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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參與及實踐多元的⾳樂⽂化,並協助東部⽂創產業與區域資源連結,納⼊國 際⽂化觀光市場需求,提⾼東部⽂創產業經濟規模,促成東部⽂創資源產業化。

花蓮酒廠建於 1913 年,歷經⽇治時代「臺灣總督府」以及「臺灣菸酒公賣 局」,先後營運近 80 年。園區腹地廣⼤,涵蓋 26 棟⽼廠房倉庫,有 23 棟為歷 史建築,共占地 10,150 坪。2006 年⽂建會接⼿,投⼊ 4.5 億清理整頓,2011 年,以 ROT 案公開招標,由「⽂創花蓮聯盟」(今新開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簽 訂⾧達 15 年的履約期,依營運計畫分為三期,進⾏園區的空間整備與營運,另 編列全區管線裝修⼯程費⽤ 8,000 萬、⽇式宿舍修繕費⽤ 1,000 萬及加上⼈事成 本等費⽤,共計投⼊ 1.5 億。

花蓮園區業於 2012 年 3 ⽉完成全區整建⼯程,民間機構於 2012 年 1 ⽉正 式進駐園區,並於 2012 年 10 ⽉展開最⼩規模營運、2013 年 10 ⽉展開第⼆期 營運(開放園區 57%⾯積),2016 年 4 ⽉全區營運。花蓮園區於 2014 年 10 ⽉ 獲 La Vie 時尚雜誌評選為國內⼗⼤⽂創園區第 5 名;在 2015《天下雜誌》⾦牌 服務業調查中,花蓮⽂創園區名列全台「藝⽂特區」第四名;也在全球最⼤旅遊 推薦網站 Tripadvisor 之台灣花蓮景點中獲「卓越獎」之肯定。⽬前實際營運團 隊為財團法⼈花蓮縣⽣活與創意⽂化藝術基⾦會。

4. 嘉義⽂化創意產業園區

嘉義⽂化創意產業園區占地 3.92 公頃,共有 21 棟建物,其中 9 棟歷史建 築,嘉義舊酒廠創設於 1913 年臺灣製酒株式會社嘉義⼯場,是臺灣最早⽣產⾼

梁酒酒廠,有「⽩酒故鄉」稱號,園區定位以「傳統藝術創新」為主軸,實踐傳 統技藝與傳統技術之轉型及創新。園區將結合南部地區傳統⼯藝、當代藝術、藝 術家資源及故宮南院等「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資源,發展傳統藝術創新。

嘉義園區⾃ 2008 年底開始進⾏相關整建⼯程,為維持在地民眾之關⼼與參 與,展現園區發展⽂創產業之潛⼒與機會,⾃ 2009 年起,委託嘉義市政府⽂化 局代為管理園區,並策辦主題性展演活動、⽂化創意培育及體驗活動,以活絡園 區整體氛圍,蓄積園區未來營運能量;2009 年⾄ 2015 年期間,已辦理 409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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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吸引 30.6 萬⼈次⼊園。嘉義⽂化創意產業園區業於 2013 年完成全區園 區整建⼯程後,暫時委託嘉義市政府⽂化局代為管理,以維持⽇常營運。

⽂創園區歷經 3 次招商流標,⽂化部第四次招商條件將「投資額」歸零,在 2016年 11 ⽉以「嘉義⽂創園區委外招商案」順利評選出優先議約廠商,正式與

「新嘉⽂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 ROT ⽅式簽定為期 15 年的委外經營契約,

開發商須⽀付每年營運權利⾦ 250 萬元及房屋租⾦等;營運第⼀年須完成開發 樓地版⾯積 30%,第⼆年 60%,第四年全區營運。未來在公私部⾨合⼒策動下,

嘉義⽂創園區可望帶動雲嘉地區⽂創產業發展,與在地區域資源連結,建構⽂創 產業群落,創造就業機會,並將保存傳統藝術及酒產業的資產,引⼊創意⼈才的 匯聚,形成跨界的創新環境,延續過去酒廠時期曾有的輝煌,創造⽂創園區未來 的榮景19

5.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

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定位為「臺灣創意⽣活產業發展中⼼」,位於臺南市 中⼼,有多元的歷史⽂化及豐沛的觀光資源,園區⾯積雖不⼤,位居樞紐,緊鄰 臺南⽕⾞站,實具有發展潛⼒的關鍵。 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已於 2013 年完成 全區整建⼯程,並於 2013 年 11 ⽉委由南臺科技⼤學經營管理,於 2015 年 6 ⽉ 12⽇正式開園。(詳⾒肆、個案分析)

