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衍數五十的來源,《繫上》所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惠氏疏云: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五在地十之中,故大衍之數五十,五為虚也。
五五為十,而五為虚,故伏羲衍《易》數止五十。五五為十,而十為虚,
故箕子陳範數,止于九。《易乾鑿度》曰:大衍之數五十,日十,辰十 二,星二十八,凡五十。京氏于此傳之注,亦云五十者,謂十日、十二 辰、二十八宿。據《乾鑿度》先師之法也。321
天地之數為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數為五十,惠氏判明其別,以五在地十之中 而為虛,虛而不用,所以大衍之數只取五十。五十之組成數值內容,惠氏肯 定《乾鑿度》的說法,以「日十,辰十二,星二十八」而合為五十,也就是
「大衍之數五十」,是本於天文、歷法和音律的自然合體。京房亦據此說,為 兩漢五十之數的重要說法。
關於緯書所言乾坤十二爻辰之說,惠氏釋明夷卦時云「爻辰三在辰」;釋
320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六,頁 434-435。
321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六,頁 427。
困卦九二時云「初辰在未」,此皆爻辰之說。論述《繫下》「寒暑相推而歲成 焉」之義,惠氏引《乾鑿度》云:
乾坤二卦,十二爻而朞一歳。乾息坤消,故消息十二爻而朞一歳。322 乾坤消息十二爻為十二卦,而期一歲,所以為「歲成」。釋《文言傳》「承天 而時行」時,以十二爻辰為承天之時,引《乾鑿度》云:
乾貞於十一月子,左行,陽時六。坤貞於六月未,右行,隂時六,以奉 順成其嵗。即承天時行之義也。323
以《乾鑿度》爻辰說,說明乾坤十二爻各治六辰,陽左行,陰右行,乾六爻 由初至上,主子、寅、辰、午、申、戌;坤六爻由初至上,主未、巳、卯、
丑、亥、酉。乾坤貞辰,並治而交錯行,此即。又於釋《說卦傳》「《易》,逆 數也」時,由爻辰之法,推衍「逆數」之義,云:
坤消自午,右行至亥,從上而下,故順。乾息自子,左行至巳,從下而 上,故逆。《易》氣從下生,《乾鑿度》文。……故十二辰之法,……亦 自下生,故云「《易》,逆數也」。324
《易》氣從下生,所以由下而上,以下爻為始,故稱「逆數」。
另外,關於九宮之數,九宮的思想,可以推求於《禮記.月令》與《大 戴禮記.明堂》的明堂陰陽說。明堂九室,其形上圓下方,象徵天圓地方,
天覆地載,其數為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這九個數目為五 行生成之數,《易緯》將之引入,使九宮與四正四維的八卦方位結合起來,其 序為乾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坎六、兌七、艮八、離九。九宮的陰 陽運行律則為「陽動而進,陰動而退」的逆行方向交錯而進,陽變是由七到 九,陰變是由八到六。這樣的觀念,惠氏在述《易》的過程中,也屢次採用。
例如,惠氏在釋《繫上》「一陰一陽謂之道」時,引《乾鑿度》云:
一隂一陽,合于十五之謂道。七八九六,合天地之數,乃謂之道。325 陽以七為少陽,陰以八為少陰,為爻之不變者;又九為老陽,六為老陰。七 八與九六皆合為十五,亦即四正四維皆合於十五,是一陰一陽之謂道。天地 變化之道,即陰陽變化之道,以數代之,即七八九六之數,故四數為天地之 數,為陰陽變化之數,為宇宙變化之道。在以八卦方位釋明堂方面,惠氏詮 釋《繫上》「天地變化,聖之效之」,注云:
春夏為變,秋冬為化。聖人南面而聽天下,順時布令,是效天地之變化。
326: 並進一步疏解:
322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七,頁 499。
323 見《周易述.文言傳》,卷十九,頁 568。
324 見《周易述.說卦傳》,卷二十,頁 585。
325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五,頁 401。
326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六,頁 453。
春夏為變,秋冬為化,荀義也。《乾鑿度》云「八卦成列,大地之道立,
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定,其布散用事也」。「震生物于東方」,「巽 散之于東南方」,「离長之于南方」,「坤養之于西南方」,兌取之于西方」,
「乾制之于西北方」,「坎藏之于北方」,「艮終始之于東北方」。「八卦之 氣終,則四正四維之分明,生長收藏之道備」。聖人法之以立明堂。离 在南方,故南面而聽天下,明堂月令順時布令,所以效天地之變化,故 云聖人效之也。327
天有晝夜之別,四時有變化之道,惠氏取荀爽之義,以明「春夏為變,秋冬 為化」,並進一步以《乾鑿度》作闡釋,八卦成列,示其定象,並以布散用事。
聖人效法天地四時情狀為《易》之變化,以天象吉凶而示之人事。所以,惠 氏特別指出聖人效法此四時之道而以立明堂,君王南王而聽天下,人事政令 亦順時適用,此聖人效法天地變化之道。
