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液化石油氣取締實務執行之困境
地方政府為爭取中央主管機關之相關補助人力物力及經費,常需與中央主管 機關保持相當之友好關係,而更需重視中央主管機關所辦理的相關業務評鑑,地 方政府除依法辦理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之場所檢查外,更須配合執行中央主管機 關訂定之行政規則與專案計畫,例如:春節期間地方政府加強檢查、道路攔查及 液化石油氣消費者保護查核等,其執法人員液化石油氣執法能力更臻重視,否則 難以辨別多種違規態樣,及是否能依法行政,正確地對違規態樣做出取締處罰。
一、液化石油氣違規態樣甚多 (一)超量儲存
超量儲存,業者為了免除法規制定的罰則,常會將瓦斯鋼瓶放置車 上,然而,除多放於運輸車輛外,常見的違規樣態多為在自我營業場所儲 存超量。
…通常我們營業的時間是晚上 8 點之後才休息,一般來說我們儲存室 都在分裝場內,如果一個關山的業者,你要他開回來台東儲存然後再開 回去嗎?政府應該是就近找一些偏僻的空地,讓瓦斯車可以就近放在那 裡,比較不影響居民的安寧,…(A-1)
我們盡量放在儲存室啊,有的就在車上啊,放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啊。
(A-2)
大概應該是在儲氣室,再來應該現在過期瓶應該比較少一點。(B-1) 我覺得比較常違規的就分銷商來講,應該是超量,…另外,有關空桶的存 放希望能放寬,因為不影響居民安全,只要有管理不要亂丟就好。(B-2) 一般來講我們比較容易可以看到的,容易察覺的就是非法儲存,再來就 是非法分裝,再來就是使用逾期鋼瓶這些。(B-3)
另外,亦有業者在執業場所內部小隔間或非辦公室內之私人使用場 所,暗自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氣鋼瓶,以躲避消防人員檢查,詳如圖 4-2;
然而,受訪者大多認為法令限制高,以致存放營業場所的液化石油氣鋼 瓶少,易造成此違規樣態。
圖 4-2、液化石油氣超量儲存違規相片
除此之外,有受訪者提及空桶放置於執業場所,不會對周遭產生危 險,然因法令限制,僅能存放 1 平方公尺,10 支空桶鋼瓶,其建議能放寬 存放空桶的量,以不影響周遭環境,期待放寬可暫時存放。
(二)非法儲存
常見有運輸車輛、空地或自用住宅等違法儲存情形,詳如下圖 4-3;
說明:運輸車輛為小貨車 說明:小貨車違停情形
說明:空地非法儲存 說明:民宅內非法儲存 圖 4-3、違法儲存樣態相片表
其中,由於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輛,具移動行動便捷性,且法令未規
配合警察及監理單位來執行,大概能抓到偽卡與變造,還有逾期鋼
警察沒有強制力,就因為現場沒有立即的危險之虞,所以不可能破門。
…就價錢的部分,我是建議政府可以定一個合理的公告價,就像是 石油,95 無鉛汽油現在價錢多少大家都看得到,柴油現在多少大家也都 知道,因為每個星期政府中油都會公告,就國內那麼封閉的市場,現在 大家都知道牌價,可是瓦斯就不一樣,瓦斯價錢太亂,業者沒有一個價 錢可以依循…(B-2)
…再來就是非法分裝,再來就是使用逾期鋼瓶這些。(B-3)
…或者是私自分裝,然後包括逾期鋼瓶,還有驗瓶不實之類的。(C-1) 液化石油氣檢查上,有違規超存,檢驗卡偽卡,變造,鋼瓶逾期未 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非法分裝跟儲存。(C-2)
除了常見的液化石油違法儲存違規樣態外,其他違規樣態包含逾期 鋼瓶、變造鋼瓶、偽造合格卡及非法分裝等情形,逾期鋼瓶,即鋼瓶使 用已逾合格卡上標示有效使用日期;變造鋼瓶,近期業者為成本考量,
進而偷斤減兩,常有鋼瓶內加裝鉛塊或自行修復鋼瓶等違規做法;偽造 合格卡,自行更改合格卡,成本考量躲避檢驗廠檢驗,產生未檢驗卻有 合格卡標示的鋼瓶;非法分裝,以液化石油氣大鋼瓶,私自分裝於小鋼 瓶,且偷斤減量,以節省成本,詳如下圖 4-4。
說明:逾期鋼瓶違法情形 說明:變造鋼瓶違法情形
說明:偽造合格卡違法情形(真偽對照) 說明:非法分裝違法情形 圖 4-4、其他違法樣態相片表
然而,無論是何種類別的違規樣態,除了執法者應精進執法能力外,業者 亦要自律,相對的,消費者對於液化石油氣使用的思考,亦要同步提升;政府、
消費者、商家,一環扣著一環密不可分,相互配合,才得以推動液化石油氣保全 制度,保障民生安全。
二、執法人員檢查能力培養缺乏經驗傳承
液化石油氣法令,除於消防法第 15 條制訂外,亦依其消防法母法再 細分子法,包含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 法及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注意事項等法令規定,然而,執法 人員應熟讀法令外,亦須運用於實務取締,所以,服務年資久,且具資 深經驗的執法人員傳承,相對重要。
基層分隊業務承辦會換或有人員的異動,至少局內有四個大隊,大 隊至少要有一個人對於預防業務,包括瓦斯的相關取締要比較熟悉了 解,因為大隊就是幕僚。(C-1)
聯檢小組為期三個月,到各個縣市鄉鎮,也包含金門、澎湖都會
去。去各地做檢查,針對液化石油氣、爆竹煙火,還有危險物品去做檢
四、液化石油氣檢查種類多,運送車輛管理取締非法行為力度不夠。
法;重點檢查,針對某些時期或時段,最多違規的事項,強化該事項檢
輛掌控以車輛許可制為主,如欲運送液化石油氣車輛,需向政府申辦運
隊去開單,並回復消防署做處理。(C-2)
提到內政部專案之液化石油氣非法取締聯檢小組外,訪談人員亦提 到,各消防大、分隊應指派專業的液化石油氣業務承辦專責人員,組成 消防大隊液化石油氣專案取締小組,並與局內承辦人員相互配合,不定 期成立專案小組,較具有效力的取締作為。
…100 年開始我們補了很多的人力進來,所以每個分隊人力增加了,
包括分隊也增加了,他們在執法對法令的熟悉度以及對轄區有沒有違規 狀況的了解應該要提升,那或許基層分隊業務承辦會換或有人員的異 動,至少局內有四個大隊,大隊至少要有一個人對於預防業務,包括瓦 斯的相關取締要比較熟悉了解,因為大隊就是幕僚,畢竟轄區分隊救護 量與救災量就是比較優先,他們的工作量其實也蠻大的,所以在法令熟 悉度不會比大隊來的熟悉,所以覺得大隊能夠強化自己的能力,可以協 助轄區分隊處理違規的問題,如果真的還有問題,才需要再來詢問我們 局,…(C-1)
彙整相關訪談紀錄,能夠發現,液化石油氣專責檢查小組的成立,包 含全國聯檢小組及縣市專責檢查小組等,能明顯的有效打擊非法行為,如 下圖 4-7。
圖 4-7、液化石油氣專責檢查小組圖 縣(市)
專責小組 局本
部
消防 大隊
消防 分隊
全國聯檢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