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第九節 國際健康促進醫院之發展 國際健康促進醫院之發展 國際健康促進醫院之發展 國際健康促進醫院之發展
「健康促進醫院」(Health Promoting Hospitals 簡稱 HPH)是由 WHO 在 1990 年代啟始於歐洲的健康促進運動,由於現代醫院已形成 為一個複雜機構,組成之專業人員非但多元且具獨立性與專業化分 工,各分科之專業人員特質已超過醫院與專業團體所能掌握之範圍,
因此許多醫院現已面臨整合困難與管理失調的困境,再加上內外環境 的變化,例如:診斷關聯群(DRGs)的實施、專業人員生涯的重新 規劃、管理制度的改革、勞動法規的規範、人員績效的考核、勞工安 全衛生的執行、實證醫學的發展以及醫療品質的改進等措施,在在均 影響醫院的管理與發展,而上述種種挑戰除加深醫療產業的競爭性,
更提高醫院經營上的困難。
對於上述醫院面臨的困境,健康促進醫院可提供一個整合性解決 的思維架構;亦即提供機構內員工服務概念之改變,由原本認為醫院 是一個以疾病(sickness)為導向的工作場所的概念,轉變成一個正 面的思維方式(Positive focus),除在醫院的環境中整合健康促進的原 則與策略,主要目的乃在維護及促進員工、病患以及社區居民的健 康,進而提昇醫療服務體系的服務品質,此種概念指引醫院應更積極 維護與增進民眾健康,以及做好疾病預防的挑戰,故健康促進醫院乃 是綜合性、整合性的醫療介入方式,亦為積極達成醫院目標及任務的 一種有效策略。
為擴大推動健康促進醫院,自 1990 年代開始在歐洲各國間的醫
療服務機構,陸續組成健康促進醫院合作網絡(簡稱 HPH Network), 並與世界衛生組織歐洲部門(WHO-EURO)和 Ludwig Boltzmann Institute for the Sociology of Health and Medicine(LBISHM)共同合作 來發展健康促進醫院的計畫,HPH Network 每年定期召開國際會議,
並每半年出一期會刊,以報導國際間健康促進醫院發展情形。
而國際間健康促進醫院實務推動,係 1993 年由歐洲國家開始執 行一系列有關先驅性健康促進醫院的計畫,稱為 European Pilot Hospital Project of Health Promoting Hospitals(EPHP),共有 11 個國 家包括 20 所醫院共同參與,此計畫已於 1997 年圓滿結束,EPHP 證 明健康促進醫院是可以被接受且成功被實行,其中有些醫院將健康促 進醫院當成一個創新觀念來啟迪,或是計畫將醫院發展成為一個健康 的場所,例如禁煙場所、美化景觀等。截至 2001 年為止,國際性健 康促進醫院網絡共有 22 個歐洲國家,涵蓋 29 個地方性的健康促進醫 院網絡系統,總計有 542 家醫院共同參與並有 930 項有關病患、員工 及社區的健康促進計畫正進行中(Pelikan et al., 2001)。
在亞洲國家方面;泰國衛生部門於 1998 年開始發展健康促進醫 院,目的為改變醫療服務系統以治療為主的文化,增加對健康促進的 重視與投資,希望藉由整合健康促進、預防疾病、治療與復健等策略,
來增加個人掌控自身的健康,政府中央層級除公開承諾發展健康促進 醫院外,並制訂其相關的衛生政策,如資金贊助、管理技巧以及評估 機制等,在地方層級則發展當地健康促進醫院之網絡系統,促進彼此 間經驗交流,並積極與國際組織合作。中國大陸方面;則在 2001 年 的威海市成立健康促進中心,開始著手發展當地市立醫院為健康促進 醫院,根據其規劃的內容,各市立醫院必須依據淨收入提撥 0.5 %比 率,成為發展健康促進項目經費,並推展全方位的社會化健康服務。
在我國則於 2001 年由前衛生署署長李明亮,宣布健康促進醫院為我 國未來衛生政策(李明亮,2001),其後臺北市於 2002 年 11 月首度 舉辦該市「健康醫院」評鑑,並以減重、運動、飲食及戒菸等 4 項健 康主題為評鑑重點,更強化政府機關對醫療機構實施健康促進的高度 重視,然而目前台灣醫療環境獨特且複雜,加以民眾對健康促進醫院 的概念尚且模糊,在民眾未有普遍深刻的認知及完善的規劃模式前,
即加以大力推行,是否因而與國際間健康促進醫院理念及執行方式產 生落差,實有待研究瞭解。
WHO 自 1988 年開始著手健康促進醫院計畫,並於歐洲建立健康 促進醫院國際性網絡,發展出健康促進醫院之前瞻性概念和具體的計 畫執行策略,持續推動關於員工、病患及其家屬及社區的健康促進計 畫。對照 WHO 積極推動的健康促進醫院模式,我國國民健康局也積 極建立國內健康促進醫院網絡,研擬本土化健康促進醫院推動手冊,
以輔導有意願申請加入 WHO 健康促進醫院網絡之醫院。
根據我國 2007 年第一屆健康促進醫院學術研討會資料,個別醫 院申請加入 WHO-HPH 網絡會員,其申請條件為:遵守維也納健康 促進醫院建言、遵守國家性/區域性網絡所訂定之條例及規範、推行 無菸醫院、申請後即日起推行 HPH 計畫,執行時間總計 4 年。而申 請手續則是指派一位健康促進醫院協調者代表醫院,填寫 1 份「醫院 概況」及 3 份「健康促進活動資訊」調查問卷,並簽署「同意函」後 寄至區域網絡。經區域網絡許可後,轉送至國際網絡秘書處,登錄為 會員並上網註冊。醫院收到國際網絡秘書處收費通知,並繳交每年規 定的會費後,即能收到歡迎信與會員證書及具有會員資格。檢視國內 個別醫院申請 WHO-HPH 認證條件及手續,瞭解其認證過程尚未發 展至實地訪查的階段,或許無法真正呈現健康促進醫院組織實施健康
促進活動的成效。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06 年出版之「健康促進醫院導入與自我評 估手冊」,對健康促進醫院訂定五大標準,包括:醫院有一個健康促 進的書面計畫作為管理策略;醫院能確保醫療人員有系統與病患共同 評估其健康促進需要;醫院提供病患影響其健康與疾病的資訊,對所 有病患都建立健康促進的介入路徑;醫院具備發展為健康職場的條 件;醫院有計畫與其他層級之醫療單位及其他機構與部門持續合作。
