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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分析

第一節 國內海嘯海潮的相關課題

海嘯研究與災害研究

過去的災害研究中,海嘯是鮮少被探討的項目,甚至可能是被嚴重低估的災 害風險 (Bryant, 2001)。臺灣在921 地震前,賀伯、瑞伯颱風是最具指標性的研究 標的;921 地震之後,多數的研究與管理資源都全投入地震議題上。整體來看,

災害研究在近十數年來的發展,探討課題都是在地震與颱洪災害:檢視災害成因,

檢討防救災體系與對策。對於其他災害類性,如:海嘯、人為災害,在研究中涉 入的比例就相對偏低。

蘇門答臘海嘯產生的原因,是地震斷層在海底造成了1500公里的錯動,攪動 海水形成一系列波長極大的海浪向四周傳播。在深海中,海嘯的波長很長,海嘯 能量因水深不易消散,因而海嘯的波動可以傳至遠處。當傳抵海岸時,海嘯的波 長減低但波高增加;因地形影響,使海水向陸地方向湧高達數公尺至數十公尺,

此即為海嘯 (Smith, 1996)。海嘯的速度因海水深淺而有不同:海水愈深海嘯速度 越快,越淺則速度愈慢。在海洋的底部深處速度可能高達每小時 800 公里以上,

橫越大陸棚地形時其速度也有每小時 100 至 300 公里之間,到達海岸線時速度 約減至每小時30至40公里之間。

全球大海嘯災害紀錄

至1999 年之前,單一海嘯事件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地區主要集中在日本與印 尼,死亡人數都超過一萬人;智利、瓜地馬拉、菲律賓等地區亦曾經有嚴重損失 的紀錄。多數的海嘯是因地震引起,因火山噴發與其他原因導致的海嘯比例不高,

但破壞力亦不容忽視;1883 年在印尼的喀拉喀托島(Krakatoa)火山噴發導致海嘯,

造成近岸地區居民36,000 餘人死亡。近十年內的海嘯中,1998 年巴布亞新幾內亞,

因為海底滑坡塌方引發海嘯,奪取近 2200 人生命;然而,歷史紀錄中所有災害損 失中最嚴重的事件,是在2004 年 12 月 26 日南亞大地震引發的海嘯,死亡的人數 接近30 萬人。

臺灣的海嘯記錄

位於太平洋西岸的臺灣也有海嘯的歷史記錄,也面臨潛在的損失風險。自西 元 1661 年至 1867 年間,據史料研判,臺灣經歷過六次「疑似」海嘯的衝擊,平 均不到40 年就發生一次,發生頻率之頻繁已超乎想像;故此,海嘯問題應得到適 當的重視。該六次紀錄之事件分別摘要整理如下:

1. 臺灣首次關於海嘯的紀錄,發生在明永曆十四年十二月中(1661 年)。因 台南沿海發生地震,安平城房屋倒塌多棟,發生海嘯之浪高為一公尺左 右,未損壞船舶或沖走屋舍。

2. 1721 年 1 月 5 日,可能是地震海嘯,海嘯浪高低於零點五公尺。

3. 1781 年四、五月間,屏東佳冬附近的海嘯記錄,在事件前沒有地震的報 導,可能是遠地地震所引起,海嘯浪高至少四至六公尺。索洛維耶夫

(Soloviev)指出該次海嘯奪走 40,000 餘居民性命,死亡人數的記載與臺 灣文獻相差懸殊。

4. 1792 年六月二十二日,因雲林、嘉義沿海或外海地震,台南鹿耳門遭沖 失田園達一百餘甲;海嘯浪高可能至少四至六公尺。

5. 1866 年 12 月 16 日發生地震,高雄地區發生地震因而引發地震海嘯,浪 高約一公尺左右。

6. 1867 年 12 月 18 日,臺灣北部地震,當日並發生十五次餘震,地震規模 約為 7.0。文獻指基隆港海水向外海流出,港內海底露出,瞬間巨浪又再 捲進,船隻被沖上市內,釀成重大災害,處處發生地裂,山腹大龜裂,噴 湧泉水;淡水也有地裂與海嘯,數百人被淹死。此事件為歷史記載中確認 的地震海嘯,浪高在3.4 公尺至 7.5 公尺間。

