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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義與族群抗爭報導

一、多元文化主義

「多元文化主義」既是一套學術思想體系,同時也是具有實踐性意涵的理念 與政策主張。90 年代後,弱勢抗爭和族群自決議題在世界各國風起雲湧,因此多

元文化主義的理論與後殖民理論也越來越受到重視,20 世紀後半,澳洲與加拿大 等國家也正式將「多元文化」觀點放入政策設計,以化解社會中不同族群的糾紛,

可以說多元文化主義已逐漸成為國際社會處理多族群社會政策的新趨勢(Chicago Cultural Studies Group, 1994;張錦華,2014)。

根據過往討論(UNESCO, 1995;Parekh, 1997;張錦華,2014),「多元文化」

一詞至少涵括了四個不同層面的意涵。首先,多元文化是一種對於「社會事實」

的描述,形容社會多個族群並存的事實;第二,多元文化是一種「人權價值觀」,

主張所有人類都應該要免於族群不同而受到歧視與壓迫,並獲得平等有尊嚴的對 待,並享有追求自由發展的平等權益。第三,多元文化是一種「政策和法規上的 規範性要求」,主張在政策制定與法規設計上,應該確保族群享有文化、社會、政 治及經濟上的平等,以及文化和語言上的復振,是一種「肯認政治」(Taylor,1994)。

第四,多元文化是一個學術思想體系,承襲歐陸批判理論與傳統自由主義,主張 對於弱勢族群受壓迫的歷史經驗有批判性理解,並進一步深化公民權意涵、改善 民主制度。

多元文化主義一詞含義廣泛,同時也隨著社會發展與情境變遷,出現不同的

「多元文化」論述。加拿大學者 Kincheloe 和 Steinberg(1997)便將多元文化論述 依照其內涵與主張分成五種類型,國內傳播學者張錦華綜合相關學者討論,整理 為以下說明(2014),能夠幫助我們更深入理解「多元文化主義」的內涵。

(一)保守觀點

是一種仍然帶有主流優勢的觀點,此觀點雖然不會明顯表達對其他族群的歧 視,也拒絕承認自己是種族主義或帶有歧視,但卻經常譴責非主流族群,認為他 們是「問題製造者」,解決之道是非主流族群趨向主流文化,亦即「同化」,也再

次顯現出此觀點仍然將主流族群視為較優越的一方,而沒有肯認弱勢族群文化與 社會價值。

(二)自由主義觀點

承襲傳統自由主義觀點,主張各族群在「公領域」享有平等權利,重視不同 種族享有法律與形式上的平等權,以獲得公平的發展機會與資源。然而,此觀點 雖然試圖表現出對不同族群的「尊重」,但是仍然將族群間的差異視為「私領域」

而不重視,也不面對非主流族群的結構弱勢經驗。此外,自由主義觀點還是重視 社會全體共識與普遍價值的存在,因此仍然是以族群的同化與融合作為最高目 標。

(三)多元論(pluralism)

多元論與保守觀點和自由主義觀點最大的不同,在於它鼓勵文化上的差異與 多樣性存在,不再強調擁有單一價值共識,因此也鼓勵少數族群恢復文化傳統尊 嚴,推廣少數族群文化。然而問題在於,多元論避談權力,成為一種去政治化、

去脈絡化的表面作法。此外,多元論看待不同族群文化,仍是一種「異族式的觀 看」,淪為一種消費化與商品化,社會歷史意涵被淡化,成為一種表面的商品化符 號。

(四)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

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一方面批評自由主義所謂「公共領域」中的「共同 標準」,其實是主流族群標準,造成公領域中非主流族群特質遭貶抑或排除;另一 方面,質疑多元論觀點將差異表面化、收編入商業市場,不能真正促進非主流族 群的平等。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強調主流族群要「肯認」弱勢族群文化特質,

論述中的意識形態與偏見,協助受壓迫者進行抗爭,並讓社會擁有更多元的知識 觀。

(五)左派激進觀點(left-essentialism)

認為族群具有不可變的「本質性」,強調「被壓迫特權」,即認為只有被壓迫 者才有資格發言,容易流於本質主義和排他,且忽略族群內部的異質性和不平等 問題。

佛格森與巴爾的摩事件涉及美國社會弱勢族群(非裔族群)的受迫經驗,儘 管 60 年代黑人民權運動時期那種赤裸的壓迫與歧視看似不再,然而如今非裔族群 的平等與權益要完全落實,仍有許多挑戰,多元文化主義觀點有助於我們理解與 詮釋美國非裔族群目前所面臨的情況,也能夠協助指出對於事件的部分觀點與詮 釋有何問題。例如,部分觀點認為麥可布朗命案無涉種族歧視,並且反過來指責

「黑人犯罪問題才更應該被重視」,可以說即為一種「保守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

的展現。他們宣稱美國社會對「黑人的歧視」已經不存在,避談社會中不同族群 的不平等,並指責試圖揭露此一不平等結構的人是「刻意激化族群對立」,並且將 社會存在的問題起因歸咎給黑人。