WHO 每年均定期舉辦國際性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研討會,同時於 會前辦理工作坊,以指導各國進行健康促進醫院之方法,每年為數眾 多國家指派專人參加受訓,以提昇醫院對病患與社區健康的責任。故 健康促進醫院自 90 年代自歐洲發起至今,全世界已有數百家醫院致 力於健康促進醫院創建活動,並提供許多重要發展經驗以供參考。而 歐洲分部於 2001 年亦提出健康促進醫院的標準,其標準涉及 5 個方 面。每項標準均包含標準的宗旨、細項標準、指標,標準的內容皆是 有關於患者在醫院中所接收之全部健康促進服務的責任定義,焦點著 重在患者、醫院員工和組織管理(Oliver Groene, 2006)。而標準中規範 的目標則為增加專業、組織以及與病患相關的品質議題,健康促進醫 院指標(表 2-2)如下:
表 2-3 健康促進醫院指標
Standard/Domain Indicator
Management Policy % of staff aware of health promotion policy % of patients aware of standards for health
promotion
% of budget dedicated to staff health promotion activities
Patient assessment % of patients assessed for generic risk factors % of patients assessed for disease specific risk
factors according to guideline
Score on survey of patients’ satisfaction with assessment procedure
Patient information and intervention
% of patients educated about specific action in self-management of their condition
% of patients educated about risk factor
modification and disease treatment options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ir condition
Score on survey of patients’ experience with I nformation and intervention procedures Promoting a healthy workplace % of staff smoking
Smoking cessation
Score of survey staff experience with working conditions
% of short term absence % of work-related injuries Score on burnout scale
Continuity and cooperation % of discharge summaries sent to general practitioner or referral clinic within two weeks or handed to patients on discharge
Readmission rate for ambulatory care sensitive conditions within 5 days
Score on patient discharge preparation survey 資料來源:Oliver Groene, Implementing health promotion in hospitals: Manual and
self-assessment forms, Quality of Health Systems and Services:Division of Country Health Systems Country Policies, Systems and Services Unit Barcelona Office, 2006.
1.管理方針(Management policy)
A.宗旨
醫院要有書面之開展健康促進工作政策,並將該政策作為全院整 體醫護品質管制系統的必備內容之一,該政策應明確敘述目的是為促 進患者、患者親屬和醫護人員自身的健康。
B.細項標準
1.1 醫院明確自身對實施、評價和修改健康促進政策的責任。
1.2 醫院為實施、評價和修改健康促進政策提供必要的資源保證
(如經費、人力資源等)。
1.3 醫院職工熟知健康促進政策,且提供新進員工教育訓練。
1.4 為保證對健康促進活動品質進行必要的評估,醫院必須保證 有關資訊和資料的可獲得性。
1.5 醫院應保證醫護人員具有開展健康促進活動的能力(知識和 技術),並為他們提供健康促進方面的繼續教育機會。
1.6 醫院應提供開展健康促進活動所必備的場所、設施、設備、
經費等。
C.指標
多少比例的員工知道健康促進政策 多少比例的患者知道健康促進的標準
多少比例的預算是用於員工的健康促進活動 2.患者評估(Patient Assessment)
A.宗旨
醫院保證醫務人員能夠與患者密切合作,並對開展何種健康促進 活動進行系統的評估和分析。
B.細項標準
2.1 為提供適宜的健康促進服務,醫院保證對所有病患進行健康 促進的需求評估。
2.2 醫院在對病患進行診斷時,要考慮到患者是否需要特殊的健 康促進服務。
2.3 在醫院對患者第一次接診時,(初診病患)就進行健康促進需 求評估。
2.4 在對患者進行健康促進需求評估時,要考慮到患者的社會和 文化背景。
2.5 根據患者的需要,充分利用其他醫療機構提供有關患者的資訊。
C.指標
多少比例的患者被用來估計一般的風險因子
多少比例的患者被依據準則且估計疾病的特別風險因子 在評估過程中,調查到病患滿意度的分數
3.病患資訊和介入(Patient Information and Intervention)
A.宗旨
醫院為病患提供明確有關患者所患疾病、健康狀況和危險因素的 基本資訊,並根據病患的需要制定健康促進方案。
醫院為病患提供明確有關患者所患疾病、健康狀況和危險因素的 基本資訊,並根據病患的需要制定健康促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