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城市行銷與標誌
學會在1996 年對品牌的定義:「品牌可以是一個名稱(name)、術語(term)、
標記(sign)、符號(symbol)、或設計(design),或是以上各種組合,用來標 示賣方所提供的財貨或者服務等,讓他不同於其他的競爭者。」可見品牌最原始 的目的,為簡單的區隔作用。而被譽為品牌聖經的《戰略品牌管理》一書作者凱 文・萊恩・凱勒(Kevin Lane Keller,1998)進一步指出,品牌的力量存在於消費 者心中。企業在消費者心中建立起強烈、獨特、美好的品牌知識(包括消費者對
在消費者心中建立起對城市的印象與感知。若再更進一步談論具體的益處,付子
居民的實際生活,達到能對內增強居民認同感,對外加強知名度及觀光吸引力的 效果。而宏觀來看,城市行銷所銷售的標的也並非實際的物件,而是當地的文化。
蒯光武、鮑忠暉(2010)指出,城市行銷的首要之務,在於將觀念或態度銷售給 顧客,使其產生態度或行為的改變,因此行銷的重點將以地方特有文化或生活態 度為主。
行銷大師Kotler(1993)指出,各個地方都需要傳達自己優越或獨特的理念或 形象,制定優惠與利益相結合的策略,以滿足各層級消費者的期望。並將行銷4P 轉換為城市之用,將一個成功的城市行銷所要包含的要素闡述如下:
一、為地方樹立強而有力的地位與形象。(Product)
二、為現有和潛在的商品與消費者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優惠。(Price)
三、以有效、可行的方法配送地方產品和服務。(Place)
四、確保潛在使用者了解該地特色,推廣地方吸引點和利益。(Promotion)
而城市行銷最常使用的行銷模式不外乎進行節慶活動、舉辦國際級賽事或展 覽、電影或新聞的置入行銷等。首先,必須發掘出這個城市的特色,接著,找出 最能表現出這項城市特色的包裝方式及宣傳手法。若舉臺北市為例子,臺北市的 特色可能在於進步、友善、多元、環保等,這些可作為臺北市主打的概念,因此,
將這些特色融入宣傳活動之中,想辦法包裝,就是臺北市這個城市的行銷重點。
2.3.3 城市標誌
易記憶(Memorable)、優美性(Beautiful)、規格化(Standardized)、彈性(Fiexible)、
強勁有力(Strong)、內涵力(Significarive)、國際化(Universal)。
廖偉民(2008)提出,一個具有意涵的縣市徽,除了考量設計的合理性機能
金雅慶、鄭輝(2014)則認為,城市形象標誌應由三個要素構成,即城市環 境,城市文化和城市特徵。城市環境指的是地理特徵,城市文化則是風俗民情,
城市特徵則是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建築,景點,雕塑,景觀等。
其實諸多原則是標誌設計本身應具備的特質,與先前探討之項目沒有太大無 異。惟內涵的部分要能夠準確地帶有地域特色,是城市特有的條件之一。因此本 研究將「地域性」視為城市標誌設計中必備要件。而考量到城市行銷,國際化亦 為宣傳時的重點,標誌必須要能夠廣為傳播,超越國界。因此本研究認為,良好 的城市標誌設計需具備基本的五項:獨特性、識別性、適應性、審美性、說明性,
以及額外的:地域性、國際性,共計七個原則。原則與說明統整下表(表2.11):
表2.11:本研究歸納之城市標誌設計原則
原 則 說 明
獨 特 性 獨特,不易混淆。
識 別 性 簡明,容易辨認。
適 應 性 能在各種形式中應用。
審 美 性 具有視覺美感。
說 明 性 能夠準確傳達訊息。
地 域 性 能夠表達城市特徵。
國 際 性 易於在國際上行銷傳播。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