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學整併的相關學理與國際經驗
第一節 大學整併的緣由
「大學整併」意旨大學之間的整併合作。Goedegebuure(1992)認為所謂的 高等教育整併,指的就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關整併成一個新組織,在此新組 織中有單一的治理主體與單一的執行主體,所有之前的財產、債務與責任都由新 的機構來承擔(轉引自温明忠,2011:238)。因此透過上文可知,透過整併的作 為,可使高等教育的供給市場產生轉變。
隨著現代社會的轉變,不同的時空背景和社會情境使得各國高等教育機構整 併的理由也並不盡相同(Hoy & Miskle,2005)。許多學者也針對大學整併的理由、
目的提出看法與見解。透過分析歸納,大學整併可以分為三大理由:財務考量、
教育資源的整合運用、政府公權力的介入。
壹、財務考量
第一個理由是財務考量,此乃牽扯到學校的維持運作。俗話說:「錢不是萬 能,但沒有錢萬萬不能」。學校運作需要相關財務經費的支持,當學校財務發生 問題時,學校的運作將會窒礙難行。因此「財務考量」往往是學校整併議題中,
最常討論以及最具影響力的因素。即使「財務」不是學校整併最主要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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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後大學整併運作的成功與否也常常取決於財務狀況;甚至學校整併完成後,
該項行為的成就大小也是取決於整併後的財務優劣(Millet,1976)。
Chambers(1987)分析美國高等教育整併案例後,對於學校整併的理由歸納 出三項結論:
一、破產出售(Bankruptcy-bailout):著眼於財務因素。由於學校經營不善,導 致財務出現問題,使學校透過「出售」形式併入他校,藉以獲得資金,解決 財務問題。
二、相互節約(mutual retrenchment):主要是著眼於經濟考量。透過兩校整併後,
達成規模經濟、降低成本、資源再運用的理念。
三、共同成長(mutual growth):主要是著眼於學術觀點。透過整併兩校,達成 學術互補、讓學術研究能更加多元完善。
而 Lang(2002)則是針對美國小型大學整併案進行研究,其發現若是小型 大學的整併案,理由有以下三點:
一、透過與大型大學的整併,讓本校獲得更多政府的補助 二、透過整併,讓本校舊有債務獲得紓解
三、透過整併,讓教學課程開創更多收入、資源以及減少課程單位成本
從 Chambers(1987)與 Lang(2002)的研究發現,財務考量是美國大學整 併案例中重要的考量因素。此外透過整併行為,大學也可以藉此減低財務負擔和 創造收入等成果,使教育資源能重新調整、運用。Chambers 與 Lang 是研究美國 的大學整併案例為主;Rowley(1997)以及 Temple and Whitchurch(1994)則是 以英國的大學整併案為研究對象。
Rowley(1997)分析英國大學整併案例後認為,大學整併最典型案例的是
「大型大學整併小型大學」。大型大學是指學生人數約 5,000~10,000 人以上,小 型大學是指學生人數不到 1,000 人,且兩校距離不超過 10 英哩(約 16 公里)。
至於整併的原因,Rowley 認為有兩點(轉引自温明忠,2011:23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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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善學術:透過與其他學校的整併,新學校可以獲得兩間學校的學術資源,
擴大學術研究的領域。此項原因是大學校在從事整併時的主要考量。
二、改善財務:透過與其他學校的整併,舊學校的財務問題可以透過外來資金的 挹注,獲得解決。此項原因是小學校在從事整併時的主要考量。
Temple and Whitchurch(1994)也同樣分析英國高等教育整併的案例後,將 整併的原因歸納出內部與外部兩個因素:
一、內部因素:將過去分散的教育資源集中、希望大學能藉由整併來獲得許多的 好處。例如彙集教育資源,達成規模經濟的成果,並提升學校的研究力、國 際排名,藉以獲得良好的國際知名度。
二、外部因素:學生入學人數的減少、政府補助的資源減少、尋求新的資金資源、
因應市場變化等因素。分析這兩個內外在因素,會發現大部份是跟財務有 關。
綜合前述 Rowley(1997)和 Temple and Whitchurch(1994)的研究成果發 現,英國大學整併案例的原因,主要與財務因素有密切關係。雖然也有提及到一 些如學校規模、兩校距離、兩校學術資源等影響整併的因素,但這些因素均會影 響到學校財務成本的支出與收入,也可以視為是學校財務衍生的相關議題。
因此透過上述學者的研究成果可以發現,不論是美國或是英國的大學整併議 題,財務議題常常被視為是重要的考量點,透過大學間的整併方案,來解決學校 財務方面的問題。
貳、教育資源的整合利用
第二個理由則是著重於學校整併後,教育資源的整合再運用。由於過去大學 普及化的措施,讓我國的高等教育逐漸出現一些狀況:資源浪費、功能重疊、缺 少世界知名大學等問題(陳維昭,2007)。且近年來由於「知識經濟」的提倡、
全球化的來臨,市場對於知識人才的需求增加,促使相關學者投入研究,希望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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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這樣的狀況。部分學者認為可以透過大學整併來改善上述問題,進而探討「大 學整併」的事宜與可行性分析。
