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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防災空間規劃手冊編修歷程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都市防災空間規劃手冊編修歷程

1995 年日本發生阪神大地震,此次地震造成 6,434 人死亡,43,792 人受傷,房屋受創 而必須住到組合屋的有 32 萬人。日本阪神大地震的教訓,使得都市防災研究如火如荼展開 (張益三、李佩瑜,1999),與日本自然條件相似的臺灣亦頻繁學術交流,從日本引進防災空 間系統的概念,將相關觀念納入都市計畫中,如火災防止延燒帶等。李威儀、錢學陶、李 咸亨(1997)即利用日本國土聽大都市整備局的都市防災設備關係圖,建立都市防災空間系 統,規劃都市防災六大空間系統,同時依據此六大空間系統,劃設防災生活圈之基本規模 及範圍。

表 2-7 都市防災六大空間系統內容

空間系統名稱 空間系統內容

避難據點

緊急避難場所 臨時避難場所 臨時收容場所 中、長期收容場所

道路

避難通道 救援、輸送通道

緊急通道

消防據點 指揮所

臨時觀哨所 醫療據點

臨時醫療場所 中、長期收容場所 物資據點 物資接收場所

物資發放場所 警察據點

指揮所 情報收集據點 資料來源:李威儀、錢學陶、李咸亨(1997)

此後,李威儀、何明錦(1998)針對防災六大空間系統的防救災項目,透過研究區的環境現況 調查,檢討都市防災系統中各項變數的防災能力,提出相關規範。

隔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整合過去數年來都市防災相關研究成果,參酌國外都市防災計畫 擬訂與操作的方式,完成「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除擬訂手冊的整體架構外,亦明確界 定整體防災空間系統規劃的操作方法與程序。同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協助地方政府落實都 市防災思維,於 2001 年將規劃手冊頒布各級政府單位參考,並於 2002 年選定 921 重建區作為 其示範計畫(李威儀、丁育群,2003),使得都市防災空間一詞有其明確定義且開始廣泛使用。

為配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 1995 年起進行之各項都市及建築防災研究,以及 1999 年 台灣遭受九二一大地震之衝擊等因素,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 2000 年依據規劃內容與程序等 項目,編纂「都市計畫防災作業規劃手冊彙編」(即第一版手冊),並於 2001 年開始辦理示 範性計畫;爾後歷經災害防救法的發布,以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法修正等因素,於 2003 年將第一版手冊修訂為「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即第二版手冊);後因應社會變遷,於 2007 年再次增訂為「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彙編增修」(即第三版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修正部分,1994 年行政院研擬之「災害防救方案」通 過,方案中定義災害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害重建等三階段中各機關應執行得項目與工作,

同時要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依據災害防救方案進行修正。因此於 1997 年增訂第七 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設施、消防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 地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之規定,成為都市防災空間規劃之原始依據;而第七條之規 定於 2011 年修訂,增修為第六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依據都市災害發生歷史、特性 及災害潛勢情形,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及設施、流域型蓄洪及滯洪設施、救災路線、火災 延燒防止地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並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管制。」增列災害發生 歷史、特性及災害潛勢情形等分析;以及流域型蓄洪及滯洪設施、調整土地使用分區與使 用管制等減災手段。而第三版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推行至今,歷經了 2009 年莫拉克風災 等天然災害衝擊,以及 2009 年、2011 年等兩次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之修正 (請 參見圖 2-2)。

圖 2-2 手冊編修與相關法令修正歷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壹、都市計畫防災作業規劃手冊彙編(第一版)

第一版手冊之內容包括都市防災規劃基本原則、規劃範圍與設施的擬定、都市防災資 源之調查與確認、防災空間系統之規劃與劃設、資源與設施之評估與檢討,以及擬定都市 防災建設計畫等五個步驟,擬定出手冊之初步架構。第一版手冊將都市防災空間系統分為 三種次系統,分別為防災避難圈之劃設、防災據點指定以及防救災動線系統劃設(吳杰穎、

楊礎毓,2011),著重於防災空間之劃設與防災資源供給量,無災害風險與潛勢模擬等概念,

災害類別亦以地震災害為主,水災等其他災害則較無著墨,且多為整備階段,尚缺乏減災 觀念。

貳、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第二版)

內政部建研所於 2003 年將第一版手冊「都市計畫防災作業規劃手冊彙編」之內容新 增,編修並更名第二版手冊為「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第二版手冊除承襲第一版手冊之 內容外,新增災損評估模擬、避難需求與供給量檢討、繪製防災空間系統計畫圖、實施建 物耐震評估作業等內容。

第二版手冊強調整合非都市地區之防災空間,以及防救災道路與空間之整備計畫,如 替代道路規劃等;且開始有了災害風險與災害潛勢模擬的概念,但仍多著重於地震災害,

且對於減災規劃仍少有著墨。

參、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彙編增修(第三版)

前兩版本之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主要奠基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法第七條、台北 都市計畫防災系統之規劃與日本地域防災計畫。這些相關法令與計畫,仍偏重於供給面的 實質規劃(何明錦、洪鴻智等,2007)。為因應前兩版本之實質規劃著重於供給面、對於需求 面較缺乏之情形,以及將災害防救法第 17-18 條,與第 20 條關於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擬定的 精神,均納入編修考慮;2007 年編修之「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著重於區域性之防災空 間系統規劃、強化全災型(天然災害)之災害潛勢與風險分析、強化防救災設施需求估計與分 析、強化減災與相關配合措施等。

第三版手冊強調「區域性的防災空間系統規劃」、「強化災害潛勢與風險分析」、「強化 需求估計」等部分;在區域性的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中,納入以單一鄉鎮市或跨鄉鎮市的角 度,以「區域」的觀點建立防災空間系統,並配合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操作;於強化災害潛 勢風險分析中,納入地震損失評估(TELES)、淹水潛勢、情境模擬、土石流潛勢溪流、坡地 敏感區等相關分析;而強化需求估計部分,考量項目包含了災害潛勢與風險、地區的需求 特性、防救災設施的需求特性等,其估計結果則作為第七步驟「防災空間系統之配置與劃 設」的依據。(請參見表 2-7)

表 2-7 歷年「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手冊」之規劃程序比較

第三節 都市總合治水與都市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