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前言

毛筆在《筆靈》小說中是歷朝各代不同文人名士的化身,每個人的朝代來歷、

專長領域雖各有不同,但總而觀之,故事中所提及的這些能詩會賦、著書立說的 角色們皆是學習文化,傳播知識的讀書人,根據這樣的同質性,我們不難發現,

筆靈所指涉的不僅僅是一個個單一歷史人物,其所涵蓋的其實是這整個中國文化 中舉足輕重的的一個社會階級 ── 士人團體。要發掘《筆靈》中所隱含的中國 文化意蘊,那麼,探討士人階層在中國政治社會環境中的生存樣態,是可行的重 要途徑。《筆靈》中不同人馬所代表的價值觀,產生不同立場之間的衝突,獨尊 儒術與百家爭鳴,國學的現代價值,禮俗教條與個體自由的分庭抗禮……,通俗 奇幻、輕鬆有趣的故事背後,探討的是發人深省的問題。

一 儒家與士人

儒家在中華民族思想、文化發展上,是影響最為深遠悠久的,時至今日在中 國人心中仍是餘韻未絕;士人指的就是那中國古代社會長期以來浸淫儒學之中,

接受儒家的價值體系指導著關於立身處世、為政治國的準則,形成根深蒂固意識 形態的社群。如西方社會學家韋伯所言,士人「接受人文教育,尤其是書寫方面 的知識,而其社會地位也正是基於這種書寫與文獻上的知識」(Weber,頁 177),

他們是學習知識、傳播文化的文士,知識文化的嫻熟成為士人身分的主要特徵;

「唯有精通文獻與傳統的人,才被認為是夠資格在儀式上與政治上正確地指導國 內的行政,以及君侯正確的卡理斯瑪58 生活樣式的人」(Weber,頁 180),這取

58 關於這個名詞的相關定義,參考 Weber, Max(馬克斯‧韋伯)著,簡惠美譯,《中國的宗教:

儒教與道教修訂版》。臺北:遠流,1989。此書譯註:「卡理斯瑪(Charisma)是指某種人格特質,

某些人因具有這種特質而被認為是超凡的,稟賦著超自然的、超人的、或至少是特殊的力量或品

決於士人對於禮教制度的指導功用而產生的知識權威,因為士人的精通六藝,知 書達禮,使其在當時戰爭發展與政治鬥爭的環境中,有了參與政治的更多機會。

儘管百家爭鳴,儒道法名墨陰陽,各家各派的爭論異彩紛呈;然而,情況卻 逐漸演變成:

諸侯競相爭取士人的這種機會,在帝國統一後即已不再。士與其門徒此 後競相爭取既有的官職,而此一發展無可避免的造成了一個與現狀相配 合的統一的正統學說。這就是儒教。 (Weber,頁 184)

儒學中君權至上、父權至尊、倫常神聖的觀念,符合了君主獨裁劃一統治的需求,

給予君主權位一個依託與保障。

中國文化的理想是和合,君臣之合,父子之合,夫婦之合,但其中卻隱 含有著不平衡的準則。即是君對臣、父對子、夫對婦的絕對權威和主導 地位,且對他(她)們有處置之權。而臣、子、婦,必須忠於君、父、

夫,不論對方對自己的態度怎樣也必須堅持這種追求。甚至達到「君叫 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叫子亡,子不亡不孝」的極端。在禮法的創立者 和繼承發揚者看來,其中一巨大的功效是「小人學道而易使也」。 (黃雅淳,《魏晉士人之悲情意識研究(上)》,頁36-37)

這種依順習慣的養成,使得儒家思想得以自在的發展,在絕大部分歷史中穩居中 國主流價值觀中重要的一環,並且在世界上成為中國文化的代表和民族傳統的標 記。《筆靈》中言及的文人名士,即是這些涵養於儒學,受命於儒家行為規準,

或者即便是個體性格上與儒教扞格不入,但是仍始終浸淫於這龐大體制內的中國

質。他們具有神聖或至少是表率的特性。某些人因具有這些特質而被視為“領袖”。」參見前揭 書,頁 68。

士人階層。剖析士人團體於儒學體制內面臨的困境,可以挖掘出《筆靈》中所隱 含的中國傳統人文精神的樣貌。

內聖 ── 倫理道德的最高依歸

中國士人如何亦步亦趨的跟隨著儒家導師的訓誡,將自身的行為思想都奉獻 於儒學的禮俗教條之中的呢?士人「以研習儒學經典為手段,以參與政治為最佳 生活選擇,以道德修習和實現『內聖外王』理想為最佳人生設計」(葛荃,頁 15)。 士人自啟蒙教育開始濡養於儒學經典之中,學習著有關倫理道德和政治儀節等規 範性的知識,追求一個理想化的政治人格與道德人格,以格物、致知、正心、誠 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生進程作為個人政治人生與道德修養的行為 公式。

儒教完全是入世的(innerweltlich)俗人59道德倫理。並且,儒教是要 去適應這個世界及其秩序與習俗。基本上它所代表的只不過是給是給世 上受過教育的人一部由政治準則與社會禮儀規制所構成的巨大法典。

