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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條

6. 國家象徵

 國旗和國徽

- 與國旗和國徽相關的憲法條文

天安門城樓(攝於2009 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章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第一百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 齒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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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廣場的升旗儀式(攝於2009 年)

 《基本法》的相關條文

《基本法》 第一章 總則 第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使 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紅旗。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中間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周圍寫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英文“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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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施

1990 年 4 月 4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 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其中附件三包括了《關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和《中央人 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命令》附:國徽圖案、說明、

使用辦法。

1990 年 6 月 28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 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1991 年 3 月 2 日,第七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 共和國國徽法》。

1997 年 7 月 1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六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 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 定》,當中包括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徽法》,並刪去《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的命令》附:國徽圖案、說明、使用辦法。

《基本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 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1997 年 6 月 14 日,

臨時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 1997 年 7 月 1 日開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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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歌

- 與國歌相關的憲法條文

 相關的憲法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章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2004 年 3 月 8 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兆 國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交《關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當中增加了對國歌的規 定:

憲法修正案(草案)將憲法第四章的章名“國旗、

國徽、首都”修改為“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在這一章第一百三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 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 曲》。”賦予國歌的憲法地位,有利於維護國歌 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的國家 認同感和國家榮譽感。

資料來源:【節錄自】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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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施

1990 年 4 月 4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 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 包括《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 議》。

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作出《1997 年 全國性法律公布》,當中包括公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2017 年 9 月 1 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2017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 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 國性法律的決定》,在《基本法》附件三《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歌法》。

在2019 年 1 月 8 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 令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草案》,透過本地立法形式在香 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2020 年 6 月 4 日,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6 月 11 日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簽 署《國歌條例》,6 月 12 日刊憲公布後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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