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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指針的鐘的時刻報讀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含有指針的鐘的時刻報讀

壹、時刻的定義

「時刻」是表示時間序列中瞬間的位置(黃武鎮,1975)。劉秓木(1996)

指出時刻就是時間之流上的點,標記著時間之流的順序。時刻也可視為時間數線 化後的點(鍾靜,1998),當以數線代表「時間」,「時刻」則為其上暫停的點,

連續的點形成順序後,表示出時間的前後,而兩點之間的連續量,也就是兩個時 刻間的距離,則稱為「時距」。鐘面上指針連續的轉動呈現出時間的連續性,而 時鐘指針所指的每一刻,其對應的刻度即為時間序列中的瞬間點,也就是時刻(賴 怡君,2005)。

在生活中,時刻指出某一個事件發生的時候,可以用日、時或分等單位表示 (James & Robert, 1973),例如:早上七時起床,中午十二時放學等。由於時間是 抽象的,兒童對於此概念的獲得較為困難,所以需要透過「時刻的報讀」來建立 時間概念(鍾靜,1998),並藉由時刻的概念,配合事件的發生,來體驗時間的 流逝。

貳、含有指針的鐘

兒童報讀時刻的鐘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為含有指針的鐘,一為數字鐘。含有 指針的鐘,用數字1到12的連續刻度來表示連續的小時,用1到60的連續刻度(與 前疊置的方式)來表示每一分鐘(Friedman & Laycock, 1989)。報讀含有指針的時 鐘,是藉由長針和短針在鐘面上所指數字或刻度而決定的,兩者的移動互有關 連,報讀時會同時報讀時和分,兒童頇能理解鐘面上的二元關係(鍾靜,1994)。

至於報讀數字鐘則需較少的先備能力,只要能辨識數字,並且知道報數字的技巧 就能報讀(陳雪枝,2002)。

叄、兒童在含有指針的鐘的時刻報讀概念發展

Case, Sandieson and Dennis (1986)及Griffin, Case and Sandieson (1992)將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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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讀時刻的發展分為四個階段:

一、前維度階段(predimensional stage):此階段兒童(3.5至5歲)能用整體或 明顯的變量來概念化時間,如:較長的時間或較短的時間。開車至另一城 鎮需花較長時間,眨眼睛需花較短的時間。

二、單維階段(unidimensional stage):此階段兒童(5至7歲)能量化時間。在含 指針的鐘方面:能分辨長、短針,且已注意到鐘面上小時的刻度, 能報讀

「整點」。

三、雙維階段(bidimensional stage):此階段兒童(7至9歲)能了解雙維度。在含 指針的鐘方面:兒童能了解含指針的鐘面上時和分二種維度的刻度,能報 讀小時和五分鐘的時間(如:四時十五分)。

四、複雜的雙維階段(elaborated bidimensional stage):此階段兒童(9至11歲)的 精熟度比雙維階段佳,能報讀小時、五分鐘時間和一分鐘時間。

依上述階段可知,五至七歲兒童能開始報讀整點,Creekmore, Johnson, Knesel and Nash (1989)的研究指出,兒童在發展時刻報讀概念前,頇先具備一些基本的 能力,當兒童大約到六、七歲,能建立物體不變及可逆的概念時,才具有報讀時 刻的準備。現行的數學教材在國小一年級引入了時鐘單元。到了國小國小二年級 兒童,正處於上述之雙維階段,應能了解含指針鐘面上的時和分兩種刻度,能報 讀小時和五分鐘的時間,對於報讀一分鐘的時間問題較感困難。

對於半點時刻的報讀,Siegler and McGilly (1989)針對國小二、三年級的兒童 進行研究,結果顯示報讀整點和半點時刻,較報讀五分鐘時刻容易,報讀五分鐘 時刻又較報讀一分鐘時刻容易;Siegler and McGilly (1989)彙整相關文獻,發現大 多數兒童在六歲就能辨認整點,七、八歲時能辨認五分鐘時刻,八至十歲時便能 辨認一分鐘時刻。此報讀時刻概念的發展,在Friedman and Laycock (1989)的研究 也發現同樣的情形,兒童在一年級就能報讀整點時刻,二年級對於整點半的問題 更為精熟,但對於幾點幾分的問題表現較為困難。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可發現,兒童報讀時刻的概念發展順序為整點、半點、五 分鐘時刻、一分鐘時刻;兒童報讀時刻的概念發展為大約在六歲能報讀整點時 刻,到八歲時已能完全掌握,半點的報讀和整點大約相同但發展時間稍晚一點,

五分鐘時刻的報讀大約在七、八歲以後,一分鐘時刻的報讀大約在八至十歲。此 外Thornton and Vukelicp (1988)的研究中發現,兒童時鐘概念的發展是從大單位到 小單位,也就是從時、分到秒。

國內對於兒童時刻概念的研究,也可發現相似的發展情形。楊玉娥(1996)

研究四到六歲學齡前的兒童,發現時鐘的概念,大部分的兒童都顯得困難,對於 時鐘所指示的時間相當模糊,部份兒童能說出時針所代表的單位卻無法說出分針 所代表的單位。陳雪枝(2002)的研究結果指出,帅稚園和一年級的兒童尚無時 刻概念,二年級到三年級之間的兒童已具備初步時刻概念,四年級以上的學童則 更能精確掌握時刻概念。鍾靜、鄧玉芬、鄭淑珍(2003)針對十六位帅稚園至六 年級的兒童,透過一週的生活觀察與利用生活情境的非結構訪談,瞭解兒童在生 活上所涉及的時間概念。發現兒童到了一年級開始認識時鐘,便常能藉由時刻的 報讀來掌握事件發生的時刻;到了二、三年級,便可利用一個事件的時刻來推論 另一個事件發生的時刻,已具備時刻概念的雛型;進入四年級後,已可以靈活的 利用時間語言來描述時刻。

肆、兒童時刻報讀的迷思概念

對於兒童在時刻報讀的迷思概念,譚寧君(1998)的研究發現,兒童在報讀 鐘面刻度方面,在報讀三時五十五分時,容易讀成四時五十五分,這是由於此時 短針接近四,顯示出兒童雖然能瞭解長短針的二維結構,但易受視覺影響;陳雪 枝(2002)指出鐘面數學結構的認識會決定報讀時刻的表現,而學生最常犯的錯 誤為:長短針看錯、誤判大刻度所代表的分鐘數、五分鐘刻度及其前後一分鐘判 斷錯誤、不熟悉簡化鐘面的分鐘時刻、以短針靠近的大刻度決定時數不了解鐘面 二維關係。鍾靜(2003)對國小兒童的時間概念調查進行全國施測,發現部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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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兒童會認為時鐘上早上七點和晚上七點是指同一個時刻。另外康智程

(2007)整理出兒童學習鐘面報讀的困難,一、二年級部分有分針指在 9 以後,

時針都靠向隔壁的數字,容易錯誤,如六點五十六分看成七點五十六分。及長針 走一大格是五分的事實,兒童不易接受,如十一點二十分,因長針指向數字 4,

兒童認為是十一點四分。

從上述可知,國小二年級兒童應能正確報讀整點時刻、整點半時刻,幾點幾 分時問題對其較為困難,此外可利用一個事件的時刻來推論另一個事件發生的時 刻。但對於某些鐘面報讀時刻上,仍存有迷思概念,包括:分針指在九以後,時 針都靠向隔壁的數字,容易報讀錯誤;長短針看錯;誤判大刻度所代表的分鐘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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