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研究結果討論

此節將先論教師之基本資料,後按研究問題「教師於教學時教學之使用情形 為何」、「教師教學時於教學方法上遭遇之困難」、「教師教學時於教學方法需要之 協助或支援的資源」與「不同背景教師,使用教學方法差異情形為何」之架構,

並分述教師選擇教學法之原因、所遭遇困難和所需資源進行因素分析,資料討論 結果如下:

壹、教師基本資料 一、性別: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女多男少,比例懸殊,實符合國中小教師人數現況(教 育部,2013)。本研究中性別於問卷第二部分(一)、(三)、(四)、(五)和(六)

題有顯著差異。然而如此情形是否於教師教學、學生學習有影響,則有待後續研

究加以深探。

本研究多以女性教師之值高於男性,且和張盛凱(2003)之研究結果相近,

卻和林麗婷(2000)之研究發現男性教師更能根據課程內容,使用不同教學方法 相反。除男性教師人數少為可能原因外,研究者認為亦得思考:為何男性教師於 問卷第二部分六大題之表現為如此,其可能原因為女性教師本身即較常接觸較多 教學方法,且願意使用之,而男性教師可能因為多被認為應擔任行政職務(根據 本研究性別與職務交叉表,男性教師擔任導師、組長和主任等職務之總和比例確 高於女性教師,如下表 4-2-a),及本身使用多種教學法之意願不高,並缺乏注重 教學法之意識與信念,誠如陳彥廷(2002)對高中數學教師之教學信念研究,發 現教師所擁有的教學信念,支配教學行動。

表 4-2-a 教師性別與職務交叉表

職務

總和

1 2 3 4

性別 1 11(52.4%) 1 8 1 21

2 130(64.8%) 17 43 11 201

總和 141 18 51 12 222

性別:(1)男、(2)女;職務:(1)專任、(2)導師、(3)組長、(4)主任

二、年齡、學科教學年資和班級人數:

年齡 30 歲以下教師近三成,以 31─40 歲為多數,51 歲以上之教師僅 13 位,

研究者認為現場教師必須思考如何傳承教學經驗,得以將資深教師之寶貴教學經 驗,較完整地保留、傳承給新手教師。而年齡於問卷第二部分(二)、(三)、(四)、

(五)和(六)題有顯著差異。研究結果如根據林進材(2000)對教學方法之分 類,可得 30 歲以下教師較偏向使用非傳統教學法(協同、欣賞、省思、概念構 圖和繪本教學法);41─50 歲之教師較偏向使用傳統教學法(示範、實作練習和

講述教學法),研究者認為可能原因為 30 歲以下教師和 41─50 歲之教師所接受 之師資培育教育不同,所強調教學方法亦不同,加上剛離開校園之新手教師可能 對各種教學法仍處於摸索階段,故可能多方嘗試,而不若較資深之教師已熟稔教 學法。而本研究結果不若林麗婷(2000)之研究:不同年齡公民教師於使用不同 教學法時未具顯著差異,皆能根據教材因應教學方法;乃支持張盛凱(2003)之 對臺北市國民小學教師教學法使用研究結果,教師年齡確於教學法使用具差異。

類似情形亦出現於學科教學年資和班級人數:年資 21─30 年之教師偏向傳 統教學法(示範教學法)、未滿一年之教師偏向非傳統教學法(繪本教學法);25 人以下者,較 26—30 人和 31 人以上更常用繪本教學法(非傳統教學法)、人數 26—30 人和 31 人以上者,較 25 人以下更喜歡用發表教學法(傳統教學法)。研 究者認為當教師教學年資短、學生人數較少時,教師偏向使用非傳統教學法;反 之則偏向傳統教學法之因,與教師是否熟悉教學法及使用時是否便利相關,尤其 當學生人數多,傳統教學法較易掌控教學時間和教室秩序,故為教師較常使用者。

教師之學科教學年資人數頗符合常態分配,以中間年資居多,首尾之未滿一 年和 30 年以上之教師較少。再者,有教師已於他科教學年資達 11─20 年,甚至 21─30 年,卻轉為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師資,如此情形值得重視,是否為兩領 域師資之損失。研究者認為可能原因為綜合領域常被視為比較好教的科目(江海 韻,2010),或教師本身即具有本領域第二專長。而本研究亦如張盛凱(2003)

和賴淑娟(2009)於國小教師之二研究,對學科教學年資和教學方法呈顯著差異 持肯定結論;且班級人數和教學方法之使用具顯著差異情形,亦如呂家豪(2009)

和李風輝(2003)二者之研究。

三、最高學歷:

受試教師中已無專科學校學歷者,其中以研究所學歷者居多,顯示目前教師 多為高學歷者。本研究結果乃不同於鄧慧茹(2006)學前教師閱讀教學及其相關

因素之研究及賴淑娟(2009)國小教師在教學方法應用之研究:教師學歷和除和 教師理解、拿手教學法與否和選擇原因無顯著差異外,其餘六大題皆有顯著差異 情形,顯示不同學歷於理解、使用教學法確有不同。

