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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服務創新商業模式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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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政治⼤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碩⼠學程 ⾼階經營班碩⼠論⽂. 台灣⽂化創意產業園區服務創新商業模式研究 Study on Service Innovation Business 治 Model of Taiwan Cultural 政 and Creative Industries大 Park.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尚孝純 博⼠ 研究⽣:李⽟燕 撰. 中 華 民 國 ⼀ O 六 年 七 ⽉.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摘要. 文化是延續性的,文化創意產業所需的創意,絕對不是從未出現 過的「斷層式創新」 ,而是一種反思式的「服務創新」 ,所謂的服務創 新,強調以顧客為中心,透過完整的顧客服務系統,以顧客新的消費 經驗塑造為核心,創造滿足顧客的新價值。不論是文化園區或是創意 園區,在經營管理上皆是希望藉由產業群聚的效應,進而提升產業的. 政 治 大 發展與增加經濟效益。事實也證明,諸多在經營管理上的關鍵影響因 立. ‧ 國. 學. 素,皆會因為經營管理者的作為而產生不同的發展結果。仿效英國推. ‧. 動創意產業政策,利用老舊工業遺址再利用,發展成創意產業園區的. sit. y. Nat. 模式,臺灣在 2002 年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將五個臺灣菸. er. io. 酒公賣局舊廠址及倉庫規劃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並以政府自營及委. n. a. v. l C 外的方式進行管理營運。在不同的設置目標定位及不同的經營管理組 ni. hengchi U. 織運作下,各園區的發展狀況也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本研究以多重 個案研究解析文創園區經營的服務創新及商業模式構成要素,檢視文 創園區是否符合設置規劃的期望,達成提升創意產業的價值創造,進 而增加綜效。. 關鍵詞:文創園區、服務創新、商業模式.

(4) Abstract. Culture is continuous. Creativities required by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are not unprecedented "fault-type innovation," but a kind of reflective "service innovation." The service innovation emphasizes customer orientation. Through a complete customer service system, take shaping new consumer experience as the core and create a new value satisfying customers. Both management of cultural park and creative park aims at improv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increasing economic efficiency through the effect of industrial clustering. Facts have also proved that many key impacts on management tended to generate different developments due to managers’ practices. Learn from the British creative industry policy, reuse industrial heritage, and develop the model of a creative industrial park. Taiwan promoted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plan in 2002. Five industrial.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sit. Nat. y. ‧. heritages of Taiwan Tobacco and Liquor Corporation were planned as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al parks, and they were state-owned or outsourced for management. Under various target positioning, the development of each park led to different results. By studying multiple. n. er. io. cases, the study analyzes key factors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parks’ al management, such as services, innovation, and business model. It v i n Ch reviews whether cultural and creative parks meet the planned engchi U expectation, and value to creative industries, and improve the overall benefit.. Keywords: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ies park, service innovation, business model.

(5) 目 次 ⽬次…………………………………………………………..i 表次…………………………………………………………..iii 圖次…………………………………………………………..iv 壹、 緒論 ⼀、 研究背景………….………………………………02 ⼆、 研究動機與⽬的…………………………….……04 貳、 ⽂獻探討. 治 政 大 ⼀、 ⽂化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範疇……….……………06 立 ‧ 國. 學. ⼆、 ⽂化創意產業園區相關研究………….…………14 三、 國外⽂化創意產業園區………………….………23. ‧. 四、 臺灣⽂化創意產業政策與⽂創園區的發展.……35. sit. y. Nat. 五、 名詞定義與學理探討………………………….…48. er. io. 參、 研究架構與⽅法. n. al ⼀、 研究架構………………………….………………56 iv n U engchi ⼆、 研究⽅法………………………….………………57. Ch. 三、 研究流程………………………….………………60 肆、 個案分析 ⼀、 華⼭⽂化創意產業園區………….………………62 ⼆、 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69 三、 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73 伍、 ⽐較研究 ⼀、 民間單位 ROT 模式…………………….…….…78. i.

(6) ⼆、 公部⾨⾃營模式……….…………………….…..81 三、 學校 ROT 模式………………………………..…85 四、 ⼩結……………………………………………….89 陸、 結論與建議 ⼀、 結論…………………………………….…………91 ⼆、 建議……………………………………….………93 參考⽂獻………………………………..……………..……9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 i n U. v.

(7) 表 次 表 1-1 促參⼩辭典…………………….……………………………03 表 2-1 各國家/組織/地區對⽂化創意產業之定義…………….08 表 2-2 源⾃不同模式的創意產業分類系統……………………….10 表 2-3 臺灣⽂化創意產業分類及⽬的事業主管機關…………….14 表 2-4 國外學者對⽂化創意園區名詞界定與定義表…………….15 表 2-5 1980s 歐美國家之⽂化園區定義及發展政策……………..16 表 2-6 ⽂化產業園區公私部⾨組織型態與運作分⼯…………….18 表 2-7 與本研究相關的⽂化創意產業園區研究論⽂…………….20. 治 政 表 2-8 臺灣⽂化產業與空間發展脈絡………………………….....36 大 立 表 2-9 五⼤⽂化創意產業園區經營現況…………………………..44 ‧ 國. 學. 表 2-10 價值產值化計畫願景、⽬標與策略………………………45. ‧. 表 2-11 商業模式的定義……………………………………………48 表 3-1 本研究訪談對象……………………………………………….59. Nat. sit. y. 表 4-1 華⼭⽂化創意產業園區經營發展歷史脈絡………………….63. er. io. 表 4-2 臺中⽂化創意園區歷史沿⾰………………………………….70. n. al 表 4-3 臺灣臺中⽂創園區與英國雪菲爾⽂化產業特區⽐較……… 72 iv 表 4-4. n U engchi 臺南⽂化創意園區歷史沿⾰…………..……………………. 77. Ch. 表 5-1 臺中⽂創園區部分空間委託民間營運管理………………….82 表 5-2 五⼤園區 FB 粉絲專⾴相關數據統計………………………..90 表 6-1 服務創新構⾯⽐較…………………………………………….91 表 6-2 ⽂化創意產業園區公私部⾨組織經營之⽐較……………….92. iii.

(8) 圖 次 圖 2-1 NESTA 創意產業模型……….…………………………………...11 圖 2-2 英國⼯作基⾦會”同⼼圓”模型………………..…………..……..12 圖 2-3 David Throsby 的⽂化產業同⼼圓模型…………..……..……..12 圖 2-4 UNCTAD 對創意產業的分類……………………..………..……13 圖 2-5 Sheffield Cultural Industries Quarter, CIQ……..………..…….25 圖 2-6 伯明罕珠寶特區地圖……………………………….…………...27 圖 2-7 澳洲昆⼠蘭創意產業園區圖……………………….…………...30 圖 2-8 韓國坡州 Heyri 藝術村地圖………………………….………....34. 治 政 圖 2-9 ⽂化創意產業發展⽅案⾏動計畫組織與分⼯……….…………38 大 立 圖 2-10 ⽂化部提供企業不同階段需求的多元政策扶植⼯具.…..……39 ‧ 國. 學. 圖 2-11 五⼤⽂化創意產業園區分佈………………………….………..41. ‧. 圖 2-12 2009-2014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總營業額及內外銷概況……46 圖 2-13 2009-2014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家數概況…………..………..47. sit. y. Nat. 圖 2-14 2009-2014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營業額概況……………..…..47. er. io. 圖 2-15 商業模式圖………………………………………………….…..51. n. al 圖 2-16 服務創新的四構⾯整合模型…………………...…….………..53 iv 圖 2-17. n U Hertog & Bilderbeek(2010)服務創新模型………….………54 engchi. Ch. 圖 3-1 核⼼議題分析架構……………………………………….………61 圖 3-2 研究流程圖……………………………………………….………56 圖 4-1 徵求民間參與投資華⼭創意⽂化園區招商範圍⽰意圖.………65 圖 4-2 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空間機能配置規劃構想圖…….………71 圖 4-3 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營運管理⼩組組織圖………….………72 圖 4-4 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經營管理團隊組織架構圖…….………76 圖 5-1 華⼭⽂化創意產業園區主要客層⽰意圖……………….………72. iv.

