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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多元文化音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針對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及音樂欣賞教學相關文獻進行分析探 討,期能透過文獻探討,以獲得理論與實務之基礎。本章共分為三節,第 一節為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第二節為音樂欣賞教學;第三節為多元文化音 樂欣賞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多元文化音樂

本節共分三部分,分別為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理論、多元文化音樂教育 相關理論,及台灣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實施。

一、 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理論 (一) 多元文化教育的背景

談到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前必須提到多元文化教育,它是北美多族裔國 家的產物,它強調尊重文化差異與追求機會均等的教育,可追溯至 1960 年代非裔美國人的民權運動,企圖爭取長期被忽略的權利及嚴重的差別待 遇,這些社會運動影響美國境內種族團體,要求學校課程必須反映少數民 族的經驗、觀點、文化與歷史,聘請有色人種的教師或行政人員,使學生 有不同的學習楷模,藉此發展與表現各族特色及傳統,進一步認同自己的 種族文化(Banks, 1993),因此,音樂課程一改以往西方古典音樂為重心,

嘗試加入各民族素材。

除了弱勢族群意識覺醒外,另一項原因為對同化主義的質疑,其基本 假定是對次文化的文化特質是有缺陷、需要改變的,欲達成社會共同目標,

最好的方式就是社會中每一個成員都融入共同的文化之中。在同化論的影 響下,學校被主流文化所控制,使得弱勢族群被邊緣化,多元文化主義挑 戰同化論主張,認為即使優勢族群企圖同化弱勢族群,但文化差異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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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強迫之下可能會激起反抗,取而代之應加以保存各族文化,豐富社 會整體文化,學校教育應強調差異性的價值以及相互尊重的必要性(劉美 惠,2012)。由於多元文化的共存共榮,教學上勢必符應時代趨勢,融入 相關議題,培養學生尊重、包容的態度。

多元文化教育是在遠近因素交互作用下漸漸凝聚而成的,若從國外多 元文化興起之背景,概要整理包含種族衝突、民權運動的興起、婦女運動 的推行、殖民主義的反思(陳伶艷,2000)。這些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使 得美國熔爐的主張逐漸由沙拉吧取代,此後,開啟了承認差異、強調主體 與認同的多元文化論述(譚光鼎、劉美慧、游美惠,2012)。多元文化觀 點逐漸從政治、社會運動影響至學術理論,並實踐於教育界。

(二) 多元文化教育的意義及目標

多元文化教育始於平等、自由、尊重、包容、與扶持的信念,是一個 複雜的概念,它牽涉的範圍極廣,希望藉由教育的力量,肯定多文化多樣 性的價值,尊重各種族人權,進而促進社會正義與公平機會的實現(劉美 慧,2012)。Banks (1993)認為,多元文化教育不只是一種概念,也是一個 教育改革過程,更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發展過程。就概念而言,多元文化教 育係指所有學生,無論其所屬的種族、性別、社會階級或文化特質,都享 有平等受教的機會。黃政傑(1995)認為多元文化教育就是,教師教導學 生自身文化,使能夠了解並尊重,並擴展至其他國家文化、世界文化的認 識,養成積極對待其他文化的態度,消除性別、種族、民族、國家…等方 面所存在的偏見與歧視,使每個學生都能體驗成功學習的經驗,促使族群 關係和諧,達成世界一家的理想。

Bennett (1995)對多元文化教育的意義做了一個全面性的界定,他認為 多元文化教育是:1.一種運動,初期能達到教育機會均等,特別是針對位 處不利地位者,其目標在於改善學校的整體環境,特別是潛在課程。2.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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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課程設計途徑,期使學生能認識與瞭解現今各民族與國家間的文化差異、

歷史與貢獻,並致力於為單一族群所設計的傳統課程加入多元族群及全球 性觀點。3.一種過程,藉此使個人具有多元文化識能,或發展出多元知覺、

評鑑、信念及行動能力;著重於瞭解並學習國際間或單一國家內多元文化 的溝通。4.一種承諾,期能透過適當的知識、態度和社會技能的培養,進 而消逆種族、性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偏見與歧視。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把多元文化教育分為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多 元文化教育希望透過學校的改革,促進社會正義與社會公平的一種教育方 式;狹義的多元文化教育,就是尊重差異的一種文化學習教育。多元文化 課程便是在上述精神之下加以訂定目標,期能實現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及 目標。

劉美慧(2012,p.9)綜合 Banks (1993)、Tiedt 和 Tiedt (1995)、Grant 和 Sleeter (1996)、Bennet (1995)等學者之看法,歸納出多元文化課程目標如 下:

1. 維護教育機會均等的精神。在量的方面,必須保障不同背景學生的 入學機會;在質的方面。所有學生在學校必須受到平等的對待,並 得到適性教育的機會。

2. 提升弱勢族群學童的學業成就。瞭解並掌握弱勢學生學習成就低落 的原因,根據這些原因採取因應的補救措施,使弱勢族群學生能適 應學校生活,進而提升學習成效。

3. 瞭解與支持文化多樣性。希望培養學生的文化意識,包括對自己文 化的歷史、傳統、價值、族群貢獻的瞭解,進一步認同,並願意為 文化保存盡一份心力;透過對異文化的學習,瞭解不同族群的生活 方式,並支持文化多樣性,程度從容忍、接受、尊敬到肯定多元文 化之美。

