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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6 建廠工程勞安衛管理模式之討論

4.6.2 執行及追蹤

依 3.2 節所述之勞安衛管理模式為基本架構,並於執行時配 合以下各項重要項目依序實執行,並定期審查與追蹤執行狀況,

以落實建廠工程勞安衛管理之相關措施。

1.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建廠過程中所包含的工程類別眾多,作業別、作業場 所及所使用的機械設備種類自然不少;因此,除危害告知 應於施工人員在第一次進廠完成,在教育訓練的執行方 面,除勞委會所核可之訓練機構外,亦可委由中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原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科學工 業學園科學工業同業公會(中區辦事處)或由協議組織會同 鄰近廠商之建廠協議組織共同辦理,以達資源共享,並能 在臨近工作地點,於短期內開課,以提昇各承攬商及施工 人員之參訓意願,以達教育訓練之目的。

級營建工程,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 地周界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其圍籬高度不得低 於 2.4 公尺;而大多數之高科技廠房之規模或工程合約經 費均屬第一級營建工程,故工地之周界在一開始便會以圍 籬圍起來,並設立管制出入口,所以出入工區之管制便顯 得十分重要。以案例廠而言,施工人員在繳交進廠相關文 件與證明,並接受現場之危害告知與相關規定後,便發予 施工人員進廠許可證,人員在進出工地時,出入口的警衛 人員便依此作為識別,以控管人員。唯工程進行後,圍籬 常因配合工程施作或進料而遭拆除,倘無及時維護或嚴格 管制,施工人員便可能由缺口進入,而無法落實人員進出 管制之目的,後續之相關管理措施便不易落實。

而在施工作業管制部份,則應配合施工進度,要求廠 商至少每一週提出施工作業申請,其內容並應包含申請作 業類別與內容、使用之器機具,並列出主要潛在危害因素 與將採取之防護措施等項目,以基本的風險分析與管理之 手法,作為施工作業管制之目的;另外,應要求各包商於 每日上工前實施工具箱會議,告知當日之作業內容、作業 安全程序及作業區域,並告知作業環境潛藏可能造成之危 害及作業安全防護措施及宣讀工安宣導事項。案例廠及鄰 近其他高科技廠所使用之各種施工申請單、作業許可單及 自動檢查表單之參考範例,如附錄一所示。

3. 實施自動檢查─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 查辦法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所規定,雇主對規定之設 備或作業內容,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並實施自動檢查。

在施工前透過安全檢查機制能事先預防及避免可能發生 的災害以提昇工程進行之安全性。因此在建廠工程進行的

因素。一般而言,高科技建廠工程營造階段所需實施之自 動檢查可彙整如表 15 所示。因在建廠過程中,部份承攬 商實施自動檢查僅為應付事業單位或勞安衛顧問公司之 要求,自檢項目未達法規基本要求或僅為形式上之文書作 業;因此,在開始實施自動檢查前,管理單位應事先協助 審視各承商所之自檢項目是否有重大遺漏。

4. 安衛人員巡檢

因高科技廠房營建工程具工具短、界面複雜及現場投 入人數眾多等特性,加以工程人員一般對於勞工安全衛生 的認知較不足且不諳國內相關勞安衛法規之規定;因此,

各承攬商的專任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及安全衛生顧問公司 之工安人員的現場巡檢工作,將可提昇營建工程安全管理 的成效。一般而言,每一工作日至少要全工區巡檢二次,

上、下午各一次,將巡檢缺失彙整後,通知及要求相關單 位或人員進行軟硬體改善;以案例廠而言,除要求各承攬 商的專任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每日至少巡檢一次,並由安全 衛生顧問公司之工安人員在工程進行的初期,每日全工區 巡檢二次,工程進行至一程度後,有更多的承攬商進區施 作,且樓地板面積增加,故安全衛生顧問公司之工安人員 數亦隨之提昇,每天以分組分區的方式,進行工區巡檢,

並定期輪替,由不同人員對不同區域進行巡檢查核,以增 加各區的巡檢成效。

5. 工區內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再實施

如前所述,由於高科技廠房營建工程通常由眾多承攬 商承包不同工程,人數眾多且流動率高;因此,定期對施 工人員、工程管理人員或勞工安全衛生人員進行工程承攬

研究機構或相關研習會中取得。倘工區內或鄰近之工區發 生意外事故或虛驚事件,更可以此做為宣導主題及教材,

以提昇工地人員之安全意識及管理成效。

6. 緊急應變演練

因高科技建廠工程具高度重疊性,同一期間施工之類 別及人數眾多,為了確保工程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災害時,

能立即採取有效之救援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程度。並加 強工地對突發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的緊急應變及救援處理 的能力,工地應訂定緊急應變計劃,並成立緊急應變小 組,依各組之任務,訓練工地所有人於事故或災害發生 時,以最安全的措施,迅速處理突發事故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