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內大學整併未完成的案例經驗分析與發現

在文檔中 我國大學整併案例之探究 (頁 94-108)

第三章 國內大學整併案例的政策分析與成效

第三節 國內大學整併未完成的案例經驗分析與發現

上節分析國內大學整併完成的個案,將整併時的發現、運作過程與經驗反思 做歸納理解。本節則是討論另外一個結果:「整併未完成」的情況。透過探討整 併未完成的緣由、難題,理解失敗的原因,期望未來能記取教訓做出相關改進,

避免重蹈覆轍。同時也可以進一步探討,原先談論整併的學校,在整併破局後,

兩校之間是否有後續的互動,以及對於兩校的展望。

大學整併未完成的實例也曾經出現過(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臺灣科技 大學、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與國立高雄大學、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等相關案例)。本 研究針對兩起案例整併未完成之案例,深入探討其整併未完成之原因以及相關後 續影響。分別是 2002 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以及 2016 年「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之整併未完成的案例。

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整併未完成案例 之分析與發現

研究者選擇該起案例,主要是因為研究者在臺師大的七年求學經驗分析以及 與臺灣師範大學在本研究中關於大學整併案例中具有的特殊性,臺師大有整併完 成之例,但也有整併未完成之例。雖然研究者並沒有親身經歷兩校整併時的討論,

但除了可以透過資料去回顧了解當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以 下簡稱臺科大)對於整併案的作為外,研究者也利用實地觀察,了解在兩校在整 併破局後之關係,以及所採取的後續互動以及相關影響。

一、臺師大與臺科大整併未完成案例之分析

兩校的整併案的討論最早可以追溯至 2000 年。臺科大於 2000 年在校務會議 時首先提出「校院整併」的構想,經過討論後決定選擇與臺師大整併,於是臺師 大也一起協助共同撰寫計畫書,於 2002 年時經雙方校務會議通過後陳報教育部

87

審核。但這樣的整併案構想卻受到校內極大的反彈,甚至臺科大出現「廢校長保 母校」的抗議活動,最後兩校在後續的校務會議中推翻前案,2002 年兩校整併 的計畫最終宣告破局失敗(林懿君,2012;楊宜穎,2009)。

從本次整併失敗中,研究者整合相關意見(林懿君,2012;楊宜穎,2009)

與自我經驗後,認為可以發現有以下幾點緣由:

(一)兩校本質、文化不同,差異極大,造成先天整併的困難

兩校分別為師範體系與技職體系的龍頭指標學校,因此具有兩個體系的價 值觀念與運作目標,本身整合難度極大。且此整併案屬於兩校自願推動,

教育部對此並沒有主動介入。因此校方行政人員必須全權負責處理相關整 併業務,例如整併計畫的制定、校內外的溝通協調、政府部門的業務交流 等業務。因此對於學校行政人員來說負擔極重且困難重重。

(二)兩校校地、有形教育資源少,整併後資源無明顯增加

依據教育部統計處(教育部統計處,2016)的資料顯示,兩校校地面積各自 為:臺師大 52.8 公頃,臺科大為 29.55 公頃。假使兩校整併後,校地並無 顯著大幅的增加。此外臺師大也有部分領域、科系,如臺師大「科技學院」

中的相關科系以及美術學院中的「設計組」,即與臺科大的部分科系重疊,

針對這些重疊的系所該如何重新調整因應以及後續相關行政事宜,因此可 能未先創造獲利前,便需花費相當心力來消彌科系之間存廢與否的紛爭。

因此兩校即使整併,有形的教育資源未必會有所改善,不過兩校均是屬於 各自體系中的領導者,因此若謹慎利用學術專業的結合以及校友會的資源,

或許是開創未來新資源的方式之一,教育資源可能會因此增加。

(三)歷史情感、校友的反對

兩校的歷史悠久且皆具有社會知名度,因此整併案勢必會引起社會的重視 與校友的關心。再加上兩校均是所屬體系的指標學校,「本位主義」的把 持、「校友會」的干涉影響、以及部分人士對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

88

立臺灣科技大學」的名聲喜好或是新校名疑慮等多方因素的影響,這些均 是兩校整併時的討論話題,甚至是引發後續的具體行為。

不過研究者認為這些偏向情感的思考層面比較容易在知名大學整併案時 討論、重視,且具有相當的影響力。但對於其他相對普通的大學,此因素 是否仍具有相當的影響力,便不得而知。這項情感因素是否能推廣變為一 道大學整併的原則,值得進一步的討論與觀察。

二、臺師大與臺科大整併未完成案例之發現

整併案破局後,兩校之間並未因此中斷交流,雙方行政仍然繼續往來互動。

研究者進一步歸納整理兩校的後續互動、措施,有了以下發現:

(一)兩校嘗試「合作代替整併」,但對於學生的成效仍有待檢驗

臺師大與臺科大後來結合台大,進行三校間的合作,組成「國立台灣大學聯 盟」,共享教學資源、共辦招生考試、三校相互選課等合作案。以「合作代替整 併」的方式持續交流互惠(中央社,2015)。

