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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品牌權益的內涵 、 品牌權益的內涵 品牌權益的內涵 品牌權益的內涵
品牌權益自1980年代開始受到行銷界的重視與研究,Duncan 與 Moriarty (1997) 提出十大整合行銷法則,認為整合行銷傳播應該與消費者建立良好的品牌關係,並 以加強企業的「品牌權益」為目標。而品牌權益則是指結合品牌名稱與符號象徵意 義而形成的資產或負債,對於企業的競爭優勢與長期獲利的能力有相當大的影響。
以下將對品牌權益的定義加以說明,分析整合行銷傳播與加強品牌權益之間的關係。
從相關的文獻中可以發現許多學者對品牌權益有不同的看法,也有學者將之翻 譯為成品牌資產,本研究以探討運動品牌的整合行銷傳播為研究主題,因此從企業 品牌行銷的角度將品牌權益的定義整理成三點:
(一)品牌權益是企業內部的資產與負債之總和
Aaker (1991) 提出一個較偏管理而非行銷的觀點,他將品牌權益定義為連結品 牌、品名和符號的一種資產與負債的集合,可能增加或減少產品或服務對公司和消 費者的價值,而這些資產和負債可歸類為品牌忠誠度、品牌知名度、知覺品質、品
牌聯想、其他商標、專利資產等五項,每一項都是創造價值的來源,並能為企業組 織創造利潤,其內容也涵蓋Keller (1993) 的品牌知識內涵,以下茲說明Aaker品牌權 益五個構面各別代表的意義(高登第,2002:25-30)。
1. 知覺品質(perceived quality)
指消費者對於某品牌的產品整體水準,或是認為此品牌優於其他競爭品牌的滿 意程度。知覺品質能使消費者接受較高的產品售價,形成產品差異化,直接影響購 買決策與品牌忠誠度。目前知覺品質已為企業內部重視的概念,並且為公司競爭優 勢的來源。
2. 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
品牌知名度提供給消費者一種熟悉的感覺,可視為一種代表產品實質承諾的象 徵,消費者會認為知名度愈大與廣告量愈大的品牌,品質應該愈好。Aaker 與 Keller (1990) 對市場知名品牌的實證研究發現,具有高知名度及良好形象的品牌,有助於 消費者形成品牌忠誠度,在進行購買產品的決策之前,該品牌浮現在消費者心中的 機率相對提高。當產品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後,企業應找尋自身的定位,提升起 在消費者心中的品牌形象,試圖引發品牌聯想。
3. 品牌聯想(brand association)
品牌聯想也可稱之為品牌印象,指的是在消費者的記憶中,任何與品牌相產生 連結的事物,有助於品牌的定位,包括消費者心中的想法、產品特質、使用場合、
使用方式、使用者生活型態、使用者利益、品牌個性與品牌符號等等。
4. 品牌忠誠度(brand loyalty)
品牌忠誠度為品牌權益的核心,也是整合行銷傳播的終極目的之一。品牌忠誠 度在消費者的購買與使用的經驗裡逐漸累積而成,不僅是一種長期的資產,也是企 業永續經營的基礎。
5. 其他專屬的品牌資產(other proprietary brand assets)
其他專屬的品牌資產包括品牌專利、商標與通路關係,能避免競爭者侵犯到企 業本身的權益,其中專利可防止競爭對手的侵犯,以法律加以保障;而商標可防止 競爭者以類似的名稱造成消費者混淆。
(二)品牌權益是檢視行銷規劃與檢討的架構
洪順慶(2002)認為品牌權益是行銷策略規劃與檢討的架構。品牌權益產對於 行銷人員而言相當重要,因為它可以指引行銷計畫,有效增加某一品牌的價值,並 且加以活用(吳宜蓁、李素卿,1999:101)。行銷規劃的第一個步驟是運用整合行 銷傳播工具中的廣告、事件行銷、公共關係、促銷各項社會議題的贊助,建立品牌 知名度。第二是以品牌知名度為基礎,在產品品質上精益求精,因為空有知名度,
沒有優良的品質作後盾,知名度本身會成為一個品牌權益的負債而非資產。第三是 以關係行銷的策略構想,和顧客建立終生的關係甚至擴及顧客的家庭,塑造顧客忠 誠,累積正面的品牌權益。可見整合行銷傳播的運作最終的目的在於建立正面的品 牌權益,累積長期獲利的能力(高登第,2002:3-5)。
(三)品牌權益是與競爭者比較後的差異
Mullen 與 Mainz (1989) 則認為品牌權益是某品牌與競爭者比較所產生的價格 溢酬。Doyle (1990) 則認為品牌價值是某品牌長期投資,而建立較競爭者持久且具 差異化的優勢。
Aaker (1991) 提出品牌權益對企業所提供的價值有下 列六個觀 點(引自李嘉 文,2003:23):
1. 提高行銷計畫的效率與效能。
2. 品牌知名度、知覺品質、品牌聯想都可以藉由提高消費者滿足感,提供購買 原因來強化品牌忠誠度。
3. 容易使產品或服務不需太依賴促銷活動就能以高價出售,提高公司獲利。
4. 可讓公司利用品牌延伸方式成長。
5. 使企業在配銷管道中較具競爭優勢。
6. 可阻止消費者改用其他產品。
以上三點定義是以企業組織面向定義品牌權益是集合品牌、名稱與符號的資產 與負債,正向的資產是企業與競爭者產生差異的優勢,負面的負債則會減少品牌價 值(李嘉文,2003:12)。
