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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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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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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

暑期在職進修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李麗日博士

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

研究生:劉桂娟撰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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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辭

在論文完成的那一刻,心中浮現的除了感動,還有深深的感謝。當初無心插 柳來念了研究所,在暑假期間和教授們、同學們一同精進學習的歷程似乎還歷歷 在目,不知不覺已經走到了研究所的尾聲。在這一段漫長的路程中,得到許多人 的幫助與感謝,心中的感動無法言喻。 首先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李麗日老師。教授溫煦而人性化的指導方 式,在論文進行期間不斷的鞭策我向前推進,當我遇到困難時,總以耐心協助我, 在研究過程中遇到了疑問,教授也總是細心的回答,不曾表現出不耐煩,對於我 來說,教授的督促是我前進的力量。看著教授在百忙之中盡心盡力的協助我完成 論文,我深深覺得找到好的指導教授是最幸福的事! 接著要感謝的是我的家人,包含我的父母和我的先生。在這段時間,因為要 念書的關係,很多家裡的事情都暫且擱著,是家人的體諒和包容,讓我能夠心無 旁鶩的完成我的論文,也是他們的耐心,在我陷入低潮時安慰我、鼓勵我,讓我 不曾萌生放棄的念頭。他們比我自己更注意我的健康狀況、我的心情變化、我的 論文是否有持續努力,催促我盡快完成學業,有了他們的協助與陪伴,我才能夠 順利的將論文產出。 最後,要感謝我的朋友們。在開始寫論文的慌張狀態中,惠玲給了我非常多 的協助,除了提供我諮詢的服務外,也很積極熱心的介紹論文研究方法相關的工 作坊給我,讓我能夠有系統的完成我的論文;好友借我論文寫作的工具書,在我 寫作遇到低潮時,總是用溫暖的語氣為我加油;要去澳洲打工的宛儀,在出國的 前幾天,放著滿山的行李沒整理,特地跑來我家一整個下午,只為了教會我 Endnote 的使用方法!還有論文寫作的戰友─秋珊、頌恩和秋芬,總是能體會包 容我的粗枝大葉.,在每次的聚會前,細心的提點我要注意的事情;在後期我懷孕 時,很自動的幫我分擔我的工作,讓我可以沒有後顧之憂。是你們,讓我深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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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會到,我不是一個人在論文裡孤軍奮戰,還有這麼多個可靠的後盾能夠依靠! 當然,還有太多的人需要感謝,在此無法一一言明。僅能以最誠摯的心意, 為所有幫助過我的人獻上我的感恩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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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的婚姻態度,主要包含家庭與人際關係 對婚姻態度形成的影響,以及婚姻態度展現於情感、行為與認知的不同面向。 研究結果顯示,家庭是影響婚姻態度形成最重要的關鍵,其中以父母相處模 式的影響最大,是婚姻態度建立的關鍵,其餘親屬的影響就較不明顯,父母會影 響其職業選擇,但對於擇偶的影響力不大。人際關係方面,職場生涯對於建立未 婚國小女教師的成就感與自信心有極大幫助,但同時也限縮了她們的交友圈,戀 愛經驗對於婚姻態度也會造成影響,在不同的擇偶經驗中,朋友介紹是最能被接 受的擇偶方式。而未婚國小女教師多數滿意自己的生活,也和親友多所互動,而 個性與價值觀的差異會影響她們對於婚姻的看法,隨著年齡增加,會逐漸感受到 催婚壓力。 關於面對婚姻的態度,情感上,她們覺得婚姻生活並非必要,抱持著期待又 怕受傷害的心態;行為上,婚前準備是各隨人意的,但進入婚姻後會以夫妻生活 為重心;在認知上,她們都能接受進入婚姻必須有所取捨,現階段雖面對催婚, 但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壓力。 關鍵詞: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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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 Marriage

Abstract

This thesis aims to explore the u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s whose attitude toward marriage. This thesis demostrates how family 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have an impact on the u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 marriage, which displays in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affect,behaviour tendency and cognition.

The study shows that family considerably influences the u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female school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 marrige. These un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s’ parents influence them more than other relatives. The parents’ way of getting along with each other determines the un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t female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 the marriage. Parents will effect how the teachers choose their career but not their mating references. As for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the environment of workplace greatly helps the un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s develop a sense of accomplishment and confidence; however, it limits their circle of friends. Their experience of falling in love also impacts on their marriage attitude. Amid the different experiences of mating marriage, the umar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 prefer to being introduced to a mate by friends. Most of unmarried but 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s are satisfied with their life, and they usually interact with their friends and relatives. The differences in personalities and values between the unmarried b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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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ure elementary school female teachers affect their perspective on marriage. With the increasing of ages, they feel stressed while urging marry .

With regard to the attitude toward marriage, in affect, they consider that marriage is not necessary.They expect to marry but worry about being hurt. In behaviour

tendency, they didn’t make too much preparation for their marriage; nevertheless, when they get married, they will focus on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spouses. In cognition,they realize that there will be trade-offs when they are in marriage life. Although they have to face the pressure of urging marry now, it does not make them stre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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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目 次………...Ⅰ

表 次………..Ⅲ

圖 次………...……...Ⅳ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 1

第二節 問題背景 ... 3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限制 ... 7

第四節 名詞釋義 ...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未婚現象成因與擇偶影響因素 ... 11

第二節 婚姻態度之意涵、養成與組成面向 ... 26

第三節 未婚與婚姻態度相關研究 ... 38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53

第一節 研究方法之選取 ... 53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56

第三節 研究流程 ... 58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62

第五節 前導性研究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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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資料收集與分析 ... 66

第七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 71

第八節 研究倫理 ... 72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75

第一節 受訪者資料概述 ... 75

第二節 家庭經驗奠定婚姻態度基礎 ... 80

第三節 人際關係圓熟婚姻態度內涵 ... 109

第四節 未婚國小女校師婚姻態度展現面向 ... 163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205

第一節 研究結論與討論 ... 205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207

第三節 研究省思 ... 209

參考文獻 ... 213

附錄一、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初步架構圖 ... 223

附錄二、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之研究訪談大綱... 225

附錄三、基本資料調查表 ... 227

附錄四、訪談同意書 ...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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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1-1 1985 年到 2000 年間亞洲鄰近國家單身男女人口比例………4

表 3-2 受訪者資訊列表………..58

表 3-5 前導性研究訪談資訊………..65

表 3-6-1 受訪者代碼編排原則………..69

表 3-6-2 逐字稿與編碼範例………..70

表 3-6-3 初步次概念命名程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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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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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近年來,臺灣社會中,熟齡晚婚的現象逐漸受到重視,而教育界內的未婚女 姓比例又比未婚男性高出許多。研究者身為其中一員,感受到時間對於自身的婚 姻態度的影響,對於其他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的婚姻態度亦十分的好奇,因而想 了解在現今的臺灣社會中,她們的婚姻態度是如何形成。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 節為研究緣起;第二節為研究背景;第三節為研究目的與研究限制,第四節為名 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緣起

研究者會成為一個老師,除了源於家庭的觀念影響,最主要的還是自身的喜 好。自小,父親就常常說:「當公務員和國小老師最好了,工作穩定,錢又多, 工作時間又固定,你們女生做老師就對了。」長大後,研究者由於自己的興趣而 就讀師院,在畢業後拿起粉筆,進入了父親所說的「女生的最好出路」。轉眼間, 教師生涯經歷了十多年,研究者也因工作地點的轉換,經歷了好幾間的學校。在 這過程之中,認識了許多年齡相近的女性同事,大家為了工作一同挑燈夜戰,加 油打氣,熬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難關。但是,奇怪的是,這群女生腦袋聰明反應快, 長相端正個性也好相處,具有教育的專業,有個收入穩定的好工作,又有寒暑假, 理論上應該是許多人心中的理想對象,但是怎麼一個個都是單身? 原本以為這種現象只是短時間,也許過個幾年,她們就會各自婚嫁了,轉眼 間,十年過去了,這群好朋友從年輕少女踏入熟女的行列。當然,她們並非全無 交往對象,有些人也已成家步入婚姻,但是,有將近一半的人仍未結婚,而研究 者自己,也在未婚的那一半裡頭!看著這些談吐不俗、打扮合宜、工作努力勤快、 玩樂也不落人後的女老師們,研究者一方面思索,為什麼她們都找不到適合的對 象,一方面也反思自己: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有位曾在婚友社打工過的朋友說過,在婚友社裡面,女老師是十分受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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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理由十分符合大眾對老師的印象:工作單純而穩定,賺錢賺得多,時間多 可以兼顧家庭,又會教小孩。既然女老師這麼受歡迎,為什麼那些朋友們卻依然 單身?她們並非古板守舊缺乏積極的女孩子,也會主動參加相親與聯誼,親朋好 友也不少,到底為什麼一直都沒有結婚?是出自於自願,或者是其他的原因? 時間不斷的流逝,當她們逐漸失去了青春,換來的是自信與成熟,這些會不 會變成她們的資本呢?當報紙、偶像劇、電影不斷的炒作「敗犬」、「剩女」這 些單身熟女話題的同時,總是令研究者想起,這些在那些最艱難的日子裡,微笑 著伸出溫暖的手的朋友。當新聞媒體不斷的吹捧年輕少女們的青春本錢時,研究 者總是想起這些閃耀著成熟光芒的女孩子,她們在工作崗位賣力工作時的汗水與 被埋沒的青春年華。當新聞辭典上寫著大大的「單身公害」的時候,研究者不禁 想問:她們這些努力工作也賣力生活的女生,到底做錯了什麼?回過頭來反思自 己也曾經有過踏入婚姻的機會,到底是什麼原因決定臨陣脫逃?也曾有想要結婚 的感受,是什麼因素突然卻步?以往那些理所當然或不得不痛下的決心,全成了 一個一個的問題,浮上了心頭。 在因緣際會之下就讀研究所,這些就成了研究者最有興趣的題目。步入三十 之後,常常會留意到報章雜誌上有關未婚者的話題,也發現近年來關於未婚現象 的討論越來越多,甚至出現了專以未婚人士做為主要行銷對象的商品。但同時研 究者也發現社會對於不再年輕卻依然未婚的女性,充滿了許多歧視與誤解,連平 日修理別人不落人後的立委、議員、政治人物等,都逃不過「剩女」的惡名。男 生四十歲沒結婚就是「黃金單身漢」,女生四十歲沒結婚就是「剩女」,這兩個 詞面上的差異,正顯示社會對熟齡未婚女性的看法。即便社會對於熟齡未婚女性 的態度,有漸漸尊重和友善的趨勢,但是,對熟齡未婚女教師來說,是不是還有 一些隱性的壓力,不斷的影響她們的抉擇?而她們對於自己的未來,又有什麼想 法?這正是本研究想要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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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問題背景