透過國外大學整併案例可以發現,整併的兩間學校若無政府介入,往往是需 要經歷過合作、建立一定的關係與默契後,才來討論兩校的整併案。因此臺師大 與臺科大目前的合作案,未來可否會進一步啟動未來的整併計畫?現在不知道且 雙方也無明顯的意願,不過兩校合作確實是兩校整併的先覺基礎,以合作建立規 範制度以及對彼此的理解好感。

不過在實務執行層面上,似乎在師大的課堂上比較少遇見外校的學生,以自 身參與課堂教學助教的觀察,外校學生並不多。研究者透過與師大學生私下閒聊 時也似乎發現學生願意去嘗試校內不同系所、學程的課,但比較少意願去外校修 課。臺師大、臺科大與臺大也規劃了往來三校之間的接駁車供學生至他校選課時 交通往返使用,但經過自己的觀察,三校間的接駁車也似乎常是空蕩蕩的進入師 大,再空蕩蕩的離開師大,使用率似乎偏低。

89

台大大陸社曾主辦「三校聯盟,給問嗎?」的活動,集合三校學生代表,以 學生的角度共同討論三校聯盟的執行,會中提到不少三校間互動運作中的界線、

權責歸屬、權益平等…等諸多政策實行細節的問題(台大意識報,2015)。顯現 三校聯盟在實務運作過程中,仍有面臨一些問題等待解決。因此三校合作的行為,

在校務行政、招生考試、資源運用上有達成明顯的效果,但能否確實回饋在學生 上,使學生受益,則是有待進一步的延伸探討。

2015 年臺師大對於既有的課表時間進行變動,教務處認為此項改變將有助 於三校聯盟的業務執行,將原先課程時間做調整,配合臺大的作息時間,使三校 的上課時間一致。例如臺師大原本的上課時間為 08:00~08:50,未來將改變為 08:10~09:00。雖然只是小小改變課程的上下課的時間,但由於教務處在推廣此項 政策時,採取強硬立場,因此在當時引起不少學生與老師的反彈意見(胡世澤、

童鈴雅,2015)。

雖然校方認為此調整可以方便學生選課的安排以及相關行政作業程序,終究 對學生有利,但由於三校間距離差距的先天限制、以及師大部份系所有「必修課 過多」的情況,因此是否真能讓學生順利依自己的意願選課,增進學生的利益,

仍有待後續的觀察與評估。

(二)兩校校務基金近年來呈現虧損,不太可能會想與對方進行整併

此外,臺師大與臺科大近年來的校務基金均呈現短絀的現象,以 2015 年兩 校的校務基金運作為例,臺師大於當年度虧損 1 億 7608 萬元,臺科大也是於當 年度虧損 1 億 1251 萬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2016;國立臺灣科技大學,2016)。

因此假使兩校於 2016 年合併且沒有外界的協助(例如來自教育部的專案經費支 援),兩校的校務基金運作依然會呈現虧損的局面,並無法實質改善兩校之財務 狀況,對於整併後的新學校來說,財務短缺的現象依舊,雖然不會立刻造成學校 當下營運的困難,但是長遠來看,仍是不利於未來的發展。因此,研究者認為,

90

基於財務因素考量,臺師大與臺科大近年來應該仍會維持「合作」以建立互動關 係,並不會進一步考量到兩校整併的情況。

貳、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整併未完成案例之分析與 發現

除了探討 2000 年臺師大與臺科大整併未完成的案例外,研究者也針對 2016 年國立陽明大學(以下簡稱陽明)與國立交通大學(以下簡稱交大)的整併未完 成之實例進行探討。

本起案例是近年來在大學整併案例的討論中,引發社會的關注與兩校校內眾 多的討論。相較於臺師大與臺科大兩個體系的合併,本起整併的兩間學校均算是 國內知名大學(交大以理工見長;陽明以生物科技見長)、均是屬於高教體系,

因此兩校的運作機制與辦學目標相對來說會比較相似,以及適用於教育部當前所 推動的大學整併政策中的相關法規與制度。

本起整併案由於 2016 年陽明大學在校務會議上「不通過」兩校之整併計畫,

並決議「下次校務會議也不討論整併案」,因此研究者認為此起整併案已屬於「整 併未完成」的結果,便希望能透過進一步的研究,了解該起整併未完成的案例中 的相關因素與及經驗啟示。

一、陽明與交大整併未完成案例之分析

有關陽明與交大的整併計畫,最早可以追溯至 2001 年兩校共同簽署「國立 陽明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合併意願書」(國立交通大學秘書室,2015)。雖然兩校 有簽署意願書,但卻因為外部因素,兩校的整併工作因此擱置。

時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以及當時的教育部一直希望臺灣能有一所世界

時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以及當時的教育部一直希望臺灣能有一所世界

在文檔中 我國大學整併案例之探究 (頁 94-108)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