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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3.4 問卷設計

本研究之變數分別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產品態度、人口統計變數與實際 購買本土產品的比例。各項變數的定義與衡量敘述如下:

1. 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傾向

對於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之傾向的衡量,本研究參考Shimp and Sharma

(1987)的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傾向量表,以李克特七點尺度衡量,從「非常 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分為七個等距,按同意程度分別給予1 到 7 分,得分 越高顯示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傾向越高。共17 個題項如表 2。

表 2 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傾向問卷題項 第一部分問卷題項

1.台灣人應該總是購買台灣製的產品,而不是買進口產品 2.只有台灣沒有生產的產品,才應該讓它進口

3.買台灣產品,使台灣能持續發展 4.台灣產品最優秀

5.買外國製的產品就不算台灣人 6.買外國產品是不對的行為

7.正港的台灣人應該總是買台灣產品

8.我們應該購買台灣製的產品,以免其他國家比我們富裕 9.買台灣產品才是上上之策

10.除非是萬不得已,我們應該少買外國產品

11.台灣人不應該買外國貨,因為這會導致台灣人失業 12.台灣應該對所有的進口產品加以管制

13.即使買台灣產品會增加我的花費,我仍是偏愛支持台灣產品

14.不應該允許外國產品進入台灣市場

15.為了減少外國產品進入台灣市場,應該對他們課以重稅 16.我們應該只向外國購買台灣自己沒有的產品

17.買外國產品的台灣人,要為失業的台灣同胞負責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 對本國產品的態度

消費者對本國產品態度的衡量問卷,採用修改自Nagashima(1977)與郭 書銘(民90)的量表題項。在許多研究消費者行為的文獻當中,大部分都是採 用語意差別法來衡量消費者對產品之態度,例如:Cattin, Jolibert and Lohnes

(1982)、Khanna(1986)。因此,在本研究中亦是採用語意差別法來調查消 費者對台灣本土產品之態度,採用李克特七點尺度衡量,並依照受訪者所圈選 之數字來給分,分數愈高表示態度愈佳,分數愈低表示態度愈差。共12 個題 項如表3。

表 3 對台灣產品的態度問卷題項 第二部分問卷題項

1.價格不合理/價格合理 2.不耐用/很耐用

3.技術品質水準低/技術品質水準高 4.不可靠的/很可靠的

5.是粗糙的/是精密的 6.是抄襲的/是原創的 7.銷售服務差/銷售服務佳

8.大多屬於地方性的品牌/大多屬於全球性的品牌 9.擁有之後會降低社會地位/擁有之後會提昇社會地位

10.大多是低級品/大多是高級品 11.包裝設計醜陋/包裝設計美觀 12.使用方法繁複/使用方法簡便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個人基本資料

本研究以人口統計變數中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每月所得及社經地 位」等五個變項來進行衡量(表4),以探討不同「人口統計變數」之消費者 其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與對本國產品態度是否不同。

表 4 人口統計變數內容

項 目 內 容

性 別 男、女

年 齡 19 歲以下、20~24 歲、25~29 歲、30~34 歲、35~39 歲、

40~44 歲、45 歲以上

教育程度 國中以下、高中職、專科、大學、研究所以上

每月所得 10,000 元以下、10,001~30,000 元、30,001~50,000 元、

50,001~80,000 元、80,001~100,000 元、100,001 元以上 社經地位 第一級 ~ 第五級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以Hollingshead(1957)設計的「社會地位指數」作為社經地位的 衡量準則。如表5 所示,把個人教育程度及職業各區分為五個等級後,分別將 職業等級乘以7、教育程度等級乘以 4,將兩項分數加總即為個人社會地位指 數,再依據社會地位指數將受測者區分成五個等級的社經地位,由高至低依序 排列:社會地位指數52 分以上為第五級、41-51 分者列為第四級、30-40 分者 列為第三級、19-29 分者列為第二級、18 分以下者列為第一級。

表 5 社經地位指數之計算方式

第三級、半專業或一般性行政人員

科員、行員、技術員、社工人員、消防隊員、委任公務人員、船 員、秘書、包商、警察、代理商、批發商、鄉鎮代表、電影或電 視演員、代書、護士、出納員、書記官、尉級軍官、服裝或室內 設計師。

第四級、專業人員及中級行政人員

法官、律師、推事、經理、副理、襄理、協理、會計師、復健師、

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校長、船長、工程師、醫檢師、院轄市議員、

薦任級公務員、校級軍官、建築師、藥劑師、中型企業負責人。

第五級、高級專業人員及高級行政人員

醫師、董事長、總經理、大專校長、大專教師、考試委員、將級 軍官、科學家、大法官、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簡任級公務員、

特任級公務員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4. 本國產品的消費

本研究係以受訪者實際購買國產品的比例作為應變數,以驗證H2 與 H3 是否成立。以往針對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的研究,多以汽車作為檢定消費者購 買意圖的產品。而本研究欲以實際購買行為作為驗證研究假說之應變數,並在 問卷中要求消費者回憶其已經完成的交易,為避免答卷的困難,所以將產品項 目設計為經常性且重複購買的十項消費用品。

實際購買國產品的比例的問項設計參考自Shoham A, Makovec M.(2003)

的問卷項目,本文對產品項目略加修改,以適應台灣國情並配合本研究目的。

在選擇擔任問項的消費品時,須避免受訪者混淆本土產品與進口品,有此疑慮 的產品則不被採納。而消費習慣尚不普遍或市面上購買不易的產品,也不納入 本次研究。最後挑選出來 10 個產品,分別是啤酒、香菸、冰淇淋、水果、礦

泉水、香水/古龍水、鞋子、衣服、化妝品、流行歌曲 CD。本研究在問卷中要 求受測者回憶對個別產品在過去十次購買經驗中,購買本國製產品的比例為 何。

5. 小結

總結以上對各變數的衡量設計,表7 是本研究問卷的組成架構。

表 7 本研究各變數之問卷題號

變 數 題數 題號 問卷參考來源

消費者本國中心主義傾向 17 1~17 Shimp and Sharma(1987)

Nagashima(1977)

對台灣產品的態度 12 18~29

郭書銘(民90)

實際購買國產品的比例 10 30~39 Shoham A, Makovec M.(2003)

個人基本資料 40~44

社經地位 6

45 Hollingshead(195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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