晚婚與不婚現象近年來不但受到社會的關注,許多人也開始擔憂其可能造成 的社會問題。本節將引用國內外的統計資料,來說明晚婚與不婚的社會現況與台 灣女性的關連。

壹、晚婚、不婚已成為全球性的趨勢

晚婚與不婚是許多已開發國家正在面臨的問題,並非台灣獨有。聯合國統計 司發表 2002 年到 2006 年間人口普查的結婚比率統計,歐洲地區的已開發國家粗 結婚率大多呈現持平或下降的趨勢,在 2002 年到 2006 年間,法國的粗結婚率 4.7% 下降到 4.4%,德國由 4.8%下降到 4.5%,挪威由 5.3%下降到 4.7%,同時間美國 的粗結婚率亦由 7.8%下降到 7.2%(The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2012)。在德國、 法國、希臘、愛爾蘭等國家,新娘介於 25-29 歲間的人數最高,次之則是 30-34 歲,35-40 歲再次之,甚至比 20-24 歲間結婚的人數更多(T.U.N.S.,2012),顯見 全球化的晚婚趨勢已是不爭的事實,而晚婚與不婚現象,造成的少子化與高齡化 問題,以及後續產生的經濟危機,也是全球密切關注的議題。 如果參照聯合國統計司調查 1985 年到 2004 年的人口報告,觀察近 20 年內 亞洲地區與台灣經濟水平接近之鄰近國家單身人口比例,可以發現自 1985 年到 2000 年,除了受到一胎化影響而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的中國大陸外,大部份國家三 十歲至四十四歲的單身人數比例都有明顯提高的趨勢(T.U.N.S.,n.d.),如表 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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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1985 年到 2000 年間亞洲鄰近國家單身男女人口比例

國家/年份 年齡區間(單位:歲) 男性單身人口比例 女性單身人口比例 中國大陸 1990 年 30-34 7.16% 0.64% 35-39 5.73% 0.30% 40-44 5.17% 0.24% 日本 1985 年 30-34 28.13% 10.42% 35-39 14.18% 6.63% 40-44 7.43% 4.90% 日本 2000 年 30-34 42.89% 26.55% 35-39 25.69% 13.82% 40-44 18.39% 8.58% 南韓 1985 年 30-34 9.42% 4.25% 35-39 2.69% 1.60% 40-44 1.06% 0.71% 南韓 2000 年 30-34 11.45% 29.34% 35-39 4.45% 13.18% 40-44 2.66% 6.89% 新加坡 1990 年 30-34 34.01% 20.90% 35-39 18.11% 14.80% 40-44 10.87% 11.50% 新加坡 2000 年 30-34 30.73% 19.46% 35-39 19.70% 15.11% 40-44 14.77% 13.58%

資料來源:整理自 The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n.d.)

單身人口增加最快速的國家為南韓,15 年間,30 到 34 歲男性單身人口由 9.42%變為 11.45%,30 到 34 歲女性由 4.25%劇增為 29.34%;35-40 歲男性單身 人口由 2.69%變為 4.45%,35-39 歲女性單身人口由 1.60%變成 13.18%;40-44 歲 男性單身人口由 1.06%變為 2.66%,40-44 歲女性單身人口由 0.71%暴增為 6.89%。 日本則是在 15 年內,單身人口的比例成倍數增長,新加坡 35 歲以上的單身者亦 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如果比較兩性單身人口比例,日本單身男性比例大於女性, 與韓國正好相反,而新加坡大約呈現男女相當的趨勢,差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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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觀察男性比例與女性比例變化的幅度,會發現一件事情:女性單身人 口比例增加的幅度,明顯大於男性單身人口比例。這是否代表,關於不婚及晚婚 現象,女性發生的機率遠大於男性呢?印證研究者身邊的發現,似乎也符合此趨 勢,探究這樣的趨勢是否為常態,也是研究者感興趣的議題。

貳、臺灣女性晚婚與不婚比率成長中

由內政統計年報中,臺灣男女的有偶比率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離婚比率則 從 2.06%攀升到 7.32%,未婚單身人口比例則呈現逐年緩升的情況,直至 2011 年, 單身人口比率已達 34.77%。對社會來說,這代表的不僅僅是婚姻價值的危機,也 可能緩慢的改變台灣的人口結構。政府已開始正視晚婚與不婚現象的嚴重性與急 迫性,當女性的晚婚與不婚日益增加,可能在未來的十數年內造成少子化、產婦 高齡化、人口老化等。在職場生態的改變、家庭觀念的轉變與社會配對形式的衝 擊下,女性晚婚的現象將對社會結構組成造成巨大的衝擊。 一、職場生態的改變 八○年代後,隨著工商業的快速發展,勞動市場大量缺工的情況下,女性勞 動參與率快速上升。2012 年臺灣地區女性勞動參與率為 49.97%(中華民國統計 資訊網,2013),教育程度的提升、就業能力的提高、生育率降低、加上科技文 明使家務工作簡化,使得女性參與就業市場的比例漸高(呂玉瑕、伊慶春,1998)。 經濟能力的提升,伴隨而來的是女性意識的自覺,而在工作上所獲得的薪資、自 信心與成就感,也讓女性深感自豪(引自俞智敏、陳光達、陳素梅、張君玫譯, 1995;蔡文輝,2003)。在以前,女性必須依靠男性獲得穩定的經濟利益,在今 日,許多女性轉向職場尋求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安全感(引自林宜萱譯,2003)。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兩性平權的觀念盛行,高學歷女性日益增多,她們雖然付 出更多時間在求學上,但獲得學位後,擁有的「資本」也逐漸增加。不論是在原 生家庭、婚姻生活或社會中,這些「資本」為女性帶來更多的收入、更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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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更多的權力(伊慶春,2001;鍾年,1998)。雖然對女性來說,同工同酬並 非社會的常態,但越來越多家庭也依靠女性的收入來養家活口,女性的經濟能 力,不再是一個「附屬」,而真正成為能夠提供家用的經濟來源,而這也增加了 女性的工作時間,降低了女性進入婚姻的動機。 二、家庭觀念的轉變 除此之外,家庭的功能在近代也受到質疑,在傳統社會中,婚姻家庭所能提 供的功能,如性愛、生殖、情感、社會化、保護、地位、經濟、娛樂等,除了感 情與地位功能之外,許多已被社會的機構單位部分或幾乎全部取代(徐光國, 2003)。孝道觀念的轉變改變了男女相處的模式,傳統觀念受到了挑戰,在兩性 平權的觀念影響下,有許多家庭不再執著於父系思維,法律也明定女兒在遺產的 分配上佔有與男性子嗣相同的地位,照顧老年父母的義務不再落在兒子與未出嫁 女兒的身上。研究指出在家庭中女性照顧者角色最為吃重,且常常伴隨著強大的 精神壓力,這些女性照顧者同時也最缺少社會的奧援(Murphy et.al., 1997;

