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商品化與服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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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第一節為商品化與服務化文獻歸納,闡述企業為迎戰商品化壓力,而興 起的服務化趨勢及內涵,使企業以整合方案取代單純產品提供,及方案提供對企 業帶來的利益;第二節整理顧客中心與傳統產品中心思維的差異,顯示出企業往 方案提供轉型,勢必產生組織結構調整的必要;第三節則彙整解決方案相關文獻,
逐項說明方案的起源與發展、本質內涵與學者提出的分類方法;第四節探討方案 供應商類型、應具備的能耐及面臨的管理挑戰;第五節檢視目前學者針對方案企 業,所提出的組織建構模型,以待下一章節與實務運作相對照、加以驗證。
第一節 商品化與服務化
創造價值,是所有企業存在的必要條件,凡策略、行銷等管理課題,無不著 眼於如何提升顧客價值,以成為企業的超額利潤來源。然而,所有產品及服務無 可避免地,得歷經商品化(commoditization)─意指具差異特性、高經濟價值的產品,
逐漸被消費者視為標準品,而喪失經濟價值的過程;該現象被視為成熟市場的症 狀,此時的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差異性低、甚至毫無差別可言(Kotler, 2002)。(Moore, 2004)認為商品化實際發生在:產品進入成熟期,已被主流市場接納後,消費者逐 漸習慣、乃至將此產品視為理所當然,轉而尋找其他替代品的階段。(Matthyssens &
Vandenbempt, 2008)則更進一步將商品化定義為:「侵蝕競爭優勢潛力、進而削弱所 有企業財務表現的一個動態程序」,並解釋四階段內容如下:
階段一:優越市場定位(Superior Market Position):自左上角橢圓圖形開始,
企業初期以差異化的產品獲取獨特的市場地位,享有產品生命週期中早 期的高毛利表現。
階段二:商品化(Commoditization):迫於標準化壓力、顧客產品使用經驗 累積、競爭廠商模仿因素,產生商品化現象,顧客逐漸熟悉該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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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產品規格形成一致的認知,降低企業的獨特性與議價力。
階段三:利潤擠壓(Profit Squeeze):由於顧客議價力高漲、同業跟進加劇 競爭程度,使企業為防止顧客流失,一方面壓低產品價格,一方面提高 銷售、行銷及品牌支出,削弱財務績效表現。
階段四:再定義/再創造顧客價值(Redefine/Create Additional Customer Value):企業得透過再創造、重新定義顧客價值,以再度獲取市場上的優 異定位,而勢必又將重啟一連串的循環。
圖 2-1 商品化:驅動與影響
資料來源:Matthyssens, P., & Vandenbempt, K.(2008), ‘Moving from basic offerings to value-added solutions: Strategies, barriers and alignment’ Industrial
Marketing Management, 37(3), P.317
雖然商品化速度快慢各異,卻是每項產品無法逃脫的宿命,如何抵擋商品化 的壓力,(Robinson, Clarke-Hill, & Clarkson, 2002)擁護服務化(servitization)能創造差 異化、以對抗商品化陷阱。服務化的概念首先由(Vandermerwe & Rada, 1988)提出,
指出越來越多的企業,藉由提供整套產品組合、服務、後續支援及知識,以增添 企業自身核心事業的價值。根據(Lay & Jung Erceg, 2002)的研究結果顯示,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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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基礎的競爭,比加速創新與科技發展、改善產品品質、因應顧客需求、成本領 導、提升速度等策略性課題,能讓廠商獲得最高毛利。(Vargo & Lusch, 2004)則研 究轉型成功的公司,其管理者皆改變附加服務為必要之惡的認知,視服務為加值 活動,進而產生截然不同的行銷思維:企業只能試圖提供顧客價值定位,與消費 者一同參與價值創造的過程、並由消費者決定實際價值。(Neely, Benedettini, &
Visnjic, 2011)進一步將服務化趨勢,具體拆解成五種內涵:
(1) 產品→解決方案:企業整合服務與原有產品為一完整解決方案。
(2) 產出→績效表現:合約中不只載明交易產品範圍,還需詳述方案預期表 現、保證方案的可用性,甚至以方案的績效計價。
(3) 交易→關係導向:簽訂以營運績效為基礎的合約,使企業需與顧客發展較
「交易」關係更為長期的「顧客關係」。
(4) 供應商→網絡夥伴:需多位元件供應商共同合作、以提供複雜性高的服務
,形成多對多的網絡夥伴關係。
(5) 元素→生態系統:對方案企業來說,某專案的供應商夥伴可能是另一專 案的競爭對手,產業中的互動關係可視為一生態系統。
圖 2-2 由產品往服務移轉
資料來源:Neely, A., Benedettini, O., & Visnjic, I. (2011). ‘The servitization of manufacturing: Further evidence’, paper presented at 18the EurOMA 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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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企業的角度而言,由產品改為方案提供的具體動因,可歸納成以下三層面:
(一)經濟利益高:整合服務可拉長生命週期(Knecht, Leszinski, & Weber, 1993;
Phillips et al., 1999; Potts, 1988)、享有較產品更高的服務毛利率(Anderson, Fornell, & Rust, 1997)、產生更豐富且穩定的營收,如(Wise & Baumgartner, 1999)對美國製造業的研究顯示,自 1990 年代末期開始,固定設備的服 務收益,已是新產品銷售價值的 10~30 倍。
(二)顧客需求上升:科技日新月異、經營環境不確定性高,使顧客提高對服 務需求,助長外包的興起,有助於顧客簡化組織規模、降低管理複雜度,
達到專注核心本業、維持組織彈性的用意(Oliva & Kallenberg, 2003)。
(三)建立競爭優勢:方案融合產品與服務,較單純產品提供來的無形、依賴 人力,使得競爭者相對難以模仿,可成為持續性的競爭優勢來(Shepherd &
Ahmed, 2000)。此外,(Brady et al., 2005)則提到,供應商藉由負責方案後 續營運、維護,可獲得顧客使用困擾的第一手關鍵資訊,回饋給後端產 品單位,有助於未來產品的設計與功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