(9) 圖 5-2 華⼭⽂化創意產業園區商業模式圖……………………..……81 圖 5-3 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營運價值主張…………………..……83 圖 5-4 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商業模式圖……………………..……85 圖 5-5 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資訊圖…………………………..……87 圖 5-6 臺南⽂化創意產業園區商業模式圖………………………..…8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10) 壹、 緒論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化組織(UNESCO)、國際作者及作曲者協會聯合會 (CISAC)和跨國專業服務公司安永(EY)合作調查,於 2015 年共同發佈第⼀ 份全球⽂創產業報告,《⽂化時代-⾸份⽂化與創意產業全球地圖》(Cultural times—The first global map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報告中顯⽰,⽂ 化創意產業當前(2015)全球產值達 2 兆 2,500 億美元,相當於 3%的全球⽣產 ⽑額,超越全球電訊服務產業的產值(1 兆 5,700 億美元)。⽂創產業創造了 2,950 萬個就業機會,就業⼈⼝占全球就業總數的 1%,多於南韓總就業⼈數. 政 治 大. (2,660 萬⼈),也多於巴黎、紐約和倫敦三個城市的總⼈⼝數量;創造就業機. 立. 會最多的產業類別分別是視覺藝術(673 萬,佔 22.8%)、書籍產業(367 萬,. ‧ 國. 學. 佔 12.4%)和⾳樂產業(398 萬,13.5%12.)。⽂創產業是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 經濟主要動能之⼀1。. ‧. 被譽為創意經濟之⽗的霍⾦斯(John Howkis)在 2001 年出版《創意經濟》. sit. y. Nat. ⼀書中,從產業⾓度給創意經濟做了界定,爾後⼜在《創意⽣態》中,將源⾃英. al. er. io. 國卻在世界各地引發模仿學習與討論的活動,進⼀步的解析與詮釋,這項運⽤創. v. n. 意與創新提振⽂化與經濟資源的活動,在各國紛紛被賦予極⼤的期待,⽽爭相效. Ch. engchi. i n U. 法學習著。創意(creativity)和創新(innovation)不同,創意是內在、個⼈⽽ 主觀的,⽽創新則是外在⽽客觀的。創意常常會導致創新,但創新很少引發創意。 許多創意的產品都有資格稱之為智慧財產,智慧財產和物質財產都擁有相同定義 上的特性:都屬於某個⼈所有。其中最常⾒的當屬著作權(copyright)、專利 (patent)、商標(trademark)和設計(design)四種,上述四項產業合在⼀起 構成了所謂的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或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 企業向來把創意與創新視為專家的責任,稱之為重複經濟(repetitive economy) 。 但我們現在正往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的⽅向移動,雖然基本貨物與服. 1. 〈全球文創產業調查 創作者須獲公平報酬〉,中央社,2015;《Cultural times—The first global map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2015。 1.

(11) 務的絕對值並未減少,但成⾧的主⼒卻來⾃於附加的象徵價值(symbolic value) 。 古典經濟學的原枓與成品是具體且可計量的,但創意經濟的投⼊與產出卻是主觀 定性的。(約翰・郝⾦斯,2003;2010). ⼀、研究背景 基於「創意⽂化專⽤區」可發揮集聚、擴散、⽰範與⽂化設施等多項功能, 前⽂建會將臺灣菸酒公司減資繳回國家之臺北、花蓮、臺中、嘉義等酒廠舊址, 以及臺南倉庫群等五個閒置空間規劃為「創意⽂化園區」(民國 100 年 1 ⽉ 31 ⽇正式將創意⽂化園區更名為⽂化創意產業園區) 。 ⽂化部成⽴後除延續推動五 ⼤⽂化創意產業園區(以下簡稱五⼤⽂創園區)整建及營運計畫,並在「促進民. 治 政 大 間參與建設法」的法源架構下,引進民間的資⾦及資源參與營運。另外,更結合 立 城市發展軸線概念,使其在既有營運定位下,以⽂創產業軸帶概念,進⾏區域產 ‧ 國. 學. 業串連,進⽽達到⽂化創意產業與所在城市整體區位發展、⼈才及產值全⾯提升. ‧. 之卓越績效2。. y. Nat. 為健全國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環境,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簡稱促參. io. sit. 法)於民國 89 年 2 ⽉ 9 ⽇經總統公布施⾏,後經 90 年及 104 年兩次檢討修正,. n. al. er.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範圍包括:以公共性為主之交通運輸、⽂教、社會勞⼯福利設. i n U. v. 施,及商業性強之觀光休憩、⼯商設施等 14 項 21 類公共建設,放寬⼟地、籌資. Ch. engchi. 等法令限制,提供融資優惠、租稅減免等諸多誘因,並合理規範政府與民間機構 間投資契約之權利義務,明定主辦機關甄審與監督程序。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係充 分結合政府公權⼒、民間資⾦、創意及經營效率,透過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BTO(Build-Transfer-Operate)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BOO (Build-Own-Operate)或 OT(Operate-Transfer)等⽅式(如表 1-1) , 共同規劃、新建、經營公共建設,在有效發掘民間產業商機的同時,提升公共建 設服務效能,締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三贏」⽽共利、共榮局⾯3。依《促進民間. 2 3. 文化部網站: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302_34100.html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網站:https://ppp.mof.gov.tw/PPP.Website/AboutMe/Info1.aspx 2.

(12) 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8 條: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式有: 表 1-1 項次. 1. 促參⼩辭典 簡稱. 中英全⽂. 案例. Build-Operate-Transfer 興建-營運-移轉 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間 屆滿後,移轉建設所有權給政府。. BOT. 台北交九轉運站(京站). BTO. Ch. engchi. y. sit. ⽇⽉潭纜⾞. er. al. 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擴(整)建-營運-移轉 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 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 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 還政府。. n. 5. ROT. ‧. Build-Own-Operate 興建-擁有-營運 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 擁有所有權,並⾃為營運或委託第三⼈ 營運。. io. 4. 學. BOO. 國⽴傳統藝術中⼼. Nat. 3. 立. OT. ‧ 國. 2. 政 治 大. Operate-Transfer 營運-移轉 由政府投資新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 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 府。. i n U. Build-Transfer-Operate 興建-移轉-營運 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無償 或⼀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 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 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v. 台南市夢幻⽔城. 澎湖西嶼 750 噸海⽔淡化廠. 資料來源:公共⼯程電⼦報網站 http://www.pcc.gov.tw/epaper/10003/bot_1_1.htm. 1、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 政府。. 3.

(13) 2、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無償取得所有權,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 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3、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 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4、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 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5、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 政府。 6、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備具私有⼟地投資新建,擁有所有權,. 政 治 大. 並⾃為營運或委託第三⼈營運。. 立. 7、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式。. ‧ 國. 學. ⼆、研究動機與⽬的. ‧. (⼀)研究動機. sit. y. Nat. er. io. 不論是⽂化產業或是創意產業,在臺灣被籠統的稱之為「⽂化創意產業」,. al. 簡稱為「⽂創」,廣泛的被運⽤在各種領域,只是這項被認為可創造經濟再度成. n. v i n Ch ⾧的第四波⼒量,因「⽂創夜市」的出現,引發各界熱烈討論,更有⼈批評這股 engchi U. 「⽂創亂象」,假⽂創之名,卻以商業性濃厚、展覽品質低落的⽅式呈現在⼤眾. ⾯前,不僅沒有提升⽂化藝術欣賞的品質,更惶論對於產業提升有何幫助。2016 年 11 ⽉ 17 ⽇⽂化部赴⽴法院教育⽂化委員會報告⽂創現況,⽴委提出質詢時, 指稱松菸、華⼭兩⼤⽂化創意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創園區)的展覽多為⽇本動 漫展,以此作為主要收⼊來源,以華⼭⽂創園區為例,在 2015 年票房前 10 名 特展中,有 7 檔與動漫相關,質疑⽂創園區的定位與發展⽅向錯誤,無法帶動台 灣⽂創產業突破困境。⽴委指出 2013 聯合國全世界創意經濟報告書中,2002 到 2011 年的全球⽂創產業營業額成⾧ 133%,是經濟成⾧的超級引擎;但反觀台 灣的⽂創產業成⾧率卻只有 80%,遠落後於全球成⾧率,2009 年起開始出現負 4.

(14) 成⾧,這些數字都是重要警訊4。同時,⽂化部近年投⼊ 53 億新台幣預算扶植五 ⼤⽂創園區,卻未制定產業育成和資源整合等策略,也未針對台灣⽂創產業規定 ⼀定⽐例的檔期或進駐空間5。國泰證董事⾧朱⼠廷在「2017 年影視產業趨勢暨 資本市場論壇」中指出,全球⽂創產業產值⾼達 2.25 兆美元,占全球 GDP 的 3%,超越全球電信業產值,創造 2,950 萬的就業⼈⼝,占全球就業總數 1%,但 台灣⽂創產業占 GDP ⽐重卻在近 5 年持續下滑。朱⼠廷分析,台灣影視停留在 賣版權,或是⽂創園區只在賣⼀些⼿⼯產品、開餐飲咖啡廳,他認為台灣的⽂創 業者把餅做⼩了。台灣的⽂創產業政策推動逾⼗餘年,不僅發揮的產值與對推動 國家經濟成⾧的效益受到各界質疑,⽂化部直接管轄的⽂化創意產業園區也經常. 政 治 大. 在⽂化與商業的認知差異與⾓⼒下,導致未能發揮設置⽂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功效。. 立. 究竟在⽂創園區應該發揮的功能,以及期望締造的效能為何?⽽⽂化產業、. ‧ 國. 學. 創意產業群聚於⽂創園區中,究竟有沒有真正發揮產業群聚的綜效?這其中究竟 有哪些是關鍵的影響因素,⼜政策是否符合實際的需求,皆是值得深⼊研究與探. ‧. 討的議題。當我們認真思考⽂創園區究竟該是何種樣貌,⽂化與創意熟重熟輕的. y. Nat. 議題時,是否也該問問,什麼是創意?創意是可以被教的嗎?霍⾦斯( John. io. sit. Howkins)在 2007 年應⽂化創意產業協會之邀來台演講,接受遠⾒雜誌的獨家. n. al. er. 專訪時提到,創意不可以教,但是是可以被⿎勵(encourage)的。霍⾦斯從 1990. Ch. i n U. v. 年代中期,科技商品開始興起時研究創意經濟,他認為創意經濟本來就是存在的. engchi. 概念,說故事(story-telling)是可以賺錢的,⼀個創意⼈的好點⼦,不僅可打動 ⼈⼼,更可賣錢獲利,⽽科技僅是⽀援性的產業6。在⽂創園區裡是創意產業的 聚集,是⽂化產業的組合,不論是以產品或是服務皆是以消費者為核⼼,衍⽣串 聯各項相關的互補或搭配性消費產品與服務,進⽽形成具備特定價值與⼀定規模 的市場價值。. 4. 「文創園區商業化 文化部長鄭麗君:要檢討」,中時電子報,2016 年 11 月 17 日。 「文創園區商業化 立委籲文化部檢討」,匯流新聞網,記者李彥瑾綜合報導,2016 年 11 月 20 日。 6 〈獨家專訪 創意經濟學者約翰.霍金斯 不要畏懼成為創意思考者〉,2007 年 5 月號遠見雜 誌,https://www.gvm.com.tw/Boardcontent_12992.html 5. 5.