Stephen,Townsend, Martire, & Druley, 2000)。由於女性就業的普及化,近代的女性 都能分擔照顧年老父母的責任,不過另一個研究則發現女兒的婚姻狀況會影響對 老年父母的照顧,從未結婚的女兒,最常成為老年父母主要的照顧者(Litvin, Albert,Brody & Hoffman, 1994),甚至為此犧牲了自己的婚姻機會,全心全意的 照顧父母直到其終老。 三、社會配對形式的衝擊 社會中的婚姻配對形式的影響力亦不惶多讓。傳統社會中的兩種通婚型態: 同質性地位通婚與男高女低的配對模式,也讓女性的配對機會受到影響(楊靜 利,2006;楊靜利、陳寬政,2004;蔡淑鈴,1994),尤其近代女性高學歷者眾, 如果執著於要找尋條件更高更好的男性,面臨到的挑戰便更嚴峻,而男性受限於 此觀念,傾向尋求低地位的配偶,更使高學歷女性的婚姻處境雪上加霜。 進一步研究發現,受到男高女低的外婚模式影響下,女性的婚配情形產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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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變化,一是同質性的內婚比率增加,二是「女高男低」外婚模式成長,三是未 婚率提高(楊靜利,2006)。但是值得注意的,「女高男低」主要集中在大學學 歷以下,研究所以上的高學歷女性態度則有移向不婚的趨勢(楊靜利、陳寬政, 2004),由此可知高學歷女性仍有不願意「屈就」的傾向,進入婚姻對於她們並 非絕對的選項。如果臺灣男性依然重視所謂的「成家立業」,也介意女高男低的 配對模式,那麼,引進外籍新娘造成適齡未婚男性的減少,對高學歷女子的婚配 機會產生更大的衝擊。 綜合以上可知,臺灣女性在職場生態上的改變、家庭觀念的改變、社會配對 形式的衝擊下,都有可能造成其晚婚或不婚的婚姻抉擇。這些現象使得研究者產 生好奇,進而想探討在這些影響下熟齡國小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限制

面對晚婚現象逐漸提高的臺灣社會,實需針對未婚者進行研究,且國小女教 師身為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上常接觸許多家庭的問題,也可能發揮社會觀察者的 功能。若能理解其抉擇成因,必能對臺灣當前社會型態有更多的理解,亦可能提 供對症下藥的可能性。本研究的研究目的與限制羅列如下。

壹、研究目的

一、了解家庭經驗對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形成的影響。 二、了解人際與生活經驗對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婚姻態度形成的影響。 三、探討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的婚姻態度形塑過程及展現面向。

貳、研究限制

研究的限制主要有下列幾點: 一、 雖然關於婚姻與家庭的文獻資料眾多,但時間過於久遠的文獻難以跟上社 會的變化速度,因此在理論與實際層面取捨不易,研究者盡量以新的文獻 為主,雖不可免於有所闕漏,但力求符合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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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訪談中,雖以錄音設備輔助,也在轉騰逐字稿後經由受訪者再行確認, 但對於語意的表達,受限於個人感受不同,僅能盡力以客觀的方式來展現。 三、 本次研究樣本多取自中部、南部與離島區域,但臺灣的區域發展差異甚大, 因此,研究結果僅能展現部份區域熟齡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尚待更全 面性的研究來補強。 四、 由於採取質性訪談,且婚姻態度有明顯的個人差異,故無法類推為全體未 婚女性國小教師的意見,但研究者仍盡力使其能展現大多數女性教師的婚 姻態度。

第四節 名詞釋義

壹、熟齡女性

研究者參考統計處的調查(內政部統計處,2012 年),發現 2011 年台灣女 性平均結婚年齡為 29.4 歲,表示女性大約 30 歲左右會進入婚姻,而女性再婚的 年齡過了 44 歲後便急速下降,為了與不滿三十歲之年輕老師做區隔,因此將研 究中的熟齡女性,定義為 30 歲以上,45 歲以下的女性。

貳、未婚國小教師

本研究中的未婚,指從未結婚過者,且不包含離婚、喪偶、分居等狀態,但 可以有固定交往對象;而國小教師指在國小服務的正式教師為對象,包含特教老 師、組長、主任等,不包含校內其他職員,如代課老師、實習老師、幹事、護理 師、公務員等。

参、 婚姻態度

婚姻態度是個人在受到家庭與生活、工作與社會影響下,所產生對婚姻的意 義、目的與價值的基本看法,以婚姻的情感、行為與認知三方面出發,探索婚姻 的各個面向。情感部分包括個體對婚姻的感受性與對於婚姻長久性的期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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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包含對結婚的準備與生活重心的調整與改變等;認知部分,包含個人對於已未 婚差異的看法、理想對象的條件論以及對催婚壓力的感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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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收集相關文獻,並以多元化角度,深入分析探討其中對於未婚女性形塑 婚姻態度的觀點與論述,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未婚現象成因與擇偶影響因素探 討;第二節為婚姻態度之意涵、養成與組成面向;第三節為未婚與婚姻態度相關 研究。

第一節 未婚現象成因與擇偶影響因素

近年來,有關於未婚人士的議題受到社會的關注。過去十年間,坊間的雜誌、 報紙、政府部門,甚至於流行媒體,都針對未婚單身議題做出回應,其探討的現 象,有探討高比例未婚族群者(王曉晴,2008a,2008b;姜兆宇,2012a, 2012b;曹麗蕙,2008),有探討未婚單身成因者(王曉晴,2008a,2008b;姜 兆宇,2012a;曹麗蕙,2008),有探討未婚單身者的經濟潛力者(吳昭怡、蔡 明洵,2004;林季蓉,2003;曹麗蕙,2008),亦有探討社會對未婚單身者的歧 視現象者(林志成,2012;林季蓉,2003)。未婚已經不是一種「特例」,而是 逐漸成為了一種現象。本節欲探討的主題,即是未婚現象的成因、擇偶理論與擇 偶偏好影響因素。

壹、 未婚現象成因

未婚者不願意或無法進入婚姻狀態,原因十分多元化,有可能是主動的選擇, 也可能是不得不的無奈。彭懷真(2009)將未婚者分為三種類型:遊戲人間型、志 願型、條件型,但面臨多元化的今日社會,此三種類型已無法涵括未婚者的所有 動機。Stein 根據單身的成因與是否自願的抉擇,將單身人士分為四型:矛盾型 (Ambivalent)、期待型(Wishful)、決心型(Resolved)、後悔型(Regretful)(引自 Shostak,1987),Stein 也探討單身原因,歸納出「被迫」與「吸引」力量的消 長會決定單身或結婚(引自彭懷真,2009),有可能是受到個人條件、性格、外 貌、家庭因素等而無法投入婚姻,或是是自身的職業或教育發展良好、擇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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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獨立性、自由、同伴支持等因素,使其不願意踏入婚姻。參考綜合國內外相 關研究,研究者將造成未婚的主要因素分為主動原因與被動因素。 一、主動因素 當未婚者因為某些原因自願選擇未婚狀態時,將之歸類於主動因素。近年來 在女性自主的趨勢下,主動選擇未婚狀態的女性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茲分述如下。 (一)有更好的發展與職涯 Cherlin(2005)研究二十世紀美國婚姻發展,發現進入婚姻的延遲,婦女的受 教育與投入職涯是重要關鍵。女性受教育後,獲得更好的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 也得到證明自己能力的機會,對工作的投入大過於對婚姻的期待。 (二) 獨立的生活經驗與自由 未婚者與家庭的關聯雖然強烈,但在離開家庭獨自進入社會工作,享受過一 個人的自由與獨立後,對於失去自由、放棄已有的生活享受便容易感到恐懼(邱 貴玲,2003;廖和敏,1993)。 (三) 有其他支持的力量 未婚者由於沒有進入婚姻,因此常與原生家庭關係緊密,此外,未婚者沒有 家庭的羈絆,女性的特質又重視溝通與分享,因此只要多花點時間與朋友往來, 也能從此獲得支持的力量(李春吟,2009;楊麗熹,2011)。 (四) 沒有合適的對象,不願屈就 社會學對於婚姻配對的形式有兩種假設:第一種是「同質性地位通婚」,也 稱為「內婚」;第二種則是「男高女低」的配對(楊靜利,2006)。在當今社會 中,女性國小教師在全體女性中尚屬高學歷高收入者,受到工作忙碌的影響,不 容易遇見理想對象;另一方面受限於婚配形式,難以找到學歷或經濟收入匹配的 對象(蔡宗和,2010)。 (五) 對婚姻的恐懼與不信任 有些未婚者受到本身家庭關係影響,如父母離異、關係不佳等,對婚姻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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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不信任感(吳怡卿,2004;徐少芸,2012);或是看見週遭的親友的婚姻狀 況,對婚姻產生負面的觀感(李春吟,2009);加上台灣的離婚率逐年上升,也 影響未婚女性進入婚姻的意願。 二、被動因素 當未婚者因為某些原因非自願的成為未婚狀態時,將之歸類於被動因素。因 被動因素而無法結婚的未婚者常被誤解為不願意結婚,其實他們可能是有意願卻 無法結婚,因此,心情時常呈現矛盾狀態,茲分述如下。 (一) 性格因素 有些未婚者受限於本身的性格影響,比如態度消極被動、個性孤僻、不善交 際等,因此缺少認識對象的機會(陳雅慧,2009;蘇季玲,2008)。尤其傳統觀 念中,女性主動出擊會被視為「倒追」而受到非議,使得許多女性習於被動等待 追求,缺乏主動出擊的勇氣。 (二) 家庭因素 有些未婚者身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因此父母不願意讓其自組家庭;有些則 是戀愛對象不符家人期望而被迫放棄;有的家中有失能的家人或老人需要照顧, 放不下對家人的牽絆而主動放棄婚姻(趙淑珠,2003)。 (三)身體的殘缺或自信心不足 個人先天條件處於劣勢者,擇偶的限制與困難自然增加(林秋萍,2002), 外觀上的殘缺或不足,容易使對象望而卻步;而自信心的不足,則會在相處上形 成沉重的壓力,容易導致關係的破裂(周麗端,1999;林秋萍,2002))。 (四)錯過適婚年齡 國小女教師身為高學歷高收入族群,生活環境又封閉,接觸的男性大多不是 太小(學生)就是已婚(家長、同事),很少有機會接觸適婚單身男性,常常一蹉跎就 年華老去,錯過適婚年齡,加上傳統觀念男大女小的婚配模式與生育年齡限制, 使得年齡問題對女性殺傷力更大,吳怡卿(2004)研究中發現未婚女性週遭親友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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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對象的頻率隨著年齡的增加而下降,甚至過了 40 歲就無人介紹,吳如茵(2009) 也發現錯過適婚年齡為晚婚公務員結婚困境之主因。 (五)昔日戀情的影響 Stein(引自彭懷真,2009)與周麗端(1999)的研究中都曾提到,無法擺脫昔日戀 情的陰影容易造成自我狀態的孤立,影響認識新對象的意願。有些人沉浸在舊日 戀情中,無法抽身或不願積極尋找對象;有些是無法擺脫比較心理,處處與昔日 戀情相比;有些則是受到恐怖情人的影響,對戀愛產生恐懼;有些人則是因為追 求失敗的陰影,過度自卑失去信心,因而不願繼續嘗試(李春吟,2009)。 (六)性因素 Stein 提出有容易獲得的性經驗及性伴侶、性功能有障礙、或是無法克服對性 的恐懼等,都可能影響未婚者進入婚姻的意願(引自彭懷真,2009;蔡文輝, 2003),有些未婚者以同居來滿足對性的欲求(引自彭懷真,2009;Cherlin, 2005;引自 Shostak, 1987)。 綜合以上,未婚者可能由於追求更好的職涯與發展、獨立的生活經驗與自由、 有其他支持的力量、沒有遇到合適的對象不願意屈就、或是對婚姻的恐懼與不信 任等因素,主動拒絕婚姻的機會;亦可能因為性格因素、家庭因素、身體的殘缺 或自信心不足、錯過適婚年齡、昔日戀情的影響與性因素等,導致缺乏進入婚姻 的機會,而保持單身狀態。

