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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概念與可行性研究階段之成本估價探討

3. 成本估價方法之案例講解

3.2.1.4. 單位體積法

1. 成本估價方法之文獻說明

單位體積法之基本原理說明如下:

【洪億萬,1993】稱為單位體積法,先算出建築物之單位體積總數量,而後乘以同 種性質之建築物之統計單價,即得工費,其體積之計算法如下:

設 A=建築物之基地面積(由外牆面至內牆面)。

H=由基地上端至屋簷之高度(如為平屋頂則算至胸牆之上端為止)。

H=由屋簷至屋脊之高度。

即建築物之體積V 如下:

(a)無閣樓時:V=A×(H+h/2)

(b)有閣樓時:V=A×(H+3R/4)

(c)平屋頂(Flat Roof)時:V=A×H

如上法求出之工費,再加挖土、基礎及附屬設備等之特殊工程費,是為其工程總費。

【Clough,et al.,2000】稱為 Unit Volume Cost Estimate,此估價方法之概略經費估 價基礎建立於總體體積之每個包圍單位,適用於倉庫和工業設備之成本。

2. 成本估價方法之整理說明

單位體積法之方法說明、計算公式、所需資料、使用條件、優點、缺點、誤差來源 及計算步驟整理如表3.1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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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3 單位體積法之方法說明

單位體積法(Unit Volume Cost Estimate、cubic foot Estimate)

項目 說明

方法說明 計算興建工程體積之總量,而後乘以同性質之建築物之統計單

價,即得總工程費。

C=X×Y 計算公式 註 X=單位體積之單價(元/M3

Y=興建工程體積之總量(M3) C=興建工程之總工程費(元)

所需資料 1.興建工程體積之總量。

2.單位體積之單價。

使用條件 1.建築工程。

2.已對興建工程之建築物樣式有所規劃。

優點 單位體積法(立方單位)較單位面積法(平方單位)為準確。

缺點 體積計算較為繁雜。

誤差來源 乃引用單價資料時,需符合興建工程之類型與性質,否則,誤

差將隨之增加。

計算步驟

(1)計算興建工程體積之總量(Y)

(2)計算單位體積之單價(X)

(3)計算興建工程之總工程費(C)

【資料來源:整理自洪億萬(1993)、Clough,et al.(2000)】

3. 成本估價方法之案例講解

由於,NDL 尚未有未來工程體積示意圖之說明,故以桃園縣 B 國小校舍興建工程

(稱為過去B 工程)之實際案例,推估桃園縣 A 國小新建工程(稱為興建 A 工程)之 實際案例之總工程費,說明單位體積法之使用方式。

(1)計算興建工程體積之總量(Y)

首先,計算興建 A 工程體積之總量,乃由興建 A 工程所規劃之建築物體積如 圖3.7 所示,計算其體積之總量如表 3.1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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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7 興建 A 工程之體積示意圖

表3.14 興建 A 工程體積之總量

建築說明

興建日期:民國88 年

基地面積:36,358 M2(約10,999 坪)

總樓地板面積:10,310 M2(約3,119 坪)

工程內容 規劃為地上4 層、地下 1 層之鋼筋混凝土構 造,地下室供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用。

項次 體積計算式 體積數量(M3

(1) 63.20×15.20×12.92 12,411.5

(2) 21.50×20.50×23.92 10,542.8

(3) 69.20×15.20×12.92 13,589.8 規劃體積

小計 36,544.1

(2)計算單位體積之單價(X)

其次,計算單位體積之單價,由過去B 工程之建築物體積圖如圖 3.8 所示,計 算過去B 工程單位體積之單價如表 3.15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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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8 過去 B 工程之體積示意圖

表3.15 過去 B 工程單位體積之單價 建築

說明

興建日期:民國87 年

基地面積:20,179 M2(約6,104 坪)

總樓地板面積:3,864 M2(約1,169 坪)

工程 內容

規劃為地上4 層、地下 1 層之鋼筋混凝土構造,地下室供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 用。

項次 計算式 體積數量(M3

(1) 54.00×21.60×12.72 14,836.6

體積

數量 合計 14,836.6

項次 工作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直接成本

一 建築工程

1. 建築物工程 式 1 26,174,912 26,174,912 間接成本

二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0.4%) 式 1 104,699 104,699 三 營造工程保險費(0.3%) 式 1 78,525 78,525 四 利潤(7%) 式 1 1,832,244 1,832,244 五 稅捐(5%) 式 1 1,409,519 1,409,519 工程

預算 總表

合計(壹∼貳) 29,599,899

單價

說明 單位體積之單價=29,599,899(元)/14,836.6(M3)=1,995(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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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算興建工程之總工程費(C)

最後,計算興建工程之總工程費,乃將興建A 工程體積之總量乘以其單位體積 之單價即得總工程費,計算如下:

興建A 工程之總工程費=36,544.1(M3)×1,995(元/ M3)=72,905,480(元)

誤差=(72,905,480-75,480,000)/75,480,0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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