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壹、對液化石油氣業者之建議
一、申請容器保管室,推廣安全合法化
如業者對於早期簽訂租賃契約之容器儲存室感到營運不方便,長痛不 如短痛,相較於申請興建一間合格的容器儲存室之曠日費時且用地取得不 易,改建自家瓦斯行一部份空間作為容器保管室相對簡單許多,但因容器 保管室僅供儲氣量至 1000 公斤,營業量較大之業者仍須注意調度,但也比 儲放臨停瓦斯車輛上躲躲藏藏還要心安理得。
二、成立各縣市液化石油氣工會,強化互相約束功能,
天助自助者,在運輸車輛尚未有高科技結合或其他限制之前,可利用 自家車輛之行車紀錄器,去提報可疑之非法儲存地點,再由工會中組建輪 值業者派遣會員調查,並檢舉至消防執法機關去查處,藉此逐步消滅非法 儲存可疑處所,違規業者勢必衡量另闢非法儲存地點是否無法達到節省成 本之效益,進而放棄違規。
貳、對消防人員(執法者)之建議
一、強化消防檢查人員法令素養,落實法令的執行
由於多半消防人員對於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之領域感到陌生,雖然 承辦液化石油氣業務將更有效的更了解相關制度,但因各轄區所擁有的 液化石油氣業者數量及特性不同,所以經驗上的累積與執法的技巧標準 不一,市區分隊承辦人相較於偏鄉的承辦人,一定學習的比較快,是故 內政部消防署可邀集各縣市液化石油氣承辦人定期辦理講習訓練及法令 研討,而各縣市液化石油氣承辦人可邀集各消防大隊、分隊承辦人定期 辦理講習訓練及法令研討,若分隊承辦人法令素養達到一定程度,現場 檢查取締若有疑義,大隊或局本部承辦人就能以電話方式做線上指導,
並於全縣的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檢查上,能達到一定之水平。
二、推廣宣導,將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深根家庭
自民國 99 年起,各處皆有購買液化石油氣之糾紛鬧上消費者保護官,
最後在民國 100 年 2 月 20 日推出了『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 本』,希望各分銷商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消弭糾爭。契約中,多數條文是 對消費者有利的,但也未必對分銷商有百害而無一利,比如說,殘氣可退 費,表示不一定要將瓦斯使用的乾乾淨淨才通知分銷商來更換,無形中解 決了一些臨時要用瓦斯,卻還得等分銷商送來的情形,分銷商更可免除隨 叫隨到,全天等候的苦處;另外契約明訂不可提供逾期鋼瓶,且鋼瓶為分 銷商所有,供消費者租借,消費者有朝一日不再使用這家分銷商的瓦斯 時,還瓶即退費,如此一來,分銷商業者就不必擔心自己的新出廠鋼瓶遭 換走,因為消費者租借並附有保管義務,可減少以老舊鋼瓶實施狸貓換太 子之技倆,而存心販賣逾期鋼瓶的業者一定不願意簽訂定型化契約,便自 曝其短,若簽訂後不照條文範本實施,更有詐欺,偽造文書之嫌。是故簽 訂定型化契約,立意良善,是可以推行的好政策。
參、對制度與法規之建議
一、加強行政檢查權,確保消防檢查權
檢查非法儲存,不像檢查逾期鋼瓶一樣都可以那麼直接,也許檢查 人員在非法儲存的地點外察覺有異狀,但是其證據力仍不到可以逕行舉 發的地步,此時若無明確的法源依據,消防人員會因擔心進入後,可能 遭屋主反咬非法入侵民宅,而不敢有所作為。
意即看到有儲存一定數量之處所,就保障進入檢查之權力,但要先 做好事前蒐證且全程錄影再行進入,以保檢查人員自身清白。
二、修正相關液化石油氣之管理辦法,補足法令不足之處
賦予消防人員於檢查有疑慮之時,可向業者索取近期灌裝與銷售的 業務資料,透過進貨、銷售量及其他合格儲存地點之儲存量計算,是否 合理,加以判定。若業者無法提供業務資料,或經統計後數據與現況相 去甚遠時,則加以開罰。
液化石油氣業者營運必須透過車輛載運,是以管制好車輛,就可以
杜絕大部分的違規,因為最後販賣至消費者的路上,鋼瓶一定是灌裝完
中業者的痛處,進而降低違規之意願。
四、液化石油氣分銷商設立登記時,應設置登記門檻
液化石油氣市場是一個固定的大餅,新加入的業者若要拓展客源,
就必定搶走其他業者的客戶,但是多數新進的分銷商,通常先以低價買 入老舊鋼瓶,再以低於其他業者的價格先搶走客戶,換走他們原有鋼 瓶,接著這個客戶下次購買的時候,這新進的瓦斯行就可能以鋼瓶逾期 太老舊了而拒收,如此那些老舊鋼瓶,多半會由原本的瓦斯業者吸收。
為使新進的瓦斯行在剛起步時就能儘速跟上法令等相關要求,應規定強 制加入工會,由同業相互砥礪、監督,另外應有一定水準之營業工具,
比如說具備 100 支新出廠之瓦斯鋼瓶,如此這個新進分銷商才會更用心的 做好業務資料登記,並且拚服務品質來確保新鋼瓶不會被換走,更能輔 以推動定型化契約。
五、工會制度法制化,協助管理會員
工會的定位應介於公家機關與各會員業者間,作為一個協助聯繫、
政令宣導、意見反映的角色,如有分銷商違規,工會應該能有一定的約 束力,比如說是通知其他分裝場,要求拒絕供氣給違規的業者,或者能 有輪班制由各地區會員加強留意違規分銷商是否還有違規情形,並視嚴 重程度檢舉至消防機關,但是這些預想的約束力,其基礎必須要有一個 團結的工會與成員們,如果全縣分銷商、分裝場都加入工會,這約束力 可想而知
參考文獻
壹、中、英文書目
王佩琪、蘇晶新(2012)。國內家用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沿革介紹(上)。內政 部消防署消防月刊,8,第 44 頁至 54 頁。
王佩琪、蘇晶新(2012)。國內家用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沿革介紹(下)。內政 部消防署消防月刊,9,第 38 頁至 43 頁。
王佩琪、莊念恩(2012)。國內外液化石油氣管理制度探討(上)。內政部消 防署消防月刊,11,第 39 頁至第 45 頁。
王佩琪、莊念恩(2012)。國內外液化石油氣管理制度探討(下)。內政部消 防署消防月刊,12,第 20 頁至第 27 頁。
胡幼慧(1996)。質性研究:理論、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之實例。臺北:巨 流。
陳向明(2002)。教師如何做質的研究。臺北市:洪葉文化。
陳弘毅、吳喨生(1998)。火災學。臺北市:鼎茂。
簡肇甫(2013)。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會審(勘)制度之研究-以臺東縣消防局為 例。國立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台東縣。