另外,Keller (1993) 從消費者角度,定義品牌權益為消費者對某品牌行銷活動 的刺激而反映在品牌知識上的差異化效果。這些差異是由消費者心中的品牌知識產 生,品牌知識是由品牌知名度與品牌形象所形成的聯想網路記憶模式,而品牌權益
則是消費者對品牌之行銷刺激反映於品牌知識的結果。換言之,當消費者因為冠上 品牌名稱而較喜歡某品牌的產品或行銷活動時,則此品牌被視為有正面的顧客品牌 權益。
Lassar、Mittal 與 Sharma (1995: 11-20) 則根據Keller的定義,進一步提出五點 品牌權益面向:
1. 品牌權益指的是消費者所知覺到的品質,並非某些具體的指標。
2. 品牌權益是消費者對品牌的整體價值聯想。
3. 品牌的整體價值主要是由品牌名稱所產生,非單指源於產品的實質價值。
4. 品牌權益可以創造出整面的財務績效。
5. 品牌權益為相較於競爭者的優勢。
Shocker 與 Weitz (1988: 88-104) 則認為品牌權益應該從企業、消費者與通路 三方觀點來定義。由企業的面向看來,品牌權益是因為品牌的名稱而產生的無形資 產或負債,有助於形成競爭者進入障礙與持久的競爭優勢;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品 牌權益是有助於消費者的品牌聯想建立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由通路的觀點看 來,品牌權益的意義是更容易進入市場且得到更好交易條件的談判能力。
綜合上述,本研究認為品牌權益是由品牌形象累積而成的資產概念,而品牌形象主 要由消費者因行銷活動而產生各種類型的品牌聯想組合,而品牌聯想中所包含的品 牌個性部分是消費者對品牌的心理投射。因此本研究以郭李靖(2003:10-11)的看 法為基礎,認為品牌形象來自消費者對於企業、產品或服務本身及使用者等方面所 產生的聯想,其中包含了功能性屬性與象徵性屬性,而以擬人化的個性特徵來描述 品牌形象,就成了品牌個性,其中本研究將消費者對於企業或產品服務本身所產生 的功能性與象徵性屬性的聯想定義為「品牌聯想」,而以擬人化的個性特徵來形容 品牌形象的定義為「品牌個性」,以品牌聯想與品牌個性兩個角度探討消費者對 NIKE 與 adidas 品牌形象認知與向消費者進行整合行銷傳播的過程。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本章小結 本章小結 本章小結 本章小結
綜合上述文獻的討論,本研究所定義的品牌是一個名稱、符號與圖像標誌識別 元素所組成的識別元素,可創造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關係的認知價值,消費者則能 以對品牌的認識與瞭解作為每一次消費該品牌的依據與參考,以行銷面向來看,品 牌則是企業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承諾與複雜經驗的組合,以累積品牌權益為最終 目標,其中企業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是本研究的主題之一,因為品牌形象是消 費者對品牌的知覺與聯想的組合,可反映出整個品牌對消費者的價值,品牌形象包 括實體屬性與感性知覺兩方面的聯想組合,其中實體屬性部分又可分為產品的功能 屬性與具有象徵意義的品牌態度,此部分本研究將其定義為「品牌聯想」,而感性 來源部分即是以擬人化的個性特徵來描述品牌形象,本研究將其定義為「品牌個 性」,並以「品牌聯想」與「品牌個性」兩個面向分析消費者對NIKE與adidas兩個 品牌的整體品牌形象認知。
行銷傳播的角色是建立品牌記憶,而且把各種強烈、有利與獨特的聯想與品牌 結合,藉此促成品牌形象與品牌權益(吳宜蓁、李素卿,1999:105)。行銷人員必 須在消費者的記憶裡,建立品牌知名度與正面的品牌形象,由此產生知識結構影響 消費者反應,並形成不同類型的品牌權益。Duncan (1993) 指出整合行銷傳播特色 之一為:「任務行銷(Mission Marketing)」,此特色所強調的重點在於整合行銷 傳播能協助企業達成建立良好品牌形象的重要任務,以影響消費者對品牌形象的認 知。整合行銷傳播將不同訊息元素、不同媒體、不同傳播組合策略性的整合在一起,
方能傳遞給不同的消費者,進而協助能完成購買的知覺品質、累積正面的品牌形象。
企業藉由整合行銷傳播來傳達一致的品牌訊息,進而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起無法被 競爭者所模仿的知覺價值。
本研究所定義的整合行銷傳播是企業組織透過資料蒐集,統合企業利益關係人 的意見而形成的一套策略性規劃流程,而這套策略性規劃流程是根據所有企業利益
本研究所定義的整合行銷傳播是企業組織透過資料蒐集,統合企業利益關係人 的意見而形成的一套策略性規劃流程,而這套策略性規劃流程是根據所有企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