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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語推行法令與辦法

第三節 多方推動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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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多方推動國語

圖 3-1 進入山地,請用國語(1958)

資料來源:影像節錄自〈王哥柳哥遊臺灣〉電影片段,導演李行,由臺聯影業公司於1958 年 上映。

一、學校與語文競賽

民政廳山地行政處成立之後,除了考核山地教育人員的工作以期推行國語的 績效列為第一,再分別優劣予以懲處,另一方面也同時制定「山地推行國語的辦 法」,規定山地學校在推行國語應注意的事項,規定內容如下:

1. 上課時,就各課本授以確實國音及注音符號,必使學生完全瞭解。

2. 每週舉行國語科討論會一次 3. 舉辦國語歌詠或故事演講

4. 每月舉行全班國語演講比賽一次 5. 每學期舉行全校國語演講比賽一次 6. 舉行國語懇親會56

從上述六點可知道,學校在國語推行的角色最重要為教導國語文課程場域,

負責教育之人員須定期舉行國語討論會議。為了瞭解與鼓勵學生對於國語學習與

56 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編印,《山地行政概要》(南投:臺灣省政府,1948),頁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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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校園內每月、每學期皆有國語演講競賽,表現優異者給予表揚與獎賞,甚 至於透過報紙宣傳比賽結果,藉此希望喚起民眾注意與跟隨。而 1957 年「臺灣 全省國語演講競賽辦法」公布,前身為臺灣省國語文競賽、臺灣省國語演說比賽,

這是臺灣地區國語運動中持續最久的競賽活動,此活動始於 1946 年 10 月 31 日,

多由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輪流辦理。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在臺恢復工作以 後,其聘定的委員,有許多人都早已參過國語文競賽的籌備、指導、評判等工作,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在臺恢復工作以後,理所當然的負起指導國語文競賽之責。

另外在 1950 年起,政府更加地嚴格規定國語在校園中的推行:

1. 1951 年省政府公報中聲明「教員一律使用國語,必要得以山地語輔助,

禁用日語,違者免職」。57

2. 1951 年教育廳訂定「各縣山地學校改進教學方法應行注意規定」:教學 用語低年級得酌用山地話輔助,其餘一律用國語,禁用日語。58

3. 1952-1953 年間,教育部邀集內政部、臺灣省警務處山地室、民政廳、

教育廳、國語推行委員會、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舉行山地國語座談會,

會中達成協議:禁止山地兒童學習日語;山地鄉鎮必須設置專任國語 推行員,由省政府列預算。

4. 1955 年訂定「臺灣省中等學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規定「不講國語 者記缺點或警告」。59

5. 1971 年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規定「加強推行國語運動辦法」, 規定各級機關、學校、辦公室及各公共場所一律使用國語;公教人員 尤應以身作則。60

6. 1976 年教育廳重申貫徹推行國語的決心,公務機關、公共場所學校教 學、師生同學交談一律使用國語;並勸導宗教團體應用國語傳教,務 期達到人人說國語的目標。61

與以上相關的法條規定於上一章已論述,值得注意是此階段因國語政策於

57 《臺灣省政府公報》,1951 春 26 期。

58 張博宇,《慶祝臺灣光復四十週年臺灣地區國語推行資料彙編(上)》,頁 100。

59 張博宇,《慶祝臺灣光復四十週年臺灣地區國語推行資料彙編(上)》,頁 100。

60 《臺灣省政府公報》,1971 春 26 期。

61 《臺灣省政府公報》,1976 春 3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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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嚴格執行,對於學生產生莫大影響。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常委祁致賢在 1954 年曾針對臺灣北區四縣(臺北:烏來鄉、桃園:復興鄉、新竹:尖石五峰 鄉、苗栗:大安鄉)之原住民進行國語使用情形。62在學校方面調查顯示小學生 的國語口說能力已不感到困難;在寫字方面,問題並不大;但在國語科教材教法,

說話、作文、寫字三部分無適當的教材方法與參考材料;讀書部分,由於多數學 校採用山地課本,其課本設計乃根據「山地人的智力,比較平地人低」之假設,

此假設並不正確,因而山地課本各學校一致認為不合用,也因此促使前章節內容 所提到,在 1958 年後山地課本改為以一般平地相同之措施出現。

此外,在學校課程方面,為了配合山地環境及原住民的特性,主管單位更 規定原住民學校的課程當中應該增加音樂、體育課程的分鐘數,以利用學童所擅 長的音樂與體育協助國語推動。63

二、民教班

除了以國民學校教育學童以利國語推行之外,政府另外更於國民學校設立

「民教班」教育成人。其中國語課程包含國語、注音符號、寫字,在改制穩定期

(1945-1969)期間每週教學時數為 280 分鐘。總括而言民教班的課程規畫的核 心在於:國語的學習、國家意識的培養、團體生活的訓練,其中國語學習的比例 為最重。64以下為民教班規劃細則:

1. 各山地鄉均組織國語推行小組。每鄉派國語推行員一人,負責配合各級機 關學校推行國語文教育。

2. 由各鄉公所與國民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配合辦理以傳授國語及實用之農 工生產技能為主的補習教育,其經費由省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補助。

3. 由鄉村機關學校,利用各種節日及鄉村各種集會,經常舉辦講演競賽表演 放映教育電影等,寓教育於娛樂,灌輸各項常識及國家民族觀念。65

童春發在訪談中亦證實部落中設有其民教班,負責教導成年人學習國語:

