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關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五節 國際間推動近零能源建築綜合探討
1. 上圖 CASBEE、LEED 的評估軸,不光是一次性能源消耗量,又 LEED 的基準值,也不是以節能法 為基礎的一次性能源基準消耗量,只是權且當做目標值,用做部分評估項目相關記述。
2. BELS(BEI)是由一次性能源基準消耗量來評估節能量,因此,數值上接近 ZEB 定義,不過,在 ZEB 的「未計入插座負荷之能源消耗量」「可再生能源包含賣電部分」這兩點上,則有數值上差異。
3. BELS、CASBEE 今後也有修訂的可能性,另在 LEED 下一版 v5 中,也正研討把 ZEB(Zero Impact) 列為評估對象。
圖 3-16 BELS、CASBEE、LEED 等級與 ZEB 的相對關係圖 資料來源:平成 27 年 ZEB 路線圖審查委員會摘要,日本經產省
第五節 國際間推動近零能源建築綜合探討
茲就上述各節介紹之國際間推動近零能源建築概況,綜合探討可供 我國借鏡之處,說明如下:
一、歐盟推動近零能源建築
歐盟係透過法律層級之《建築能源效能指令》(EPBD),要求各成 員國訂定國內施行細節據以辦理,並藉由 EPBD 訂定之推動期程,促使 各國需加速推動以符合歐盟規定。然而在中間過渡期,許多成員國會制 定中期目標,針對新建建築物方面,常採用之措施包括加強要求降低建 築物一次能源需求之規定,或要求在特定的年份新建建築物需達到某等 級以上之能源效能證書等,但也有少數國家針對新建築物和新建公共建 築物設定了達成實際數量之目標,例如荷蘭設定在 2015 年前達成 60,000 戶新建的近零能源住宅建築物。
至於在既有建築物方面(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既有建築物),歐盟成 員國多採取鼓勵或誘導方式,促使公私部門既有建築進行深度翻新改
善,以更符合近零能源之目標。常採取之相關措施諸如財務獎勵補助、
低利補貼貸款、建築翻修費用可扣抵所得稅、能源消費稅、公部門建築 優先示範施行、成立專責機構推動專業人才培訓、教育活動及提供建築 翻新專業建議服務等。
綜合歐盟推動近零能源建築之要素主要包括三部分:
1、建立近零能源建築定義:
歐盟相關組織針對近零能源建築提出一些定義,包括如何界定建築 邊界及計算能源平衡相關事項。由歐盟推動之歷程可發現,早期各 國多致力於降低建築本身之能耗,尤其是改善建築外殼圍護性能及 採用高效率之供熱及製冷設備。
2、建築能效標示系統:
需針對建築物之耗能狀況進行評定,因此結合建築能源證書(EPC)
制度之推動,不但可了解建築物之耗能水準,更可藉由法規及市場 之力量,有效抑制高耗能建築,促使建築業主或所有權人必須主動 進行改善。
3、結合再生能源系統:
當有效降低建築物能耗至符合低耗能水準後,就能運用再生能源技 術,諸如 PV、太陽能熱水、衝擊水力、風力等所產生之再生能源,
扣抵或供應建築物耗能之需求,以使建築物整體能源達到平衡或接 近平衡之目的。
二、美國推動淨零能源建築
美國推動淨零能源建築之過程,一開始係先從節能方面開始進行,
自 1992 年起,美國能源部即推動一系列能源政策相關法案,分別對民 間部門及聯邦政府部門之建築能源部分,制定建築能源效率規範或標準,
及協助各州採行更有效率之規範,並逐年設定節能量化目標。直至 2007 年制定能源獨立與安全法案(EISA 2007)後,開始針對商業及聯邦建 築物訂定淨零能源目標期程,包括 2025 年起所有新建商業建築須達淨
零能源,並於 2050 年所有新舊商業建築皆須達到淨零能源,另要求 2030 年起所有新的聯邦建築必須實現碳中和(零碳)。
然而光靠節能並無法達到淨零能源目標,故美國聯邦政府於 2009 年制定潔淨能源與安全法案(ACESA 2009),加大對能源效率和可再生 能源的投資,其中及包括美國環保署(EPA)推動之「能源之星標章」
制度,可針對建築物進行能源效率評等。後於 2017 年美國川普總統上 任後,撤回前任歐巴馬政府所提致力於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潔淨電力 計畫(Clean Power Plan)」,要求避免可能阻礙能源製造、限制經濟成長 以及不利創造就業的相關措施。惟美國仍有許多州政府致力於溫室氣體 排放減量政策,如美國加州 2018 年簽署之加州潔淨能源法案即是一例,
