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守法液化石油氣業者面臨的問題
液化石油氣業者在商言商,以本求利,如果所有業者都老老實實地依照法規 做生意,基本上應是相安無事,而總會有不服法令,認為法令過為嚴苛或不必要 的業者,以主觀意識判定安全與否,認為自己另外儲放的方式安全,認為逾期鋼 瓶的外觀還很完整不需要檢驗,認為自行分裝瓦斯不致使發生意外等等。也有少 數業者為求擠進市場,最直接的手法就是削價競爭,如不甘心作賠本生意,就只 剩投機地減少營運成本一途。
一、合法儲存成本高,違規業者非法儲存降低成本削價競爭。
液化石油氣買賣源頭,由分裝場販賣給分銷商後,液化石油氣分銷 商即可與消費者做買賣,買賣過程,以分銷商承接的訂單,決定灌裝液 化石油氣鋼瓶的多寡。
削價嘛,可以減少很多成本,就是有那些消費者會買。(A-1)
…別家瓦斯行收到我們家瓦斯桶,回去沒有油漆改商號,載去灌瓦 斯後直接賣給消費者,…(A-2)
儲氣室離他們的營業地點太遠,這個是第一個,第二個可能就是往返 途中他時效上可能比較不方便。(B-1)
…現在的法令公共危險物品管理辦法第 73 條有講到,儲放的液化石 油氣不能超過 128 公斤,那因為這個條文的限制,所以瓦斯行在消費者隨 叫隨到的使用習慣,不得不違法儲存,因為 128 公斤怎麼經營一間瓦斯 行,他變成要很頻繁的去分裝場換這個瓦斯,換 128 回來再賣,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阿,所以他一定想辦法多放一點,減少運輸的成本,…(B-2) 由上可知,液化石油氣業者多以成本考量,使得多類液化石油氣違規 樣態,日漸減少,像是變造鋼瓶及偽卡製作,但多有削價競爭情形,而由 於政府取締技巧提升及鋼瓶卡片的防偽設計,使業者無法跟進製作及變 造,且當取締查明後,除連續罰款外,亦同步減量合格卡片的核發,影 響液化石油氣業者生計,除此之外,瓶身未噴商號及灌裝逾期鋼瓶,涉 及到為員工平時教育訓練,如因小疏忽,而遭罰緩,亦不符比例原則,
業者同步也加強員工訓練,此違規亦減少。
…不管是消防局、縣政府這些公權力齁,幾乎沒有發揮很大的作 用,一般來講,私自分裝都要靠我們業者自己去檢舉,然後他去搜查的 時候剛好碰上了才可以罰,如果現場車子跟人員沒有在那邊,他也沒辦 法可以罰。很多就是這樣子啦,同業就會覺得不公帄。(A-1)
比較怕那桶是過期的,上頭又噴我們的店名,這樣比較麻煩。(A-2) 大概應該是在儲氣室,再來應該現在過期瓶應該比較少一點。(B-1) 我覺得比較常違規的就分銷商來講,應該是超量,…(B-2)
分銷商業者圖便利性,又液化石油儲存室設置的法令限制高,其液 化石油氣儲存室大部分設置於市郊或偏僻處所,產生分銷商灌裝多支鋼 瓶放置於載運的小貨車上,造成小貨車載送大量鋼瓶多處運送,猶如不 定時炸彈存滿街跑,甚至隨處找空地或私人住宅,大量堆置,儼如私人 儲氣室,相對的,伴隨著更多違規的情形產生,例如:非法分裝、非法 儲存及超量儲存等違規樣態,如下圖 4-1。
註:虛線為違規樣態
圖 4-1、液化石油氣買賣衍生違規樣態圖 資料來源:2010 田野調查
運輸車
分裝場 分銷商 私人住宅、空地
超量 儲存
非法 儲存 非法
分裝 變造 偽卡 逾期
鋼瓶
二、為守法得增加運輸趟數,成本高又麻煩
要蓋在鄉下,地可能便宜一點,比較有可能這樣做,我認為八成到九成
表 4-1、液化石油氣鋼瓶運輸表
瓦斯行整個的配送範圍,或是他的流向之類的,等於說完全可以控管瓦 斯行的營業行為,當然這個東西也牽扯到商業利益的問題,所以變成可 能要很仔細去研究控制的方法,不能讓同業知道我自己的車跑去哪裡,
保密規定。(B-1)
…針對區域性來說,車輛管制上或許是做得到,因為通常我們在申 請車輛通行證他會詢問說你的使用時間,那如果是這個方法要更有效率 的控管這些車輛,在你非營業的時間必頇停到所謂的儲存場所去停放,
以我們在送貨的經驗上,在一個地點停放到 1 個小時算非常長的時間,基 本所有送貨都不會超過 1 小時,如果可以將這些危險物品在某個時段不需 要他的時候能回到安全的儲存場所,做有效的儲存跟控管的確是可行 的,至於能不能做到就需要法律上的支持才能達到效果。(B-2)
言而總之,受訪者大多贊同從車輛管理,進一步去抑制相關違法行 為,但需有全盤性考量,包含成本、可行性及權責列管單位等,才得以制 定可行的管理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