4. 培養群際關係。透過省思過程,讓學生檢視自己的偏見與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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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培養角色取替能力,希望提供學生與不同族群學生合作的機會,

進而促進不同文化背景學生相處的能力。

5. 培養增能與社會行動能力。培養學生關心族群議題,做理性決定;

也培養學生關心弱勢族群的態度,願意與弱勢族群共享資源與權力。

此外,希望學生了解並參與民主過程,肯定人性的價值,尊重人權,

培養公民責任感,以及建立開過的世界觀。

二、 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相關理論 (一) 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背景

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受到多元文化思潮的影響,成為美國教育二十世紀 中產生的重要信念之一,期望學生藉著各種族音樂之學習,拓展其文化意 識,並達到文化之相互理解與尊重。最早具有此教學觀念者為美國音樂教 育家柯爾曼(Satis N. Coleman),他在 1916 年提出的音樂創造(Creative Music) 教學,積極提倡以體驗為先的教學,尋求讓兒童適性發展的教學方法,希 望通過發展兒童的音樂經驗,培養其創造能力。學生在課堂中學習製造不 同的樂器,包括管、絃以及敲擊等兩百多種各民族樂器,他以樂器的製作 及演奏設為教學核心,並結合歌唱、肢體動作和演奏表現等教學元素,向 兒童介紹相關民族的文化教學。這種在當時非主流西方文化的音樂知識,

引起美國音樂教育界的注意(潘淑娟,2004;徐麗紗,2007;呂翠華,2008)。

在真正實施多元文化音樂教育之前。已有許多教育思潮有相似的教 育觀。1963 年的耶魯研討會(Yale Seminar),會議中外國音樂受到討論 (Jordan, 1992),1967 年在美國麻州波士頓舉行 Tanglewood 會議,會議之 後發表八點聲明,聲明中與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相關的有下列三點(Campbell, 1992):

1. 音樂教學應包含各個時期、風格、形式及文化的音樂作品。

2. 音樂教材中,提供給學生的音樂曲目應該擴充更多內容,使學習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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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樣化。曲目應該包括流行音樂、前衛音樂、本國民謠以及其他文 化的音樂。

3. 音樂課程應該提供學生機會,從音樂文化的面去看待社會問題。

1970 年 代 美 國 國 家 音 樂 教 育 者 協 會 (MENC, 現 為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usic Education)開始出版美國本土音樂及國外音樂相關書 籍,並且多次舉辦與多元文化音樂有關的各項研討會,1994 年出版《藝術 教育國家標準》(The National Standards for Arts Education),標準中闡釋國 家藝術課程應達到的原則,說明有關藝術與其他學科的整合與關聯,更認 同多元文化,並提出學生完成中學前,各階段藝術教育應具備的知識和能 力。談到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全面建立,應由國際音樂教育協會(ISM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usic Education)談起,1994 年在會議中提出聲明,

贊成使用世界音樂為素材進行教學,已達成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目標。在 以多元音樂教育為歷屆重要議題,其各次會議觀點大致歸納如下(魏煌,

2002;引自徐麗紗,2007):

1. 世界上存在許多不同的音樂體系,其彼此之間的地位是相等的 2. 所有音樂存在於其文化背景中

3. 音樂教育應當反映音樂固有的多元文化性質

4. 以美國為例,如果美國由許多不同文化人群組成,音樂教育就應當 反應美國人的不同音樂

5. 各民族音樂傳統的正宗性,在音樂文化中被人們所確定。

綜觀上述,在 ISME 多年來的倡導努力之下,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已然 蔚為世界音樂教育主流。於是在音樂與多元文化融合統整下,達到文化尊 重、族群互動和諧;也唯有將音樂教育的獨特性,擴展至社會文化的時代 脈絡,才能實踐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真正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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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意義及目標

Reimer (2003)認為音樂是普遍存在於各民族或文化中,只是內容各不 相同,正因如此,教師可藉由不同的音樂,給予學生不同文化的體驗與經 驗。Anderson 和 Campbell (1996)為多元文化音樂提供操作型的定義,認為 多元文化音樂教育是以音樂為起點,進行文化上的相互理解與欣賞;使音 樂教學成為個人文化與音樂的理解工具,透過音樂認識其他文化的歷史價 值與存在意義。國內民族音樂學者王櫻芬(2002)也提到,要拓展台灣民 眾對「音樂」的觀念和態度,必須要從教育做起,讓孩子從小接觸各式各 樣不同類型的音樂,帶領他們去欣賞和尊重各民族、各文化的音樂,培養 他們寬廣、開闊、尊重的音樂觀念和音樂態度,透過欣賞讓孩子們發現音

Reimer (2003)認為音樂是普遍存在於各民族或文化中,只是內容各不 相同,正因如此,教師可藉由不同的音樂,給予學生不同文化的體驗與經 驗。Anderson 和 Campbell (1996)為多元文化音樂提供操作型的定義,認為 多元文化音樂教育是以音樂為起點,進行文化上的相互理解與欣賞;使音 樂教學成為個人文化與音樂的理解工具,透過音樂認識其他文化的歷史價 值與存在意義。國內民族音樂學者王櫻芬(2002)也提到,要拓展台灣民 眾對「音樂」的觀念和態度,必須要從教育做起,讓孩子從小接觸各式各 樣不同類型的音樂,帶領他們去欣賞和尊重各民族、各文化的音樂,培養 他們寬廣、開闊、尊重的音樂觀念和音樂態度,透過欣賞讓孩子們發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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