並且美國民主黨眾議員於 2019 年也推動綠色新政決議文,致力於 2030 年時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
綜合以上推動政策,美國政府運用法規、強制性和自願性標準、稅 收激勵、技術支持、研發活動等政策措施推動節能工作,進而搭配再生 能源達到淨零能源建築之目標。
三、日本推動近零能源建築
日本對於建築能源政策之政府分工體制,主要是由國土交通省、經 濟產業省及環境省等 3 個平行單位跨部會合作,就專業領域分工,並擬 訂中長程政策。其中國土交通省負責制定建築物節能法令及建築耗能計 算基準等,並推動建築能效標示制度(Building-Housing Energy-efficiency Labeling System,簡稱 BELS);環境省則以巴黎協定減少二氧化碳之低 碳社會為目標,以一般民眾為對象,制定減碳推廣政策;經濟產業省則 研擬日本國家之能源基本計畫,並研擬相關前瞻對策。
在建築節能相關法令方面,配合日本政府(環境省)在 2015 年巴 黎協定中提出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規劃在 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應較 2013 年減量 26%,其中住宅與非住宅建築應較 2013 年減量 40%。因此,
國土交通省在 2015 年 7 月,頒布了《建築節能法》,並於 2016 年 4 月
開始實施,其中提出對於獲得具有較佳節能性能認證之建築物,提供容 積獎勵,並推行 BELS 制度等政策,成為近零能源建築發展的基礎。
歷經推動 BELS 一年多後,國土交通省在 2017 年 4 月開始針對大 規模的非住宅類建築(2,000m2以上)必須強制通過 BELS 認證,中等 規模以上的所有建築物(300m2以上)則都必須於申請建造執照時提出 建築耗能指數(BEI)的計算結果等強制性政策,以進一步強化建築節 能之執行成效。後於 2019 年 5 月,再對《建築節能法》進行調整修訂,
僅針對所有中等規模非住宅類建築物(300m2以上),規定必須強制計算 建築耗能指數(BEI),並應符合《建築節能法》所定之節能基準、新增 複合型建築物節能性能評價,並制定設計單位應將建築節能性能向建築 所有人說明之義務。
日本政府係先建立建築能源性能標示制度(BELS)及建築能源計 算工具為基礎,再於 2015 年研擬公布 ZEB 與 ZEH 的推動藍圖,針對 新建建築物係採取漸進式強制規範,既有建築務則採取補助與鼓勵方式 推動。首先在非住宅建築部分,要求公有新建建築於 2020 年前率先符 合準零耗能標準(ZEB Ready),在逐步擴大範圍至所有民間新建建築,
要求於 2030 年前所有新建建築須達符合零耗能標準(Zero Energy Building,ZEB)。至住宅部分,則要求 2020 年前 50%新建住宅應符合 準零耗能標準(ZEH Ready),並在 2030 年前所有新建住宅符合準零耗 能標準(Zero Energy Housing,ZEH)。
依據 2018 年日本 ZEB 與 ZEH 委員會公布之推動成果,ZEB 部分 已提前達成目標,而 ZEH 部分 16%新建住宅已符合 ZEH 標準,並針對 推動結果提出改進措施與調整政策方向。
四、歐盟、美國、日本與我國推動近零能源建築之背景條件分析
茲就歐盟、美國、日本與我國推動近零能源建築之背景條件,整理 分析對照如表 3-10 所示。
表 3-10 歐盟、美國、日本與我國推動近零能源建築之背景條件分析對照表
條件差異 歐盟 美國 日本 我國 義 甚高之建築,並以一年內整
體消耗之初級能源(Primary Energy)總量做考量,需小於 量,方能符合 Nearly ZEB 或 ZEH 基本門檻。
條件差異 歐盟 美國 日本 我國 Zero-energy ready,若再生 能源能與建築耗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