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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內外學校合併之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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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併可整合人力,使行政運作更有效率及減少重複性行政事務。

(三)增加校地使用面積

學校合併後,可將閒置空間做多種用途,並提供社區使用,增加與社 區互動之機會。

(四)增加多元性

學校合併後可減少資源重複浪費,將多餘資金增整其他設備。

第二節 國內外學校合併之相關研究

學校合併需要經過審慎評估及規劃,以學生需求為主,尊重地方人士 的意見,然後逐步推行(曾南薰,2004)。劉菊珍(2008)建議縣府在規劃小 校合併改制時,其教育局的前置作業及配套措施,應該提早做一完整說明,

並且與社區家長,充分溝通,如此才能順利完成合併改制計畫。陳瓊雲 (2010)認為,台北市未來推動學校合併應朝向整體性及多元性之前瞻思考,

考量學校學齡人口數、地理位置、社區發展等多種因素後,逐步推動學校 轉型,從校園閒置空間再利用,到學校經營管理方式之改變。

綜上,學校合併不論縣市大小,不論合併因素為何,合併策略十分重 要,策略訂定與運用得宜,攸關合併後效益。以下,整理合併的模式與策 略作為研究參考。

壹、 學校合併模式

張夏平(1993) 研究小型學校的合併模式,將學校合併分為四個階段:

(一) 合併評估階段:評估學校是否有合併的必要。

(二) 準備合併階段:與被合併學校的利害關係人溝通、協調並整合意 見。

(三) 進行合併階段:選擇合併方式並完成各項合併配合措施。

(四) 合併後評鑑階段:評鑑學校合併後的缺失,並予以修正改進。

葉子超(1996)探討澎湖縣國民小學小型學校合併之可行性,經由「人 口數、學生數、經費增減及預估合併後經費節省層面」、「澎湖縣國小最適 經營規模類型值層面」、「學生學業成就差異層面」、「學校效能層面」及「社 會心裡層面」探究出最適當的小型學校合併模式。該研究以澎湖縣國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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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師生及社區各界人士為研究對象進行問卷調查,獲得以下結論:

(一) 推行小型學校合併是必要的教育政策;合併後可節省龐大經費。

(二) 澎湖縣國小不同學校規模類型之學校效能有顯著差異,中型學校 優於小及大型學校;所以小型學校合併成中型學校是可行的。

(三) 在社會心理層面上:家長最不瞭解學校合併事宜,其次是教師;

各界人士較不瞭解學校合併;各界人士贊成學校合併彼此間沒有 顯著差異;贊成有57.7%,反對有42.3%;學校教育人員較希望在 國家經費許可下,維持目前現狀;小型學校校長依辦學經驗,對 自己學校要被合併有61.5%反對,而對全縣整體小型學校合併有 46.2%反對,其意見值得重視參考。

(四) 小型學校合併之最適當模式有四階段,依序是小型學校合併評估 階段、準備階段、進行階段及合併評鑑階段。

上述合併模式均以四階段實施最適當。鄧明星(2005)則實際訪問幾位 校長,綜合受訪校長的觀點:B 校長提出極富創意的 「聯合學校」的構想。

以交通、學校位置、社區環境、學校條件(即學校內外在情境條件為主要 分析,透過SWOT)等考量,再行決定以何校為主。如實現合併有幾種方式:

(一)乙校併入甲校:則乙校校區另作他途,並保留工友維護校園環境,

乙校學生全部到甲校合班上課,教職員依規定辦理超編作業,乙校校長參 與校長遴選或暫調教育局辦理專案工作。(二)二校併存:甲校設校長,乙 校為分校(班),設分校(班)主任,學生教師原校上課、就職。(三)乙 校併入甲校:甲校設校長,乙校校區為甲校的某學年級校區,或專科教學 校區,學生因課程的不同分別於兩個校區上課,兩校區之間由交通車接送。

乙校設學年主任,並有專區的教職員工。N校長提出學校三種結構調整替代 併校的模式:(一)「個殊化」:學生數少的學校校區運用「個殊化」的設計,

如將特教班、才藝班設置於小型學校,讓每所小學校都能在妥適的規劃下,

發展出學校特色繼續生存,同時更可以引導社區成長。(二)「雙校區」:兩 校資源人力相當,可藉由「雙校區」方式做教育整合,也可以統合兩校資 源。(三)「校舍轉型」:多餘的校舍、教室,結合各單位如文化局、城鄉發 展局、縱管處及東管處等單位規劃特色共同使用。Q校長僅需做學校結構調 整,同樣達到精簡人力,儉省經費的目的,也可避免裁併學校,造成社區 失落。此種另類的併校模式思考,相當值得在合班併校的單一思考模式中 深入評估比較。L 校長以繪製合併模式圖來說明較為理想的學校合併政策 過程模式。他指出:政府需要完善的合班併校的計畫及配套資源的持續,