(15) (⼆)研究⽬的 ⽂化是延續性的,⽂化創意產業所需的創意,絕對不是從未出現過的「斷層 式創新」,⽽是⼀種反思式的「服務創新」,所謂的服務創新,強調以顧客為中 ⼼,透過完整的顧客服務系統,以顧客新的消費經驗塑造為核⼼,創造滿⾜顧客 的新價值7。因筆者曾經參與隸屬⽂化部的國⽴傳統藝術中⼼宜蘭園區委外經營 案,熟知政府與民間合作經營⽂化園區的相關事務與議題,不論是⽂化園區或是 創意園區,在經營管理上皆是希望藉由產業群聚的效應,能進⽽提升產業的發展 與增加經濟效益。⽽事實也證明,諸多在經營管理上的關鍵影響因素,皆會因為 經營管理者的作為⽽產⽣不同的發展結果。本研究希冀透過解析⽂創園區經營的. 治 政 服務創新及商業模式構成要素,檢視⽂創園區是否符合設置規劃的期望,達成提 大 立 升創意產業的價值創造。是故,本研究之⽬的在於:分析⽐較⽂化創意產業園區 ‧ 國. 學. 的創新策略應該具備什麼關鍵因素與採取些什麼樣的作為,⽅能增加綜效。. ‧. n. al. Ch. engchi. er. io. ⼀、 ⽂化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範疇. sit. y. Nat. 貳、 ⽂獻探討. i n U. v. 英國是全世界第⼀個將「⽂化創意產業」列為國家發展政策的國家。從 1997 年由⼯黨的⾸相參選⼈布萊爾(Tony Blair)提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的概念,隨即同年在布萊爾出任⾸相後,成⽴「創業產業任務⼩ 組」 (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 CITF),並於 1998 年及 2001 年提出 「創意產業圖錄報告」,將「創意產業」定義為:「起源於個體創意、技巧及才 能的產業,通過知識產權的⽣成與利⽤,⽽有潛⼒創造財富各就業機會。」英 國將創意產業分成⼗三⼤類,包括:廣告、建築、藝術及古董市場、⼯藝、設 計、流⾏設計與時尚、電影與錄影帶、休閒軟體遊戲、⾳樂、表演藝術、出 7. 〈從文化創意產業「迷思」到「真正的」文化創意產業〉,拾已寰,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理事 長,2008。 6.

(16) 版、軟體與電腦服務業、電視與廣播。(夏學理,2011)為了保有英國本⼟藝 術與傳播⽂化的優勢潛⼒,設置在⽂化媒體體育部(Department of Culture, Media and Sport,DCMS)下的 CITF,輔導國內的⾃由藝術創作者,進⾏與 媒體、網路、表演、設計等產業的結合,以⼩型⼯作坊的叢集形式,利⽤政府 設⽴的中介平台,和企業界進⾏交流,創造合作與買賣的空間或機會。(陳郁 秀,2013) 聯合國教科⽂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定義:「結合創意⽣產和商品化等⽅式,運⽤本質為 無形的⽂化內涵,這些內容基本上受著作權保障,形式可以是物可以是物質的. 政 治 大. 商品或⾮物質的服務。這個⽂化產業也可以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立. Industries),或是在經濟領域稱之為朝陽或未來性產業(Sunrise or Future. ‧ 國. 學. Oriented Industries),或是在科技領域稱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 此外,各國也針對「⽂化產業」、「創意產業」分別有不同的論述與定義,. ‧. 如表 2-1 所⽰。台灣的「⽂化創意產業」則是源⾃於前⽂建會於 2002 年所提. sit. y. Nat. 出「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化政策,從⽽衍⽣定義為:「源⾃創. io. er. 意或⽂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 並促進整體⽣活環境提升的⾏業。」並於「⽂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明確定義. al. n. v i n Ch 為:「源⾃創意或⽂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 engchi U 機會之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活環境提升之產業。. ⽂化產業、創意產業的範疇,各國定義各有不同,近幾年來,為提供⼀種 有系統的理解創意產業結構特質的⽅法,許多不同的模式已經被提出。在 2010 創意經濟報告中指出四種不同的創意產業分類模式,分別是: (⼀)英國⽂化、媒體與體育部模式(UK DCMS model):將經濟重新定 位為⼀種在全球化競爭世界中,由創意和創新所驅動的經濟。在 DCMS 的分類 系統中,幾乎所有 13 種⾏業都可以被視為是「⽂化」的範疇;然⽽,英國政 府喜歡使⽤「創意產業」這名詞去描述這些⾏業,顯然是為迴避「⽂化」⼀詞 可能帶有⾼度⽂化的涵意。 7.

(17) 表 2-1 各國家/組織/地區對⽂化創意產業之定義 組織/國家. 定義. 聯合國教科⽂組織. 結合創意⽣產和商品化等⽅式,運⽤本質為無形的⽂化內涵,這. (UNESCO). 些內容基本上受著作權保障,形式可以是物質的商品或⾮物質的 服務。這個⽂化產業也可以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或是在經濟領域稱之為朝陽或未來性產業 (Sunrise or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 ),或是在科技領域稱 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 英國、紐西蘭. 以個⼈的創造⼒、技藝、與才能為基礎,透過智慧財產權的建⽴ 與開發,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 加拿⼤. 藝術與⽂化活動被界定為⽂化產業者,應包括實質的⽂化產品、 虛擬的⽂化服務、亦包括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基本概念。. 芬蘭. 政 治 大. 使⽤⽂化產業結合⽂化與經濟,包括:意義內容的⽣產;傳統與 現代的⽂化藝術;結合成功的商業機制、⼤眾閱聽者與近代電⼦. 立. 等,⽽其活動內容源⾃於任何知識、資訊及⽂化相關之基礎資 源。. 就提供產品的性質⽽⾔,⽂化產業可以被視為向消費者提供精神. ‧. 中國. ⽂化內容產業包括各類經濟活動,如創作、⽣產、製造、流通. 學. 南韓. ‧ 國. ⽣產;⽂化的創業精神。. 產品或服務的⾏業;就經濟過程的性質⽽⾔,⽂化產業可以被定. y. Nat. 義為「按照⼯業標準⽣產、再⽣產、儲存以及分配⽂化產品與服. sit. 務的⼀系列活動」;在這樣⼀個特定的制度環境中,⽂化產業除. er. io. 了具有⼀般產業屬性外,還具有某些特殊的社會和意識型態屬 性。. al. n. ⾹港. i n U. v. 那些源⾃於個⼈創意、技巧及才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與運. Ch. engchi. ⽤,具創造財富與就業潛⼒的⾏業。 臺灣. 1.源⾃創意或⽂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具有創造財 富與就業機會潛⼒,並促進整體⽣活環境提升的⾏業。(挑戰 2008:第⼀期⽂創) 2.源⾃創意或⽂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具有創造財 富與就業機會之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活環境提 升之產業(⽂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資料來源:整理⾃台灣經濟研究院,《⽂化創意產業產值調查與推估研究報告》, 2003;⽂建會,《2003 年⽂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04。夏學理主編, 《⽂化創意產業概論》,2011。. 8.

(18) (⼆)符號⽂本模式(Symbolic texts model):此模式是歐洲,特別是英 國⽂化評論研究(the critical-cultural-studies)傳統中,研究⽂化產業的⼀種典 型⽅法。這種⽅法將「⾼雅」或「嚴肅」的藝術,視為社會和政治建設的範 圍,因此,關注的焦點在⼤眾流⾏⽂化。社會⽂化形成和轉型的過程,是透過 符號⽂本或訊息進⾏⼯業化製造、傳播與消費,並以不同的媒體,例如電影、 廣播和出版來傳遞。 (三)同⼼圓模式( Concentric circles model):此模式基本假設是⽂化 產品的⽂化價值賦予⽂化產業最顯著的特質,因此,某種特定產品或服務中所. 政 治 大 來⾃於以聲⾳、⽂字和圖像形式存在的核⼼創意藝術,這些觀念以層層遞進或 立 包含的⽂化內容越顯著,投⼊⼯業製造的訴求越強烈。此模式主張創意的概念. ‧ 國. 學. 同⼼圓⽅式由內向外擴散影響。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準備的. sit. y. Nat. Affairs,2006)。. ‧. 研究報告中指出,同⼼圓模式已成為歐洲創意產業分類系統的基礎(European. er. io. (四)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版權模式(WIPO copyright model):此模式基. al. 礎是各種產業都包含直接或間接的智慧財產權作品(copyrighted works)的創. n. v i n C h 、⽣產(production) 作(creation)、製造(manufacture) 、傳播 engchi U (broadcast)和銷售(distribution)(WIPO,2003)。. 表 2-2 總結四種模式包含的產業。英國 DCMS 模式並沒有對其所包含的產 業作出區分,⽽其他三種模式都分別指定了⼀組「核⼼產業」,也就是那些對它 所採⽤的概念發揮關鍵作⽤的⾏業。. 9.

