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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之訪談意見整理與分析

第五章 現行台灣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落實防災空間規劃之分析

第二節 地方政府之訪談意見整理與分析

本研究為調查 32 處示範計畫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落實防災空間規劃的執行情形,於 2014 年 5 月中旬至 6 月底藉由實地訪談地方政府之實務規劃單位,瞭解其於執行過程中的 經驗以及對「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操作手冊」使用的看法。

訪談方式採用半結構式深入訪談法,本研究希望訪談前讓訪談對象能瞭解訪談的內容,

以利訪談工作順利進行並能獲致較為深入的意見,事先將如附錄中的訪談題目提供給地方 政府。訪談對象共計 4 位,訪談名單與編號詳見表 3-1。本研究將訪談的結果作一整理與分 析如下,以瞭解訪談對象的看法。

壹、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落實防災空間規劃的執行經驗

一、相關法規與都市計畫審議的議題

(一) 地方政府沒有要求將參考手冊內容應用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落實防災空間規劃 的原因包括: 法規未規定、沒有資訊、太多技術性的計算、研究和實務間的差距 地方政府 A:「主要是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沒有要求顧問公司依據「都 市防災空間系統操作手冊」進行規劃,一方面縣市政府做通盤檢討也是依法規去做,

通檢要求什麼你一定要做到。」

地方政府 F:「我想應該是我們不知道吧。可能是太久沒有接觸到類似的資訊,過 去建築研究所操作示範計畫時,他們會詢問都發局裏面進行中的通盤檢討地點,他們 會配合進行防災空間規劃的示範計畫。從擔任這個工作以來,似乎建築研究所沒有在 我們市區操作示範的計畫。」

地方政府 G:「在手冊當中有很多務實的討論,甚至有許多技術性的計算,所以在 實際規劃操作上無法如此詳盡仔細。規劃工作並沒有能力進行水理的試算,感覺門檻 太高,所以沒有要求顧問公司按照這手冊來進行規劃工作。」

地方政府 H:「建築研究所進行過某地區防災空間的示範計畫,這是 2005 年的規 劃成果,看來似乎並沒有在我們市最後的通盤檢討實務中反應出來,這可能是…研究

(二) 地方政府多會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六條的內容要求執行單位 (顧問公司)

地方政府 A:「現行正在進行中的都市計畫來講,不管是 100 年前就通盤檢討進行 只要還沒有結案的,現在都要求依第六條去做,目前顧問公司都還好,防災的部份,

其實在 100 年通檢修正之前,在審查的時候,委員也都會去要求去找這些災害發生歷 史、特性資料,像淹水那個部份,都會要求淹水潛勢那個部份,例如說,要去模擬幾 年的豪大雨,那它的情形會怎樣,從以前就會做。」

地方政府 F:「目前規劃的方法是先收集相關的二手資料,包括過去的災害歷史資 料、災害潛勢、淹水範圍、地震地點與震度等等。接下來是針對那些有可能發生的災 害類型來進行檢討分析,主要方法就是利用疊圖。像是最近幾年當中發生的水災、地 震地點,都可以向相關單位取得資料;相關的資料數量量很大,還需要經過規劃者檢 討使用,並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可以提供做為疊圖使用,像是 88 水災是的淹水深度資料 只有特定點位的淹水深度,並無法推斷淹水的範圍,所以規劃時還須配合地形的高度 資料才能畫設出範圍。」

地方政府 G:「基本的基礎分析、疊圖分析,和環境敏感地的疊圖工作,是規劃工 作中一定會進行的,所使用的資料就包括了:水質水量保護區、災害地點,這些工作 在通盤檢討的現況分析中,是一定會進行的項目。在問題中所列的每一個項目,規劃 時都會進行討論,中央政府也會逐項要求定期通盤檢討當中所列的工作項目。」

地方政府 H:「目前推動的方法就是透過新的資訊系統,篩選出災害潛勢地區。以 剛完成通盤檢討的某地區為例子,目前已經把災害潛勢地圖放在其三通盤檢討的計畫 書當中。這個系統當中,將災害危害風險分成危害度與脆弱度。危害度包括誘發環境 災害的因子如降雨量,與災害潛勢因子如淹水潛勢、土石流潛勢溪流,高雄主要會考 慮的災害類型包括颱洪、地震、土石流,與坡地災害。

脆弱度因子則包括受災害影響對象之人口、建物、產業,與居住地區之基盤設施、

公共設施。危害度資料與脆弱度資料分別進行圖資的建立,在通盤檢討的執行架構流 程中做疊圖分析,實際在某地區的通檢中應用。」

(三) 未來希望都市計畫委員會增加水利專長的委員,顧問公司也能配合水利單位的規 劃或找水利專業人員協助

地方政府 A:「如果說之後規定要這樣子,那當然我們會配合去做,要找水利專長 的委員,以目前來講,我們會有配合因應的部份,畢竟氣候變遷已經講好幾年了,都 市計畫上面都有一些因應的措施,我們的都市計畫在審查的時候會找水利局一起審查。」