除了前述六次疑似地震海嘯紀錄外,17、18 世紀臺灣尚有多次海水驟漲紀錄。

然而,在這些海嘯事件中被科學家確認者,僅有1867 年之海嘯;其餘事件是否為 真,還需要進一步的考證。

臺灣因地理位置及地質結構,容易受到海嘯襲擊。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臺 灣地震頻繁,常發生規模 6 以上的地震,其中大部分沒有形成海嘯;即使形成,

浪高也有限而沒有造成破壞。其中原因不是「運氣好」,就是因為臺灣附近海底地 震多發生在臺灣東部海域,但臺灣東部海底地形急速陡降,不利海嘯能量堆積,

因此造成災害較小。二十世紀以來地震海嘯衝擊過的地點包括基隆和花蓮:1960 年智利地震海嘯穿越太平洋,約一公尺高的海嘯於5 月 24 日,沖起浮木撞毀基隆

運河的木造橋墩,災情最為顯著;1986 年 11 月 15 日,花蓮外海發生地震,花蓮 港海嘯浪高雖僅有2 公尺,傳至日本琉球的海嘯則造成 16 人死亡。

臺灣的海潮威脅

依據邱文彥(邱文彥, 2003)的整理,臺灣常見的海岸災害包括海岸洪水、侵蝕,

及颱風侵襲。其中,颱風造成的暴潮是最常造成洪災的主要因素,尤其臺灣西部 因地勢低漥,位於西太平洋颱風盛行地帶,暴潮位特別高(邱文彥, 2003)。此外,

當沿海地區嚴重地層下陷受到暴潮影響,海岸地區洪水淹溢情形會更形惡化。台 灣易受暴潮淹溢地區的分佈狀況,請參考圖2-1。

圖2-1 臺灣暴潮淹溢風險區

參考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海岸地區整體規劃之研究」(1995) 引自(邱文彥, 2003)

颱風衝擊在形成暴潮威脅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依照過去的經驗,每年約有四 個颱風衝擊台灣,而約有 80%的颱風是集中在七月至九月之間影響臺灣。請參考 圖2-2,其中整理了 1987-1992 間颱風襲台的路徑統計。在五條路徑中,路徑五沿 著台灣西海岸向北移動之路徑,對易受海潮淹溢地區之影響最為嚴重。

圖2-2 1987-1996 颱風襲台路徑統計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整體的海岸災害管理對策

針對臺灣地區海岸防災,邱文彥提出防災的整體規劃策略 (邱文彥, 2003);以 下策略並不盡然針對海嘯的管理,然而對於海嘯及潛在受到影響的地點,這些策 略都會有具體的影響。

1. 採取更審慎的規劃觀點:在風險不確定的狀況之下,保守的利用海岸土 地資源。

2. 強化海岸地區管理:透過海岸管理計畫的擬定,建立管理機制、收集管 理須要之資訊,並劃定地區進行管制。

3. 整合洪水平原管理:海岸與海堤的管理不應該僅限制在狹窄的帶狀土地 內,整合的洪水平原管理對於海岸防災有重要的功能。

4. 評選適宜的土地利用區位:避免人類的土地利用在不適合的地點,造成 環境破壞與災害損失。

5. 強化開發許可制度:開發者「被動」的申請開發,經過環境影響評估,

彈性的利用土地資源。

6. 強化洪水預報及應變救難體系:救災體系的縱向與橫向連繫,配合氣候 水文災害的預報。

7. 重視軟性工法和措施之應用:例如濕地、地下水補注、人工養灘等軟性 工法,透過土地的妥善管理減少海岸地區的衝擊。

8. 建立海岸環境資訊系統:包括土地使用變遷,和風險與脆弱度的的評估。

9. 強化防災教育:針對國中國小學生,以及一般的民眾,提升安全知識與 意識。

10. 引進新的科技知識,包括數值模擬、動床水工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