(19) 表 2-2 源⾃不同模式的創意產業分類系統 1.英國 DCMS 模式 廣告 建築 藝術和古董市場 ⼿⼯藝品 設計 時尚⽤品 電影和錄影 ⾳樂 表演藝術 出版 軟體 電視和廣播 視訊和電腦遊戲. 2.符號⽂本模式 核⼼⽂化產業 廣告 電影 網際網路 ⾳樂 出版 電視和廣播 視訊和電腦遊戲 外圍⽂化產業 創意藝術 邊緣⽂化產業 消費型電⼦產品 時尚⽤品 軟體 運動. 其他核⼼⽂化產業 電影 博物館和圖書館 泛⽂化產業 ⽂化遺產服務 出版 錄⾳ 電視和廣播 視訊和電腦遊戲. 相互依賴版權產業 空⽩錄製材料 消費型電⼦產品 樂器 紙張 影印機、攝影器材. 政 治 大 相關產業 廣告 建築. 部分性版權產業 建築 服裝、鞋業 設計 時尚⽤品 家居⽤品 玩具. 學. ‧. ‧ 國. 立. 4.WIPO 模式 核⼼版權產業 廣告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電影和錄影 ⾳樂 表演藝術 出版 軟體 電視和廣播 視覺和平⾯藝術. 3.同⼼圓模式 核⼼創意藝術 ⽂學 ⾳樂 表演藝術 視覺藝術. sit. y. Nat. n. al. er. io. 資料來源:《2010 創意經濟報告》,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原著,林炎旦主編,師⼤書苑 2011。. Ch. i n U. v. 英國的 BOP 顧問公司(BOP Consulting)提出重疊的環圈:(1)創意原. engchi. 點(如藝術)、(2)創意內容(如⾳樂)、(3)創意經濟(現場表演)、(4)創 意服務。代表美國六州的新英格蘭藝術基⾦會(New England Foundation for the Arts)提出的分類則是:⽂化核⼼、⽂化邊緣與創意產業。克恩歐洲事務 (Kern European Affairs,簡稱 KEA)在〈歐洲的⽂化經濟〉(The Economy of Culture in Europe)報告中提出放射型環圈:(1)⾮產業性質的⽂化產品; (2)產出純為⽂化性的⽂化產品;(3)包含前兩類環圈元素的創意產業與活 動,但其產出為功能性;(4)專⾨為使⽤著作權作品服務的相關產業。英國⼯ 作基會(Work Foundation)沿⽤ KEA 模型稍作修正:(1)核⼼創意區-具有 「⾼度表現價值」並受著作權保障的商業化產出;(2)⽂化產業-依據著作權. 10.

(20) ⼤量⽣產(如電影);(4)創意產業與活動(如設計);(4)經濟的其他部分 (約翰・郝⾦斯,2010) 英國國家科技與藝術基⾦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the Arts, NESTA)認為 DCMS 在 1998 年的定義過於廣泛, 且並未包括了軟體與科技服務產業,因⽽提出⼀個將創意產業分為四種類型卻 也互相交錯的同⼼圓模型(圖 2-1),以更加擴⼤解釋了創意產業的範疇。英國 ⼯作基⾦會(Work Foundation)與 NESTA ⽅法相反,選擇區分創意內容,以 及製作產業,⽂化產業與創意產業間,其價值是奠基在產出的結果(圖 2-2), ⽽這兩個同⼼圓模型都被視為起源於澳洲⽂化經濟學家 David Throsby 所創的. 政 治 大. ⽂化經濟模型 (圖 2-3)。. 立. ‧. ‧ 國. 學. 圖 2-1 NESTA 創意產業模型。.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資料來源:NESTA,2006:55.. 11. i n U. v.

(21) 圖 2-2 英國⼯作基⾦會”同⼼圓”模型. 學. ‧ 國. 立. 政 治 大. 資料來源:Work Foundation,2007:103.. ‧. 圖 2-3 David Throsby 的⽂化產業同⼼圓模型。.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資料來源:Cultural Trends Vol. 17, No.3, September 2008,147-164;本研究繪製. 12.

(22)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CTAD)將創意產業分成四⼤群組:遺產 (heritage)、藝術(arts)、媒體(media)與功能創意(functional creations),它們⼜被依次細分為九個⼦群(subgroups),如圖 2-4。 圖 2-4 UNCTAD 對創意產業的分類.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資料來源:《2010 創意經濟報告》,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原著,. io. sit. y. Nat. 林炎旦主編,師⼤書苑 2011。. n. al. er. 被譽為創意經濟之⽗的約翰・郝⾦斯(John Howkins)闡釋創意經濟的運. i n U. v. 作⽅式,提出創意⽣態(Creative Ecologies)⼀詞,⽣態系中的組成成員彼此. Ch. engchi. 關係紛呈,由不覺的模仿到社群的分享,還有更明顯的合作與競爭型態。 臺灣在 2010 年通過之《⽂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將⼗五加⼀項產業列為⽂ 化創意產業的範疇,如表 2-3 所⽰,分別屬於⽂化部、經濟部及內政部管轄。 臺灣⽂化創意產業源⾃英國所定義的「創意產業」前⼜再加上「⽂化」,提出⼀ 個同⼼圓模型-位於核⼼叫作「⽂化」,第 2 圈叫作「創意」,第 3 圈叫作「產 業」。北京⼤學⽂化產業研究院兩岸⽂創促進中⼼執⾏主任潘罡批評,臺灣的同 ⼼圓模型誤導⼤眾,並沒有正確定義位於核⼼的「⽂化」到底是什麼東西?他 指出多種同⼼圓理論,位於核⼼的通常叫作「⽂化表現核⼼」(Core Cultural Expression)或者「核⼼創意區」(Core Creative Field),⾮常強調在產業價值. 13.

(23) 鏈中,所謂的個體⽂化藝術⼯作者只是其中⼀員,與他們並列的還有經紀⼈、 企業家、製造商等,前者不是⾼⾼在上受⼈膜拜的創意源頭。臺灣的⽂創模型 將⽂化列為創意的核⼼源頭,已犯了極⼤的偏頗錯誤,⽽且⽂化發⾔權⼜掌握 在精緻藝術⼯作者與愛好者⼿上。也因為偏差的論述邏輯與汙名化,無怪乎產 ⽣⼀連串「真⽂創」、「假⽂創」或過度商業化的爭議與說法8。 表 2-3. 臺灣⽂化創意產業分類及⽬的事業主管機關 產業分類. 主管機關. 視覺藝術產業. ⽂化部. ⾳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化部. ⽂化資產應⽤及展演設施產業。 ⼯藝產業。. 立. 電影產業。. ‧ 國. ⽂化部 經濟部 經濟部. 視覺傳達設計產業。. 經濟部. 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經濟部. Nat. 產品設計產業。. 創意⽣活產業。. al. n. 數位內容產業。. io. 建築設計產業。. 內政部. y. 廣告產業。. sit. ⽂化部. ‧. 流⾏⾳樂及⽂化內容產業。. er. 出版產業。. ⽂化部. 學. 廣播電視產業。. ⽂化部 政 治 ⽂化部 大 ⽂化部. i n Ch U e n g c h i經濟部 經濟部. v.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資料來源:《2015 年臺灣⽂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化部,2015。. ⼆、 ⽂化創意產業園區相關研究 歐美國家對於⽂化園區的發展啟蒙於 1980 年代,以⽂化藝術開發帶動都 市再發展,接續成為舊城再⽣與⼯業遺址和閒置空間再利⽤的主要政策,近期 8. 〈文化&創意產業 應正本清源〉,潘罡,兩岸文創誌第 018 期,http://tccanet.org.tw/article943.html#.WU4fhROGORs 14.

