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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4 危害預防改善方式

4.4.4 跌倒之防止

依勞委會職災統計資料中指出,民國九十四年,營造業所發 生之職災事件件數共10,528 件,因跌倒所致之件數共 1,050 件,

其中亦包含了 24 件致殘廢事件及 3 件致死亡事件。而在美國,

經統計發現每年有二十五萬至三十萬職業性跌倒傷害,至少造成 一千二百至一千六百死亡個案;在英國,約有百分之二十之職業 傷係由滑倒及跌倒造成,因此滑倒及跌倒實為影響勞工安全衛生 之一要因。另外,根據勞工認知調查資料推估,有二百二十三萬 勞工工作環境潛在跌倒滑倒之危險性、一百九十萬勞工暴露在切 割擦傷的潛在危險性下,在各行業中,營造業、水電燃氣業、製 造業感受最為強烈,以職業來分,藍領勞工比白領勞工有較高之 感受。雖然這兩項潛在危險因子,不一定會比墜落、觸電、物體 倒塌所造成之傷害嚴重,但卻是有最多人暴露在此危險因子,仍 值得高度關注,並應採取適當措施預防發生危害,造成不必要之 傷害。

依本研究所進行的缺失統計及分類方式,跌倒缺失共 49 件,

依其屬硬體類缺失或人員管理類缺失再細分,則所佔比例各為 69.4%與 30.6%。防止之重點如下:

1. 易發生之設施/場所:電焊作業、電箱、電動機具、臨時用 電設備、吊掛作業。

2. 預防對策─

硬體:

a. 盡可能保持地面之平整,避免讓施工人員行走傾斜 度過大之走道。

b. 於照度較低之走道或工作場所設置適當之採光或照 明。

c. 臨時性之低凹處或凸出物,則應設置警示標誌或防

d. 設置物料/物品暫存區域,不任意堆放物料,阻礙通 行。

人員管理:

a. 穿著具適當摩擦係數之工作鞋或安全鞋。

b. 實施自動檢查,特別是地面開孔防護蓋因工程進行 遭移開時,完工後應立即回復。

相關法規

a.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9 條

b.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1、30、31 條。

4.4.5 火災爆炸之防止

依勞委會統計數據,營造業中火災與爆作所造成的死亡職業 災害件數比例約為 1~2%,但因爆炸所造成的傷病與殘廢件數亦 有相當數量之件數;本研究案例廠建廠過程中所發現之火災爆炸 缺失,依其屬硬體類缺失或人員管理類缺失,所佔比例分別為 61.0%與 39.0%;因此,優先改善硬體類缺失將可減少火災爆炸事 故發生之機會。防止之重點如下:

1. 易發生之設施/場所:焊接/切作業及其他動火作業、易燃 物或乙炔等鋼瓶貯存區。

2. 預防對策─

A. 高壓易燃性氣體 硬體:

a. 使用不燃性或難燃性材料構築輕質屋頂。

b. 貯存區域使用防爆型設備。

c. 貯存區不得攜帶有產生火源之機具或設備。

d. 容器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

g. 設滅火設備。

人員管理:

a. 貯存場所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

b. 貯存周圍二公尺內不得放置有煙火及著火性、引火 性物品。

c. 盛裝容器和空容器應分區放置。

d. 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 存。

e. 容器應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

f. 焊接時不得在容器上試焊。

B. 易燃性物料、引火性液體籌可燃性粉塵 硬體:

a. 設置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

b. 隔離儲存。

c. 設置適當之滅火器材。

d. 通風、換氣、除塵、去除靜電等設施。

e. 不得裝置或使用有發生明火、電弧、火花及其他可 能引起爆炸、火災危險之機械、器具或設備。

人員管理:

a. 設置禁止煙火之警告標誌。

b. 實施自動檢查,如定期貯放區之可燃物氣體濃度 等。

c. 作業管制或設置專區。

相關法規

a.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2、167 條。

b.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06、107、108、109、

112、168、171、173、174、175、176、177、184、

216、217、218、286 條。

另外,由於工地內要落實完全禁止抽煙十分困難,因此,在 建廠工程安衛管理中,應包含設置適當的吸煙區,準備盛水或砂 的熄煙桶,並應遠可燃物或易燃物。

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 隔離儲存/設置滅火器材 設置禁止煙火之警告標誌

易燃氣體鋼瓶以防火毯覆蓋

鋼瓶防回火裝置 於適當地點規劃設置吸煙區/

滅火器

圖17. 火災爆炸之危害預防方式 4.4.6 缺氧危害之防止

1. 易發生之設施/場所:侷限空間作業(筏基/桶槽/水池)。

2. 預防對策─

硬體:

a. 隔離電能、高溫、低溫及危害物質。

d. 置備空氣呼吸器等防護/應變器具。

e. 供給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救生設備。

f. 關閉閥或旋塞/設置盲板/上鎖(針對惰性及毒性氣體 等)。

人員管理:

