省內設置各種審議機構以為制衡,中央
教育審議會即為其中之一。中央教育審議會目前設有一個特別部會以及五個分科 會,分別是:教育振興基本計畫特別部會;教育制度分科會;生涯學習分科會;
初等中等教育分科會;大學分科會;體育‧青少年分科會。中央教育審議會運作 方式為:文部科學大臣向中央審議會提出政策審議要求,中央審議會依據文部科 學大臣提出的政策進行調查或審議,並以諮議報告(答申)的方式進行建言,提 出報告。文部大臣則依據諮議報告書進行教育政策的規劃。中央教育審議會的人 事任命概況如下:委員以30 名為限,任期 2 年,可連任。由文部科學大臣提名 人格高潔、具有豐厚教育學識經驗者,經內閣認可後任命之 (王家通,2003:
54;楊思偉,1999:47;日本文部科學省網頁,2008)。
陸、JET 日本教學交流計畫
JET 計畫是「日本教學交流計畫」的英語簡稱,全名是:Japan Exchange and Teaching Program,目的是提升日本的外語教學品質。這項計畫由文部科學省、
外務省和自治省共同推行,計畫實施對象是中小學和地方社團。其功能是加強學 生外語能力,以及促進日本與世界其他國家的文化交流。這個計畫招聘各國有語 言專長的青年到日本進行外語指導。服務性質分為兩種:一種是在地方社團從事 國際交流事務的「國際交流員」(CIR:Coordinator fo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另一種是在初中、高中輔助外語教學的「外語指導助手」(ALT:Assistant Language Teacher)。 日本政府從 2002 年開始,要求各縣市地方政府活用地方僱用特別交 付金,增加「外語指導助手」的聘任,以支援小學英語教學 (譚建川,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