(24) 更轉換為⽂化社會福利政策,以藝術涵化⼼靈,並進⽽解決失業及社會問題, 利⽤⽂化創意園區為據點,作為城市創意的培育中⼼,以吸引⼈⼒資源的進 ⼊,將創意導⼊城市,接續發展⾰新與創新的基地。(楊敏芝,2009)各國因 其⽂化與劃設⽅式不同,對於⽂創園區的概念有著不同的稱呼,例如:culture quarter, creative center, cultural zone, cultural industry district, cultural creative park,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 park, cultural district, art district, avenue of the arts, artists’ district 等。緃使名稱不⼀,⽂化園區、創意產業園 區的設置已成為各國促進都市發展極為重要的政策之⼀。 表 2-4. 政 治 大. 國外學者對⽂化創意園區名詞界定與定義表 學者 名稱 定義 Hilary Anne ⽂化特區 ⽂化設施⾼度集中的特定區域,能活化且創造出更 Frost-Kumpf 具吸引⼒的都市,除具備完善組織及明確標⽰可供 綜合使⽤的地區外,並且需要提供藝術活動與藝術 組織所需的設備,增加當地藝術家更多就業或居住 機會。 Montgomery,J. ⽂化園區 ⽂化園區是藝術與創意活動被⽣產與消費、⼈們 (包括藝術家與消費者)被教育與娛樂、空間氛圍 讓⼈們可以輕鬆恣意⾛動與瀏覽的地⽅ Moss,L. ⽂化園區 兼具⽂化⽣產與消費(通常在明確的區域中,如曼 徹斯特的 Gary Billage 以及伯明罕的 Jewellery Quarter),涵蓋混和⽤途使⽤(⼯作、休閒、居 住空間、必要服務),混和不同的活動,創造出 24 ⼩時的城市⽣活 Nolapot Pumhiran ⽂化園區 ⼀個空間有限和明顯地理區域(或⾯積)的地⽅, 和其他城市地區對照,⽂化產業和設施⾼度集中於 此,⽂化實驗和更新的刺激因素傾向很⾼。這些群 聚總是由中⼩型的⽂化企業和藝術家、⽂化⽣產者 ⾃⼰經營或⾃由創作的創意個體組成 Harold R.snedcof 藝術特區 ⼀個具有某項⽂化特⾊的地區,其公共政策亦以保 持或繼續發展此⼀特⾊為⽬的,⽽藝術特區與歷史 古蹟特區不同之處在於它尚具備經濟性的功能 Wansborough,M.& ⽂化園區 提供都市再⽣催化的區域,包含特徵如:位於市中 ⼼,經常鄰近零售或商業區、具有⽂化⽣產與消費 Mageean,A. 者的設施、混合使⽤、⽂化⽣產與消費的跨界、公 共藝術集中於建築環境中 Wynne ⽂化園區 ⽂化⽣產與消費的結合,是多項使⽤功能(⼯作、 休閒、居住)的結合.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資料來源:整理⾃〈海峽兩岸城市創意⽂化園區之個案⽐較研究〉 ,林玟伶,2008,p33。. 查爾斯・蘭德利(Charles Landry)在其著作《創意城市》裡說明:在富 15.

(25) 有創意的地⽅,群聚(Clustering)舉⾜輕重,⽽這些地⽅往往被稱為創意特區 (Creative Quarters)。國外學者對於具藝術⽂化或是創意群聚的區域,則有不 同的定義,如表 2-4。 Frost-Kumpf(2001)對於⽂化園區提出分類,將其分為⽂化複合⽤地、 藝術與娛樂專區、重要藝術機構專區、⽂化⽣產專區以及市中⼼專區等五類。 (劉維公,2004)Walter Santagate 根據功能將⽂化產業園區分為四種類型: 產業型、機構型、博物館型、都市型。依據國內外⽂化創意產業綜合分析,國 內學者楊敏芝將園區的類型及⼟地開發模式歸屬為四種:(⼀)劃定⽂化創意產 業專區形式;(⼆)無圍牆園區(以都市⼩城區為範圍)形式;(三)無圍牆園. 政 治 大. 區(以都市⼀條街為範圍)形式;及(四)專棟建築開發形式。同時整理出. 立. 1980 年代,歐美國家對於⽂化園區的定義及發展政策,如表 2-5。(楊敏芝,. n. Ch. engchi. 16. y. i n U. ⽂化產業區 以⽂化創意產業 中央或地⽅政 (Cultural 群聚於⼀特定專 府開發、或公 Industry Distric) 區形成,以帶動 私部⾨共同開 發、或私部⾨ 相關產業發展 開發 3 ⽂化旗艦開發 以⼤型⽂化旗艦 中央政府開發 (Cultural 開發建設(如歌 或中央與地⽅ Flagship 劇院),帶動都 政府共同開發 Development) 市再發展政策 4 社區藝術 以⽂化及藝術設 中央或地⽅政 (Community 施投⼊社區建 府開發、或公 Arts) 設,帶動社區⽣ 私部⾨共同開 活藝術美學 發 資料來源:楊敏芝,2009,p.102-107。 2. sit. io. al. 代表案例 愛爾蘭都柏林的坦伯巴區 (Temple Bar area)、曼徹 斯特的北區(Northern Quarter, NQ)、伯明罕的卡 司得⼯廠區(Custard Factory)、倫敦的柯芬園 (Covent Garden)、雪菲爾 德⽂化產業園區(Sheffield Cultural Industry Quarter) 英國利物浦艾伯特港區 (Albert Dock)、葛蘭湖島園 區(Granville Island)、法國 拉費胥藝⽂特區. er. Nat. 表 2-5 1980s 歐美國家之⽂化園區定義及發展政策 項次 ⽂化園區類型 政策定義 開發模式 1 ⽂化園區 以⽂化及藝術產 中央或地⽅政 (Cultural Quarter 業帶動市中⼼或 府開發、或公 地⽅城鎮⽂化及 私部⾨共同開 or Cultural 經濟發展 發 District). ‧. ‧ 國. 學. 2009). v.

(26) John. Montgormery 藉由對⽂獻的歸納、分析,舉出⽂化園區的必要條件 和成功因素有: (⼀)活動:⽂化園區基本前提是⽂化⽣產與消費活動的呈現,創意是⽂ 化產業的核⼼內容,⽽創意靈感的獲得往往來⾃於與其他同⾏相互接觸的刺 激,在諸多的活動中特別是多樣化⽂化聚集的地點,能充分提供⼈們之間的相 互交流以獲取靈感。因此,集聚地點的設置通常被考慮到⽂化產業園區的發展 策略中。 (⼆)建築形式:⽂化園區應有很多的公共區域,提供⼈們聚會交流的空. 政 治 大 躍、滲透性強、臨街地帶的街道,或⾄少有⼀些活動的結點,便於⼈們在其間 立 間,且提供交易場所。精細的城市形態,合宜且多樣性的建築材料,設置具活. ‧ 國. 學. 很容易⾛動。. (三)意義:⼈們對⽂化園區的印象取決於⽂化園區的活動、⾵格、形. ‧. 象,成功的⽂化園區應是⾰新與創意的地⽅,這些元素會被設計者帶⼊園區的. y. Nat. 建築設計、內部裝飾,甚⾄重要街道和空間的照明等⽅⾯。⽂化園區意義的特. io. sit. 徵,體現在具有歷史和發展意義、園區定位和形象及知識性、環境意識等⽅. er. ⾯。(John Montgomery,2003). al. n. v i n Ch Mommaas(2004)於荷蘭五座在管理經營及⽂化創新⽅⾯成為地⽅模範⽂創 engchi U. 園區中,分別於成⽴結構背景、空間使⽤和管理情形等作出整理,舉出五個⽂ 創園區經營的重要評估要領:塑造⾝分及地位、藝術⽂化的企業式經營、刺激 創新創意、⽂化民主化及多元化,還有閒置空間的利⽤。(蘇安婷,2013). 「創意⽂化園區」作為展⽰櫥窗,具有公開性與公眾性,可開放⼀般民眾 進⼊參觀,其功能可分為:(⼀)研發:提供藝術家的進駐,如⼯藝⼯作坊、數 位印刷設備、排練場所。(⼆)教育:訓練及培養⼈才如學習中⼼、會議室、資 訊、視訊、網路中⼼等。(三)展演:如⼯作室、⼯藝館、劇院等。(四)休 憩:休憩空間,如餐飲、咖啡屋等。(劉⼤和,2004) 在臺灣,⽂化部(前⽂建會,2003)於規劃⽂化創意園區(原創意⽂化園 17.

(27) 區)發展構想中,將園區發展之功能型態歸納為三種類型:以專業、業餘之各 種領域「創作者」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創作型⽂化創意產業園區」、以⽂化消費 者與到訪觀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創作者與消費者、觀眾進⾏接觸與交流平 台的「消費型⽂化創意產業園區」以及結合創作型⽂化創意產業園區與消費型 ⽂化創意產業園區之功能與設施,兼具創作性空間與消費型空間的「複合型⽂ 化創意產業園區」(王兆毅,2013,P20-21)⾏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建會) 委託財團法⼈環境規劃與城鄉研究⽂教基⾦會所做的《全球化趨勢下⽂化產業 園區發展策略之研究》中,在空間經營與管理的規劃上,依發展型態分為封閉 式⽂化產業園區、開放式⽂化產業園區兩類,其組織及經營管理⽅向也不同;. 政 治 大 光展覽及⽂化教育,開放式⽂化產業園區主要以⽂化資產保存與研究為主,屬 立 封閉式⽂化產業園區主要以經營營利為主體,其主要空間活動為休閒遊憩、觀. ‧ 國. 學. 於⾮營利的空間主體,主要提供教育研究、創意研發、展⽰與保存的空間。經 營管理的組織型態如表 2-6。. y. 公部⾨政府組織. 私部⾨企業. 第三部⾨⾮營利團體. io. sit. 類型 項⽬. ‧. ⽂化產業園區公私部⾨組織型態與運作分⼯. Nat. 表 2-6. n. al. er. 運作程序 規劃開發與經營均為 公部⾨委託私部⾨開發經營 公部⾨委託第三部⾨開 公部⾨執⾏ 公部⾨開發,委託私部⾨經 發經營 營 公部⾨開發,第三部⾨ 經營 第三部⾨規劃開發與經 營. Ch. engchi. i n U. 經營⽬標 研究、保存與⽂化休 ⽂化休憩、企業利益並顧 憩. v. 保存、研究與⽂化休憩. 職責. 公部⾨為園區之經營 私部⾨企業為園區經營管理 作為公私部⾨溝通協調 管理,擔任園區營運 主體 的橋樑,並具有經營管 之責 公部⾨為主導機關,並須肩 理之責 負執⾏監督⼀職. 資⾦. 中央補助專款 園區經營收益 捐贈收⼊. 執⾏優點 財務狀況穩定. 企業基⾦補助 園區經營收益. 財團資助 園區經營收益 捐贈收⼊ 基⾦利息. 減少公部⾨經營管理的⼈⼒ 兼顧政府機關與民間團. 18.

