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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

第二節 啟示

本研究根據前述研究結論,針對現場教師教學、國中學校行政、相關教育機 關和師資培育單位獲致以下啟示,茲分述於下:

一、對現場教師教學之啟示

本研究按結論,獲得對現場教師教學之啟示如後:「除瞭解外,應熟練拿手

多種教學法以利教學」、「應多嘗試非傳統教學法,並予以創新」、「用教學法但不 囿於教學法」、「注意學生中心的教學法,避免過於教師主觀」和「汲取前輩教師 的教學經驗」,分述於下:

(一)除瞭解外,應熟練拿手多種教學法以利教學

根據本研究之結論,教師對教學法之理解情形常較不符合使用情形,如協同 教學法乃教師們理解且認為重要的教學法,但卻較不常用、不喜歡用,用來亦不 拿手。如此情形有待教師自身發覺後,並透過相關教學方法之書籍閱讀,或研習 進修,或參與學習活動等方式加以調適。

研究者認為教師應充實自身於教學方法之認知理解與落實實務使用,如本研 究文獻所探討之協同教學注重專業教學團隊和分工合作、針對特定目標彈性教 學,以適性因材施教,著實符合教育現場所需,然而教育現場實務和實際理論存 在差異,研究者認為為教師可從己改變做起,藉協同教學之專業團隊共同專業成 長,以便於用於瞬息萬變之教學現場,因應學生、教材內容、教學環境、學校氣 氛等內外在因素,並藉教師對課程之意識改變,透過教學法使教學品質更佳(蔡 順良,2004)。

(二)應多嘗試非傳統教學方法,並予以創新

本研究結果中,教師最為瞭解之前三者乃為講述、合作和示範教學法;認為 最重要之教學法為示範、合作和討論教學法;最常用之教學法為討論、實作練習 和示範教學法;最喜歡用之教學法為討論、發表和示範教學法;最拿手之教學法 為講述、討論和示範教學法。其中討論、發表、實作練習和講述教學法皆屬傳統 教學法(林進材,2000),且重疊度高,顯示教師所用之教學法相當一致。

但當教師過於習慣使用熟悉的教學法時,則可能於教學中一成不變地使用同 樣的教學法,猶如一泓死水;更甚者乃落入本研究結果中,教師較不同意「常用 已熟悉的教法」為使用教學法時所遭遇的困難,如出現此情形則顯示教師已陷入 泥淖而不自知,此為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之隱憂。故研究者認為教師應主動嘗試

己不熟悉的非傳統教學法,可以透過相關研究或進修,拓展對教學方法的新認知 和理解後,進一步嘗試於教學中使用,並結合傳統和創新兩部分之教學方法,以 打破外界認為教師為較封閉之觀點。且研究者認為,現場教師更可以視己即為研 究者(Conley, 2009),將相關教學法之使用情形,按實務執行進行研究,以充實現 場教學方法研究於之資料,除可精進自身教學外,更為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保留珍 貴之教學經驗。

(三)用教學法但不囿於教學法

教師是使用教學方法之主體,故教學法乃操之在其手,運用得當與否則關係 著學生學習成敗,教師對學生學習負有一份責任(Raphael, George, Weber, & Nies, 2009)。而教學方法多如過江之鯽,然如何用、何處用、為什麼用,則考驗著教 師能力。教師應於教學進行中靈活變換其所使用之教學法,誠如本研究問卷受試 教師所填答「教學中常不只用一種教學方法」。而非僅限於教科書、教學方法、

學生、教室環境、學校行政和教師個人專長等因素(吳明清,1996;黃政傑,

1996b)。且本研究中,關於教師使用教學方法達成能力指標之數據,亦顯示使用 不同教學方法達成不同能力指標。如此則可避免使學生過於習慣教師單一教法而 有助拓展其學習,進一步達成不同教學與學習目標。

(四)注意學生中心的教學法,避免過於教師主觀

研究結論顯示教師較偏向以教師角度挑選教學方法,此為人之常情,但研究 者認為,除使現場教師察覺並瞭解如此情形外,使教師能適時使用學生中心之教 學法之觀念亦不可偏廢。92 課綱起,本領域更注重學習者主體,故教師使用教 學方法時,若更能兼顧學習者之先備知識與技能,將教師中心和學生中心之教學 法,誠如李坤崇(2001)強調,本領域之教學應由教師主體轉而學生本位之看法,