地方政府 F:「在目前的通盤檢討計畫規劃過程當中,並未要求顧問公司提出蓄水 量的計算,還是得依照水利局所提供的資料進行規劃。不過以後這一類的工作勢必逐 步推動,建築物開發產生的水量衝擊也必須考慮進來;目前尚未納入、還是依據水利 局的專業,不過未來會考量加到規劃過程中。」

地方政府 G:「新的都市開發案件,不論是通盤檢討、市地重劃,和區段徵收,或 許是可以由顧問公司搭配協力的水利技師進行水理計算,而後再由水利局負責檢核。

假使是水利局提出的變更案件,水利局是有能力可以自行計算逕流與滯洪池。」

地方政府 H:「規範開發所產生的逕流量,水利局才是負責管理的單位。我們地方 政府會結合水利局進行整治的地區,在中上游需要估算滯洪池的數量,在都市規劃中 也會計算逕流量。因此,都市發展所產生逕流量的計算,並不是由顧問公司來進行計 算,而是應該由水利局委託水利相關顧問公司來計算。都市規劃進行時,就一定要利 用水利局計算的成果,反應在都市規劃工作中。假使把這種工作交付給顧問公司,就 看顧問公司有沒有能力取得資料、判斷與閱讀資料。資料的製作與使用應該是由市政 府內的機關,如都發局,像其他市政機關取得,如水利局;而不是交付給顧問公司,

讓顧問公司委託的其他顧問公司取得或建立資料。以我們市的狀況,都發局就是向平 行的市府內機構 (水利局) 取得資料,轉交給顧問公司。原則上不會直接把資料交付顧 問公司。」

(四) 審議過程中關於防災規劃的問題包括:少有具備防救災背景的委員、鮮少針對防 災議題討論、滯洪池選址、防災計畫撰寫的品質、以及資料內容是否充分

地方政府 A:「通常防救災背景的委員很少,這也是一個部份,委員對防救災方面 的專長不多,另外一方面,我們沒有對委員的培訓或上課介紹,手冊和示範計畫可以 多辦一些課程。」

地方政府 F:「審議的過程當中,委員們鮮少針對防災議題在委員會當中進行討論。

淹水的議題雖然在最近幾年受到凸顯,各級的都委會都沒有就防災議題提出過意見。

所以我覺得,各級都委會在審議防災規劃的工作,都流於形式。」

地方政府 G:「至於審議的過程當中,就要看每個都市計畫的特色之不同。在某公 園案中,即便主動劃設了滯洪設施,案子送到內政部時也有較多討論:滯洪池選址有 沒有選擇在空地,當時是將滯洪設施時選到工業區土地上,就要向內政部的委員解釋 說明。某醫專旁邊的滯洪池,屬某都市計畫,採用中央政府的莫拉克風災的經費,現 在正在進行通盤檢討,也有討論到滯洪池的設置。在推出通盤檢討討論草案前,都會 和相關機關開協調會進行討論,這些案子都依據水利局需求,委員比較沒有意見。」

地方政府 H:「在審議過程中,每一位委員對於都市防災計畫的認知不一樣。他們 會先看到計畫報告書,審議時就會依照定期通盤檢討辦法的實施項目檢視規劃內容。

比較常出現的討論是計畫撰寫的品質、資料內容是否充分。都市防災規劃的篇幅往往 只有兩三頁的資料,審議時經常會有都市計畫委員會要求規劃顧問公司提供更充分的 資料。同時,委員們也會詢問:防災規劃的成果是否能真正地可供應用?過去的審議 過程中,委員詢問如何劃設震災的影響圈,應該如何界定?不管是對都發局,或是對 顧問公司都很困難。這個工作又要區分不同的震度等級,即使界定出影響範圍,還是 必須在範圍內劃設都市使用空間。」

二、計畫預算與實際執行,以及各類圖資與資料取得來源和分析操作的問題 (一)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的預算考量規模面積、複雜程度、圖資重置

地方政府 A:「要看地方不一定,最近有那種五個都市計畫 1000 多萬的,但是也 有一個都市計畫區 600、700 萬也有可能,所以他沒有辦法去看,也有規模比較小的,

像這種公開招標,我們沒有辦法去做限制,沒有限制那些型態規模的廠商,都市計畫 沒有辦法去做處理,所以說像某市來講,大間的長豐,小間的都有,編列預算考量一 方面範圍大小有影響,一方面可能會考慮到這個通檢案的複雜度。」

地方政府 F:「早期編列通盤檢討的預算時,都是先按照面積進行初估,接下來再 視案件的複雜程度決定預算。以第五期重劃區的通盤檢討為例,重劃區面積非常大,

地方政府 F:「早期編列通盤檢討的預算時,都是先按照面積進行初估,接下來再 視案件的複雜程度決定預算。以第五期重劃區的通盤檢討為例,重劃區面積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