(28) 政策易於執⾏落實 困境 確實落實⽂化產業發 善⽤私⽤的企業經營、活⼒ 展的⽬標 與企業創意 形成公私雙⽅與企業、第四 部⾨之間的雙向優勢. 體的特質及企業精神 創造公與私部⾨、第四 部⾨中介之溝通、協調 等之⾓⾊. 運作限制 私部⾨的功能⾓⾊不 彰 運作體系繁雜,流⼊ ⾏政運作範疇 專業管理⼈才缺乏. 需不斷進⾏溝通協調使得達 財務來源籌措不易 成共識。 若園區設置條件較缺乏觀光 效益下,企業較不易進駐。. 執⾏主體 政府. 企業. 基⾦會、法⼈組織. 資料來源:經濟會委託研究,2003。. 在管理原則上,須掌握(⼀)⽂化的資源保存、研究、創新與推廣⼯作的. 政 治 大. 持續進⾏,(⼆)全球性⽂化產業振興與再⽣之發展策略。園區的經營管理過程. 立. 中,無論是透過政府部⾨、私部⾨企業或第三部(法⼈基⾦會等組織),必須建. ‧ 國. 學. ⽴各⾓⾊的溝通、協商機制與常設組織等,以利在規劃過程中,能不斷的提供 規劃單位與開發單位意⾒,並執⾏監督管理之功能,達永續經營之⽬標。. ‧. 在國內碩博⼠論⽂研究中,與⽂化園區、創意園區或⽂化創意產業園區相. Nat. sit. y. 關的論⽂篇數逾⼆百餘篇,透過研究⽂獻回顧發現,針對⽂創園區的經營管理. al. er. io. ⾯向研究的論⽂最多,其他則是探討政策、或是產業群聚、以空間利⽤及城市. v. n. 的關聯性、⽂化體驗、⾏銷等議題進⾏研究,針對服務創新的相關研究較少。. Ch. engchi. i n U. 中興⼤學科技管理研究所針對英國、德國、瑞⼠、加拿⼤、義⼤利、愛爾蘭、 荷蘭、紐約、北京及上海等,有多篇國外⽂創園區案例的研究。國內在五⼤創 意產業園區的研究中,則以華⼭⽂創園區的論⽂最多,逾 50 餘篇,⽽與臺中 ⽂創園區有關的有 12 篇,研究臺南⽂創園區相關的則有 6 篇,研究探討的層 ⾯也是以華⼭⽂創園區較多⾯向,雖然五⼤⽂創園區皆是同時期被指定建置, 但由於臺灣藝⽂資源與藝⽂⼈⼝數普遍集中於北部,因⽽相關研究也是如此。 與本研究相關的論⽂,整理如表 2-7。. 19.

(29) 表 2-7 與本研究相關的⽂化創意產業園區研究論⽂ 性 篇名 作者 出版⽇期 內容 質 政 全球化趨下⽂化產業園 ⾟晚教等 2003 以全球、地⽅連結的觀點,從全 策 區發展策略之研究 ⽂建會委 球化脈絡下探究台灣⽂化產業發 研 託研究論 展,並提出⽂化產業園區發展策 究 ⽂ 略以激勵地⽅發展。 台南創意⽂化園區營運 張秀慧 2004 透過分析層級程序法(AHP) 進⾏ 團隊選擇暨產業引進之 碩⼠論⽂ 專家問卷,對營運團隊、引進產 多重準則評估 業選擇的決策,分別提出評估優 先順序,提供決策參考。 以⼟地使⽤管制⾓度探 王卿韻 2004 藉由⽂化產業的推動與透過公、 討台灣創意⽂化園區之 碩⼠論⽂ 私合夥的⼿段來達到促進都市發 推動策略 展的⽬的。 創意⽂化園區設置準則 蔡秉⾠ 2007 以模糊德爾⾮法及模糊分析層級 之研擬 碩⼠論⽂ 層序法,就產官學三⽅⾯專家進 ⾏問卷,分析⽂創園區建置政 策。 台灣⽂化創意產業的發 張捷 2011 主要探討截⾄ 2011 年為⽌,臺 展研究-以台南⽂化創 碩⼠論⽂ 南⽂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發展 意園區為例 臺中⽂化創意產業園區 施仲訓 2013 針對公辦公營⽂化創意產業園區 發展策略之研究 碩⼠論⽂ 進⾏個案研究,透過深度訪談的 ⽅式探討產業聚落、園區定位及 營運模式…等議題。 台中⽂化創意園區發展 施仲訓 2013 利⽤深度訪談的⽅式,探討產業 策略研究 碩⼠論⽂ 聚落、園區定位及營運模式等議 題,分析其發展策略。 經 華⼭藝⽂特區營運管理 陳嘉萍 2002 從閒置空間再利⽤的發展歷程⾓ 營 之研究 碩⼠論⽂ 度切⼊,以都市空間⽂化理論與 管 新博物館兩⾯向論述,分析社會 理 意義與⽂化定位,檢討營運管理 現況並提出建議。 「創意⽂化園區」經營 ⿈淑晶 2004 ⽤個案研究⽅法,以國外經營管 管理策略之研究-從加 碩⼠論⽂ 理策略成功案例作⽐較研究 拿⼤溫哥華蘭湖島區看 華⼭創意⽂化園區 台南創意⽂化園區營運 張秀慧 2004 ⽂化產業化、產業⽂化化的園區 團隊選擇暨產業引進之 碩⼠論⽂ 營運團隊;選擇出園區應扶植的 多重準則評估 重點產業。 1945 年以後的臺北酒廠 ⿈筠舒 2006 從歷史脈絡的發展,探討閒置空 -華⼭⽂化園區的形成與 碩⼠論⽂ 間再利⽤時期不同營運單位的營 變遷 運模式對於整體發展的影響.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0. i n U. v.

(30) 「華⼭創意⽂化園區」 周杏春 經營模式之研究 都市⽂化園區建構之制 ⿈琡媛 度化-以華⼭⽂化園 區、駁⼆藝術特區為例 海峽兩岸城市創意⽂化 林玟伶 園區之個案⽐較研究. 華⼭ 1914・創意⽂化園 陳怡君 區建置與發展研究 上海⽂化創意產業園區 許博鈞 之研究. 政 治 大. ⽂化創意產業園區關鍵 張以靜 成功因素之研究. 立. io. y. sit. ⽂崇聖. er. Nat. 2012 以問卷調查及訪談的⽅式,探討 碩⼠論⽂ 閒置空間再利⽤公私協⼒與公民 參與的成果。 2013 以深度訪談的⽅式探討公私協⼒ 碩⼠論⽂ 的互動關係。. ‧. ‧ 國. ⿈盈嘉. 學. 華⼭⽂化創意產業園區 吳淑惠 委外經營評估 閒置空間再利⽤之研究 -華⼭ 1914 ⽂化創意 產業園區之個案分析 ⽂創產業中私部⾨互動 之研究: 以華⼭ 1914 ⽂化創意產業園區為例 ⽂化創意園區創新商業 模式之研究-以華⼭ 1914 ⽂化創意產業園區 為例 ⽂化創意產業群聚決策 之關鍵因素研究-- 以華 ⼭⽂創園區與松⼭⽂創 園區為例 臺中及臺南⽂化創意產 業園區經營管理策略之 個案研究. 2006 從⽂化創意產業發展概況、創意 碩⼠論⽂ ⽂化園區發展⽅向,探討華⼭創 意⽂化園區之經營模式 2008 以個案分析⽂化園區空間建構過 碩⼠論⽂ 程中,不同階段經營組織結構, 探討制度化的歷程 2008 取北京 798 藝術區與華⼭創意⽂ 碩⼠論⽂ 化園區兩個案,分析其形成背 景、現況及園區內涵進⾏⽐較研 究。 2009 透過深度訪談⽅式,探討華⼭⽂ 碩⼠論⽂ 創園區的建置過程及發展。 2010 分析上海⽂創園區的建⽴及發展 碩⼠論⽂ 過程,並以數個個案探討其發展 現況。 2011 以深度訪談及層級分析法 碩⼠論⽂ (AHP),探討及尋找⽂創園區成 功的關鍵因素。 2012 透過與⽂創園區主要利要關係⼈ 碩⼠論⽂ 之深度訪談,探討委外經營初期 的成果評估。. n. 以 Alexander Osterwalder 的商 a l吳秋英 2014 v 碩⼠論⽂ 業模式理論,分析華⼭⽂創園區 i n Ch U e n g c h i經營管理的商業模式。 陳書廷. 2015 以問卷分析的⽅式,⽐較分析兩 碩⼠論⽂ 個案園區⽂創產業業者群聚的決 策準則關鍵影響因素。. 趙鴻嘉. 2015 ⽤⽂創園區 5P 架構理論,透過 碩⼠論⽂ 個案分析兩個園區經營策略與現 況,並探討 5P 之間的交互關 係。 2016 以華⼭、花蓮、松菸及傳藝中⼼ 碩⼠論⽂ 四個案,透過⽂創園區的功能及 商業模式分析,探討不同園區的 經營現狀。. 臺灣⽂創園區的運營探 林世偉 討. 21.