曾任台大校長的陳維昭(2002)針對大學校院整併曾進行相關研究分析,並 輔以歷年從事學校行政的經驗,認為大學整併政策的推動,除了可以解決上文提 及的財務問題外,還可藉此達到以下目的:
一、改善經營效益與規模:由於社會環境的轉變使學校營運成本上升,因此透過 整併達成節省人力資源以及創造規模經濟。
二、提升學術競爭力:透過整合整併前的兩校資源,讓整併後的學校資源增加、
人才的交流使學術實力增加,進一步擴展學校的國際知名度與和校友、企業 之間的交流程度。
三、提升教學品質與內涵:透過整合資源,讓學術研究資源增加,進一步提升研 究內容與品質。
衛榮凡(2001)同樣也是以行政經驗的觀點,探討大陸地區的大學整併政策,
認為大學整併將衍生下列預期效益:
一、規模經濟:大學整併將擴大學校規模,可降低每位學生平均成本以及擴大師 生比,進而提高學校辦學效益。
二、提高資源與經費使用效率:透過教育資源重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教育資 源,提高資源利用率。
三、發揮學科優勢:大學提供學科之間的場域,讓彼此交流互惠。因此整併後的 大學將結合更多領域,讓學術研究能更加多元。
張建邦(2002)也曾指出,大學整併的目的除了集中教育資源、提升國際競 爭力外,也包含了追求學術專業卓越以及協助大學轉行,服務社會。希望透過大 學間的整併,發展出具有區域性的文化特色以迎接未來的挑戰。
透過以上諸位國內學者的研究成果可以發現到,相較於國外學者認為「財務 議題」是大學整併的關鍵因素,國內大多數學者認為大學整併的理由主要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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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達成「教育資源的重新調整、再分配」。透過大學整併,使大學間的教育資源 能有重整的契機與作為,在規劃時依據相關學術目標或是因應外界期待,做更有 效率、適當的整合運用,來因應當代國際化、全球化下的教育需求與相關未來發 展。同時也藉此擴大學術研究的內容、範圍與品質,讓學術研究能更加進步。
參、政府公權力的介入
第三個理由是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政府為因應社會的要求或是基於教育資源 應用的經濟考量之下,運用公權力推動的大學整併措施。
戴曉霞(2006;66)針對大學整併案的緣由,提出內、外部動力的看法。內 部動力指的是大學本身對於整併案的考量需求,可以分為「自然選擇」與「資源 依賴」。自然選擇是指大學就像就像社會組織,在社會中為求生存、成長,而進 行與他校整併的考量。資源依賴則是認為大學整併是因為各大學希望能擴大市場 規模、壟斷資源、削弱其他機構的競爭力。外部動力則是指社會環境對於大學整 併的要求,且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分為兩個時期來探討:
一、1960-70 年代,政府主要是為回應當時社會要求的「教育機會均等」,而整併 相關教育機構或是新設學校,建立有別於傳統大學的教育機構。
二、1980 年代後,學術界曾對政府提出有關政府公共政策的改進建言,希望政 府政策能達到經濟(economy)、效率(efficiency)與效能(effectiveness)
等目標。政府採納了這些建言,針對高等教育政策進行改進之研究,並以公 權力推動相關的教育改革政策。
而大學整併,主要是由政府主導,以「由上而下」的方式進行,目的是要回 應社會對於教育的需求與聲浪。
Kyvik(2002)則是以挪威的案例進行探討,針對挪威國內的學院整併案進 行研究,結果指出,政府為減少規模小的專業學院,透過整併,將這些學院結合 成規模大、多功能的學術機構,期望能達成專業、多元、有效率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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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Kyvik 的研究是針對學院體系間的整併,並非一般大學間的整併,但其 運作過程是由政府所主導,屬於公權力的介入影響,研究者認為經驗成果仍具有 研究的參考價值。
在荷蘭、澳洲、英國、美國等,除了大學間自行推動的整併案外,也有政府 主導推動的大學整併案例。近年來,日本與中國也逐步推動以政府主導的大學整 併案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推動的「211 工程」,便是要求國家全力栽培,透過 教育資源的整合,創造 100 間世界一流大學,達到國家進步與教育資源重分配的 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2)。
日本也在 2001 年提出「遠山計畫」,規劃大學教育改革之三大策略:國立大 學法人化、大學評鑑制度與大學整併,其中的「大學整併」,便是由日本政府主 導推動(楊思偉,2005)。
透過上述學者的研究發現瞭解到,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是大學整併的第三個理
透過上述學者的研究發現瞭解到,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是大學整併的第三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