才能得到改善教育品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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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高雄縣員額組織再造試辦要點中所規劃的合併模式,則是採取先精 簡員額、後減班併校的模式(張國輝,2005)。

綜上,張夏平、葉子超提出最適當合併模式之四階段,評估階段、準 備階段、進行階段及評鑑階段;鄧明星整理受訪校長之觀點,不論方式為 何,均以結構調整(人力資源互動)為相同思考模式。這也正符合學校合併 之達到節省教育經費、改善教育品質的目的。

貳、 學校合併策略

合併學校政策並非僅針對小型學校,因為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 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以不超過48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 市、縣(市)政府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學校規模過大亦會受到強迫設置 其他分校,對於學區進行重新規劃,但相對而言,小型學校亦會受到學區 重劃的影響導致流失生員。都市學校有所規定外,對於偏遠地區學校受到 合併後,對於學生學習在第四項亦有規定相關配套措施:交通不便、偏遠 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視實際需要與學習成效,

選擇採取下列措施:(1)設置分校或分班。(2)依強迫入學條例第14條規 定提供膳宿設備。(3)提供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4)

其他有利學生就讀及學習之措施(教育部,2009a)。

張早(2005)指出合併策略可循序漸進以減少地方人士疑慮與阻力建 議採行三階段:小校→分校→分班→裁撤。

第一階段:先將小型學校本校改為分校。取消原有的校長及主任的編 制,改設分校區主任ㄧ名,處理分校的ㄧ切事務。原則上分校的教師及學 生均留在分校上課。但本校教師與分校教師可相互支援。

第二階段:再由分校改為分班。原有分校主任編制取消,只設分班教 師ㄧ至二名。原則上分班的教師及學生均留在分班上課。但本校教師與分 校教師可相互支援。

第三階段:分班裁併,將原來的分班移到本校上課,原有學校行政人 員另行安排出路,教師及學生移到本校上課。

「不增建教室、不增班」原則,小校學生併入鄰近學區學校,應考量 鄰近學校之硬體設施,併入後不增班不必增建教室,以發揮合併小型學校 之最大經濟效益。優先合併迷你小校,最佳結果:6 班+6 班=6 班。

教育都為考量各縣市政府因地制宜之特性,特於94 年4 月11 日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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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學者及縣市政府代表與會研商,就委託政大吳政達教授進行研究「國 民中小學學校最適規模與轉型策略」之報告中,評估小型學校合併之可行 方式,提供縣市政府在處理方向上之參考。學校合併策略方面可採行下列 六種方式:(一)由本校改為分校:將原來的小型學校併入鄰近學區的學校,

改為鄰近學校的分校。(二)由本校改為分班:將原來的小型學校併入鄰近 學區的學校,改為鄰近學校的分班。(三)由分校改為分班:將原來的分校 改為鄰近學校的分班。(四)由本校裁併:將原來的小型學校併入鄰近學區 的學校,裁撤原有的小型學校。(五)由分校裁併:將原來的分校併入鄰近 學區的學校,裁撤原有分校。(六)由分班裁併:將原來的分班併入鄰近學 區的學校,裁撤原有分班。

參、 主要國家學校合併之研究

面對二十一世紀的新挑戰,世界主要先進國家,莫不以提升教育競爭 力為政策首要考量;希冀藉教育競爭力的提升,促成國家整體能力的強化,

以確保國家持續發展,永續經營(溫富榮,2009)。

一、日本

鄰國日本由於中小學校規模的偏小,以及都市化及行政區合併等發展 因素,很早就有學校合併的案例,復以近來少子化現象的加速,學校統廢 合的進行更是方興未艾。在多次的學校合併中,累積了許多經驗,同時也 發現了不少的問題與因應的解決策略。因此日本的相關經驗當值得我國參 考(林雍智,2006)。

李柏佳等(2007)指出,日本在教育行政運作上,有其完備的制度,影 響其學校整倂有下列因素:

(一) 學校規模與學生數:根據《學校教育法施行規則》(相當於我國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範,小學校班級數在12 班以上 18班以下,特殊情形者除外。

(二) 學校合適規模的規範:班級人數30-40 人之間。

(三) 家長在教育選擇權的運用:1997 年發布「通學區域之彈性運用」, 包括東京都在內的地方政府,全國已有88%的小學校和11%的中學 校已經實施或計畫實施學校選擇制,也導致學校合併之加速。

(四) 地區居民與利益團體的運作:家長、地區居民、有識之士、政黨 等群眾力量,對最後學校是否能整倂,深具影響。以實例而言,

小學整倂較中學難、舊社區整倂較都市化程度高地區難、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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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學校較歷史不高學校難。其原因分別在於家長關注程度、社經 水準及其父母或祖父母為校友等因素。

(五) 教育法規:日本在教育上的政策與執行,採中央集權制度。中央

(五) 教育法規:日本在教育上的政策與執行,採中央集權制度。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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