(31) 創 以⽂化價值觀點探討⽂ 王傳中 新 化園區服務創新 研 究 ⽂化創意園區場域創新 王宜琴 與服務創新之研究-以松 ⼭⽂化創意園區為例. 2010 將⽂化價值分為六構⾯,透過⽂ 碩⼠論⽂ 化園區創新活動辦要的分析,以 質化的訪談及量化的問卷進⾏研 究。 2013 以場域及服務的創新層⾯,分析 碩⼠論⽂ 個案松⼭⽂創園區的創新策略。. 品 ⽂化創意產業園區之視 吳巧惠 牌 覺形象建⽴-以華⼭ 研 1914 ⽂化創意園區為例 究. 2011 探討視覺形象及識別要素於⽂探 碩⼠論⽂ 討視覺形象及識別要素於⽂化創 意產業園區發展過程中所扮演的 ⾓⾊,建構⽂化創意園區發展過 程中視覺形象傳達性與設計性的 表現。 2011 以問卷調查⽅式探討品牌⼈格特 碩⼠論⽂ 質、旅遊⾏為意圖及⾃我概念⼀ 致性的關係 2015 主要以 Alexander Osterwalder 碩⼠論⽂ 的商業模式理論,分析華⼭⽂創 園區的產品定位。 2002 以現象學為理論基礎,探討歷史 碩⼠論⽂ 建築內關於藝術、展演、⼈⽂活 動的關係,研究空間場所的本 質。 2004 以閒置空間再利⽤⾓度切⼊,分 碩⼠論⽂ 析藝⽂特區執⾏成效 2004 閒置空間再利⽤政策成效檢視 碩⼠論⽂ 2004 另類⾮制式劇場空間運⽤ 碩⼠論⽂. 華⼭ 1914 ⽂創園區⽬ 余岱珈 的品牌⼈格特質與遊客 ⾃我概念⼀致性之研究 華⼭ 1914 ⽂化創意產 于倩芸 業園區產品定位之研究. io. er. Nat. 劉雯婷. y. 劉雯婷. ‧. ‧ 國. 陳欽河. 學. 空 華⼭藝⽂特區活動形塑 間 場所精神關係之探討 場 域 「華⼭藝⽂特區」之藝 ⽂⽣態及社會關係探析 「華⼭藝⽂特區」之藝 ⽂⽣態及社會關係探析 華⼭論藝:論⾮制式劇 場對劇場事件的影響- 以華⼭藝⽂特區為例 華⼭過渡藝術空間作為 ⼀種⽂化⼯業的體現 創意⽂化園區形塑空間 之研究-以華⼭創意⽂ 化園區為例 華⼭創意⽂化園區周邊 都市空間規劃策略之研 究. sit. 立. 政 治 大. n. a l張嘉容 v i n Ch engchi U 陳品孜 余志隆. 翁漱璞. 華⼭創意⽂化園區與其 沈彤芬 周邊都市環境發展之研 究 ⽂ ⽂化參與、⽂化消費與 王兆毅 化 ⽂化機會-以台北華⼭. 2004 碩⼠論⽂ 2004 碩⼠論⽂. 藝術原創性與⾃主性⾯臨空間商 品化的危機 以環境藝術觀點,提出⽂化產業 形塑創意空間之發展. 2008 以創意城市、都市⽂化觀光、⽂ 碩⼠論⽂ 化⽣活圈及⼈⽂創意環境居向的 規劃觀點,分析⽂化園區周圍都 市空間的發展策略。 2011 以深度訪談的⽅式,探討創意⽂ 碩⼠論⽂ 化園區與週邊環境之間的關係 2013 以⽂化參與、⽂化消費及⽂化機 碩⼠論⽂ 會等議題,透過深度訪談的⽅. 22.

(32) 體 與松⼭兩⼤⽂創園區為 驗 中⼼的研究 研 民眾前往台中⽂化創意 李俊憲 究 園區之⽣活型態、休閒 動機與其休閒效益之研 究 都市公共開放空間中⼈ ⿈柏超 際交流⾏為之研究 -以 台北市華⼭ 1914 ⽂化 創意產業園區之使⽤現 況為例 ⽂化創意園區體驗⾏銷 姚政存 之研究–以華⼭⽂化創意 園區為例 其 區域創意⽣態系統發展 葉碧玲 他 之探索性研究. 立. 式,⽐較分析兩個案⽂創園區之 異同。 2013 透過問卷調查,分析民眾前往⽂ 碩⼠論⽂ 創囻區的動機及⽣活休閒型態。. 2013 利⽤問卷調查的⽅式,瞭解在開 碩⼠論⽂ 放式的⽂創園區中,都市⼈際交 流的⾏為模式。. 2015 以問卷調查⽅式,研究分析華⼭ 碩⼠論⽂ ⽂創園區的遊客體驗⾏銷策略 2014 在創意⽣態系統架構下,以華⼭ 博⼠論⽂ ⽂化創意園區為個案,研究創意 ⽣態系統突現歷程與演化,論述 創作型與交流型創新空間。. 政 治 大. ‧ 國. 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r. io. sit. y. Nat. (⼀)英國. ‧. 三、 國外⽂化創意產業園區. al. 最早推動創意產業政策的英國,鑑於全球化時代來臨,為了保有英國本⼟. n. v i n Ch 藝術與傳播⽂化的優勢潛⼒,在政府的策略推動下,積極的對於廣告、建築、 engchi U 設計、電影、遊戲互動軟體等⼗三種產業,以群聚的⽅式加以輔導,並提供創 業基⾦。在這些政策推動下,英國不僅經濟產值快速成⾧,也成功的解決了嚴. 重的失業問題,奠定了新的⾥程埤。1980 年代,英國發掘許多⽼舊⼯業城市以 強化其觀光中⼼作為其發展⽬標,1990 年代初期,觀光業發展已成為許多城市 發展的主要策略,如利物浦的阿爾伯特碼頭(Albert Dock, Liverpool)、伯明罕 (Birmingham)的國際會議中⼼,和曼徹斯特的格納那達影城(Granada Studio Tours, Manchester),及倫敦的港區(Dockland)等皆運⽤⽂化園區的 建置及觀光業整合,作為經濟再⽣策略的⼀部分。 在整體⽂化創意產業政策上,據英官⽅統計,以⽂化為主體的創意產業是 23.

(33) 英國發展最快的產業,1997~2001 年間增⾧率達到 8%,是同期英國總體經濟 增⾧ 2.6%的 3 倍多,創意產業產值 2001 年已達到 1,125 億英磅,產值增加值 占 GDP 的⽐例超過 5%,2002 年英國創意產業實現出⼝ 115 億英磅,約占英 國外貿出⼝總額的 4.2%。2003 年英國創意產業提供了 190 萬個就業機會, 1997 年⾄ 2003 年的平均年增率為 3%。(楊芝敏,2009)在 2015 年⾄ 2018 年間,來⾃政府的公共資⾦投資英國創意產業⾦額有 11 億英鎊,以及來⾃國家 彩票的 7 億英鎊,以為所有⼈創造藝術和⽂化體驗為⽬的9。由英國⽂化產業的 發展脈絡可看出,英國⽂化產業總在商業競爭與社會意涵間求取平衡,兩者之 間並⾮全然互斥關係,⽽是存在折衷互補關係。. 政 治 大. 英國⽂化園區發展多為地⽅政府甚⾄民間商業部⾨發起主導,常⾒以公私. 立. 部⾨合夥作為執⾏主體,許多沒落的舊城市區,配合都市活化與更新等靈活的. ‧ 國. 學. 開發機制,有效提升整體的經濟發展。倫敦是歐洲第⼀⼤創意產業中⼼、世界 第三⼤電影攝製中⼼;曼徹斯特是歐洲第⼆⼤創意產業中⼼,數字媒體產業頗. ‧. 具國際競爭⼒;愛丁堡是英國重要的⽂化旅遊城市;格拉斯哥和利物浦分別於. y. Nat. 1990 年、2008 年獲歐洲⽂化之都;伯明罕的國際會議中⼼吸引全球知名藝術. io. sit. 團隊;雪菲爾將⼯業⾰命時期的⽼城區改建成多個創意產業園區;德⾥於 2010. er. 年當選⾸個英國⽂化之城10。. al. n. v i n C h Cultural industry 1.雪菲爾⽂化產業特區(Sheffield quarter,CIQ) engchi U. 位於英國約克郡區南約克郡(South Yorkshire)的雪菲爾,從 19 世紀起 以鋼鐵⼯業為聞名,創造不少⼯業⾰新,如不鏽鋼發明,80 年代英國煤炭⼯業 衰落,雪菲爾諸多煤炭、鋼鐵、餐具等產業及製造⼯廠⾯臨倒閉的命運。市政 府當局主導都市更新計畫,雪菲爾市議會規劃市中⼼東南⽅之區域為「雪菲爾 ⽂化產業特區」(CIQ 特區,如圖 2-5),將⽂化產業的發展與地⽅歷史緊密連 結,策略定位為:「以⽂化、媒體、⾼科技為主要發展產業,並提供都市與區域 活化之元素」其推動策略為(1)政府介⼊主導與計畫性開發;(2)閒置空間再利⽤ 9 10. 〈英國重視藝文價值 制定 10 年文創戰略計畫〉,謝清安,台灣銀行家 2017.2 月號。 〈2017 年最新全球文化創意產業分布格局解析〉,文創資訊,2017, 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FNkZV2V 24.

