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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防災力調查內容之研擬 一、都市災害風險理念的形成 一、都市災害風險理念的形成

第二節 地區防災力調查內容之研擬

一、都市災害風險理念的形成

(一)生活環境災害的形成

依據黃定國(1996)整理自〈日本建築計畫—集合住宅〉,瞭解整個生活 環境災害可區分為(1)自然的要因;(2)動物的要因;(3)都市、社會的要因

等三類,其災害的屬性又區分為(1)全國性;(2)都市或都會區;(3)地區性;

暴動混亂 投石、建物破壞、不法侵入、

佔據

破壞、損壞、人的受害 ● ●

經濟恐慌 戰爭

暴動、戰爭 破壞、毀滅、損壞 ● ●

資料來源:取自〈日本建築計畫--集合住宅〉P.125,(黃定國 1996 年整理).

(二)災害的預測

通常都市災害的想定是依據假設地震的可能規模與震度,從都市面的角度 來看,再環視前述生活環境災害內容,檢討本都市地區有可能致生災害的因素,

這些災害因素將作為本地區防災的主要整備工作。

(三)土地自然條件與都市開發

地區自然條件與地區防災主要必須考慮三項內容:

1.土地自然條件與防災承受力 2.日常的住環境與災害問題 3.災害發生的頻率與可能的狀況

二、災害危險度評估架構

(一)課題的意義、位置

在東京都為了「強烈地震災害的都市營造指標」、「選擇優先實施震災對策 事業地區的參考」,根據東京都震災預防條例,已公開發表 4 次關於地震地區危 險度測定結果。在 4 次的測定,建築物的倒壞、火災、人的(地震時人的死傷)、

避難的 4 個危險度測定,整合了建築物倒壞、火災危險度和綜合危險度,以城

市街道作單位,標示著關於地區間的地震危險性相對評估。

(二)阪神、淡路大震災的教訓和檢討課題

在阪神、淡路大震災中嚴重受害的神戶市,在 1978 年製作「為了市街地整 備的利益環境調查表」,抽出住宅過密地區和住、工混合地區等作抽樣調查。在 神戶〝KOBE 90〞地區雖累積歷年來之〝町丁目單位〞的各種資料,但就是缺 乏地震危險性判定的資料。典型的大都市震災,在阪神淡路震災中,受到激烈 災害主要因素是住宅區建築密度過高,且各種危險性原因,在這些過密住宅區 中依其地盤、建築物構造物的不同形態,而有不同的破壞程度。從阪神這個教 訓,讓人充分瞭解,今後地區防災必須根據地區特性作危險度評估(damage

assessment)。

(三)計畫實施策略

從前述阪神之教訓與檢討做為國內之借鏡,地區防災計畫必須從事該地區 之危險度評估,分述如下:

1.火災的危險度

在大地震發生過後,火災往往是震後的二次災害,此時所應注意的是

底的地盤變形。其二是建築物本身結構抗震不足或房屋內部空間,上下樓

強 烈 地 震

三、都市地區可能致生災害的內容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