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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特殊教育實施演變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78-8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台灣融合教育的型態及推行

2.4.6 國內特殊教育實施演變

一、民國七十八年由新竹師院吳淑美教授向省政府教育廳申請「學前聽障語障幼 兒與普通幼兒混和之實驗研究計畫」,將普通幼兒與特殊幼兒以二比一之比 率混合,並於該年十月十六日成班, 招收十六名幼兒其中六名為障礙幼兒,

而開始學前融合教育實驗。

二、民國八十一年八月學前融合班納入竹師實小編制,編制為六位學前特教教師 及一位生活輔導員。學生為 28 位普通幼兒及 26 位特殊幼兒。

2.4.6.2 國小部分國小部分國小部分國小部分 一、設班經過:

(一)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教育部召該協調會 (會中謝啟大及周荃委 員出席),會中決定由以竹師實小名義設置特殊教育資源實驗班,借用新 竹市國小場地辦理。

(二)竹師實小於 82 年 12 月將設班計畫報部 (班上只招收特殊學童)。

(三)新竹師院特教系吳淑美教授修改竹師實小特教班設班計畫,加入兩倍之 普通學童於特殊班中,並將修正計畫報部。

(四)民國 83 年 2 月 1 日同意竹師實小自下學年起設立特殊教育資源實驗班一

(五)依據行政院 83 年 6 月 22 日教第 23657 號函 (教育部 83 年 7 月 2 日 函) 同意設立特殊教育實驗班,設教師兩名及生活輔導員一名,所須經費自 竹師實小八十四年度相關經費下勻支。

(六)民國 83 年 7 月 14 日場地原借用竹市三民國小改為借用北門國小。

(七)民國 83 年 7 月 30 日辦理課程及招生說明會。

(八)民國 83 年 8 月 6 日至 8 月 19 日辦理教師及生輔員甄試。

(九)民國 83 年 8 月 31 日正式開學,因北門國小教室未整修完成暫借竹師院 教室上課。

(十)民國 83 年 9 月 10 日正式在北門國小上課。

(十一)頭三年為實驗階段,指導教授為新竹師院吳淑美教授。

(十二)民國 85 年通過教育部評鑑,得以自然增班,成為常態性班級。

(十三)國小融合班現實施至六年級,每個年級一班。編制雖在竹師實小, 場 地卻借用竹市北門國小及苗栗竹興國小教室上課,自 87 年 8 月起苗栗 的班級搬回新竹和新生一二年級一起在香山運動場上課,四五六年級 仍在北門國小上課。

二、編制師資經過:

(一)融合班第一年編制為二位教師及一位生輔員。

(二)第二年 (84 年 8 月) 自然增班一班 (班上有 16 名普通學生及 8 名身心障 礙學生)竹師實小只編了兩名教師預算,造成師資員額嚴重不足。

(三)經過兩次向教育部申覆,家長陳情,柯立委建銘召開協調會,及行政院 人事行政局派員實際到融合班視察,一直到 85 年 5 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才同意增列生輔員一名,歷經八個月班上只有兩名教師的日子才告結束。

(四)融合班每班可有一名生輔員,乃考量班上有兩倍特殊學童之普通學童之 事實,及當特殊兒童採不同年級分開上課時,得依學生人數分別計算生

輔員,而不受特殊生須滿二十人增置生輔員一人之規定,此規定係以規 範集中式特殊班為原則。

(五)融合班之生輔員屬約僱,須先報行政院核定才能僱用,新增之生輔員常 無法在九月開學前進用,且請假無法有代課,造成融合班的人力長期不 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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