a. 設置缺氧作業主管。

b. 缺氧作業人員教育訓練(3 hrs)。

c. 作業許可申請。

d. 於作業場所入口公告注意事項。

e. 指派現場監視人員。

f. 實施作業檢點。

g. 現場危害告知。

h. 進出點名登記。

i. 設置救援人員。

相關法規

a.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1、29-2、29-3、29-4、

29-5、29-6、282、286 條。

b.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 4、5、7、8、9、10、11、12、

16、17、18、20、21、22、23、24、25、26、27、

28、29、30 條。

c.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 68 條。

d.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0 條。

e.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 6、7、18、19、20、22 條。

公告注意事項/作業許可 氧濃度測定記錄/檢點

進出點名登記

通風換氣

圖18. 缺氧危害之防止方式 4.4.7 倒塌/崩塌/傾倒之防止

1. 易發生之設施/場所:邊坡、施工設施物料貯存區、施工架、

支撐架、起重機。

2. 預防對策─

硬體:

a. 大型結構與支撐的設計應經相關專業技師審查。

b. 邊坡加強表面被覆。

c. 施工設施物料貯存應設必要之警告標示、護圍及防 火設備。

d. 不得儲存於距庫門或升降機二公尺內或妨礙交通之 地點。

e. 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 等措施。

人員管理:

a. 貯存區應距離開口二公尺以上。

b. 不倚靠牆壁或結構支柱堆放為原則,並不得超過其

週自動檢查/每日作業檢點;經地震或大雨後,使用 前應再次檢視相關支撐系統。

相關法規

a.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3、29、30、31、32、

35、36、37、45、109、129、131 條。

b.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3、159 條。

c.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 43、44、

63 條。

4.5 案例探討

案例一:

1. 災害類型:墜落、滾落。

2. 媒介物:開口部分。

3. 罹災情形:死亡一人。

4. 災害發生經過:

人員於從事頂板格子樑批土作業,因需使用移動式施 工架,於徒手移動排水管預留孔上之蓋板時,疑似因不知 道蓋板底下有預留孔,隨同蓋板往前移動,致踩空掉入預 留孔墜落地面受傷送醫不治死亡。

5. 災害原因分析:

本次發生災害之可能原因為:「因A棟 2 樓 G 區樓板 排水管預留孔開口部分覆蓋之護蓋(蓋板)未以有效方法 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及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 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致罹災者從事移動式施工架之 移動作業時,因不知道護蓋(蓋板)底下有預留孔開口部,

以徒手移動蓋板時可能身體一時失去重心,致自2 樓排水 管預留孔開口部分(高度約 6.3 公尺)墜落 1 樓地面,致 頭部外傷、肋骨骨折、出血性休克致死。

落1 樓地面致死。

B. 間接原因:不安全狀況:距離地面高度約 6.3 公尺之 2 樓樓板排水管預留孔開口部分覆蓋之護蓋(蓋板)未 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及對於有 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 關之人員進入。

6. 再發防止:

a. 確實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b. 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c.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 告實施。

d. 具體告知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應採之措施。

e. 採取指揮、巡視、連繫改善等防止職業災害必要事 項之具體作為。

f. 於開口邊緣設置護欄或開口部分覆蓋護蓋(蓋板)

並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設置 警告標示,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

案例二:

1. 災害類型:物體倒塌、崩塌。

2. 媒介物:起重機械。

3. 罹災情形:受傷一人。

4. 災害發生經過:

吊車於工區開挖區域旁進行模板及鋼筋吊掛作業,前 方外伸撐座因地質鬆動,吊車翻覆,副桿折斷,下方工作 人員於閃躲逃避時跌倒,造成一名人員頭部撞傷及手臂開 放性骨折。

5. 災害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此次事件之發生係因吊車操作人員在作業 進行時,因吊車停置臨近工區開口邊緣處,土質較為鬆 軟,未舖設鋼板,加以補強,僅以枕木替代之,加上欲吊 運之物料離吊車距離較遠,需架設副桿;因此,雖物料重 量未超過吊升荷重,但吊車前端鄰近開口之外伸撐架下 陷,土壤鬆落,造成吊車翻覆,下方工作人員於躲避時,

發生意外事故。

6. 再發防止:

a. 設置吊掛現場指揮人員,並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 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b. 加強吊車操作人員與下方工作人員危害認知,確實 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c. 現場安衛人員及巡廠人員,未立即予以糾正。

圖20. 案例二,吊車翻覆意外事故照片(一)

圖21. 案例二,吊車翻覆意外事故照片(二) 4.6 建廠工程勞安衛管理模式之討論

完善的安全管理計畫可提高施工效率、工程品質、減少意外 損失的直接及間接損失,並可使工程進度能如期完成。因此,在

廠小組、協力廠商之工程人員及安衛人員持續進行溝通協調、落 實宣導且嚴厲執行,以達到安全管理的目標。

建廠工程之勞安衛管理應考量以下各構面後,再訂定實施,

且在實施過程中,對於執行的內容及方式,應不斷的加以調整,

以使工程之進行最佳化,如圖22所示;同時,倘鄰近區域有數件 建廠工程進行,在行政資源、資訊及管理經驗的共享,亦可使勞 安衛管理在執行上更順利。

1. 規劃。

2. 執行及追蹤。

3. 查核管理與獎懲。

4.6.1 規畫

因建廠工程需經歷規畫設計、施工計畫及工程施工等三階 段,因此週全的勞安衛管理模式亦應在工程規畫設計階段,便積 極融安全觀念;並優先透過工程設計或硬體改善來減少或消除過

因建廠工程需經歷規畫設計、施工計畫及工程施工等三階 段,因此週全的勞安衛管理模式亦應在工程規畫設計階段,便積 極融安全觀念;並優先透過工程設計或硬體改善來減少或消除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