(Weber,頁 237)

這一套理論成為儒家所奉行之「道」,與道家、道教乃至西方思想中的「道」大 相逕庭。

儒家文化塑造出聖人的形象,將儒家之道中認為的所有美好特質皆在聖人身 上體現,為學過程中60,士人們心悅誠服的專情於聖人崇拜的情感中,無形中大

59 這裡所加註的粗體字為原文所有。

60 儒家揭示門徒「聖人,百世之師也」(《孟子‧盡心下》),後世儒生即遵循祖訓,嚴守道統,

遠從孔子的「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曾子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孟 子的「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大學的「君子必慎其獨」,中庸的「致中和」,漢儒董 仲舒宣揚「三綱五常」,以至於宋明時期,程明道的「識仁、定性」,程伊川的「涵養需用敬」,

朱熹的「革欲復理」,陸象山的「辨志辨義利」,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致良知」,凡此總總,全

大侷限了自身才能發展的獨特性與多元性;雖然以上的表述可以造就一個有道君 子的養成,而且事實上,歷史過程中也的確培養出一些偉大的仁人志士,但是相 較於西方人強調的發揚個性,追求個人價值;中國人所著重的人格價值則必須在 群體的發展中才得以實現,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張載 的「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他們都是以眾 人利益為優先,置個人欲求於度外,因此受到儒家文化的尊敬推崇,然而將維護 人群整體價值作為依歸的同時,個人本質的意義則相對遭到剝奪。儒家「崇尚的 人格並不包含對個人的地位尊嚴和基本權力的維護,而是體現著個人對儒家道德 理想的強烈追求與獻身精神」(葛荃,頁 223),故而儒說「殺身成仁,舍生取義」、

「任重道遠,死而後已」,鼓吹著為群體事業必須犧牲小我,在神聖的禮教道德 面前,個人的生命則顯得微不足道,這種未將人類的本真自性考慮在內的社會責 任有時就會成為一種道德包袱,是必須泯滅個體人性才得以擔負得起的。在儒家 凜然的道學教條中,中國士人個體的獨特魅力被聖人的華光遮蔽了,個體獨立人 格在聖人共性人格跟前已然消失殆盡。

外王 ── 人生的終極目的

儒家中尊君的理論,為君主專制的政治體制提供了合理的價值體系;儒家祖 訓「學而優則仕」,於是有志者矢志入仕為官,為王權服務以施展儒家所交托救 世濟俗的偉大抱負。然而銳意仕進卻求官不得,有幸居官食祿卻又不得重用,甚 至遭受迫害,在這樣的政治體制下,士人的人格常常在其所尊之君的個人私利 下,變得卑微委屈。依照儒家的設想,所謂「內聖外王」意謂內修聖人之德,外 施王者之政,追尋一個將人格理想以及政治理想兩者完美結合的終極境界。「內 聖」作為基礎,「外王」則是標的,「修身的目的是治天下國家,實現的方式是以 禮、仁、義等德目修習本性,在君臣父子等社會政治關係中完善自身,體悟治國

都是指點入道崇聖之方 。以上內容參考並引用了王炯華等編《中國傳統文化十二講》〈”內聖外 王”論儒家〉章節。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1。

之道」(葛荃,頁 116),輔佐君主施行德治仁政的王道政治,實現大同世界的理 想,以此作為士人人生最圓滿的標的,沒有君主的政治實踐,則道的原則就無以 體現。道德修養本是個人的事,但是將從政為官作為檢核修養的指標,等於把決 定權交托給了君主,如此一來就難免要仰人鼻息,任人擺布;在君主帝國的強權 統治之下,士人能否得用,往往不再取決於士人本身的才能,主要受制於君主的 主觀喜好。連孔子也曾面臨著這樣的窘境,他身懷宏大抱負,積極自信的認為「茍 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論語‧公冶長》)可是求仕之途卻多舛 坎坷,只得「道不行,乘桴浮於海」(《論語‧公冶長》)而消極感慨,他有著強 烈的使命感,願意做一個忠良股肱之臣,但是「士受命於君」(《禮記‧表記》),

因為不得當權者的賞識,只得「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論語‧泰伯》),黯然離 開周遊列國而流離失所。至聖先師尚且如此際遇,我們可想而知,中國古代社會 中有多少士人們為完成儒家體制對他們的期許,漫漫人生,懷抱著滿腹經綸,蹭 蹬於仕宦之途,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始終不得其門而入,連史冊也未曾為他們 記載隻字片語;孔子提倡尊君理論,他自身對君王也始終懷著敬畏眷戀的情感,

即使不能受到重用,卻還是「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孟子‧滕文公下》),葛荃 認為「孔子力圖求得道與王的統一,但實際上卻導致了對王權的歸順和服從」(葛 荃,頁 19),而後世有幸入朝為官的士人,也因為對君王的臣服,不斷徘徊於外

即使不能受到重用,卻還是「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孟子‧滕文公下》),葛荃 認為「孔子力圖求得道與王的統一,但實際上卻導致了對王權的歸順和服從」(葛 荃,頁 19),而後世有幸入朝為官的士人,也因為對君王的臣服,不斷徘徊於外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