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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問題背景

晚婚與不婚現象近年來不但受到社會的關注,許多人也開始擔憂其可能造成 的社會問題。本節將引用國內外的統計資料,來說明晚婚與不婚的社會現況與台 灣女性的關連。

壹、晚婚、不婚已成為全球性的趨勢

晚婚與不婚是許多已開發國家正在面臨的問題,並非台灣獨有。聯合國統計 司發表 2002 年到 2006 年間人口普查的結婚比率統計,歐洲地區的已開發國家粗 結婚率大多呈現持平或下降的趨勢,在 2002 年到 2006 年間,法國的粗結婚率 4.7%

下降到 4.4%,德國由 4.8%下降到 4.5%,挪威由 5.3%下降到 4.7%,同時間美國 的粗結婚率亦由 7.8%下降到 7.2%(The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2012)。在德國、

法國、希臘、愛爾蘭等國家,新娘介於 25-29 歲間的人數最高,次之則是 30-34 歲,35-40 歲再次之,甚至比 20-24 歲間結婚的人數更多(T.U.N.S.,2012),顯見 全球化的晚婚趨勢已是不爭的事實,而晚婚與不婚現象,造成的少子化與高齡化 問題,以及後續產生的經濟危機,也是全球密切關注的議題。

如果參照聯合國統計司調查 1985 年到 2004 年的人口報告,觀察近 20 年內 亞洲地區與台灣經濟水平接近之鄰近國家單身人口比例,可以發現自 1985 年到 2000 年,除了受到一胎化影響而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的中國大陸外,大部份國家三 十歲至四十四歲的單身人數比例都有明顯提高的趨勢(T.U.N.S.,n.d.),如表 1-1 所示。

表 1-1:1985 年到 2000 年間亞洲鄰近國家單身男女人口比例

資料來源:整理自 The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n.d.)

單身人口增加最快速的國家為南韓,15 年間,30 到 34 歲男性單身人口由 9.42%變為 11.45%,30 到 34 歲女性由 4.25%劇增為 29.34%;35-40 歲男性單身 人口由 2.69%變為 4.45%,35-39 歲女性單身人口由 1.60%變成 13.18%;40-44 歲 男性單身人口由 1.06%變為 2.66%,40-44 歲女性單身人口由 0.71%暴增為 6.89%。

日本則是在 15 年內,單身人口的比例成倍數增長,新加坡 35 歲以上的單身者亦 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如果比較兩性單身人口比例,日本單身男性比例大於女性,

與韓國正好相反,而新加坡大約呈現男女相當的趨勢,差異不大。

當我們觀察男性比例與女性比例變化的幅度,會發現一件事情:女性單身人 口比例增加的幅度,明顯大於男性單身人口比例。這是否代表,關於不婚及晚婚 現象,女性發生的機率遠大於男性呢?印證研究者身邊的發現,似乎也符合此趨 勢,探究這樣的趨勢是否為常態,也是研究者感興趣的議題。

貳、臺灣女性晚婚與不婚比率成長中

由內政統計年報中,臺灣男女的有偶比率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離婚比率則 從 2.06%攀升到 7.32%,未婚單身人口比例則呈現逐年緩升的情況,直至 2011 年,

單身人口比率已達 34.77%。對社會來說,這代表的不僅僅是婚姻價值的危機,也 可能緩慢的改變台灣的人口結構。政府已開始正視晚婚與不婚現象的嚴重性與急 迫性,當女性的晚婚與不婚日益增加,可能在未來的十數年內造成少子化、產婦 高齡化、人口老化等。在職場生態的改變、家庭觀念的轉變與社會配對形式的衝 擊下,女性晚婚的現象將對社會結構組成造成巨大的衝擊。

一、職場生態的改變

八○年代後,隨著工商業的快速發展,勞動市場大量缺工的情況下,女性勞 動參與率快速上升。2012 年臺灣地區女性勞動參與率為 49.97%(中華民國統計 資訊網,2013),教育程度的提升、就業能力的提高、生育率降低、加上科技文 明使家務工作簡化,使得女性參與就業市場的比例漸高(呂玉瑕、伊慶春,1998)。

