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二節 基督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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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基督教義
一、對於基督教的想法:博愛、命定、贖罪
受訪者 Type I 表示,基督教談的是博愛精神,以基督的心,愛人如己,己所欲、
施於人。此外,也相信神的恩典,亦即我們若相信上帝,則上帝也會為我們的過 錯承擔,因為神愛世人。受訪者 Type II 也認同基督教的博愛精神,而更強調基 督教的「愛」,和儒家的「愛」有很大的不同。(容後敘)
除了博愛,受訪者 Type I、Type II 皆主張基督教的「命定」觀。兩者一致認為,
基督教談的是命定(雖然同樣是命定的概念,但前者仍和喀爾文教派有所不同,
喀爾文教派強調的命定是一個人死後能不能進入天國,早就已經命定好,無論如 何都無法改變),是一種專注於死後是否得以進入天堂、獲得永生的概念,而不 像儒家只專注於現世,亦不像佛教談輪迴的概念,而沒有輪迴,自然沒有現世報 應的主張。儒家不專注於死後世界,而要人把握現世、積極入世,和基督教重視 死後的天堂世界,有很大的落差存在。
再者,是贖罪的觀念。因為「命定」觀,基督教認為人與生俱來就帶有原罪,需 透過在世時的善行,以獲得上帝的恩典。雖然儒家沒有命定的概念,也不認為人 生來便具有原罪(除了荀子的人性本惡論),但儒家同樣鼓勵人在世時行善舉、守 禮儀,以成為君子。根據訪問結果,縱使受訪者 Type II 並非基督教徒,兩者大 致上皆認同基督教的教義,可以體現在博愛、命定、贖罪等基本觀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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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中心理論:受訪者 Type I、Type II 皆非完全同意
如前所述,該理論指出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企業的經營目標在於股東利益的最 大化,管理者只有按照股東的利益行使控制權才是公司治理有效的保證。筆者認 為,該理論的背後,正隱含了西方近代資本主義的精神,亦即強調「資本雇用勞 動」的關係,勞動者從屬於資本家。此外,因為喀爾文教派的逐利精神以及禁欲 傾向,致使西方近代資本主義的萌芽與茁壯,所以筆者亦認為,該理論的背後,
其實也在若干程度上,包含了喀爾文教派的逐利概念。
對此,根據訪問結果,受訪者 Type I、Type II 皆表現出不完全同意的看法。首 先,受訪者 Type I 認為同意的部分是,若用該理論來規範市場上的一般企業,
受訪者 Type I 是同意的,因為在市場上本來就是自由放任與完全競爭。但若從 社會企業的角度出發,則未必完全同意。因為受訪者 Type I 認為,社會企業的 終極目標是在解決社會問題,因此社會企業的股東也應該是對解決社會問題有決 心和興趣,而非單純的想要營利。在這樣的假設下,股東中心理論便不適用於社 會企業,因為那和社會企業的初衷相違背。例如,受訪者 Type I 舉伊甸社會事 業籌備處的輔具租賃事業為例,他認為若伊甸加入輔具租賃的市場,事實上可能 是無法贏過目前市場上既有的競爭者。但是,伊甸卻有機會透過輔具租賃的方式,
來達到企業永續的願景與目標,進而為整體環境與社會創造正面的價值循環。而 受訪者 Type II 也指出,其實股東中心理論正是台灣公司法的精神,而在資本主 義規範下的企業本來就是以營利為目的,出資的人(指股東)自然是公司的擁有者,
所以當然是股東至上,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不過,若是從社會企業或是非營利 組織的角度出發,則就不能完全同意股東中心理論。
因此,不論是受訪者 Type I 或 Type II,兩者對於股東中心理論,基本上是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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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著非完全認同的觀點。亦即,若該理論是套用在市場上的一般企業,則同意;
若是套用在非營利組織或是社會企業,則不同意。
三、喀爾文教派:Type I、Type II 皆能接受
最後,是關於受訪者 Type I、Type II 對於喀爾文教派的想法,以及是否能接受 喀爾文教派的逐利觀。結果顯示:是,受訪者 Type I、Type II 皆能接受,且用 不同的理論來解釋之,分述如下。
(一)《馬太福音》:受訪者 Type I
受訪者 Type I 表示,他同意喀爾文教派的觀點。他舉例,中古世紀歐洲十字軍 東征,暫且不論其政治和經濟意圖,在信樣層面上,他們(指十字軍)覺得奮勇殺 敵是榮耀上帝的行為,因為他們替上帝剷除異端。同理,喀爾文教徒也覺得發財 致富是榮耀上帝的行為,因為他們在富有後能為教會帶來更多的財富。兩者的觀 念並無不同,只是前者是上戰場,後者是上商場,但都是為了榮耀上帝的目的。
此外,受訪者 Type I 另舉了《馬太福音》為例,他認為,上帝給予每個世人不 同的才能(talent),要每個人根據他們的才能去發揮所長。而每個人也會因為是 否充分發揮了他們的才能,來獲得不同程度的回報。因此,受訪者 Type I 基本 上是認同喀爾文教派的逐利觀點的,亦即每位教徒努力工作、充分發揮其才能,
自然能獲得上帝所給予他的回報,使信徒生理富有、心靈富足。
(二)馬斯洛理論:受訪者 Type II
受訪者 Type II 指出,喀爾文鼓勵教徒藉由發財致富乃榮耀上帝是有益的,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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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教徒富有了,自然會回饋給教會(什一奉獻的概念),那麼教會自然也就會跟著 富有、壯大起來。此外,受訪者 Type II 亦表示,雖然喀爾文教派目前已式微,
但它對於整個基督世界甚至是現代經濟仍是有很大的貢獻與影響力的。受訪者 Type II 指出,喀爾文教派和現在的基督教派,有點像是現實與理想之間的差異 性。例如,他以馬斯洛理論為例,說明喀爾文教派乃屬於馬斯洛理論的最下層:
基本生理需求,而現代的基督教位屬於最上層:自我實現。他認為,在過去(指 歐洲近代),因為教徒能否溫飽都是一個問題了,何來自我實現?一定是最底層 的需求(生理)被滿足了,教徒才有可能逐步往上滿足其他需求,最終完成自我實 現。另外,受訪者 Type II 也說明,這也有一點大我、小我的概念在。位居最底 層的喀爾文教派,是小我的概念;位居最上層的現代基督教,則是大我的概念。
而受訪者 Type II 也舉教會倒閉的例子,來說明即便同樣是基督新教,大我(指 現代基督教)和小我(指喀爾文教派),有時也會有衝突發生。不過,大致上來說,
受訪者 Type II 是肯定喀爾文教派對於現代基督教的貢獻的,只是因為現代人的 基本需求都已經能被滿足了,所以喀爾文教派的影響力才會逐漸減低,乃至式 微。
圖 7:馬斯洛需求金字塔,來源:網路。
雖然受訪者 Type II、Type II 解釋的工具不同,但兩者皆認同喀爾文教派的逐 利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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