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地方政府行為的理論

制的實行,首先迎來的是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Jean Oi(1992;1995)總結 80、

90 年代中國農村發展,針對地方政府在鄉鎮企業扮演的角色,提出「地方政府 公司主義」(Local State Corporatism)的觀點。Oi 認為中國地方政府在發展過程 中具有強大的行政能力,利用行政力量幫助地方的鄉鎮企業獲取關鍵資源,或直 層級就如同企業分權管理所使用的利潤中心(profit center),在財政上是獨立的,

且期望能最大化其經濟表現。

Andrew Walder(1995)延續了同樣的思路,提出「地方政府即廠商」(Local Governments as Industrial Firms)的理論。他首先對私有產權的確立才能推動經 濟增長的觀點進行反駁,強調重點不在產權是否私有,而在其是否清晰合理,即 便產權公有,若其控制權力的歸屬十分明確仍然可展現生產效率。Walder 認為 改革開放後,政府控制的分權化加上財政改革帶來的分灶制度,使得地方國有企

董事長或總經理。Gore(1998)提出「官僚企業家」(Bureaucratic Entrepreneurs)

來描述這樣的概念,即地方官員會介入商業活動以促使地區財政收益的最大化, 規模都相對較小,面對的市場競爭就格外的激烈(Naughton, 2003)。在缺乏人才、

資金和技術的情況下,許多管理不善的地方國有企業和鄉鎮企業都陷入了發展的 瓶頸,甚至產生嚴重的虧損。加上 1994 年的「分稅制」改革取代了原有的「財 政包乾制」,將大部分的企業稅收重新集中到中央政府的手中,弱化了企業和地 方財政收入的聯繫。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分稅制的實施這兩項因素共同造成企業利

倍努力吸引和扶持這些企業的發展。Marc Blencher(2001, 2008)就透過對河北 省辛集市的研究後發現,其地方政府不會直接介入企業生產活動來牟利,而是通 過興建基礎建設、提供金融貸款和建立工業園和商貿城等方式,協助皮革行業在 當地發展,並將這種模式稱作「地方政府主導的發展型資本主義」(Local State-led Developmental Capitalism)。

雖然 1994 年「分稅制」改革後,大環境的改變使地方政府不再直接介入特 定企業的經營,但這並不代表地方官員就此失去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力,反而可以 看到地方官員逐漸從「企業型的領導者」(corporatist-style leader)轉變為「發展 型的領導者」(developmental-style leader),地方政府也從地方企業的所有者轉化 為徵稅人(Chien and Zhao, 2015)。事實上,不論是 Oi 和 Walder「企業化型態的 地方政府」,亦或是 Blencher「發展型資本主義的地方政府」,均強調地方政府以

「發展」為主的取向,只是在追求發展的過程中選擇了不同的策略以達成目標。

Schubert 和 Heberer(2015)就認為當代中國的地方政府仍具有發展主義的本質,

因此「地方政府發展主義」(Local State Developmentalism)可作為解釋地方政府 與企業關係有用的分析工具,地方政府繼續在地方經濟扮演重要的角色,並為企 業提供土地、信貸等重要資源。換言之,儘管地方政府在不同時期參與經濟發展

政府往往不顧環境承載的能力,採取「先汙染再說」(Pollute first)的行動,以 犧牲環境資源換取當地經濟上的利益。隨著中國中央政府越來越強調環境改善的 訴求,並將「科學發展觀」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大力提倡的目標,地方政府 明顯感受到新的政治氛圍與地方原來的經濟發展慣性產生衝突,地方政府的行為 模式也因此產生新的變化。

Heberer 與 Senz(2011)認為在中央新的環境規範下,分權制給予地方政府 靈活運作的空間,地方官員會彈性調整中央的環境政策以配合當地的經濟情況。

Kostka 和 Hobbs(2012)進一步透過對山西省落實能源效率政策的研究後發現,

地方政府為了執行中央政府節能減排的目標,會將國家能源政策與地方重大利益 進行「綑綁」(bundling),並利用這種「一石二鳥」的辦法,同時達成國家節能 減排的目標與提升區域的經濟發展。例如為了回應中央的環境要求,地方政府必 須關停汙染嚴重的企業,但地方政府會另外給予新的銀行貸款,幫助配合的企業 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的設備使其能夠持續發展,藉此達成國家減排目標又維繫地方 經濟發展的策略。

(2015)提出「環境綑綁的經濟利益」(environmentally bundled economic interest)

的觀點,以此解釋地方政府利用環境議題去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行為。

網址:http://www.nmg.gov.cn/fabu/ghjh1/fzgh/201610/t20161012_576730.html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總括而言,由於風電產業整體投入規模大的特性有助於促進地方經濟增長和 提升財政收入,且能同時達成中央以風電作為改善環境的目標,地方政府因此抓 住綠色發展的機遇,將中央環境政策的要求納入地方發展的脈絡中,提供各種補 貼和優惠政策吸引風電產業進駐,此舉既滿足了中央訂定的環境目標,又能為地 方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可以看到內蒙古為了發展風電,利用地方政府所控制的 資源,去綁住風電企業在當地發展,以回應中央政府的環境政策需求,同時發展 地方經濟的作法,與「環境綑綁的經濟利益」(environmentally bundled economic interest)的觀點相符。因此本文將利用「環境綑綁的經濟利益」的觀點,分析內 蒙古地方政府在風電發展中的行為模式,同時也會討論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及 地方政府和其他行動者,包括發電集團、風電設備商和電網公司的互動關係。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