另外,美國執法體系中部分質疑「種族歸納」現象並不存在的聲音,也可以 說是「保守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的另一種展現。執法系統表面上否認對黑人存 在歧視,另一方面又不斷以「黑人犯罪率高」、「黑人青年具有危險性」等「問題 化」黑人族群的方式,來正當化、合理化員警對黑人遠高於白人的盤查率、逮捕 率與暴力使用率。因為否認「歧視」存在,等於迴避了「種族歸納」現象最關鍵 核心問題,導致現象無法獲得根本性改善。

而「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則不同於上述的保守觀點。批判觀點的多元 文化主義重視弱勢族群受迫經驗,關注社會權利與結構不平等,並強調肯認弱勢 族群特質,反省文化再現系統與社會制度和生活中的歧視,才能真正促進弱勢族 群的平等。因此,本研究將以「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出發,進行討論。

引進多元文化觀點也提供了一個規範性的架構,供我們討論與評價媒體在報 導相關議題的表現,以及該如何改善。

二、多元文化主義新聞學與族群抗爭報導

為了讓多元文化觀點的主張,成為能夠實際應用來衡量媒體報導表現的參考 標準,本研究引用張錦華基於「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主義」,並參考過去族群報導 研究成果,而提出的四項多元文化主義新聞報導原則(2014,pp.267-275),結合 美國佛格森事件情境,來探討族群抗爭報導應該要如何呈現。

(一)彰顯主體性與在地發聲

此原則分為兩個有相互關聯的重要部分:「在地發聲」與「彰顯主體性」。「在 地發聲」即重視新聞報導應該以在地弱勢族群作為新聞來源,同時新聞主題選擇 也需要顧及與反映在地弱勢族群相關的議題。而「彰顯主體性」的報導,不僅只 是「正面形象」的報導,也不一味呈現被打壓的弱勢處境,而是從族群角度出發 的「自我反思」,從在地聲音中做更深層的探討。

基於此,本研究將檢視媒體報導佛格森事件中的三個面向:報導主題是否引 用在地消息來源、報導主題與內容是否具有主體性。

(二)平衡報導與多面向的深度再現

此原則有兩個重點,一為「平衡」的報導,強調報導應該是多面向的報導,

不塑造表面和平或對立,而是真實呈現爭議事件中各種不同的意見聲音,二來則 為「深度」,報導是否提供深度分析與資訊,並作出具有脈絡的報導?

本研究在內容分析的部分以「報導篇幅」以及「報導主題」兩個類目,來觀 察媒體報導是否具有「深度」。一般而言,報導篇幅越長,越有利於做出詳盡深度 的報導,而報導主題是否提供深度分析的資訊,抑或只集中在報導衝突場面,也 影響了整體媒體報導的深度表現。

(三)提供反論述、反歧視、避免集體負面標籤

媒體提供怎麼樣的黑人群體形象?以什麼樣的受訪者來代表群體?

美聯社指出,除了在特定情況之下,不得提及當事人的種族身份,尤其在負 面新聞之中,以免不當地暗示族群屬性與負面新聞的相關性。

然而佛格森事件是種族衝突事件,族群身份一定會被提及,因此重點就在於 被提及的黑人族群,媒體塑造出了什麼樣的黑人族群屬性印象,又以什麼樣形象 的受訪者來代表群體?

「集體負面標籤化」常出現在主流媒體之中,在報導負面事件時不當的指涉 當事人的種族背景,產生個人行為與其族群屬性相關聯的聯想。佛格森事件由於 涉及族群衝突,依據美聯社明訂的情況,屬於可以提及報導對象族群身分的情況 , 而當報導在描述佛格森事件的始末與抗爭行動時,就因此對大眾塑造出一個關於 黑人族群屬性的概括印象。

因此,本研究著重分析出現在報導中的非裔形象,其中又分為正面跟負面形

象,評估媒體報導是再度強化集體負面標籤,還是提供了反歧視與反論述。

(四)重視培力、正向的觀點

前述提及的主體發聲、多面向報導與反歧視論述,能夠解構存在於主流社會 與主流媒體的文化霸權。除此之外,還需要以正向報導,提供對非裔族群挺身抗 爭的肯定論述,以及對於其抗爭主張的認同,有助於使族群抗爭產生正當性。

本研究藉由分析報導對於抗爭事件以及黑人經驗所採取的報導立場,以及報 導的方式,來檢視媒體報導是否有提供了培力、正向的觀點。

三、小結:如何呈現具有多元文化觀點的報導

回顧本研究最主要的關懷,是探討媒體在報導族群衝突議題上面,應該要如 何處理,才能夠避免再製歧視與刻板印象,並以牽涉美國黑白族群衝突的佛格森 與巴爾的摩事件,作為分析討論的案例。美國黑白族群議題有其複雜的社會脈絡 與歷史背景,且具有一定爭議性,而 2014 年的佛格森事件,將原先不受台灣媒體 關注的美國黑白族群衝突議題,帶到了台灣觀眾的眼前,伴隨其他零星相似案件,

在台灣媒體上的大量曝光,值得我們認真檢視台灣媒體在報導此議題上的表現。

在台灣媒體上的大量曝光,值得我們認真檢視台灣媒體在報導此議題上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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