Patton,M.Q.(1999).Qualitative Evalution and Research Methods.Sage Publications,Inc.
孫雅娟(2012)。我國液化石油氣市場之法制與實務問題研究-借鏡日本的管 制經驗。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論文。
邱志湧(2011)。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安全管理探討-以桃園縣為例。國立中 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論文。
陳志彥(2017)。液化石油氣營運安全管理之探討-以南投縣為例。亞洲大學 休閒與遊憩學系碩士論文。
蕭傑澤(2017)。臺南市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
產業與防災學程碩士論文。
鄭向晃(2007)。液化石油氣容器追蹤管理之研究。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 與防災研究所碩士論文。
貳、網站
蘋 果 日 報 , 頭 條 要 聞 , 鋼 瓶 超 量 「 瓦 斯 行 像 地 雷 」 。 網 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3/347887 83/(2013 年 1 月 23 日)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法 令 查 詢 系 統 。 網 址 : https://law.nfa.gov.tw/GNFA/index.aspx(2020 年 6 月 23 日)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全 球 資 訊 網 。 網 址 :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2020 年 6 月)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https://law.moj.gov.tw/Index.aspx(2020 年 6 月)
参、法令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法(民 74 年 11 月 29 日)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法(民 106 年 1 月 18 日)
內政部消防署。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 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民 102 年 11 月 21 日)
內政部消防署。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民 105 年 7 月 8 日) 內政部消防署。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民 106 年 5 月 8 日)
內政部消防署。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認可及管理要點(民 106 年 10 月 30 日)
內政部消防署。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民 108 年 6 月 11 日)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 109 年 2 月 27 日)
附錄 附錄 1、分裝場安全距離表
儲存或處理能力(m3) 與第二類保護物安全距離 與第一類保護物安全距離 0≦X<10000 8
2
m 122
m10000≦X<52500 0.08
X 10000
公尺 0.12X 10000
m 52500≦X<99000020m (低溫儲槽為
0.08
X 10000
m)30m
(低溫儲槽為0.12X
10000 m)990000≦X 20m(低溫儲槽為 80m) 30m(低溫儲槽為 120m)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2019,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
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附錄 2、訪談大綱
一、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所或分銷商業者(即分裝場或分銷商業者) (一)請問您執業有多久時間了,以及您的行業別為何?
(二)您常見或常聽聞到的同業違規有哪些,違規動機為何?
(三)臺東縣內近年常見的違規又是為何種居多,有無建議的杜絕方式?
(四)您是否有儲存室,自己及其他同業使用的情況如何?
(五)關於營運上使用的車輛現況為何,對於車輛的管控有無制度或法令上的建 議?
(六)有關消防人員針對現有液化石油氣場所的各種檢查作為,有無相關的意見 及建議?
(七)您認為安全管理法規上還有哪些不足之處或者不符合現況之處?
二、承辦液化石油氣檢查消防人員 (一)請問您服務有多久時間了?
(二)您認為現行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制度,在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上,是否合 適時宜?
(三)您認為主管機關執行之違法儲存的相關檢查,最需檢討或無效益的有哪幾 種?
(四)您覺得常最見的違規態樣是何種?有建議的取締或防止方式嗎?
(五)在得常最見的違規態樣檢查上,最需檢討或無效益的有哪幾種?
(六)針對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制度您有何其他建議?
附錄 3、訪談逐字稿
液化石油氣分銷商業者 訪談人員:A-1
訪談地點:分銷商辦公室
訪談時間:106 年 06 月 20 日,17 時 13 分至 17 時 44 分
問:先請問您在液化石油氣行業中是屬於何種類型的業者,執業有多久了?
答:我是零售業瓦斯行,有 20 幾年了。
問:就您所知在同業中,有哪些的違規態樣?
問:就您所知在同業中,有哪些的違規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