在五⼤⽂創園區除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是由⽂化部⽂資局⾃⾏管理外,其 他四個園區皆是以 OT 或 ROT ⽅式委外經營管理(如表 2-9)。⽽⽂化部為有效 監督各園區營運情形、評估園區營運績效、控管園區營運⾵險,每年編列經費辦 理園區履約管理及財務查核、績效評估及園區滿意度調查等作業,同時,因考量 園區營運初始較為困難,⽂化部亦編列部分預算,委託專業團隊,於各園區辦理 1場年度⼤型⽂創活動,以活絡園區整體⽂創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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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ive Park

Taichung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Park

Hualian 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ies Park

ChiaYi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Park

Tainan Cultural and Creative Park

定位 ⽂化創意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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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短頗鉅,經營效益亟待提升20。政府將⽂創園區依促參法引進民間資源辦 理委外經營管理,無⾮是希望能借助公私合作的機制,增加⽂創產業的產值與 發展。⽽在實際執⾏的成效看來,顯⽰仍有很⼤的進步空間。

(六)跨界整合及加值應⽤:

推動⽂化內容開放與加值應⽤、促進⼀源多⽤、促進跨業及跨界合作等,

以加強產業鏈上、中、下游的鏈結與創新。協助與輔導措施有:推動⽂創咖啡 廳媒合平臺、舉辦⽂創加值競賽活動、⿎勵公部⾨圖⽂及影⾳內容加值應⽤,

以及開設智財權保護與管理相關課程等。

鑑於第⼆期計畫較偏向硬體⾯及基礎環境建置,2013 年 4 ⽉,⽂化部再提 出修正計畫-「價值產值化-⽂化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中程(102 年⾄

105年)個案計畫,以推動價值產值化,並建構與創新價值鏈為主軸,擘劃⼀

個願景,⼆項⽬標,三個策略,貫穿連結整體計畫。(如表 2-10)計畫重點在 於⽂化內容開放與加值應⽤,並強化中介與經紀體系、促進跨業及跨界的合 作,以加強產業鏈上、中、下游的連結與創新。

20 立法院第 9 屆第 1 會期第 11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華山、花蓮、嘉義及臺南大化創意產業 園區收支、營運現況及發展策略105 年度總預算土決議-第 79 案書面報告,2016 年 3 月 29

表 2-10 價值產值化計畫願景、⽬標與策略

願景 創新產業⽣態,領航美學經濟

⽬標 1.使台灣⽂創企業成為華⼈⽂創經濟領先者(⽂創產業化)

2.使⽂創成為產業升級轉型的新引擎,帶動國家美學經濟(產業⽂創 化)

策略 1.推動⽂化內容開放(Open Data)與加值應⽤

2.促進⼀源多⽤與強化中介體系

3.促成跨界與跨業整合,提昇⽂創產業價值

資料來源:⽂化部「價值產值化-⽂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中程(102 年⾄ 105 年)個 案計畫修正版;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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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部編製的《2015 臺灣⽂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可看出相關政策執⾏的 成果,2014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產值 7,945 億元、家數 62,264 家、外銷⾦額 768億元。 (如圖 2-12、圖 2-13、圖 2-14)

《2016 臺灣⽂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中,⽂化創意產業總家數為 62,985 家,較 2014 年成⾧ 1.24%,在營業表現⽅⾯,近六年僅 2012 年受到歐債⾵暴 衝擊呈現衰退,其餘年度均呈成⾧,2015 年⽂創產業營業額為新臺幣 8,339 億 元,較 2014 微幅成⾧ 0.57%。2015 年名⽬國內⽣產⽑額成⾧ 3.67%,較⽂化 創意產業總營業額成⾧率⾼,⽂化創意總營業額占名⽬國內⽣產⽑額之⽐重,

從 2014 年 5.15%下滑⾄ 2015 年 5.00%,⽂創產業營業額成⾧幅度不如整體 GDP。

圖 2-12 2009-2014 臺灣⽂化創意產業總營業額及內外銷概況。

資料來源:⾏政院網站,http://www.ey.gov.tw/。

2015年臺灣⽂創產業廠商家數以六都直轄市最⾼,依序為臺北市(18,348)、新 北市(9,492)、臺中市(7,379)、⾼雄市(5,750)、臺南市(4,166)及桃園市

(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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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3 2009-2014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家數概況

資料來源:《2015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化部,2015。

就營業額⾓度來看,同樣以六都直轄市最⾼,依序分別為臺北市、新北 市、臺中市、⾼雄市、桃園市及臺南市。從各項數字仍舊可以看出,南北發展 還是存在不⼩的落差。

圖 2-14 2009-2014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營業額概況

資料來源:2015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化部,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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