貳、 擇偶理論與擇偶偏好影響因素

談戀愛時的濃情蜜意固然動人,一旦要進入婚姻,就開始要面對現實的考驗。 未婚者關於婚姻抉擇的第一關,便是對象的選擇,除了少數閃電結婚的例子外, 一般人考量到自己的未來與現實問題,沒有適合的對象,根本不敢考慮走入婚 姻。雖然沒有完美的理論能夠涵蓋人們所有擇偶偏好,但理解各擇偶理論的架 構,依然能幫助我們釐清未婚者的擇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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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擇偶理論與擇偶偏好

擇偶並非只是單純的荷爾蒙互相吸引,而是參酌不同觀點後的選擇結果。研 究者匯集社會學家與學者們的說法,整理出下列擇偶理論(林秋萍,2002;徐光 國,2003;張思嘉,2001;張思嘉、李雅雯,2009;彭駕騂,1994;彭懷真,2009; 蔡文輝,2003;蘇季玲,2008;Leslie, Huston & Johnson, 1986; Lindzey, Gilbert &Fiske, 1998; Winch, 1967)。 (一) 角色論(role theory) 角色相配是挑選伴侶的一個指導原則。受到生長環境中的諸多影響,包括家 庭、教育、社會期待等,一個人婚前挑選伴侶的過程中,多多少少是有些期望的, 這種角色想像期望指導著人們尋求符合其角色期望的對象。 (二) 價值論(value theory) 一個人的價值觀對個人有相當程度的重要性,而生長的背景會影響價值觀的 形成,因此人在挑選伴侶時自然而然會找一個有相似價值觀念者,通常這個人也 會擁有相似的生長環境,處在相近的社會階層。此種觀點近似於 Mitchell 與 Heit 的同質性(Compatibility)理論。 (三) 交換論(exchange theory) 把婚姻視為一個市場交換歷程,以類似「投資」的想法,將擇偶的重點在於 對方有什麼資源有利於己,擇偶的過程中把自己的資產和優點提供給對方,也希 望從對方那邊得到更大的回報。雖然婚姻並非完全是利益的交換,但領受過社會 現實的未婚就業者,比起在學的未婚人士會更注重能力條件與社會條件(林秋 萍,2002)。

(四) 互補需求論(complementary needs theory)