62 鄭惠美,〈臺灣光復後原住民語言政策演變之分析 〉,頁 63。

63 《臺灣省政府公報》,1947 春 53 期。

64 《臺灣省政府公報》,1948 春 1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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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我很熟悉排灣族語。...因為政府 政策的緣故,小學的時候,只要講方言,就要掛牌,罰掃廁所,我就經 常掃廁所,這樣的經驗,給我很大的疑惑:「為什麼我講媽媽的話會被 罰?」這是很深的傷害。這些事情,讓小孩子的我感到很困惑。後來老 人家開始上「民生教育班」(民教班),就是學習國語的課程,政府一方 面禁止部落的人講母語,一方面設民教班。我父親還沒讀完國小,日本 政府就走了,他生活中日語和母語參雜著一起使用。

三、 報紙宣傳 (一)國語日報

《國語日報》在臺發行的構想,最早源於 1948 年教育部長朱家驊、次長田培 林來臺視查,見到臺灣地區國語運動之成功,應許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主任委 員的要求,同意在臺辦一個注音日報。教育部於是先在臺設立「教育部國語推行 委員會閩臺辦事處」,並以其名義開辦《國語日報》,教育部並訓令臺灣省國語推 行委員會專任委員何容,負責發行推行國語之報刊,將北平開辦的《國語小報》

移臺,改編成《國語日報》。北京的《國語小報》內容以白話、充實、簡要、注 音、附加頁碼為原則,且有五種副刊,可視為是《國語日報》之前身。而後 1948 年 10 月《國語小報》兩部印刷機押運來臺後,同年 10 月 25 日《國語日報》正 式於臺北創刊,當時社長為魏建功,副社長為王壽康,梁容若為總編輯。1948 年 12 月,省新聞處長林紫貴認為《國語日報》是全省唯一「看得懂,買得起,

用得著的報紙」,以站在國語文教育立場轉請教育廳要求各級學校廣為訂閱,可 見《國語日報》對當時國語教育所扮演的角色。

1949 年,中國大陸國語運動重要領導人吳稚暉來臺,並且指示本省籍的國 語會副主任委員洪炎秋擔任《國語日報》社社長,其後報社在 1955 年 2 月改組 成「國語日報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了法人名義,洪炎秋社長也決定以「財團法 人國語日報社」為名,繼續辦理各種業務,包括設立出版部,編印兒童注音讀物,

提供了學生與老師學習國語的注音刊物。

在國語運動發展史中,《國語日報》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國語運動推行要 員何容認為,《國語日報》對國語運動的貢獻主要在於,突破了印刷書刊與傳布 的問題,普及了語文教育,提高國民運用本國與文字的能力,突破編印刊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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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印刷開銷種種困難,普遍流行到各校,省國語會也利用《國語日報》的印刷 設備和發行網絡,解決了國語書刊印刷和傳布的問題。省教育廳在推廣國語運動 時,曾一度要求各國校班級禁止向學生徵收《國語日報》的費用,該報遂幾近成 為免費的國語報刊,在發行普及率上一直居高不下,當 1980 年代本土化運動逐 漸興起時,該報的發行量仍不受影響,1987 年時的發行總計已高達 25 萬份,可 見《國語日報》已成為學習國語文不可或缺的報刊。66

(二)山光週刊

在平面媒體的宣導上,除了《國語日報》之外政府曾辦《山地通訊》67週刊,

其內容以國內外新聞與各項政令宣導,為免費贈送於原住民族民眾閱讀。《山地 通訊》週刊於 1949 年間更名為《山地週刊》、《峯光週報》,之後改為《山光週刊》

而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為其主辦。68《山光週刊》每逢週六以《國語日報》山 地副刊形式出刊,並隨之贈送原住民地區,內容有 4 個版面,以能顧及山地的特 殊需要為編輯目的。刊物內容配置約可分為兩類,一為提供山地訊息、山地事務 討論、生活應用技術等功能,其內容包含國家認同、民族認同觀念,符合「臺灣 省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增強國家認同的目的;另外則是以提供國語教材、國 語讀物及各種知識文章的「國語教室」專欄為內容。69

山光週刊以現有資料顯示至少發行持續 1958 年,但對於週刊發行在國語政 策推展上成效仍有待商榷。楊喬伍研究顯示《山光週刊》以山地工作人員為讀者 對象,期待山地公務人員能在閱讀後向山地原住民傳播,但以現有的資料我們無 法確認山地工作人員是否有確實將刊物內容傳達。其次若以《山光週刊》的發行 量及發行確實來檢視其宣傳效果,在 1954 年的發行量為 2300 份但直至 1958 年 發行僅剩 430 份而已,若刊物在分發時又未如實發送,都將使得《山光週刊》在

山光週刊以現有資料顯示至少發行持續 1958 年,但對於週刊發行在國語政 策推展上成效仍有待商榷。楊喬伍研究顯示《山光週刊》以山地工作人員為讀者 對象,期待山地公務人員能在閱讀後向山地原住民傳播,但以現有的資料我們無 法確認山地工作人員是否有確實將刊物內容傳達。其次若以《山光週刊》的發行 量及發行確實來檢視其宣傳效果,在 1954 年的發行量為 2300 份但直至 1958 年 發行僅剩 430 份而已,若刊物在分發時又未如實發送,都將使得《山光週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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