經濟能力的提升,伴隨而來的是女性意識的自覺,而在工作上所獲得的薪資、自 信心與成就感,也讓女性深感自豪(引自俞智敏、陳光達、陳素梅、張君玫譯,

1995;蔡文輝,2003)。在以前,女性必須依靠男性獲得穩定的經濟利益,在今 日,許多女性轉向職場尋求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安全感(引自林宜萱譯,2003)。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兩性平權的觀念盛行,高學歷女性日益增多,她們雖然付 出更多時間在求學上,但獲得學位後,擁有的「資本」也逐漸增加。不論是在原 生家庭、婚姻生活或社會中,這些「資本」為女性帶來更多的收入、更高的地位,

以及更多的權力(伊慶春,2001;鍾年,1998)。雖然對女性來說,同工同酬並 非社會的常態,但越來越多家庭也依靠女性的收入來養家活口,女性的經濟能 力,不再是一個「附屬」,而真正成為能夠提供家用的經濟來源,而這也增加了 女性的工作時間,降低了女性進入婚姻的動機。

二、家庭觀念的轉變

除此之外,家庭的功能在近代也受到質疑,在傳統社會中,婚姻家庭所能提 供的功能,如性愛、生殖、情感、社會化、保護、地位、經濟、娛樂等,除了感 情與地位功能之外,許多已被社會的機構單位部分或幾乎全部取代(徐光國,

2003)。孝道觀念的轉變改變了男女相處的模式,傳統觀念受到了挑戰,在兩性 平權的觀念影響下,有許多家庭不再執著於父系思維,法律也明定女兒在遺產的 分配上佔有與男性子嗣相同的地位,照顧老年父母的義務不再落在兒子與未出嫁 女兒的身上。研究指出在家庭中女性照顧者角色最為吃重,且常常伴隨著強大的 精神壓力,這些女性照顧者同時也最缺少社會的奧援(Murphy et.al., 1997;

Stephen,Townsend, Martire, & Druley, 2000)。由於女性就業的普及化,近代的女性 都能分擔照顧年老父母的責任,不過另一個研究則發現女兒的婚姻狀況會影響對 老年父母的照顧,從未結婚的女兒,最常成為老年父母主要的照顧者(Litvin, Albert,Brody & Hoffman, 1994),甚至為此犧牲了自己的婚姻機會,全心全意的 照顧父母直到其終老。

三、社會配對形式的衝擊

社會中的婚姻配對形式的影響力亦不惶多讓。傳統社會中的兩種通婚型態:

同質性地位通婚與男高女低的配對模式,也讓女性的配對機會受到影響(楊靜 利,2006;楊靜利、陳寬政,2004;蔡淑鈴,1994),尤其近代女性高學歷者眾,

如果執著於要找尋條件更高更好的男性,面臨到的挑戰便更嚴峻,而男性受限於 此觀念,傾向尋求低地位的配偶,更使高學歷女性的婚姻處境雪上加霜。

進一步研究發現,受到男高女低的外婚模式影響下,女性的婚配情形產生三

種變化,一是同質性的內婚比率增加,二是「女高男低」外婚模式成長,三是未 婚率提高(楊靜利,2006)。但是值得注意的,「女高男低」主要集中在大學學 歷以下,研究所以上的高學歷女性態度則有移向不婚的趨勢(楊靜利、陳寬政,

2004),由此可知高學歷女性仍有不願意「屈就」的傾向,進入婚姻對於她們並 非絕對的選項。如果臺灣男性依然重視所謂的「成家立業」,也介意女高男低的 配對模式,那麼,引進外籍新娘造成適齡未婚男性的減少,對高學歷女子的婚配 機會產生更大的衝擊。

綜合以上可知,臺灣女性在職場生態上的改變、家庭觀念的改變、社會配對 形式的衝擊下,都有可能造成其晚婚或不婚的婚姻抉擇。這些現象使得研究者產 生好奇,進而想探討在這些影響下熟齡國小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