教師若能因教學之人、事、時、地、物等內在、外在條件因素而加以調整使用,

則必定能收更佳之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效果。

(五)汲取其他教師們的教學經驗

本研究中,教師認為需要同儕引領使用教學方法,需要同科目教師觀摩、給 建議,皆暗示教師實已認知教學單靠自己單打獨鬥是不足的。研究者認為教師必 須打破「需靠他人引領」使用教學方法的觀念,主動積極去接觸、嘗試使用教學 方法才為上策。但不可忽略,身為前輩的資深教師們,於研究結果中顯示其於教 學法之理解、使用情形不同於新手教師們,反之亦然。故研究者認為以往認為新 手教師應多向資深教師請益教學的觀念,須再加入資深教師亦應向身為教育界新 手的初任教師們習其長處,才更完整,更能使教師們皆於教學同精進──新手教 師應把握向資深教師請教教學、班級經營等專業知識,獲取經驗之機會,使自己 20 年後成為累積教學經驗 20 年的資深教師,而非仍是累積 20 個一年教學經驗 的菜鳥教師;資深教師可欣賞新手教師對於教育現場的想法,與其切磋琢磨並提 攜後輩,與之俱進。

二、對國中學校行政之啟示

本研究於國中學校行政之啟示,有「教師定期輪替擔任行政職務」、「健全發 揮領域會議功能」、「完善校內設備和空間規畫」、「妥善規畫領域節數」,相關闡 述如下。

(一)教師定期輪替擔任行政職務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之基本授課時數多,而本研究對象雖以專任教師為 多,但不乏小校之教師,領域僅其一人,除得身兼召集人和行政職外,還有其他 職務於身,則使教師忙於行政而可能損害學生學習權益。而當若是人數少之學 校,教師擔任行政職時,可能會因行政事務耽擱而使其教學皆停滯,為另一隱憂。

各領域每位教師皆有擔任導師、協助行政進行之義務。故研究者認為,各職務乃 教師若合適時應擔任之,但必須定期更換,落實全體教師一同輪替所有職務制 度。避免出現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人數少之小校,面臨教師皆為行政職,學生反 而無合格教師可授課之本末倒置現象。

(二)健全發揮領域會議功能

本研究中,教師傾向不按領域會議討論之結果,選擇己欲使用教學方法,如 此則失去領域會議集結教師們群策群力、集思廣益的美意。亦有教師提及「需要 同科目教師一同研發或討論、創新合適議題之教材。」顯示領域會議失其意義,

如何讓領域會議發揮除聚會以外的功能,營造出良好教學團隊和順暢之對話機制

(曾明惠,2004),除有待各校教師的努力耕耘外,研究者認為可行之道如在校 多辦理教學方法的研習進修,除請同領域同科目之教師分享外,亦可以跨科跨領 域,甚是跨校或邀請專家學者蒞校專題演講等,此屬於理論認知面的提昇;再者,

亦可舉行領域教學觀摩,除同領域之教師觀摩或被觀摩外,亦可於其他領域配合 進行教學方法的演示和經驗分享,於理論外加以精進實務。

(三)完善校內設備和空間規畫

本研究中教師認為使用教學法之困難有「學校場地因素」,需要的支援/資 源中 51 歲以上之教師認為「需增添學校的教學設備」、「家、童、輔三科單節分 排」者亦認為「需增添學校的教學設備」。而開放填答中,有三位教師提到專科 教室,另有教師言「教室限制。例如:一般教室分組難排桌椅、課程時間不足。」、

「資訊設備不順暢最苦惱!」顯示學校之教學設備和空間規畫,的確影響教師實 施教學方法,如協同教學法等(高博銓,2007)。

其可能原因有:教師不知如何使用教學設備;未具教師常用、喜歡用、覺得 好用的設備。校內教室不足以供家政、童軍、輔導等各科皆具其專科教室等。然 研究者認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學校若能充實教學設備,且向教師廣 推使用方式,使其瞭解用法;彈性運用校內空間,採各領域各科皆有專科教室之 方向規畫,則更有益於教師於教學時,使用教學法事半功倍。且有助於教師使用 如協同教學法等較不常用的教學方法。

(四)妥善規畫領域節數

雖本研究結果教師使用教學法所需資源中,於「改變學校領域排課節數」之

同意程度較低,仍有教師提出「一節課時間極短,很難安排更多活動省思的課 程」,然張景媛(2003)認為合科、分科教學非教學成敗關鍵,教師要檢視教學 方法。根據本研究所得之各校領域節數安排,實為家政童軍兩節合排、輔導單排 居多,且於各年級實施之排列組合、方式多。而曾明惠(2004)之研究亦指出,

本領域教師認為教學宜採主題設計、分科教學、三節連排模式,為最理想之授課 方式,故研究者認為,各校於規畫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節數時,應和校內領域 教師協商,如何排課情形應要符應學校行政、校內活動、教師授課和學生學習等 多方面需求,而非僅按教務處照排課軟體所排之結果。

三、對相關教育機關之啟示

三、對相關教育機關之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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