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幼班設置之意涵
第一節 國幼班設置之意涵
一、緣起與發展
國民教育幼兒班(以下簡稱國幼班)原為國民教育往下延伸「五歲幼兒應 納入國民教育正規體制」的概念。但現階段全面實施國幼班將面臨政府財政困 境、普及化及優質化衝突等問題,爰此教育部將全面實施國幼班之範疇聚焦於 提供弱勢地區及一般地區五歲弱勢幼兒接受普及與優質之幼兒教育,並修正國 幼班相關計畫為「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以下簡稱扶幼計畫)。扶 幼計畫之目標為:(一)提供弱勢地區與一般地區經濟弱勢(低收入及中低收入 戶)之滿五足歲幼兒充分的就學機會,保障幼兒受教權益;(二)建構滿五足歲 弱勢幼兒優質的幼兒教育環境,改善幼兒受教品質(教育部,2005)。這對部分 受社會不利條件卻無法順利就學之幼兒,可以及早進入教育的體系,補足家庭 不足之功能並發展銜接國民教育之基本學力(張孝筠、孫良誠,2006)。
扶幼計畫的推動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自九十三學年度起以離島地區三縣三 鄉為實施對象,包括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台東縣蘭嶼鄉、綠島鄉及屏東縣 琉球鄉。第二階段自九十四學年度起加入原住民地區五十四個鄉鎮市。第三階段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加入全國滿五歲之經濟弱勢幼兒。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以設立 國幼班為推動扶幼計畫的重要管道,第三階段以非國幼班之全國經濟弱勢五歲幼 兒為對象。其補助方式為進入公立設立之國幼班每學期每生補助2,500元,進入 私立設立之國幼班每學期每生補助10,000元。在離島及偏遠地區學前教育供應量 不足之區域,增班設園(設立於國小為優先,並補助設施、設備及人事費)。另
外,為能建構優質硬體與環境設備,教育部連續於九十三、九十四及九十五學年 度以每學年每班50,000萬元,三班以上每一班增30,000元補助所有的國幼班增添 教學設備(教育部,2005)。由上述扶幼計畫的推動計畫與執行,重視並倡導幼 兒及早接受教育,不僅是我國的教育政策,也是當前世界各國教育的趨勢。
二、國幼班現況
(ㄧ)全國概況
九十五學年度國幼班包含第一及第二階段所設立共計 662 個國幼班,其中以 國小附設幼稚園最多,其次是公立托兒所,再其次是私立幼稚園,最少的是私 立托兒所,班級數及百分比如表 2-1-1。
表 2-1-1 九十五學年度全國國民教育幼兒班班級數
國小附幼 公立托兒所 私立幼稚園 私立托兒所
班級數 380 134 72 76
百分比 57% 20% 11% 11%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6)。
國幼班之設立以公立之幼托機構為主,乃因這些地區以弱勢家庭居多,私 立業者獲利不高故經營者少,私人經營多為宗教團體附設之幼托機構。政府有 照顧弱勢家庭子女及偏遠地區幼兒的責任,因此這些地區設立國幼班的對象以 公立的幼稚園及托兒所為主,公立幼托機構不足者才納入私立園所。又國幼班 招生以五歲弱勢幼兒為主,其師資需具幼稚園教師證,而多數公立托兒所的教 保人員甚少具有教師證,因此公辦的國幼班對象以公立幼稚園為優先,公幼不 足者評估社區公托狀況,若師資尚可則委託設置國幼班。而私幼設立國幼班者,
則主要考量師資是否具備幼稚園教師證及教學是否正常化(教育部,2006)。
(二)台東縣現況
台東縣九十五學年度國幼班,包含第一及第二階段所設立,共計 173 個國幼
最少的是私立托兒所,班級數及百分比如表 2-1-2。
表 2-1-2 九十五學年度台東縣國民教育幼兒班班級數 國小附幼 公立托兒所 私立幼稚園 私立托兒所
班級數 96 30 28 19
百分比 55.3% 17.4% 16.3% 11%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2006)。
台東縣符合全面實施國幼班,其設立的屬性以公立之幼托機構為大多數,
大多分布於較偏遠的原住民鄉鎮,且以國小附設之幼稚園為主,這些地區以經 濟弱勢家庭居多,家庭結構以單親及隔代教養之原住民家庭居多。國小附幼能 提供家庭較多的資源,如就近入學、及早熟悉小學環境、同儕皆為同村莊的鄰 居及與兄姐同校等因素之功能。
陳木金、林育瑋、陳文錦、何瑞蓮、李宏才(2001)研究指出,美國幼稚園 有些設於公立小學內,在學制、課程與教學上,徹底銜接;NCED L(National Center for Early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全美早期學習與發展中心的幼稚園銜接方案