(34) 與基礎建置;(3)產業專區規劃與備援機能;(4)新興廠商扶植與技術培訓;(5) 發展網路與園區⾏銷諮詢協助;(6)⼤學⼈⼒與科技的協助。 CIQ 是以發展媒體和⾳樂為主要核⼼產業,發展攝影、電影創作、⾳樂錄 製、圖像設計,進⽽和周邊關連產業互動,雪菲爾市政府過去⼗幾年來⼀連串 市中⼼區市有閒置建物的再利⽤,⿎勵創意廠商使⽤,吸引⼈群來帶動地⽅⽂ 化媒體⾳樂產業的成⾧,也是⾏動計畫中重要的⼀環。在 2000 年由市政當局 主導下成⽴ CIQ 機構(CIQ Agency),負責協助地⽅⽂化創意廠商的成⾧、 CIQ 的營運和管理,⾄ 2002 年資料顯⽰已有 300 家廠商進駐,創造 2,500 個 就業機會。另外約克夏郡視訊委員會則積極扮演⾏銷機能的⾓⾊。. 政 治 大. CIQ 的發展在市政當局的介⼊和市政中⼼再⽣的策略主導下,逐漸地有機. 立. 式發展,也的確改變雪菲爾市中⼼區舊城市衰敗意象,為雪菲爾帶來發展的象. ‧ 國. 學. 徵。惟在 CIQ 機構的建⽴後,市政當局的參與減少,並在缺乏私部⾨進⼀步的 投資與互動,現在的 CIQ 也⾯臨如何確保⾧期計畫和永續經營的問題11。. ‧. 圖 2-5 Sheffield Cultural Industries Quarter, CIQ.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資料來源:Cultural Industries Quarter Area Action Plan,2000.. 11. 〈英澳文化園區發展案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2004, http://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C90548F2DB23E8B9&sms=AB593F5AE64A02B E&s=5B2B003FFFBB3586 25.

(35) 2.伯明罕珠寶特區(Birmingham Jewellery Quarter) 英國第⼆⼤城市伯明罕是典型的⼯業製造業城市,和多數⼯業城市處境相 同,伯明罕在七⼋零年代⽯油危機時⼀落千丈,直到 90 年代,伯明罕市政府 制定改造⾧期計畫,以運河為中⼼,改造布林德利區。沿運河兩岸興建⼀系列 商店、餐館、酒吧、咖啡廳等商業設施和圖書館、國際會議中⼼、⾳樂廳等⼤ 型公共⽂化設施,加上商辦⼤樓和住宅,創造了 8,000 個就業機會和每年 1.8 億英磅的收⼊。位於城市西北部擁有 200 多年歷史的珠寶特區(Jewellery Quarter,圖 2-6),以珠寶加⼯業成為伯明罕轉型為後⼯業化城市的重要資產。. 政 治 大. 珠寶特區藉由豐富的歷史背景及具特殊性的產業,利⽤⽂創園區概念復興傳統. 立. 產業,將教育及娛樂貫⼊園區的經營概念,擁有 800 多家企業,100 個專業零. ‧ 國. 學. 售商和 50 名當代設計師,加上政策性的觀光⾏銷策略,促使伯明罕珠寶特區 成為英國珠寶中⼼。. ‧. 珠寶特區整體⾯積約 1 公頃,並被「英國遺產(British Heritage)」歸為重. sit. y. Nat. 要⼯業遺產,園區內有三處遺產保存區,包含聖保羅廣場(St. Paul’s Square. io. er. Conservation Area)、珠寶特區(Jewellery Quarter Conservation Area)和鑰 匙丘(Key Hill Conservation Area)。1988 年由社區協會「都市聚落論壇會. al. n. v i n Ch (Urban Village Forum)和公部⾨,包含伯明罕市政府及英國夥伴共同成⽴「珠 engchi U 寶特區城市聚落再⽣計畫」(Jewellery Quarter Urban Village Regeneration. Framework Plan),伯明罕市政府、國家相關單位和社區產業成⽴「珠寶特區 都市聚落再⽣組織(Jewellery Quarter Urban Village Regeneration Partnership)。」此計畫初期主要提供園區中傳統產業或⽂創產業免費展⽰空 間,可惜公部⾨對於發展⽂創並無明顯做為,加上⽇漸⾼漲的租⾦影響產業經 營⽽受到批評。「珠寶特區發展基⾦會」(Jewellery Quarter Development Trust, JQDT)於 2011 年設⽴,為社區居民和業者對於社區期望的交流平台, 並藉由 2012 年成⽴珠寶特區企業發展專區(Jewellery Quarter Business Improvement District, JQBID),在扶植企業經營和園區整體發展⽅⾯提供⼈⼒ 26.

(36) 資源作為配套措施,達成為期五年(2012-2017)的計畫⽬標:形成園區和產 業間的合作,讓企業和藝術家們共同為經營環境及遊客體驗策劃服務和節⽬。 (蘇安婷,2013)此⼀階段投⼊超過 200 萬英磅,透過活動的辦理,例如社區 清潔、夏季活動等活化了社區,也努⼒的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讓產業發展帶 動了經濟的發展12。. 圖 2-6 伯明罕珠寶特區地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at. sit. y. 資料來源:google map. n. al. er. io. 3.曼徹斯特北⽅園區(Northern Quarter, Manchester). i n U. v. 曼徹斯特不僅是英格蘭西北部地區政治與⽂化中⼼,也是商業中⼼,以倉. Ch. engchi. 庫眾多聞名於世,別名「倉庫城市」。18 世紀第⼀家棉紡織廠在曼徹斯特誕 ⽣,1789 年蒸汽機取代⽔⼒成為紡織廠的動⼒,直到 1830 年,棉紡織廠已達 99 家,由於擁有⽅便運輸的運河、充⾜的⽔和煤炭供應,曼徹斯特以紡織⼯業 開創了⼯業⾰命的先河。⼆次⼤戰後,重⼯業設施受到嚴重破壞,曼徹斯特在 經濟上努⼒從製造業轉向服務型經濟。 北⽅園區位於曼徹斯城市中⼼的北部外緣,現在的北⽅地區充滿先鋒演出 場所、俱樂部、酒吧、獨⽴唱⽚店,還有⼯藝藝術中⼼、中國藝術中⼼,以及 ⼤量的⼩型⽂化辦公室和⼯作室。(林厚成,2013). 12. 〈2017-2022 Jewellery Quarter BID Renewal Proposal〉,https://jewelleryquarter.net 27.

(37) 4.利物浦(Liverpool) ⼤英帝國的第⼆⼤港利物浦位於英國西北部,也是知名樂團「披頭四」的 故鄉,位於利物浦港⼝區興建於 1841 年的亞伯特碼頭(Albert Dock),為全英 國⼀級建築(Grade I Listed Building)。在⼯業⾰命時期為⼤西洋東岸的主要 貿易港,也是移民者前往美國新⼤陸的主要出發港⼝。然⽽ 50 年後船塢不敷 使⽤、⼆次⼤戰德軍轟炸、城市航運業衰退、港⼝泥沙淤積,以及六、七零年 代經濟衰退等因素,港⼝⾯臨即將拆除的命運。後幸藉由政府及民間⼒量合 作,1981 年成⽴了「梅西賽德區域開發公司(Merseysid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MDC)」負責碼頭的再⽣計畫,耗資 1 億英磅經費,使原本破舊. 政 治 大. 廢墟搖⾝成為每年吸引 400 萬觀光遊客的熱⾨景點。結合利物浦城市特⾊-包. 立. 括海洋發展、港⼝歷史、流⾏⾳樂重鎮、重要歷史建築遺跡,在⼀百⼆⼗九萬. ‧ 國. 學. 平⽅英尺⾯積內,包括直屬於利物浦國家博物館的七⼤博物館的梅西賽德海事 博物館與國際奴隸博物館、國家級藝術博物館泰德利物浦美術館、國⽴海關博. ‧. 物館及私⼈經營的披頭四故事館;加上利物浦市區受益於房價低廉⽽設⽴藝術. y. Nat. 中⼼,無形中在九 O 年代成為英國境內倫敦之外的重要藝術家聚集地。(曾信. io. sit. 傑,2005)亞伯特碼頭結合博物館群發展觀光獲得市民極⼤認同,除了因為⽂. n. al. er. 化遺產、博物館闡述的歷史與⽂化與市民記憶有⾼度連結外,它們更提供市民. Ch. i n U. v. 親⾝參與與協議的機會與權利,使市民能從中找到歸屬感,進⽽以利物浦的⽂. engchi. 化為榮。因為公共建築提供⼈民⽣活品質,觀光⼈潮湧⼊帶動周邊消費,刺激 經濟發展。居民對於城市發展觀光持正⾯態度,也讓⽂化遺產、觀光與當地社 群間持續維持著正向的關係。 2000 年,利物浦申辦歐盟「歐洲⽂化之都」,共投⼊ 2 億多英磅於城市⽂ 化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利物浦成功當選 2008 年「歐洲⽂化之都」,根據 Impacts 08 的經濟影響評估,歐洲⽂化之都 2008 年當年共吸引了 970 萬的額 外造訪⼈次(其中有 114 萬⼈次為過夜旅客),佔當年總造訪⼈次的 35%,並 為利物浦與周遭地區帶來了 7.54 億英鎊的經濟影響。在總造訪⼈次中,有 26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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