找尋伴侶的過程中,人們會找一個可以彌補自己短缺的對象,在交換的過程 中不找同類,而去找不同類者以彌補己方資源之不足。此論點認為丈夫與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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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大多為相反的傾向,如優越與順服、滋養與依賴、代償與成就、怨恨與屈辱 等。 (五) 過濾論(filter theory) 婚姻對向的選擇是一種過濾的過程,由一大群人中經由社會和個人因素逐漸 淘汰排除,最後選出一位可以結婚的對象。經由篩選、約會、交往三個階段,從 血親的去除、價值的類同到需求的互補,來篩選結婚的對象。 (六) 刺激─價值─角色論(SVR theory) 人們是先經由感官的刺激相互吸引,再經過共同價值觀的尋求,確認彼此之 價值觀適宜共同生活,雙方衡量角色期望配合度,都能自身接受在對方世界裡的 角色定位,才接納成為伴侶。 (七)人際互動觀點 人際互動觀點指出,人際網絡及社會關係會影響選擇擇偶。父母形象、環境 因素與中介者會影響未婚者對伴侶的選擇,未婚子女會在意父母對於其擇偶對象 的意見,父母也傾向支持子女參與度較高的關係,但人際互動間親友的看法與意 見對於擇偶依然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 由上述擇偶理論中,可得知擇偶過程中有諸多立場不同的考量,而不同擇偶 理論影響之下,擇偶的偏好就會有差異。受到臺灣社會脈絡的影響,臺灣人的擇 偶偏好與個人主義盛行的西方國家相比,富有獨特的社會意義。在早期年代,選 擇配偶的空間不大,為了確保家族的利益,家族或部族內通婚的「內婚」是極為 盛行的模式,人類學家李維史陀就曾提出交易法則中,親屬制度是一種用婚姻來 構成交換女人的方式(引自陳其南,1998),Goldthorpe 也提及內婚模式除了能 穩固社會階層順序外,也能保有階層之特質(引自楊靜利,2006)。在這樣的婚 配行為下,所謂的擇偶,主要目的在於利益的獲取與地位的確保,婚姻背後牽繫 的,是家族的利益(引自邱維珍、薛芸如譯,2001)。 受到遺傳學的觀點影響,加上近親通婚帶來的問題不斷,近代的內婚模式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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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同質性通婚,人們開始尋找地位相近、階層相仿的婚配對象,許多人採取外婚 模式,尋求群體外異質性較高之婚配對象。近代觀念開放,傳統的「門當戶對」 觀念也逐漸受到影響,未婚者擇偶偏好也開始轉變。但各家的擇偶標準分類五花 八門,涵括的範圍大小亦有差異,本研究考量到能囊括大部分的擇偶因素為原 則,採取 Knox 與 Schacht 的分類標準,以生理性因素、心理性因素與社會性因 素做為擇偶偏好的分類標準(Knox & Schacht, 2010),以此三大類因素底下的各 分項為主,與過往研究相互比對,探討其下之項目如何影響未婚國小女教師的擇 偶與婚姻態度的養成。 二、擇偶偏好的影響因素 擇偶是為了挑選與其進行終身大事的對象,擇偶的偏好與其婚姻期望態度有 所關聯,選擇的偏好受到生理性因素、心理性因素與社會性因素的影響而有所差 異。下述將取三大因素中的重要分項,探討擇偶偏好中各因素的影響。 (一) 生理性因素 1. 年齡 年齡是影響擇偶偏好的重要因素。過去的研究發現,男性擇偶時傾向要求對 方年齡比自己小,而女性則較為重視社會條件(Buss, 1989, 1994, 2002; Kenrick, Keefe, Bryan, Barr & Brown, 1995; Kenrick & Keefe,1992),可見年齡是男性的重 要擇偶條件之一。吳就君(1990)指出較多的時間只會使男性累積更好的交換條 件,女性則隨年齡逐步降低其身價。蔡文輝(2003)提及女性的外貌、事業、地位 或收入常在三十歲以前就開始有下降的跡象,此與周文欽(1996)研究的結果相 似,顯示女性的年齡越大,在擇偶上就越趨弱勢,被選擇的機會也變小。 而國內的研究中,江淑玲(2006)發現自身的年齡會影響其擇偶偏好,年紀較輕 的未婚教師越重視擇偶偏好,但李春吟(2009)的研究則支持不論年齡都不會降低 擇偶標準。施葛父(1983)的研究發現年齡層越低的未婚青年,對於情感條件就越 重視,林秋萍(2002)的研究則有不同看法,越年輕的人對個人能力條件的重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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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越高,年齡越大就越不重視能力條件。有些研究發現男女在 29 歲時是被異性 接受的最高峰,過了 29 歲之後,異性接受度則與自身年齡成反比(陳玫瑜, 2008),不同年齡女性對男性身高的要求會隨著年齡增加而降低(黃婉宜,2011)。 2. 性別 性別對於擇偶的偏好有巨大的影響。傳統社會中,對於兩性的教養方式有很 大的差異,對父母的性別角色模仿會影響其擇偶偏好,不同性別的人擇偶時的考 慮因素也有顯著差異。Buss(2002)發現即使受到文化差異的影響,女性依然重視 男性良好的財務以及獲致此目標的能力,例如野心與勤奮等;男性則期望伴侶的 外表好看,也會根據身材判斷女性是否健康及有生育能力。此外,男女都想要聰 明、仁慈、善解人意、可靠、健康的伴侶,此外,對彼此有吸引力也是普世所能 接受的價值。 而國內的研究中,楊偉昱(2009)發現男性的擇偶限制信念程度高於女性,表示 男性擇偶的看法較女性浪漫,女性對於未來結婚對象的理想程度比男性高。林秋 萍(2002)的研究中則發現男女對異性特質的偏好、擇偶策略的偏好與選擇都有明 顯差異。江淑玲(2006)則發現女生較男生重視經濟能力,在擇偶上的偏好為經濟 資源、高社經地位、年長男性。男性的擇偶偏好則是喜歡年輕、重視外表,此結 論與與 Kenrick 與 Keefe(1992)、Buss(2002) 以及 Baize 與 Schroeder(1995)的研究 結果相符合。張思嘉與李雅雯(2009)的研究則發現擇偶歷程的性別差異,女性會 以對未來配偶的關係與期望作為決定雙方關係進展的標準,較重視雙方自我揭露 的廣度與深度。 3. 外貌 外貌包含身高、體重、身材、膚色、相貌等。在擇偶偏好調查中,男性大多 認同外貌的重要性,女性則關注男性的身高,男女都會以投異性所好的傾向強化 自身吸引力(陳雅麗,2001)。Buss(2002)以演化論的觀點闡釋之,在期盼獲得 良好子代的驅力下,外貌是重要的考慮因素,雌性選擇下,具有吸引力的外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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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容易獲得青睞,也更容易獲得繁衍的機會。Baize 與 Schroeder(1995)研究徵婚 廣告則發現,女性在自我介紹中展現自身身體的吸引力與青春年華的,受到關注 的機率明顯增高。在面對感情中的威脅時,女人會努力增強外觀的吸引力,或是 提醒對方注意對手的生理缺陷(Buss, 1994)。外貌美醜對於吸引力的影響甚大, 如果外貌不符合異性的擇偶標準,常常會失去進一步交往的機會。 在台灣的研究中,陳雅麗(2001)發現男性對於外貌的重視程度遠超過女性,但 不分男女都會嘗試增加外貌的吸引力來得到異性的青睞,外貌條件佳者也會要求 對方有匹配的外貌條件。莊耀嘉(2001)的研究則有不同的結果,男女擇偶時都將 對方的外貌放在最末位,且男性與女性對於增進外貌吸引力的部份未達顯著差 異。在身材方面,女性對男性身高的要求,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漸低,女性在自身 外貌逐漸衰退時,對對方外貌上的要求也會相對降低(黃婉宜,2011)。男性傾 向尋找 BMI 值較低的女性,女性則偏好脂肪比中等且肌肉度適中或發達,脂肪 比太低或太高的男性較無吸引力(溫凰鈴,2010)。 4. 聰明、才華 基於演化論觀點,在兩性關係中,尋求聰明的對象有助於子代素質的提升(Buss, 2002),也許可作為重視聰明才華的生理基礎,Murstien、Ganong 與 Coleman、 Toro-Morn 與 Sprecher 在擇偶研究中也都列舉了聰明才智此項(引自洪櫻溶, 2006)。早期的社會中,男性才有受教育的機會,女性地位低落而必須依附男性 生存,會欣賞男性的聰明與才華無可厚非;而以現代社會的結構來看,頭腦聰明、 富有才華的異性,在求學歷程或職業進程上也有一定的加分作用,也會成為女性 擇偶的重要考量。 國內的研究中,陳雅麗(2001)發現男性的聰穎性高者並不會要求女方也要聰 明;女性聰穎性高者則會希望對方聰穎性高,女性比男性注重聰明才智。而洪櫻 溶(2006)針對未婚高科技業男性的研究呼應了陳雅麗的發現,男性對於聰穎開放 性的重視度與其他人格特質相比並不高,但這並不代表男性不喜歡女生聰明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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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僅表示與其它特質相比較不重視。 (二) 心理性因素 1. 價值觀 價值是個人評判事務的準據,是一種有意識的、經過考慮的選擇性行動,且會 因新經驗的增加而不斷改組(郭為藩,1972)。價值觀的養成,與家庭、同儕、 學校、媒體與社會有很大的關係,也會與其重要他人有一定程度之相似性。 Buss(2002)指出人挑選伴侶時,會選擇有相近價值觀的配偶,在不同的文化架構 下,也會影響到擇偶的要求,在不同關係中的考量也有所不同,比如在短期的關 係中,性吸引力的趨力最大,但如果是長期關係,許多人還是會選擇「顧家」的 對象。 價值觀對擇偶的影響方面,謝佩珊(1995)研究三十歲以上的國中未婚女教師, 發現對婚姻的價值觀受到父母影響者,對婚姻的態度較為正面,而價值觀比較 不受父母影響者,生活適應較為良好。張靜文(2003)也說明了家庭價值觀的另類 「延續」,受到傳統觀念濃厚的婆婆壓迫下的媳婦,待其也成為婆婆時,卻會忍 不住複製以往被壓迫的模式,轉而成為壓迫者。 2. 人格與性格 人格與性格亦是女性在擇偶中重要的考量之一。Allport 在 1937 年為人格下的 定義為「個體內部決定個體對世界獨特順應方式的各種生物─社會系統的動態結 構」(引自樂國安、韓威、周靜譯,2002),性格則是一種個人性、穩定的心理 特徵、思維或行為方式,與個性意義相近,可視為人格中社會屬性的體現。相處 時個性合不合得來,決定了日後的關係發展的良窳,性格也決定了人處理情緒與 壓力的策略(唐璽惠,2005)。婚姻是長期性的關係,「個性不合」常成為離異 的理由,可見人格與性格對於擇偶的重要性。 在愛情與擇偶關係中,兩性都十分重視對象的人格特徵與性格(丘玲玲,1998; 吳佩倫,2008;李慧玲,2011;林秋萍,2002;陳雅麗,2001;曾慈蓉,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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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輝,2003;Buss, 2002),自身的性格問題有時會成為交往的障礙(吳佩倫, 2008;陳雅慧,2009;蘇季玲,2008),陳雅麗(2001)進一步對自身條件相近的 男女性深入分析,發現女性在人格特質上的和善性、情緒穩定、剛毅性、嚴謹自 律與開放性的重視度都遠遠超過男性,顯見性別差異使得女性較男性挑剔。高章 虔(2012)和李春吟(2009)也發現國小未婚教師擇偶時,人格和個性是他們的第一考 量。 3. 異性交往經驗 戀愛時你儂我濃,分手才嗟嘆識人未明,是許多人共有的經驗。當然,在戀愛 中也會藉此明白自己的不足或得到成長,但不良的經驗可能成為下一次戀愛、甚 至進入婚姻的陰影。部分研究也指出異性交往經驗對於擇偶偏好的影響(引自陳 彬彬譯,2011;吳如茵,2009;林秋萍,2002;黃麗莉,2008;蘇季玲, 2008),其中無異性交往經驗者,容易將對方的特質理想化,或是過度依賴緣分 (林容戎,2009),難以找到理想對象,甚至年齡如果比較大尚無異性交往經驗 者,反倒會成為被拒絕的原因。 4. 人際因素 狹窄的人際關係是擇偶的絆腳石,尤其對未婚女教師而言,每日接觸的對象, 無非已婚家長、女性居多的同事和年齡相差極大的小朋友,如果生活圈太小,要 遇到未婚男士真是難上加難。未婚者缺乏認識異性的管道與環境,是許多未婚研 究所指出的重要因素(丘玲玲,1998;吳如茵,2009;陳雅慧,2009;蘇季玲, 2008)。 Doyle(2011)提出單身者得先打破自身的舒適圈,多方參與不同種類的活動, 擴大自身的人脈,才會有更多的機會。Pago 則認為單身者設定太多的外在擇偶因 素,如學歷、身高、家境等,對於長久的相處並無助益,單身者宜更重視人格與 相處上的特質,去除掉外在條件的拘束,較容易尋得良好對象(引自溫瀅雅, 1995)。人際關係對擇偶的影響不僅於此,親友們針對未婚者提供對於其伴侶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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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也會影響其關係的發展(Leslie, Huston & Johnson, 1986)。 5. 宗教 Elisabeth Abbott 指出宗教信仰對人們的生活型態影響甚巨,除了影響人 們的生活方式,也影響了兩性的性態度,在女性地位低微的時代,宗教也是一種 逃避婚姻的方式(引自邱維珍、薛芸如譯,2001)。臺灣是個宗教多元的社會, 社會大眾一般對於宗教的包容性尚佳,但一旦面臨到擇偶考量,宗教便會成為一 種限制。宗教會對人的價值觀與婚姻態度產生影響(Salts, 1994),也關係結婚 後的意向(謝文宜,2006),因此,個人對於宗教的信仰以及虔誠與否,也會影 響到擇偶的標準,加上部分宗教講究「緣分」,使得單身者擇偶態度消極(蘇季 玲,2008);或是伴侶亦有限制,如傾向尋求相同信仰者(邱竹帆,2011;顏沁 欣,2008)、對性行為的限制(顏沁欣,2008)、飲食限制等,使得擇偶門檻提 高,也容易影響擇偶。 但宗教信仰對於擇偶及婚姻並非全然是壞處,謝佩珊(1995)指出有宗教信仰 的人較為重視婚姻的長久性。蔡宗和(2010)發現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對於婚姻態 度傾向較為傳統。黃麗莉(2008)發現宗教對於信仰基督教之單身男性較為重視擇 偶條件,但其他宗教則無明顯差異。高章虔(2012)對屏東縣未婚教師的研究中發 現,不論有無宗教信仰,對於擇偶偏好並無差異,但也有其他研究發現宗教信仰 會影響其對於擇偶條件的要求(曾慈蓉,2009)。 (三) 社會性因素 1. 家庭 Mead 的社會自我理論的一個重點,即為父母之形象對於家庭中幼兒角色的形 塑(引自 Blumer & Morrione, 2004),模仿重要他人的行為對於幼童塑造自身社 會化歷程影響十分重大(徐光國,2003)。Megezis 指出許多女性自母親身上學 習對於女性的認同(引自何穎怡譯,2000),家庭中的女性角色可能影響女兒的 觀念(楊櫻華,2012;Kinnaird & Gerrard,1986; Long,1987),包括生活態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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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衝突的方式、行為模式等。家庭中的性別角色越傳統,通常兒女的性別角色也 容易流於刻板印象(Chesler, 1999)。 在家庭對於擇偶偏好的影響中,戴碧萱(2006)指出有家庭支持的單身女性,可 以減低在心靈上對於婚姻的需求。父母親的婚姻狀況與關係和諧度對於子女的擇 偶偏好或婚姻態度有影響已被證明(丘玲玲,1998;吳怡卿,2004;李閏華,1993; 林秋萍,2002;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2009;徐少芸,2012;許雅惠,2005; 楊櫻華,2012;謝佩珊,1995;Kinnaird & Gerrard, 1986; Liu,Wu & Lin, 2010; Long, 1987; Mazur, 1990; VanNess-Knolls, 1997),許多人在選擇伴侶時,會不由自主將 父母親的形象置入其中,也會希望得到父母親對伴侶的支持(Larson & Holman, 1994)。父母關係和諧者,子女對於擇偶偏好較穩定,對婚姻的期待較深(李閏 華,1993;林秋萍,2002;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2009;許雅惠,2005;謝 佩珊,1995);父母關係不佳者或離異者,則會在子女的心中留下陰影,影響其 擇偶偏好的考量(徐少芸,2012;楊櫻華,2012;Kinnaird & Gerrard, 1986; Long,1987; Mazur, 1990)。擇偶是認真考慮婚姻的可行性,在臺灣的社會環境下,婆媳問題 與失去自我等,更是許多現代女性擇偶時擔心的問題(張靜文,2002;趙淑珠, 2003)。 2. 社經地位 女性對於男性在經濟上的能力與社經地位,通常存有高度的期待,原因可能是 傳統社會中男性養家的觀念使然。低社經地位帶來諸多劣勢,例如教育上、健康 上、經濟上等(Mooney, Knox & Schacht, 2012),對於許多女性而言,獲得更穩 定的經濟利益與安定生活是成家的重要考量(Buss, 1989, 2002),因此期待能夠 找到社經地位高於自己的對象。