研究者認為研究結果,多以師範院校學歷之教師較其他二學歷教師同意問卷 所調查之教學方法理解與使用,乃因師範院校本就以培育各科教學師資為優先任 務,故較可能於教育學程及各系之專業教材教法與實習課程等課程開設,優於一 般大學。而教師若於研究所修習教育學程和各系專業科目時,期程僅二到三年,

可能不若師範院校四到五年之學習成果。

四、學科專長與領域節數:

本研究中,教師背景變項以學科專長為最具顯著差異者,與林麗婷(2000)

和張盛凱(2003)之研究相符。教師專長以輔導活動專長教師居多,其數甚多於 家政和童軍教師之和。按去年輔導科開缺數據正式加代理共為 252 個缺額

(226+26)(1111 教職網,2012),專任輔導教師人數大量增加,有助校園輔導,

但其餘二科教師人數亦應逐年增加。

教師學科專長為最影響其於理解、使用教學方法者,結果支持呂家豪(2009)

國民中學英語課程發展之研究發現,教師教學受領域節數影響,且各學科有其常 使用、偏好使用之教學法,本研究中以家政、童軍兩科教師較為類似,故不難理 解為何各校之領域節數多為此二科連排,而輔導一節單排。

按教育部(2011b)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修訂說明中,強調師資安排分列國中 與國小,重視領域專業素養。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乃由家政、童軍和輔導 三科教師擔任,於師資培育過程中更較未分科培訓之國小教師強調領域專業素 養,研究者認為此可和本研究中,教師之學科專長於使用教學法時,最具顯著差 異之結果相得益彰。

教師任教學校領域節數中未有三科三節連排者,多是「單科分排」,且多於

「兩科合排」加上「其他」,然為何有如此情形,是因教學內容或學科特質等則 尚待研究探討。此情況造成有教師於填答問卷第二大題第七題,使用教學方法達 成能力指標時,指出「因為分科,所以未上到此指標內容」。研究者認為不論分 科與否,此 22 條能力指標應是合科、單科皆要達成,非分科便無法教導其內容。

此外,有受試教師指出「單節課程很難安排上課內容」,研究者認為此為學 校排課時必須要多加考量處。此外,在兩科合排和其他的情形中,三科排課情形 多屬家政和童軍同排或對開,輔導單排一節。

五、擔任職務:

雖研究資料顯示教師擔任專任者為最多,但不能忽視擔任導師或組長、主任 等行政職務之人數。研究者編碼問卷時,不乏可見單校僅有一位綜合活動領域教 師,但其得身兼數職:為領域召集人、為行政職,甚至不僅一份行政職。則這些 學校在減課規定下,教師實際能教學的班級數、學生數屈指可數,著實於學生學 習不公。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單位不能忽略如此情況,應盡力平衡各科擔任行政 職之可能性、比例,使各科教師之授課正常,如此才不會犧牲學生之學習權益。

本研究如張盛凱(2003)和賴淑娟(2009)二者之研究結果,發現行政工作 可能影響教師拿手教學方法(專任六種、導師十二種,相較組長拿手之教學法僅 三種、主任四種:省思、討論、講述和實作教學法)。而當領域教師多忙於導師、

行政工作時,需要時間運作的協同教學法等,便可能非教師使用時首選。但回收 問卷資料中,專任教師為多數,則為何教師多不同意協同教學法於問卷第二部分 之六大題,其理由可能為專任教師授課之班級數較多,或如甄曉蘭(2001)所提 及教師對協同教學常誤解,與教師心態傾向保守封閉,是孤立、單打獨鬥的文化

(廖智倩、闕月清,2001)。

六、領域人數:

本研究中以領域人數 10 人以上為最多。但因研究對象除正式教師外,亦包 含代理教師,故使研究者合理懷疑,填答領域人數 10 人以上的教師,其中應有 該校之正式教師實不滿 10 人者;且代理教師並非每年皆於同一學校任教,故於 領域教學配合時必有所限制。此外,研究者電話聯繫各校時亦發現,教師們亦常 因學校代理教師常更換,而不清楚究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共有幾位教師,如此現 象實為隱憂。

領域人數的確使教師於教學方法之使用有不同的選擇,如研究結果中領域人 數 10 人以上之教師較 4—6 人者,更喜歡用協同教學法,故如協同教學法等需要 專業教學團隊的教學法,人數少時則實施較難。然 10 人以上之學校多,協同教 學法等需要較多成員共同進行的教學方法理應有發展、使用空間,但卻為瞭解但 較不常用、較不喜歡用、較不拿手的方法。可能原因如「同領域教師辦公室過於 隔散」(聯繫時,有召集人直覺反應該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散落各辦公室,

故希望於領域會議前拿到問卷,以利發放)、「人多意見多,平常往來少」(聯繫 時,有召集人脫口而出「那不是要去拜託他們填!」,教師們彼此關係聯繫似乎

故希望於領域會議前拿到問卷,以利發放)、「人多意見多,平常往來少」(聯繫 時,有召集人脫口而出「那不是要去拜託他們填!」,教師們彼此關係聯繫似乎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