此外,尚有針對卦氣說的論述,如釋《繫下》「《易》曰:憧憧往來,朋 從爾思」時,指出此為咸卦九四爻辭,並引《易通卦驗》云「甲子卦氣起中 孚」。也下案語,「孟喜,卦氣中孚至復,六日七分;咸至遘,亦六日七分。
故云六日七分時也」。328又如釋復卦卦辭「七日來復」時,引緯書與鄭注云,
《易稽覽圖》曰: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日之七。鄭彼注云:六 以候也,八十分為一日,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又《易是類謀》
曰: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离,秋分日在兌。四正之卦,
卦有六爻,爻主一氣,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嵗有 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329
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法,皆為兩漢卦氣說的重要主張,特別是表現為 孟喜易學的特色,而《易緯》在這方面也不遑多讓。在這裡,六十四卦除四 正卦外,各主六日七分。中孚至復卦,為六日七分,在七日之限內,舉其成 數而言之,所以卦辭言「七日」。
惠氏引述《易緯》諸說,都是漢代易學思想的重要主張。從《易緯》中,
可以窺得漢代易學的重要面貌,也可以反映出漢代的學術文化意識,特別是 陰陽五行、天文歷法與易學融合的學術思想,一種科學與神學的雙重韻味。
惠氏採用的大都是那些較具科學性的或是那個年代易學家普遍的共同主張或 是認識。不論是大衍法的周邊思想,乃至卦氣、爻辰的範圍,都包含在內。
惠氏治漢《易》,循著漢代象數易學的步伐蒐羅組合,在引用《易緯》的 過程中,也側重象數上的解釋。但是,針對《易緯》中較具哲學性的主張,
327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六,頁 460。
328 見《周易述.繫辭上傳》,卷十七,頁 498。
329 見《周易述》,卷四,頁 106-107。
雖然淡化了其思想上的表現,但不因此而隱沒其原有的思想,從宇宙論的角 度推入,仍可見其宇宙論的主要內涵和主張。並且,在融入論述的建構過程 中,不論是象數的或是義理的範疇,我們也可以深刻地看出其中引述上的邏 輯性,以及其詮釋中的合理性,仍不失其哲學的意義。
從《易緯》的本身來看,雖然《易緯》被歸類入讖緯的範圍,被貼上高 度神學化的標籤,但有識者並不全然迷失於其神學的意識中,相對地能客觀 的審視其中的學術與文化價值,歷來專門研究《易緯》的人,大都採取一種 正面價值的見待,尤其其中所代表著時代性的諸多學術主張與文化內涵,也 都持肯定的態度。惠棟對於《易緯》,在釋《易》的過程中,大量的引用有關 主張,基本上他是肯定《易緯》的價值,肯定《易緯》中的諸多觀點與材料,
有其正當性可以互補於漢代《易》家的學說,甚是《易緯》正為漢代易學的 重要代表。從審視漢代易學的角度看,本人認同《易緯》所扮演的角色和價 值;並且,從體會乾嘉時期學術發展的客觀現況,以及惠棟的學術研究傾向,
對於惠棟的認同,也如同認同《易緯》一般。
歷來批判者,從引用緯書的角度去嚴厲的批判惠棟,這個方面,應予以 公允合理的對待。惠棟撥開了緯書神性的面紗,過濾了神性的內容,而採取 了科學性或哲學性意義的材料,在本人前面所羅列的內容當中,可以清晰的 看到。當我們要批判惠棟在這方面的缺失時,對於惠棟引述的實質內容,應 該審慎的認識,才不致於厚誣前儒。
第四節 改易經文以釋《易》
惠棟畢生致力於漢學,探尋《周易》古義,深知原本古義,也必當還原 古字,以原始的本字,才能得經義之真。他於《九經古義》中特別指出,「自 唐人為《五經正義》,傳《易》者止王弼一家,不特篇次紊亂,又多俗字」;330 唐代以降,漢學殞落,所傳《周易》皆本諸王弼一家,「輔嗣《易》行無漢學」,
除了認為王氏在內容上「以假象說《易》,根本黃老」,使漢代經師之義,「蕩 然無復有存者」之外,331很重要的就是王氏所本多有俗字,多有非原始之經字,
以致扭曲了《周易》的本來面貌。因此,惠氏詁訓《周易》本義,必先行校
330 見《九經古義.周易古義》,卷二。引自台灣商務印書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經部易 類第 191 輯,頁 367。
331 括弧引文,見《易漢學.自序》。
勘以正其本字,改易經文也就成為必然之途。
《周易》傳述於漢代宣、元時期,官學與私學並立,而以施、孟、梁丘、
京氏等官學為盛,民間則有費、高二家;並有今、古文之別,故支系旁出,
版本蕪雜。332到了東漢永嘉之亂後,施、孟等諸家之學亡,或無人傳,「唯鄭 康成、王輔嗣所注行於世」,333二家注本以費氏為重,卻未必全屬古文之說,
而傳佈久遠,鄭氏之說也未是完整的版本,多為後人所輯佚。《周易》版本於 漢代已呈紛亂叢出之象,歷經時空之流轉,傳述文字亦多有更易,所以研究
《周易》本義,必當先行校勘本字,使不致穿鑿附會,扭曲古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