國內研究部分,陳雅麗(2001)發現外貌較佳的女性,會對異性對象的社經地位 設定較高的標準。此意味著女性可能會透過跨範疇的社會交易,來兌現對其有利 的演化機制。林秋萍(2002)的研究中發現對於 35 歲以下的女性相較於男性而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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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社會條件;且人際關係不佳者更重視社會條件。江淑玲(2006)亦發現女性比 男性重視社經地位,喜歡尋求社經條件高的對象,但楊偉昱(2009)對高學歷人士 的研究皆顯示本身家庭社經地位對於擇偶限制信念並無影響,李春吟(2009)則指 出未婚國小教師對於對方家世背景並不重視,可能代表高教育程度者對於擇偶較 有自己的想法,而不過度拘泥於傳統要求的門當戶對,周文欽(1996)也發現社經 地位對擇偶偏好的影響有漸弱的傾向。綜合而論,社經地位對於擇偶的影響力似 乎有逐漸減弱的趨勢。 3. 職業 職業是女性考量擇偶偏好的重要考量,因為職業的背後,有幾個隱形的關鍵: 工作時間的配合、收入多寡、生活圈。對女性而言,男性為家庭提供經濟資源、 撥出時間陪伴家人、不要拈花惹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Buss, 2002);再加上期待 男性薪水相當於、甚至超越自己的薪資水平的要求,對於職業的考量不可忽視。 而對於未婚女教師而言,職業對其擇偶是助力,亦是阻力。由於社會對於教師 的高期許、穩定之工作時間、單純工作環境與對於教養的專業,使得國小教師成 為一般男性喜好之結婚對象(江淑玲,2006;吳怡卿,2004);但男女失衡的工 作環境、狹隘的生活圈、缺乏認識異性機會與消極的行動力等,卻使許多女教師 錯失姻緣(江淑玲,2006;吳怡卿,2004;高章虔,2012),職業所帶來的經濟 自主與成就動機的影響,也可能延遲結婚時間(張瑞真,2001;謝佩珊,1995)。 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相差越大,其價值觀、想法與態度便更分歧,對於事物的判斷也會有 所差異。男女在擇偶時會考量對方的教育程度,至少希望不要比自己低太多(蔡 淑鈴,1994)。國小未婚女教師的學歷普遍在大專以上,研究所畢業者亦不在少 數,但如過度執著於教育程度上,在擇偶上便容易造成限制。Pago 提出要尋得理 想對象最好不要過分看重教育程度等社會條件,而要重視婚姻的長久性,多考量 對方的人格特質(引自溫瀅雅,1995),這也類似於丘玲玲(1998)研究中所呈現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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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觀點:擇偶標準並非絕對的,一旦遇到合適的人,標準就不再是那麼重要。 對於擇偶在教育程度上的差異,邱竹帆(2011)研究宜蘭縣國中教師發現,教育 程度在大學、研究所以上者,擇偶時較重視對方的心理條件,且女性又較男性更 重視。楊靜利與陳寬政(2004)則指出教育程度上「男高女低」婚配比例有下降的 趨勢,移轉到「男女相等」上,「女高男低」上,若依女性教育程度區分的話, 可發現女高男低的模式主要存在於大學教育程度以下之女性,但研究所以上者則 有從「女高男低」之婚配移往「不婚」的趨勢。 5. 社會文化 臺灣社會中,存在著婚姻斜配(Marriage Ladder)的現象,但通常呈現男高女低 的情形(楊靜利,2006;蔡淑鈴,1994)。女性普遍喜歡尋求與自己相匹配或高 於自己的對象,但男性如果娶了收入職業高過自己的女性,很容易被會閒言閒語 所批評。而熟齡未婚國小女教師,工作年資多,薪水也不低,在現今不景氣的社 會中,能夠尋求的對象便受到限制,年齡比自己大的未婚對象更是所剩寥寥;尋 找比自己小的對象來「姊弟戀」,也會被社會無形的壓力影響。 除此之外,媒體不斷強化對「年輕」的推崇與對「外貌」的追求(中央社, 2009.06.25),或對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陳春富,2011),也造成青年對於擇 偶的偏差觀念。另外,社會對於熟齡未婚者也多所歧視,從新聞中的單身公害(林 志成,2012),到公共殿堂的「剩女說」(范正祥,2012;舒子榕,2012),不 難看見社會對於熟齡未婚者的看法,這些批評,變成一種隱性的催婚壓力,部分 女性甚至會為了逃避這種壓力而進入婚姻(吳就君,1990;彭懷真,2009)。 由上述探討可得知,生理性因素、心理性因素與社會性因素對於擇偶的偏好 有巨大的影響,換言之,了解一個人的基本資訊,有助於推測其擇偶偏好與擇偶 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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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婚姻態度之意涵、養成與組成面向

