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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清境地區實質環境與課題分析

第二節 土地使用管制及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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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土地使用管制及現況

一、土地權屬

清 境 地 區 以 公 有 土 地 為 主 , 占 全 區 約 七 成 , 主 要 為 清 境 農 場 範 圍;

私 有 土 地 主 要 分 布 於 松 崗 、 幼 獅 兩 地 區 , 也 是 民 宿 興 建 集 中 地 區 , 其 分 布情形如表 3-1 及圖 3-1。

表 3-1 土地權屬面積統計表

項目 面積(ha) 百分比(%)

公有土地 353.93 71.09

私有土地 129.10 25.93

無資料 14.86 2.98

總面積 497.89 100.00

(資 料 來源 : 南投 縣 政府 ,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

圖 3-1 土地權屬示意圖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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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情形

南投縣非都市土地於 69 年 6 月 1 日編定,本研究範圍土地使用分區 為 鄉 村 區 、 山 坡 地 保 育 區 、 森 林 區 , 主 要 以 山 坡 地 保 育 區 為 主 。 依 製 定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 9 點(二)編定原則 表 規 定 , 鄉 村 區 主 要 編 定 為 建 築 用 地 及 遊 憩 用 地 為 主 , 山 坡 地 保 育 區 、 森 林 區 則 主 要 編 定 為 林 業 用 地 為 主 , 但 可 依 現 況 使 用 編 定 為 農 牧 及 遊 憩 用 地 , 該 範 圍 內 主 要 以 編 定 為 農 牧 及 林 業 用 地 為 主 , 夾 雜 部 分 零 星 乙 種 及丙種建築用地,其分布情形如表 3-2 及 3-3、圖 3-2 及 3-3。

表 3-2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面積統計表

項目 面積(ha) 百分比(%)

鄉村區 1.96 0.39

森林區 0.25 0.05

山坡地保育區 480.82 96.57

無資料 14.86 2.98

總面積 497.89 100.00

(資 料 來源 : 南投 縣 政府 ,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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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資 料 來源 : 南投 縣 政府 ,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

表 3-3 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面積統計表

項目 面積(ha) 百分比(%) 項目 面積(ha) 百分比(%) 乙種建築用地 1.96 0.39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0.16 0.03 丙種建築用地 6.61 1.33 林業用地 219.84 44.15 農牧用地 177.56 35.66 養殖用地 0.19 0.04 交通用地 6.63 1.33 暫未編定 17.74 3.56 遊憩用地 52.33 10.51 無資料 14.86 2.98

殯葬用地 0.01 0 小計 497.89 100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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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 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示意圖

(資 料 來源 : 南投 縣 政府 ,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

三、土地使用現況

清 境 地 區 以 農 業 、 林 業 、 遊 憩 及 民 宿 使 用 為 主 , 依 非 都 市 土 地 使用 管制規則第 6 條附表 1 規定,農牧用地容許作民宿使用,其附帶條件為限 於民宿管理辦法第 4 條但書規定的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的 休 閒 農 業 區 或 核 發 許 可 登 記 證 的 休 閒 農 場 、 觀 光 地 區 、 偏 遠 地 區 及 離 島 地區等之農舍;林業用地容許作民宿使用,但限於民宿管理辦法第 4 條但 書 規 定 的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 經 農 業 主 管 機 關 劃 定 的 休 閒 農 業 區 或 核 發 許 可 登 記 證 的 休 閒 農 場 、 觀 光 地 區 、 偏 遠 地 區 及 離 島 地 區 等 之 農 舍 , 且 要 於 上開管制規則 102 年 9 月 21 日修正生效前核發使用執照的農舍。清境地 區 係 符 合 偏 遠 地 區 建 築 農 舍 之 要 件 , 其 農 牧 及 林 業 用 地 符 合 附 帶 條 件 者 得 容 許 作 民 宿 使 用 。 因 此 , 清 境 地 區 農 牧 及 林 業 用 地 是 有 條 件 得 允 許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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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4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套繪示意圖

(資 料 來源 : 南投 縣 政府 ,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研究案)

(二)莫拉克中部災區潛在大規模崩塌地區

本研 究範圍 大 部分 位 屬潛 在 大規模 崩塌地區, 其中博 望、仁愛、

忠孝及定遠新村附近經資料顯示有潛在大規模崩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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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5 潛在大規模崩塌地區分布示意圖

(資 料 來源 : 南投 縣 政府 ,2015,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 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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