(NCEDL's program activities, 1997)的學制中,幼稚園早已融入小學;日本則於 1971 年「教育改革的基本政策」報告書中建議:規定四、五歲幼兒與低年級兒 童,在同一機構接受銜接教育,並完成一貫性教育,而該項建議,已在逐年實現 中。由於國幼班的設立大都普及於台東縣的偏遠地區,其幼兒教育已隨著政府推 動國幼班之政策,逐漸朝向銜接、一貫性的學制教育邁進。
三、國幼班辦理原則及意義
(一)申辦原則
根據「95 學年度台東縣幼托園所申請試辦國幼班實施計畫」之申請原則,
台東縣公立幼稚園一律以國幼班名義直接轉換辦理。在供應量不足地區開放給 幼托園所(私立幼稚園、公立托兒所、私立托兒所)依規定申請辦理。
(二)實施重點
1.健全行政組織與及人力協調
成立台東縣推動「國民教育幼兒班」專案小組以及行政管理之移轉。其轉 移包含辦理國幼班之托兒所的資料管理,含托兒所名冊、教師名冊及幼稚園辦 理國幼班之資料建檔等行政資料的轉換。
2.調節幼兒就近入園機會與環境整備
具體作法包括調查全縣幼稚園、托兒所供給量,並於供應量不足地區增設 幼稚園。再者分析未來五年全縣五歲幼兒人口消長情形,俾供規劃增設及推動 之參據。積極規劃補助偏遠地區無法就近入學之滿五足歲幼兒就學之交通費等。
而針對申請國幼班試辦之園所,試辦國幼班者開辦費,開辦前二班者,每 班最高補助 50,000 元;開辦第三班以後,每增一班最高補助 30,000 元等措施。
3.國民教育幼兒班學費補助
建立經費請領查核系統,以補助就讀國民教育幼兒班幼童,公立一學年新 台幣 5,000 元,私立一學年新台幣 20,000 元。
4.師資進用與專業研習
鼓勵各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參與試辦國幼班之未合格教師進修幼托專班,
同時鼓勵現職教師透過生涯規劃加強參加進階研習、在職進修,強化專業知能。
5.溝通與宣導
辦理國幼班政令宣導與課程理念澄清等相關說明會、進修及親職講座等研 習會。進行國幼班設備、申辦程序之政令溝通與宣導。
6.訪視與輔導
教育部補助台東縣政府成立訪視與輔導小組,及成立國幼班試辦狀況評估 小組,針對全縣國幼班教學進行現況勘查(台東縣政府,2006)。
(三)實施目的
濟發展緩慢。依據李宗文(2003)之抽樣訪談發現,幼兒未入園的原因,不外是 經濟因素及園所供給量不足夠,加上山地偏遠地區單親家庭及隔代教養情形嚴 重,更影響學齡前幼兒受教育機會。
張俊欽(2005)認為教育機會均等的定義及教育機會均等之概念,係每一個 體應享受相同年限的基本義務教育,這種教育是共同性、強迫性的,不因個人 家庭背景、性別或地區之差異而有所不同。偏遠地區的幼教品質,不僅受地理 環境的影響,在經濟發展基礎、公共資源配置、教育文化條件上也具差異。
陳慧珍(2007)研究指出,每一個體應享有符合其能力發展的教育,這種教 育雖非強迫性,但含有適性發展的意義,亦可稱為分化教育或人才教育。蔡其 蓁(2000)在研究中檢視幼兒教育國家介入的觀點,結論基於幼兒教育社會化功 能、幼兒教育再製社會不公、幼兒教育人力資本錯誤觀念、幼兒教育市場未達 最大經濟效率、幼兒教育具有福利經濟性質等社會、文化、經濟與政治因素,
國家需要介入幼兒教育。研究者認為,雖然扶幼計畫係採非強迫性、非義務、
漸進免學費方式實施之計畫,但不能因地處邊陲、文化不利、經濟不利等因素,
就忽視弱勢這一環,在幼兒受教機會均等的立場上,政府有必要及早介入安排 符合其身心發展需要之學前教育。
以政府在幼教經費的分配上,根據洪福財(2000)的分析,從幼教經費單位 成本、幼稚園教育占國民生產毛額百分比,以及幼兒經常支出單位成本等三項 指標數據顯現下列狀況:幼教經費單位成本遠低於其他層級教育階段,且公私 立幼稚園之單位成本差距近三倍。而幼兒教育占國民生產毛額百分比平均為 0.008,向來遠低於其他教育階段。
但政府自民國八十四年度起以八億元補助「試辦教育優先區計畫」,並於 八十五年度開始規劃辦理,教育優先區計畫的實施使得我國的國民教育在教育 機會均等的重視提升到垂直公平的層面(張俊欽,2005)。其中在「教育優先區 計畫」裡所擬定十項教育優先區補助指標中「開辦國小附設幼稚園或地區資源 教室」,已初步將幼兒教育列入補助項目的第一項,這對部分受社會不利條件 卻無法順利就學之幼兒來說是受到關注的第一步。
接著九十三學年度起由全國三縣三鄉離島地區(澎湖、金門、連江三縣及
屏東琉球、台東綠島、蘭嶼三鄉)先行推動試辦國幼班政策,九十四學年度於 全國 54 個原住民鄉鎮地區試辦,建立起全國「國民教育幼兒班」實施體例。由 於台東縣除綠島區外皆為原住民地區,因此自九十四學年度起全縣全面實施試 辦國幼班政策。九十五學年度起與全國同步實施扶幼計畫,這三階段的扶幼計 畫對偏遠地區及經濟弱勢之幼兒無異是受到重視的一大步。
屏東琉球、台東綠島、蘭嶼三鄉)先行推動試辦國幼班政策,九十四學年度於 全國 54 個原住民鄉鎮地區試辦,建立起全國「國民教育幼兒班」實施體例。由 於台東縣除綠島區外皆為原住民地區,因此自九十四學年度起全縣全面實施試 辦國幼班政策。九十五學年度起與全國同步實施扶幼計畫,這三階段的扶幼計 畫對偏遠地區及經濟弱勢之幼兒無異是受到重視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