本章節的重點,在於婚姻態度的意涵、養成過程,以及綜觀國內外各研究對 於婚姻態度的面向。

壹、 婚姻態度的意涵

要了解婚姻態度的意涵,要先釐清婚姻與態度的定義,茲分述如下。 一、婚姻與態度的定義 婚姻,是男女兩雙方最緊密的關係結合,除了法律的保障與約束,更重要的 是心靈的相投契。法律中的結婚,係指一男一女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而為之的合法 結合關係,在現今的社會,結婚已經變成個人化的選擇,雖然難脫原生家庭的牽 絆,但原生家庭對於子女婚姻的主導力,已逐漸減弱。以民法 972 條中明定「婚 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與 975 條的「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來看, 現代社會的婚姻,已經傾向個人化,個人的自由意志主宰了結不結婚,而對於婚 姻的態度,則是個人選擇是否信任並進入「婚姻」的重要關鍵。 張靜文(2003)曾用一則比喻來形容婚姻:愛情像是一塊裝飾華美的蛋糕,婚 姻就像是切蛋糕的過程,切開之前有一些儀式,也會減損它的外貌;但是,不切 開就無法知道它真正的味道。楊櫻華(2012)把婚姻定義為兩個人在感情上及法律 上的承諾,使他們分享情緒、身體親密、不同任務以及經濟資源。吳就君(2000) 指出婚姻是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社會組織形式,其界定了家庭制度的起始、決定 家庭關係的存在、限定家庭關係中的角色、權利與義務,以解決人類共同生存的 需要。彭懷真(2009)引用國外學者對婚姻的定義,認為婚姻是男人與女人最美好 和最親密的結合,是需要社會認可和規範的關係。大多數人都同意由法律上的權 利義務來定義婚姻,但依然重視婚姻中的感情的穩定以及親密的關係,強調在婚 姻之中對於法律的保障、公開的關係、經濟的合作、情感的支持、性的需求、子 女的合法化等之重要性。因此,我們可以將婚姻定義為:當人們下定決心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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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法律、關係、情感上相互承認,共同享受親密關係,也一起分擔經濟壓力 與子女教養的義務的關係。 而社會學中的態度(attitude)無法以任何一門學派來下定論,起因在於態度是 一種抽象的概念,內在是對人、事、物的想法與評價,外在則顯現出對人、事、 物的行動表現(古芸妮,2005)。社會學家認為態度是指個體對事物所具有的評 價性的感覺,態度比信念更能影響行為,因為你對事物的負面的內在感覺會不自 主的由態度反應在行為上(引自林哲立、邱曉君、顏菲麗譯,2007)。Katz & Scotland 認為態度是由認知、感覺與行動傾向三個層面構成的(引自古芸妮,2005),以 Ellis Albert 的 A-B-C 人格理論加以解釋,一個人遇到發生的事件(activating event) 時,會受到人原本的認知與信念(belief)所影響,因而觸發對該事件的感覺,包含 情緒與所做出之行為結果(empotional and behavior consequence),而要修正態度的 偏誤則要從對爭議的介入干涉(disputing intervention)起,藉由治療或諮商影響 (effect)使其產生新的感受與觀點(new feeling),而態度的改變不是一蹴可幾的,必 須經過外在的刺激,引發認知失調,以致內心對事件感受的轉化,才能真正修正 自我的態度,產生新的認知。簡言之,態度是一種對於人事物的評價與感受,它 會受到認知的影響產生感覺,並影響其後行動的策略。 二、婚姻態度的意涵 婚姻態度我們可以將其解釋為對婚姻的綜合性看法,由於態度是一種長期 的、內化的心理感受,因此,對婚姻的態度,會形成根深柢固的想法,影響一個 人對於婚姻的價值判斷。 Bandura 指出,父母在家庭的言行舉止及婚姻互動是子女的一種楷模,這種 代間的傳遞主要來自於觀察學習,子女藉由觀察以學習與他人互動模式及對婚姻 關係的看法 (引自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2009)。母親的婚姻狀態,對於未婚 女兒的婚姻態度會產生影響,母親離異者,女兒對於婚姻的態度較為負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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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家庭的形塑(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2009;徐少芸,2012;徐光國,2003; 許雅惠,2005;楊櫻華,2012;溫媺玫,2007;引自何穎怡譯,2000;Larson & Holman,1994; Morris & Carter, 1999),但也會隨著同儕的影響、社會的變遷、大 眾媒體的影響、環境改變與偶發事件的刺激而調整修正(高章虔,2012;Harris, 1995; Salts,1994)。蔡宗和(2010)認為婚姻態度是個體在社會過程中,察覺婚姻 的特質後,對婚姻產生的各種評價與感受,個人會以其作為選擇婚姻的基石,了 解現況與自身需求,以預測未來婚姻行為。高章虔(2012)結合各家學者說法,歸 納出婚姻態度為個體對未來婚姻的期待、感覺、適應與放棄自由等,亦包含對婚 姻的各種準備,如感情、性生活、經濟上和彼此相體認;也可說是在社會化與環 境交互作用下來理解婚姻的特質,進而對婚姻產生各種評價與感受,了解現況以 及自身需求,以做為選擇婚姻的依據。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可知婚姻態度受到社會化的影響,並成為個人選擇婚姻 的無形參考。本研究將探索受訪者們的婚姻態度,主要探究其對婚姻的感受性與 長久性的期待、婚前的準備與生活重心的調整改變,以及個人對於已未婚差異的 看法、理想對象的條件以及催婚壓力感知等。

貳、 婚姻態度養成過程

一個人的婚姻態度,自兒時就開始形塑。孩提時代對婚姻的感覺主要來自於 父母相處的關係是否密切,父母的婚姻狀況與家庭氣氛的好壞,都會影響其判斷 婚姻的價值;然後從模仿或不滿於父母的性別角色開始思考自身在婚姻中的定 位;也許再經由環境的影響,形成屬於自我的婚姻態度。研究者從父母婚姻與家 庭關係、環境影響、性別角色三個面向來切入,探討此對於婚姻態度養成的影響。 一、父母婚姻與家庭關係 一個人對婚姻的感受與認知,是從小時候就開始。父母的婚姻狀況,對於孩 子成長過程中的經濟狀況、安定、安全感的建立等,都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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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erstein、Lewis 與 Blakeslee 自 1971 年起,針對美國在學校內表現正常,但父 母親後來離婚的孩子,進行一項持續 25 年之久的調查,觀察這些孩子的內心世 界、人際互動、生命中的轉折,與走出陰影的過程,並與生長於有雙親的問題 家庭的孩子和正常家庭的孩子做比較。她們發現這些孩子出現了一些變化,例 如自動成為照顧者、學會隱藏感情、故意惹事生非、恐懼隨時會失去的快樂 等,且對於孩子的衝擊並非僅在童年及青少年時期,到了兩性關係極為重要的 成年期衝擊甚至更大(引自張美惠譯,2002)。Mazur(1990)在一項針對幼稚園學 童的研究中,運用紙娃娃配合描述的調查時,發現父母離異的幼稚園學童比較 能接受自己將來離婚的可能,且大班的學童比起其他年幼的幼童,對於離婚的 態度更為消極。另一個針對 300 名義大利青少年的研究也發現相較於出身正常家 庭的人來說,離異家庭青少年的婚姻態度較為負面,對婚姻有較多的恐懼,也 不預期婚姻是人生必要的過程(Giuliani, Iafrate & Rosnati, 1998)。綜合以上研究 所述,我們可得知:父母的婚姻關係破裂,帶給孩子的不安全感與恐懼,的確 會影響孩童形塑自身婚姻態度。

