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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十二年國民教育之相關政策

我國自民國72年開始規畫十二年國教的相關課程,持續至今,皆不斷在各項 配套措施上往十二年國教全面實施的最終目標來前進,以下就針對歷年來在推行 十二年國教的相關措施上做一些說明。

壹、十二年國民教育的緣起與沿革

一、緣起

我國自民國34年實施六年國民義務教育,復於民國57年起實施九年國民義務 教育以來,對國民素質之提高、國民經濟能力與競爭力之加強等,均產生了莫大 的助益。惟實施30餘年來,隨著國民所得逐漸提高,國民升學後期中等教育的意 願漸趨強烈,國中學生升學壓力沉重,國中教學受升學考試之導引而產生偏差等 問題日益嚴重。另一方面,國民中學的入學比率,在民國70年以後,已經維持在 同年齡層99%;而高中職及五專的入學率,至民國92年時更已提高至93.61%,與美 日等國不相上下,可說已達普及化的程度(楊思偉等人,2003)。

我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迄今已 39 年,實施當時,全世界施行義務教育超過九 年者不到 10 個國家,我國名列前茅;但現在與先進國家相比,九年義務教育之年 數已屬後段班。同時,審視國民教育現況,仍存在城鄉差距、良莠不齊、資源不 均、升學壓力過重等問題,還有少子女化帶來的學生數下降的隱憂,尤其是近半 數高中職校是私立,學費高出公立 4 倍以上,且就讀私校的學生多數來自中下階 層的家庭。為了全面解決現階段教育困境,並加強國家人力素質的提升,確有延 長國民基本教育的需要(教育部,2007)。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0年【達喀爾行動綱領】(The Dakar Framework for Action)揭櫫:「教育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參與21世紀迅速全球化的社會與經濟

必不可少的手段。」過去卓越的菁英教育觀已向平等的全民教育觀讓位;而教育 發展軌跡也由「基礎教育全民化」轉為「中等教育全民化」走向。在全球化環境 的國家競爭中,教育又成為改變國家體質的重要機制,而國民基本教育更進一步 承擔提升公民與社會素質的基礎與關鍵角色(教育部,2006)。

周祝瑛(2009)提到2006年世界經濟論壇全球競爭力(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排名前26名之半數國家皆實施10年以上非義務、低學費之國民教育。為迎頭 趕上國際教育潮流、提升國民素質、增進國家競爭力、促進教育機會均等、縮小 教育落差、紓緩升學壓力,我國確有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迫切需求。

吳清山、高家斌(2005)在十二年國民教育回顧與展望中對十二年國教的背 景分析有二:(一)發展背景:1.提昇國民素質與國家競爭力;2.符應世界教育趨 勢;3.促進教育機會均等;4.紓解學生升學壓力;5.增進學生適性發展。 (二)環 境現況:1.教育改革初步共識;2.學校類型與學生就讀比例;3.學生數增減與就學 機會率;4.學區劃分與入學方式。

整體而言,十二年國教的實施,已是全球先進國家現在以及未來的趨勢,我 國行之多年的九年國教,實有必要參考其他先進國家之做法來修正,以求提升國 家人民整體素質、減少教育資源落差、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增進學生多元發展、

降低學生升學壓力、減少學生就學負擔等問題之解決。

二、沿革

有關延長國民教育年限,長期以來即為政府及各界關心的議題。自 72 年迄今 歷經 10 任教育部長,皆有所建樹。茲將幾項重要沿革摘述整理如下(教育部,

2010b):

(一)民國 72 年規劃「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計畫。開辦延教班。並 於 75 年調整延教班,為自願不升學國中畢業生開辦年段式課程;而後再於 78 年規 劃「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第三階段計畫。延教班納入學制,改稱實用 技能班,研議延長國民教育為十二年,其規劃原則為:(1)自願入學(2)有選擇 性(3)免學費。79 年規劃國中畢業生自願升學方案。部分地區部分學生試辦國中 畢業生自願升學方案。

(二)民國 83 學年部分地區開始試辦完全中學。85 學年開始試辦綜合高中。86 年擴大第十年技藝教育,高職自 89 學年起採免試登記入學,並規劃高職免試多元 入學方案、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方案,高中、五專、高職自 90 學年起採多元入學方 式。

(三)民國 88 年教育基本法公布施行,繼續辦理高中職評鑑,規劃高中職社區化 方案,規劃國中學生基本學力測驗,規劃三年內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並組成「延 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政策諮詢小組」、「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規劃委員會」、

「工作小組」及「研究小組」,積極規劃研擬推動十二年國教。

(四)民國 90 年積極推動高中職社區化,訂定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方案,以充實公 私立高中職教學設備、鼓勵優秀國中生就近升學及高中職課程教學區域合作。全

面實施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方案及高級職業學校多元入學方案,以申請入學、甄選 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方式,配合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及國中在校表現,全 面取代聯考,並整合成「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

(五)民國 92 年正式推動高中職社區化方案。委託進行「實施十二年國民教育理 論基礎比較研究」、「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辦理模式之研究」、「十二年國民教 育之教學資源及課程研究」、「十二年國民教育經費需求推估」。全國教育發展 會議達成「階段性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之結論與共識。93 年籌組「推動十二年 國民教育工作圈」。積極進行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規劃工作。

(六)民國 94 年籌組專案小組研擬十二年國教前置配套措施事項,規劃決策機制,

研擬實施方案,並徵詢家長團體及教師團體之意見,形成共識,俾階段性推動。

95 年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工作小組及專案辦公室。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規劃方案。推動優質高中輔助、優質高職-產學攜手計畫。推動大學繁星計 畫。完成十二年一貫課程參考指引。繼續推動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國立高中 職校老舊危險校舍改建及教育資源不足新興工程計畫。行政院核定大溫暖社會福 利計畫中之經濟弱勢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計畫,作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 重要前置措施,始正式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行政院蘇院長責成林萬億政務 委員組成跨部會政策協調專案小組,進行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配套措施 之規劃。

(七)96 年 2 月 27 日行政院蘇院長宣布 2007 年開始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97 年 12 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畫」名稱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 畫」,持續推動、修正及研擬各方案。

貳、推行十二年國民教育的法源依據與政策目標

一、法源依據

教育部(2007)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中談到十二年國教的法源依據 有二:(一)依國民教育法第2條「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六歲 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強迫入學條例)。我國現已實施六 歲至十五歲之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是強迫入學、免學費、義務的教育,接受教育 是國民的權利,也是義務。(二)另依教育基本法第11條「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 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目前推動延長的國民基本教育

(十五歲至十八歲)指的是非強迫入學(非義務)、但是普及入學、低學費的教 育,接受教育是國民的權利。

二、政策目標

教育部(2007)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其政策目標則有如下四點:(一)

提升國民素質,增進國家競爭力;(二)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三)紓緩升學壓力,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四)平衡城鄉差距,降低教育落差。

參、十二年國民教育的實施原則與先導計畫

表2-2(教育部,2010b):

表2-2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

表2-2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續)

檢索自 http://140.111.34.179/

肆、十二年國民教育的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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