雖然先前許多研究證實父母婚姻關係不良對孩童的婚姻態度有負面影響(引 自張美惠譯,2002;Long,1987; Mazur,1990; VanNess-Knolls,1997),但幸運的, 即使親眼目睹了社會變遷下家庭結構的破裂,許多青少年對於婚姻依然會有美好 的期盼,且會自行尋找對婚姻的解答(Martin, Specter, Martin& Martin, 2003)。 Matrin (2003)等人指出,雖然青少年有積極的婚姻態度,但有超過半數(57.4%)的 青少年認為他們並沒有準備好要結婚,只有 20.9%的人認為自己已做好準備;大 多數青年(67.7%)認為自己需要學習好的婚姻經營技巧,只是他們過度高估自己的 能力,對於婚姻和家庭生活也存在著許多誤解。即使是雙親的家庭,不同的家庭 關係依然會對子女的婚姻態度形成不同的影響。與父母情感連結正向者,有可能 發展出好與人親近的特質,並選擇與他人互動的工作;反之,與父母情感連結負 向者,有可能發展出對人的不安全感或是疏離態度(柳杰欣、吳麗娟、林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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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而雙親家庭父母親關係不佳是否會影響孩子的婚姻態度,其關鍵取決於父母 親如何看待孩子的疑慮,如果父母親願意坦承自己的不快樂並言行一致,孩子 就能理解父母的處境;父母如果採許否認、置之不理或者推託忙碌,便會對孩 子造成很大的傷害,並使得孩子無法再信任父母(引自張美惠譯,2002)。 二、環境影響 婚姻態度的養成也會受到環境的影響,在此所指稱的環境,包含同儕、學校 與社會。 (一) 同儕 部分研究指出父母對於孩童的人格與婚姻態度養成影響並非佔最大部份,兒 童在同儕間與青少年時期的來自外部的社會化(outside-the-home socialization)更 為重要(Harris, 1995)。Ashford、LeCroy 與 Lortie(2007)提出在青少年前期,普 遍會有「從眾」的現象,特別是在國中階段(引自林哲立、邱曉君、顏菲麗譯, 2007),同儕的影響力一直要到青少年時期晚期,發展了個人的獨立性之後才會 逐漸減弱,在這段時間裡,青少年在與同儕互動產生依賴與衝突間,學習掌握人 我的分際,間接影響了兩性關係的追求與交往過程。Parker 與 Gottman(1989)的研 究指出,同儕的六大功能為陪伴、鼓舞、心理上的支持、自我的支持、社會比較 以及親密和情感(引自林哲立、邱曉君、顏菲麗譯,2007),此時青少年此時也正 在培養對性的自覺、兩性交往經驗、領導能力與進入成人階段前的身心準備,而 這些準備正是將來面對婚姻時要考量的因素。Ashford、LeCroy 與 Lortie(2007) 也提到一個與同儕相處被剝奪的例子,說明了缺乏正常的同儕相處,不但容易養 成退縮的人格,也無法發展正常的兩性關係。 (二)學校 雖然有許多研究肯定學校的環境與教育對於婚姻態度的養成有正面功效,但 學校或婚前教育對於婚姻態度的養成是否有決定性影響,至今仍無定論。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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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日本大學男女的報告,發現在性別隔離的女校的女性比較具有男子氣概,傾 向延遲結婚的年齡,對於非傳統的男性角色也抱持著較保守的心態,而男性則無 此現象(Katsurada & Sugihara, 2002),顯見學校教育對於婚姻態度的養成仍有 部分影響力,且有性別上的差異。部份研究表示向青少年提供他們需要的信息, 例如在高中開設家庭教育、性教育或心理輔導課程,可助其建立正確之婚姻態度 (Martin, Martin & Martin, 2001; Martin, Specter, Martin & Martin, 2003);幫助青 少年了解他們的態度和行為之間的差異也是有益的;在學校、教堂、醫院、青年 中心進行婚前研討會和心理教育,也對青少年有利(Martin, Specter, Martin &Martin, 2003)。

台灣近年來,透過教育改革的方式,將兩性教育自小開始做起,並加強推廣 大專院校的兩性課程,期望透過學校中的教育及縣市的家庭教育中心來為兩性教 育紮根。陳雅慧(2009)對未婚男女婚前教育所作的研究中,發現在學校內上過兩 性教育課程者,皆肯定兩性教育在面對異性的相處、對婚姻的心態上提供極大的 幫助,此呼應了 Martin 等人(2003)以及 Morris 與 Carter(1999)的研究結果,Morris 和 Carter(1999)更進一步提出婚後也需要進行婚姻家庭教育,增進對婚姻家庭的 知能,以減少婚姻破裂的可能,值得留意的,是學校的功能有可能是正面的,亦 有可能是負面的,提供一個重視兩性平權的環境,針對未婚者設計適當的課程, 並提供正確的兩性教育,才能使其養成正確的婚姻態度。 (三)社會 社會的變遷也會影響婚姻態度的形成,一份比較 1973 年與 60 年代後期美國 青年的個人意見與態度的研究中發現,社會中發生的重大事件(如戰爭、高峰會) 也會造成人們價值觀的改變(Yankelovich, 1974)。而女性意識崛起的同時,女 性進入職場與社會的經驗,也逐漸改變了其對於婚姻的態度。一份針對日本男女 的研究指出,日本女性比日本男性更重視雙方的經濟資源對婚姻的影響,也更認 同妻子的就業對婚姻的貢獻(Kawamura, 2012)。徐光國(2003)提到許多女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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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追求學業上的成就與創立事業而延後婚姻,當她們滿足了社會關係上的發展、 經濟上的獨立、心理上的獨立與性需求的滿足之後,她們也許已能不依靠婚姻而 生存。Philipson 對此提出警告,要注意女性「轉向工作尋求情感需求的滿足」, 但她依然肯定工作能支付穩定薪水、提供歸屬感和穩定感,外加一群現成親戚朋 友的組織體制對未婚女性提供之好處(引自林宜萱譯,2003)。 有趣的是,雖然現代女性十分享受在職場上工作的樂趣,Horner 卻提出女性 「害怕成功」的傾向(引自張瑞真,2001),原因是目前的社會中,成功的女性不 符合社會對性別角色的印象,或是暗指其在婚姻上的失敗,這些隱藏式指稱,使 女性更不願意把自己歸類到「成功女性」(廖和敏,1993),可見社會的評價與 觀感對於女性個人意識及婚姻態度依然有一定程度之影響力。 三、性別角色 Ashford、LeCroy 與 Lortie(2007)指出人自出生那一刻開始,就顯現了性別上 的差異,在成長的過程中,社會與文化對於性別角色和認定的期待更是無孔不 入,舉凡父母、家庭、老師、同儕、身體和認知的發展都影響性別認定的形成(引 自林哲立、邱曉君、顏菲麗譯,2007)。人在原生家庭中,自父母身上學習到性 別角色分工,而對於性別角色的看法也會反映在婚姻態度上。社會學慣常把男性 以事業成就為中心的角色稱之為「工具性角色」(instrumental roles),把女性以柔 順和情感的付出為中心的角色稱之為「情感性角色」(expressive roles)(蔡文輝, 2003),而家庭中的父母、社會大眾與媒體、甚至於我們自己,也常常在不自覺 間,傳遞了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引自俞智敏、陳光達、陳素梅、張君玫譯,1995; 引自彭玲嫻譯,2009;Chesler, 1999)。 常見女性的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從臺灣俗諺中可見一斑,例如「人人嫁尪傳 後嗣」、「查某囝飼大就加嫁,毋通剃頭做尼姑」、「女人三十老人家」、「有 翁無婿通倚靠,卡無值人乞丐婆」等(黃士嘉,2011),隱隱傳遞了社會對於女 性的期望:結婚生子,傳宗接代;依靠男人,無法自立;以及對女性年齡的歧視。

數據

圖   次
表 3-2、受訪者資訊列表  受訪者代碼  年齡  工作地  擔任職位  訪談日期  訪談次數  向日葵(A)  33  南部  訓育組長  2013.01.15  2014.04.01  2  雛菊(B)  31  中部  特教老師  2013.04.27  2014.04.01  2  鈴蘭(C)  36  南部  級任導師  2013.01.30  1  玫瑰(D)  37  中部  教學組長  2013.08.03  2014.04.20  2  睡蓮(E)  36  南部  級任導師  2013.
圖 3-1 研究流程圖 閱讀及蒐集相關文獻 進行正式訪談 界定研究主題與方向 初擬研究計畫  擬定研究概念圖、訪談大綱 進行前導性研究 撰寫研究報告 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  資料整理與分析 進行正式研究 修 正 訪 談 大 綱  新發現,尋找相關理 論 邀請研究對象
表 3-6-2:逐字稿與編碼範例  逐字稿內容  譯碼與摘要  研究者札記  A:因為我同事剛好要換屋,我有來她這邊看一下,我覺 得這邊環境很好,我很喜歡。(我在台中工作)剛一年 而已。剛滿一年,要進入第二年而已。因為我想要在 台中住下來,剛好她要換房子,我就在想或許我可以 在這個時機點買房子。  研:那個時候你已經打算接下來都要在這邊過活了嗎?  A:對。沒錯。  A1-012  想在台中定居  受訪者終於下定決心離 開家,應該是計畫了很久的結果。  之後統整整理過後的意義單元進行分類,找出次概念進行初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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